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界叔叔

最近更新:2026-10-06 2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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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诡秘同人+原著世界观+无系统+轻松考究 …… 这是一个蒸汽与神秘并存的时代。 教会镇压邪神,非凡者行走暗处,旧日的呓语从未真正平息。 李安是廷根市一个普通皮具店老板的养子,黑发黑眸,成绩尚可,最大的愿望是考上大学,让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 直到某一天,他突然发现常来店里光顾的那位阔绰叔叔,竟然是...... ========= 另外,必须说明: 1.第一章开头的第一人称,它只是一个切入点。风格仿照《我的叔叔于勒》......本书是第三人称写作。 2.本书整体风格偏日常/慢热,很多事情的揭秘也是一步一步来的,喜欢直白爽的读者,请谨慎阅读(不喜欢划走就行了)。 3.建议配合段评,阅读体验会更佳哦。
目录

第1章 我的叔叔

我最后一次见到我的叔叔是在五年前了。

嗯,要说具体的时间点的话,可能是在十月二十号,也有可能是在十月二十一号。

我记得很清楚,因为那几天我们全家正在为圣克里斯平日[注]作准备。

大家都知道圣克里斯平日的前几天是难得的皮具打折日。当然,对于经营一家小店铺的我们家来说,则是一个把店里面库存卖出去的好日子。

那时候店里面人很少,我的父亲和我的笨蛋哥哥正在给店里面挂上圣徒像,而我和我的母亲则在店里面为商品改标签。

就在这时,门口的风铃响了。

父亲奇怪地嘀咕了一句:“怪了,怎么会有客人现在进来?”

我也纳闷。马上就要到圣克里斯平日了,大家都知道前后那几天所有皮具都会打折,谁会提前过来买东西呢?谁都不是傻瓜,多等两天就能便宜不少,没理由赶在这时候来。

我心里很是好奇,就从面前的货柜夹缝里探出头去。

然后我就看见了我的叔叔。

坦白的说,我已经记不得我叔叔长什么模样了。对于他的印象也有些模糊,不过我相信,如果我再次见到叔叔的话,第一眼就能认出他。

原因也很简单,我的叔叔气质很特别,温和又儒雅,看起来就像是个好人,我对他的印象很深刻。

当然,叔叔他还有一个非常有趣的特征,那就是他特别喜欢戴一副单片眼镜。

听我父亲说,这位叔叔是我们家的远房亲戚,血缘关系其实并不算深,但他经常跟我们家往来,每次隔个几周就会到店里来买东西,有时候还会给我们带些小礼物。因为这个缘故,我们一家人都很感激他。

说起来也有些奇怪,我叔叔每次来店里,都要买上好几副这样的单片眼镜。

我们家的店铺虽然也卖一些饰品配件,但这种单片眼镜的存货其实并不多,只是因为我叔叔每次都要买,所以父亲才特意多备了一些货。

天知道他一个人为什么需要那么多眼镜。

那天和往常一样。

在店铺里,父亲把盒子一个一个打开,让叔叔来检查。

叔叔拿起其中一副,对着光看了看,然后满意地点点头。

“还是你们家的东西质量好。”他说。

父亲是个老实人,想到再过两天就是圣克里斯平日,店里所有的皮具都会打对折,其他服饰也会有些折扣,便忍不住开了口。

“那个......”

父亲不好意思的搓了搓手:

“再过两天就是我们这边的圣克里斯平日,到时候店里的东西都会便宜不少。要不我先给您打些折扣......”

他是真心实意想让叔叔省些钱。

可没想到叔叔摇了摇头。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金镑,放在柜台上。

“不用找了。”

叔叔一脸真诚的说:

“我马上要去贝克兰德了,剩下的就当是我给孩子们买糖吃。”

贝克兰德。

听到这个名字,我心里有些感慨。

跟我们廷根市相比,贝克兰德可是真正的大城市。听说那里的街道宽阔得很,房子也高,街上跑的都是漂亮的马车。

说实话,那几天我们廷根市也确实不太平,接连发生了一些恶性案件,报纸上天天都在报道。

别说是叔叔了,连我和我的家人都在商量着,要不要去别的城市避一避风头。

可叔叔明显看出了我们的想法。

他摆了摆手,阻止了我们。

我记得他当时一脸严肃,脸上的笑容不见了,单片眼镜后面的眼神也变得认真了起来。

“听着,”他说话的声音压得很低,“不要离开廷根。尤其不要去贝克兰德。”

我们都愣住了。

“为什么?您是有什么内幕消息吗?”我的父亲好奇的问道。

叔叔和我们解释了一番。

我们也终于知道叔叔是做什么职业的了,他是一名调查记者,服务于某个不知名的报社......

