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林少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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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行

杜柯

小说 社会 连载 17.8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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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少年行》是一部写少年成长的纪实小说。主人公在现实的威逼和诱惑下,苦闷呻吟,不知所措,甚至荒诞百出的人生经历,影射时代对于一代人的残压迫。也许,每个人的青春都经历过残酷,只是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残酷样本,残酷的方式和风格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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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县城

时间是过去进行时。

在很多年前的某个午后,六岁的我能清晰记得当时的情景。

我和父亲沿着月亮河走在一条在我当时看来没有尽头的路上,我们仿佛要去探寻这条河到底流向哪里。

这条河沿途汇集了大小十几个村庄,宛如一根藤蔓上结出的一串玲珑瓜果。而我家门前的小溪就是月亮河的一部分——小溪作为支流,像纤细的血管注入了它的动脉。我的妈妈终年在小溪里洗衣服,我也在那里玩肥皂泡泡,并且撒尿、喂鱼、捉螃蟹。现在我明白了这条哗哗的大河里有我的尿,可我想闻闻水里的尿味但是没有。当我口渴的时候,会像动物一样趴在那里喝水,水很清冽,甚至有种清香,可是没有我的尿味。多年后,我上初中学了伟大的化学才知道:我尿的比例实在太小了,小到等于我几乎没有撒过,可以忽略不计;但我的化学知识又同时告诉我,比例只是无限小,它的分子总是存在的,也许它只占这些水的几亿分之一,但如果有个精密的仪器来测量,并且追根溯源,一定能找到我的那滴尿。

为什么我那么在意自己的那点排泄物呢?这说明,我是个自恋的人。

六岁之前的我没有去过家以外二十里的地方,把我居住的那片村庄当作了整个世界,我不相信外面还有更大的地方可以拓展,但今天父亲带我做了一次穿越。

对于这次穿越,父亲可以说是思谋已久,用心良苦,但他从没堂而皇之地告诉我此举的重大意义,因为如果太正式,六岁的我可能睁着一双倒映出蓝天白云的童稚眼睛白痴一样地看着他,他只是不经意间说出这样的话:“带你回去,就是让你看看上面是什么样的,那地方有多好!”然后告诉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脱离这个鬼地方,到更好的地方去。这个更好的地方当然就是上面。

上面就是县里,就是县城。

那是他的老窝。

今天他就是带我回老家去。

他当年是从那只窝里飞出来的,可惜不是凤凰,而是作为一只鸡。

也许他认为自己本来就是一只凤凰,起码也与凤凰是近亲,但由于突然一阵大风袭来把他吹落了,于是落架的凤凰不如鸡,遂成了一只自哀自悼自伤自怜的鸡,偶尔引颈长啼,更多时候却是呜咽长鸣。

这么形容是恰当的,我没有丝毫贬斥之意。有必要交代一下,我的父亲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生人,用现在时髦的话说是五〇后,与可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差不多同龄,不同的是,我们伟大的祖国正处于青壮年,而我的父亲却进入老年了。

在他们上学的时候正处在“十年浩劫”的动乱年代,更不幸的是,父亲是地主出身。我的爷爷是县城小河北富甲一方的大地主,其实他不是地主,真正的地主是父亲的爷爷,也就是我的太爷爷。据说太爷爷当年为全县三大名人之一,声名赫赫,经常和县太爷同乘一顶轿子,两人把手言欢,言无不尽,好得像拜把子兄弟。老爷子正式的身份是县教育督学,就相当于现在的教育局局长,执掌全县教育文化事业。因为会写几句诗,据说写得还挺好,把一大帮子附庸风雅的骚人、政客熏得晕头转向、佩服不已,赠其一“徽号”曰:文学家。我这位太爷也因沾了文学的光而大放光芒,青云直上。所以他广置田产,薄收耕租,虽然是个口碑不错的儒雅老爷,可这并不能改变他是大地主的事实。

我这位文学天才老太爷留下了三子两女,却并无一个继承他的文学之才,全继承了他的财产。两个女儿嫁出去自不必说,三个儿子过起了浑然一体的大家庭生活,人口鼎盛之时一家大小有五十口之多。我的爷爷居首,为老大,但那时他在县财政局做会计,拿的是国民党的薪水;三爷在县航运公司工作;二爷本来是税务局一个副头目,随着一九四九年新中国成立一声枪响,老税务局被取缔,二爷便挑担子回家,正式做起了一家之长,那时我的太爷已经去世。

“文革”开始时,天地为之变色,地主的子女进入了史无前例的窒息阶段,战战兢兢苟且偷生。父亲上学时在班上一直抬不起头,连咳嗽都谨小慎微,否则会被人抓住把柄说你对国家不满。这些爱抓小辫子在班上最活跃的家伙多是穷光蛋,基本上祖宗三代都是贫农,越穷越光荣,现在终于轮到他们有机会出口鸟气,于是上蹿下跳,嗷嗷不已。其实,父亲说,自己虽然挂的是地主的名,但自小就没享过一点福,反而遭了无数的罪,这张人皮可真不好披啊!

