-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百村调研·生基村卷:苗寨脱贫与社区文化主体性建构
- 李春南 沈红
- 4905字
- 2021-04-23 19:25:07
第一章 理论视角与调查方法
第一节 贫困均衡与文化主体性
一 贫困均衡与贫困文化
我们关注的贫困现象,是一种长期困扰边缘地带、边缘群体的状态。贫困状态的本质,曾经被发展实践机构视为经济收入的恶性循环,后来又被认为是一种经济结构均衡,这也是学术界对大规模贫困的看法,贫困均衡是一种社会文化和经济组织结构,使贫困地区或者族群陷入并习惯一种低收入的循环之中。[1]对于贫困社区来说,打破贫困均衡和接纳的动力是基础教育的发展、工业化以及社会流动。
与贫困均衡密切联系的是贫困文化,这是发展社会学领域一个具有争议性的概念。贫困文化关注的是贫困主体及其观念思想和社会心理。提出“贫困文化”概念的国际学者,认为贫困文化是一种亚文化,文化持有者处于孤立或者封闭的环境中,普遍带有强烈的宿命感、无助感和自卑感,不能在广泛的社会文化背景中去认识自身的困难。[2]研究现代化的学者进一步强调,落后和不发达也是一种国民落后思想心理状态,国民的思想、心理和精神被牢固地锁在传统思想意识之中,就构成了对经济发展的严重障碍。[3]
中国学者借鉴相关的研究,将贫困文化理解为贫困群体形成的行为方式、心理定式、生活态度和价值观等非物质形式。[4]从王小强、白南风把人口素质确定为贫困原因[5]开始,很多学者都在一种消极、负面的意义上看待贫困文化和贫困者的文化,或视之为传统小农文化的表现,如听天由命的人生观、得过且过的生活观、重农抑商的生产观、好逸恶劳的劳动观;[6]或视贫困文化为抑制求知的欲望、减少获取知识途径、妨碍社会发展的阻滞力。有些学者将贫困文化的研究思路用来研究少数民族贫困,认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某些消极落后的生产、生活、生育、消费、教育等价值观念本身就是致贫因素。[7]
贫困文化的相关研究采用一种单线因果决定关系来分析贫困社区复杂的文化系统失之偏颇,并且陷入循环论证。把贫困文化作为贫困均衡产生和维持的原因存在的诸多不足,学者们开始倾向于把贫困均衡的维持看成诸多因素系统运行的结果。结合系统学和经济学的术语,他们认为各种因素构成了一个错综复杂的因果关系网络,共同作用的结果就是使贫困成为区域的持久性状态,[8]“陷阱—隔离—均衡”构成低层次的、低效率的、无序的、稳定型的区域经济社会运转体系,规定着贫困延续的轨迹。[9]
沈红、周黎安和陈胜利发表于20世纪90年代的贫困家庭研究,较早地揭示贫困“非理性”行为背后的“贫困理性”逻辑以及贫困的代际传递机制。他们的研究通过探讨贫困者家庭内部行为和代际行为关系,解释中国贫困在乡村家庭这一社会层面上何以发生、何以再生。贫困小农经济行为合理性需要用家庭生活预期、社会生活的合理性来解释。贫困小农家庭每一个环节上的行为理性积淀,客观上却导致了小农总体行为的“非理性”结果,每一种改善贫困、防御风险的行为最终却导致贫困化。随着家庭生命周期的世代更替,小农能够调整和控制的人口结构,即劳动力配置结构,发生周期性变化,这也影响着家庭经济水平和贫困发生的周期性波动。贫困小农的家庭经济行为、社区行为和环境关系三个过程在自身逻辑的推动下相互渗透、长期积累和沉淀,在穷人求存的内在驱动下不断恶化,导致这个群体的长期贫困。[10]
贫困文化与发展的关系存在多种可能性。甘斯将文化分为行为文化和期待文化,认为文化是那些引起行为、持现存行为,又鼓励未来行为的行为规范和期待的混合体。他从文化的角度论及了有关穷人的文化适应问题,人类的行为不仅是对传统的维持,也会因为现实生存环境变化而变化。[11]
周怡认为,在贫困问题的研究领域,最鲜明反映文化自主性的是贫困文化理论,将贫穷文化因自主而获得的霸权推延到了极致。在非稳定的生活场景中,结构变迁是剧烈的,文化角色处在维持现存行为方式和建构新行为方式的搏杀、交织和变动中,个人、群体或社区又不得不被涵盖在建构新行为方式的努力中。[12]