他时常四处奔波,就是为了搜集新闻素材,追踪那些黑暗中不为人所知的真相。

原来如此。

怪不得我们有的时候大半年都见不到他一次,反而是这一两年,才经常能在廷根市见到他。

我的母亲发出了由衷的赞叹。

“原来是一名记者啊。”

母亲眼睛里满是敬佩:

“那可真是了不起的职业......”

叔叔笑了笑,没多说什么。

而后他又跟我们说了几句话。

总而言之,廷根市应该是安全了,但我们最近夜里还是要尽量不要出门,锁好门窗,照顾好自己。他说等他忙完了,会再回来看我们的。

随后我的叔叔便戴上帽子,转身出去了。

他走的时候,正是我们家准备吃晚饭的时候。

隔壁教堂的钟声恰好在这个时候响了起来,唱诗班的歌声也飘了过来,先是低沉的序乐,然后是整齐的合唱声,他们唱的是殉道者瞻礼的日课圣歌:

“至仁至慈的天主,创造宇宙的大父,请俯听我们的哀哭,接受我们的颂赞......”

紧接着,是那首以圣克里斯平命名的曲调,旋律优美带着一丝哀愁,歌词则是关于悔改与归信的:

“像我这样,一无借口,你竟为我流血舍命......”

在歌声中,叔叔的背影逐渐消失在街道里。

街边的煤气灯也陆续一盏盏亮了起来,昏黄的光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最后终于看不见了。

从那之后,我再也没有见到我的叔叔了。

他可能还活着,也可能已经不幸去世了。

毕竟大家都知道,贝克兰德在那之后发生了什么事。

可怕的瘟疫,恐怖的战争,报纸上连篇累牍的报道,那些触目惊心的死亡数字。

可是不管怎么说,叔叔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他是一个真诚的人,一个诚实的人,一个善良的人。

我要向他学习。

……

“太好了!”

掌声响了起来。

老怀特先生从座位上站起身,一边鼓掌一边点头。

他大概五十多岁,身上穿着一件旧皮夹克,头顶明显秃了一片,剩下的头发稀稀拉拉的,勉勉强强盖住了两侧。

“小爱莉......”

“今天这篇作文,写得非常好,情感真挚,细节也生动,完全可以当作范文!我已经收到了市里的通知,你这篇作文获得了廷根市征文比赛的二等奖。了不起,你有当作家的天赋。”

教室里安静下来。

这是廷根市公立中学的一堂文学课。

说是中学,其实因为教师人手不够,像这种通识类的文学课程,都是好几个年级的学生混在一起上的。

底下坐着的孩子们年纪差距不小,最小的才十一二岁,脸上还带着稚气,最大的已经有十五六岁,个子都快赶上大人了。男孩子女孩子挤挤挨挨地坐在长条木椅上,有的认真听讲,有的在偷偷打哈欠。

被称作爱莉的女孩从讲台上走下来。

她大概十四五岁,一头淡金色的头发在脑后扎成辫子,眼眸是浅浅的蓝色,穿着一件素净的连衣裙,整个人看起来又乖巧又可爱。

她提着裙摆,微微屈膝行了个礼。

“谢谢怀特先生,谢谢大家,我的作文讲完了。”

底下又传来整齐的鼓掌声。

也就在这时候,老怀特忽然皱起了眉头。

他目光往底下一扫,落在角落里一个男孩身上,脸色顿时沉了下来。

“李安!”

他的嗓门很大,这一声喊出来,整个教室都安静了。

那男孩坐在后排,脸色有些苍白。

他跟爱莉差不多大,也是十四五岁的年纪,头发颜色跟其他人都不大一样,是黑发黑眸,五官倒是端正,就是整个人看起来没什么精神,像是没睡好似的。

所有人都转过头去看李安,目光里带着些许疑惑。

老怀特吹胡子瞪眼地盯着男孩,语气不满道:

“李安?你怎么连个掌都不鼓?是不是又走神了?!”

“哎,我就知道,你这孩子总爱在我的课上走神......”

没等李安开口,爱莉小声提醒道:

“怀特先生,李安是我哥哥。”

老怀特愣了一下,随即拍了拍自己的额头。

“原来如此。抱歉,我又忘了,原来你们是兄妹。”

他恍然大悟。怪不得,如果是兄妹的话,那就能说得通了。

老怀特看向李安,语气缓和了下来:

“李安。我明白了......小爱莉的叔叔也是你的叔叔。你表情这么难看也是应该的,想来你也挺怀念你的叔叔吧?”

周围的学生们听了这话,也都了然了。

任谁突然失去那么一个阔绰又和善的亲戚,心里都不会好受,也怪不得李安脸色那么差了。

所有人都同情地看向李安。

李安的脸更白了。

他勉强扯了扯嘴角,挤出一个笑容来:

“哦,怀特先生,我……我太感动了,所以一时忘了。”

然后他又小声补充了一句:“确实,我也挺怀念我的叔叔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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