贫困均衡的接纳或者拒绝不仅仅是研究者的问题,也是生活在这些社区中的人们面临的实际问题。文化塑造人,这并不意味着人只是被动地接受文化的塑造,人们都是在不断地、主动地改造着旧的文化,创造着新的文化。关注贫困文化的学者往往从“客位”的角度来评价贫困群体的观念和价值,缺乏从贫困者“主位”的眼光和整体性的文化形态来客观分析贫困人群的文化。
二 反贫困:经济和文化变迁
贫困是历史与经济、政治、社会和自然地理条件长期综合的结果,尤其受制度和市场的影响更为深刻和强烈。文化贫困论者认为,穷人基本上难以依靠自身力量摆脱贫困命运,因为他们内化了那些与大社会格格不入的一整套价值[13]观念,改变贫困的动力来源于外部环境或者群体。因此,很多研究关注了政府和市场两个主体促使社区贫困文化变迁的过程。
(一)国家与市场的力量
早期经济学观点认为,市场是解决贫困问题的主要途径。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劳动力素质的改善。贫困群体被视为低端劳动力,他们的“素质”或者文化习性,会随着卷入市场经济体系发生改变。古典政治经济学家认为,在自由市场经济条件下,贫困是个人的选择行为和市场调节的结果。库兹涅茨的“倒U形曲线”发现西方主要工业国家,随着经济的发展,对普通劳动力需求的增大,低收入人群的收入会增加。而工作的穷人不是缺乏工作,而是缺乏技能去承担高收入的工作。然而,很多经验证明经济增长并不能有效地改变贫困,越来越明显的两极分化,在经济高速发展之后反而更加突出。反对者认为反贫困是一种典型的公共物品,按照社会公正的原则分配资源根本不是市场的功能,市场本身如不加以限制只能扩大地区的不平等,应当强调国家的主导作用和有效干预。
在中国社会近代化和现代化过程中,改善贫困群体的文化运动一直由国家主导。从民国开始,国家和民间力量联合推动了乡村建设运动,致力于改变中国乡村“土、弱、愚、私”的贫困根源。新中国成立之后,新政权从阶级视角来改造基层社区文化。早期的文化扶贫研究认为,可以通过国家力量的介入,帮助贫困人口建立现代化的思维方式。在改革开放之后,国家发展运动背景下的发展干预与国际发展产业互动,并吸收某些后者的说法和手段,但是以技术—现代化为核心的基本发展表征没有变。中国在1992年成立了文化扶贫委员会,文化扶贫的着眼点主要是素质扶贫,如文化下乡、发展普通教育、进行职业技术培训等。2000年之后,中国反贫困的国家行动把反贫困的重点从原来国家层面的592个重点县转移到涉及860个县的14个“连片特困地区”。扶贫行动单位从单独的县级行政区划,逐渐过渡为根据地理情况和扶贫基础条件整合起来的连片特困地区,文化扶贫的内容和形式更加多样化。
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主导的扶贫项目,成了上级政府与基层组织向贫困农村地区提供社会管理服务的基础,政府广泛使用项目制度,用以实现“发展”和“现代化”。精准扶贫是现阶段我国扶贫政策的关键措施,具体内容包括精准识别、帮扶、管理和考核。汪三贵、郭子豪从政策运行层面分析了我国目前精准扶贫面临的“不精准”挑战。[14]自从折晓叶、陈婴婴等发表关于项目制的研究后,一些学者沿着此思路探讨扶贫项目的实际运作过程和扶贫效果。[15]黄宗智、许汉泽、李小云等学者的研究集中讨论了项目制运作之下的政府扶贫机制及其社会效果,尤其是广泛存在于贫困农村地区的亚文化,比如关系思维等,与项目制相结合,增加了与国家扶贫治理目标相背离的风险。[16]
以上的研究关注在中国社会发展进程中,以政府和市场为主体的反贫困运动带来的复杂社会后果,处于市场和国家政策主导的反贫困历史进程中的贫困人群面临着不同的文化机遇和风险。沈红认为,宏观利益格局中不利于贫困者的一些重要因素,包括发展起点、投资倾斜、物价上涨、责任误区、扶贫资金和管理、劳动力转移成本和城市歧视等方面,宏观利益结构的平衡不会自发进行,需要一系列逆市场规则而动的行动。[17]政策和市场也可能导致新的不平等,不当的政策导向和市场经济过程都会引起不平等,进而导致新的文化性的贫困均衡。
(二)发展主体、社区公共性与文化变迁
近年来,贫困研究越来越重视本地人作为发展主体问题。一些学者基于“后发展”和“发展的人类学”的视角,以本土文化专家的身份加入发展领域,把人类学和社会学所特有的文化关怀引入其中,提出要创造不同话语和表征的观点,主张注重培育发展主体,推动贫困公民社会建设的责任和意识。
贫困文化话语的生产和传播,其后涉及一整套权力和意识形态的生产机制。发展社会学关注被发展人群关于发展想法和他们为发展付出的代价。如何让“被发展者”掌握发展的话语权和方向,并对发展过程做出评估和反思,是研究者们关注的问题。杨小柳认为,这种以本地的视角反思发展的潮流主要有三个流派,一是采用福柯式的话语分析手段解构发展;二是立足于本土知识研究,倡导自下而上的参与发展模式;三是继续和延伸发展的话语分析,证明并展现发展实践中存在的多种发展话语。[18]一些学者从被发展者的视角出发否定发展的进程,例如,著名人类学家埃斯科巴通过研究不发达地区人们抗争矿业开采的案例,解释不发达地区的人们不愿意卷入那些能够让他们摆脱贫困的现代事业之中,是因为他们拥有与西方建构的知识体系完全不同的生存意义体系。
近代以来,中国基层社区积累的历史经验和模式,对于理解后发国家或者地区的贫困人群如何突破文化性的贫困均衡具有重要借鉴。中国社会的反贫困历程,在不同的历史时段呈现不同的特征。在改革开放之后,一轮又一轮扶贫运动在基层推进,很多社区改善了贫困面貌。正如辛允星所说,在中国的“捆绑式发展”模式下,国家的发展主义意识形态在基层政府手中被转化为社会发展工程的“整体规划”,特定区域的民众同时被强制捆绑在一起,与来自政府的设计者们共同推进“发展”的宏图伟业。[19]“发展工程”是一项个体性与集体性紧密结合的“复杂事业”,其中不同利益主体具有各自特定的诉求。所有地方社区既受制于国家发展模式,也借助这个模式提供的各种资源而行动。人们开始关注当地人为了逃离贫困均衡的努力,以及这些努力的实际效果,探寻这些努力成功或者失败的原因和机制。
沈红曾经指出,外界扶贫资源是否起到作用,主要问题是外生性资源是否可能、如何可能转化为贫困社区的自我发展能力。社区自组织即动力来自社区内部的组织过程,包括社区自我传递、复制、整合和推动。用这个概念分析贫困者的社区性互助行为、贫困者对稀缺资源的管理方式,并从政治区位、市场区位、生态文化探讨社区自组织的变迁。[20]利用参与式的网络式的交往行动,帮助穷人构建自己的生活世界和社区公共领域。在社区层面,社区自组织的能力,与社区文化组织和社区的文化主体性密切相关。
正如布迪厄、华康德所言,社会学家在丰富生动的社会现象面前,必须同时从动态和静态两方面研究社会的历史性和结构性,从历史联系的角度去考察在各个不同结构网络中的“社会行动者”,并重构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21]研究者应该重视经济结构和阶级结构对于行动者的客观制约功能,同时强调社会结构本身也是人的历史活动的产物,是富有内在生命力的。
在文化群体的连带性意义上来解释主体性,人们认识到,地方性的知识或者文化随着发展主体的创造性参与不断变化,以解决实际问题。文化的主体既不是单一个体也不是整个人类,而是特定时间和场合中具有连带关系的共同体。
按照社区参与和共同体形成的理想模式,社区形成是一个人们围绕社区公共议题进行动员和参与,并经由参与产生认同的过程。研究城市社区重建时,杨敏注意到成员内部不同参与类型与社区意识建构过程。她按照公共议题和参与决策的不同类型,区分了四种不同类型的参与方式,每种方式对应不同的社区意识。[22]但是在农村,公共事务或者议题达成共识的机制与本土文化资源密切相关。关键的问题不在于有没有公共议题和是否参与决策过程,而在于参与者对于自身与他者关系的认识,以及参与的主动性与被动性。
回顾已有的研究,打破贫困均衡和接纳的动力是基础教育的发展、工业化以及社会流动,这三个要素对于打破经济性的贫困均衡作用明显。但是,文化性贫困均衡的突破机制更加复杂。边缘贫困的村落在摆脱绝对贫困的过程中,以国家通过各级行政组织自上而下地动员并注入资源;贫困社区自下而上地转化资源,参与扶贫发展过程。社区成员通过不同的参与行动类型形成的社区公共性特征,对社区发展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