我将此称之为“披着狼皮的羊”,即便本质是羊,但你披着狼皮,人人见狼而喊打,这是社会的规律。狼啊,你有时候很“羊”,羊啊,你有时候很“狼”。

那时父亲对上大学心向往之——当时的大学和现在不是同一概念,那时的大学是千里挑一,好比武侠剧里的对决,这个对决不是一对一,是一对一千。不幸的是父亲连这个对决的机会都没有,尽管他学习不错,但招生简章上明文规定:地主的子女一律不收。

所以父亲初中毕业后就直接参加生产劳动了,在村组联社中发展体力。几年后,政策有了松动,基层缺人才,需要小学教师,因缘际会,父亲做了一名教员。

父亲这一辗转就到了全县的东北角,在一个小山村里他恒兀兀以穷年,整天与粉笔灰为伍。后来年龄逐渐增大,回城无望,他就在此地安营扎寨成了家。当我们陆续出生后,父亲就像败走台湾的蒋介石龟缩一隅,总是幻想着有一天能打回老家去。而在没有打回老家之前他就带我们常常做这种演习,这种演习是精神和情感的双重演练。我第一次回父亲的老家,对这个遥远到茫不可知的地方是无动于衷的,我就像一只小羊被老羊牵着,除了咩咩叫和东张西望之外,并无特别的感受。

那是一九八六年的夏天,我刚上学,从破裆裤换成了全裆——藏起小鸡鸡做个文明人,装模作样趴在桌子上写写画画,我的笔一点也不听话,画的圈像阿Q最后的画押,总露出个尖尖。我没有受过学前教育,直接进军一年级,那时农村广阔自由的天地就是我们的幼儿园。和城里的孩子不一样,我们是在大自然中接受学前教育的——这就是6岁的我为什么对河里一滴尿如此有感情的原因,我是本体,河是客体,尿是中介,由本体至客体,这个命题研究下去会累死几个哲学家。

在这一天,我和父亲沿着长达几十里的河道走下去,一直走到在我看来接近大海的地方,这个地方叫驿水镇,再坐船,然后再坐火车到县城(那时运输业不发达,没有直接到县城的班车)。

其实我们可以顺着几乎和河道并行的公路往下走,但我喜欢河滩,我没见过大江也没见过大海,这条河在我眼里就属于很大很大的了,它是缩小版的大江或大海。河床那么宽,河那么平静地躺在床上从容不迫地流着,发出哗哗哗的安宁的声音,它似乎在一边流着一边做梦,还一边发出梦呓。这河有个漂亮的名字,叫月亮河,而我居住的村庄就叫新月村,我想这月亮是从哪里来的呢?一定是从我们那里来的——我们家的月亮那么大、那么圆啊,常常挂在天边和树间,就像婴儿的嫩屁股,现在想来,它宛如一枚图章,印在诗意乡村的历史天空。

在这天的某一个时刻,我对河滩上珠圆玉润的石子产生了浓烈的兴趣,这些石子是我家门前那条小溪所没有的,它圆得惊人、不可捉摸,但不是圆规画出的那种圆,而是椭圆,椭圆也是可以惊人的。手抚摸在上面那种光滑沁凉的感觉比什么都舒服,而且这石子五颜六色璀璨斑斓,蛋黄、苔绿、磁白、炭黑、锈红、天青,我就像拾到宝石般欢欣雀跃。它们各有各的美,我爱不释手,手里拿不下了,往衣兜里揣。因为衣兜鼓鼓囊囊,增加了行走的重量,父亲不断命令我将其扔掉,但我常常是刚扔掉一个又惊喜地发现了另一个,因此手中的石子不断轮转,就如进了玉米园的猴子,然而奇怪的是,猴子最后手中还有一个,但当我坐船坐车最后在日暮时分抵达父亲的老家时,我发现身上所有的石子不知去向,而我也早已把它们忘掉了。

然而父亲没有忘。

所谓老家主要是我三叔一家,他们和爷爷在一起。我二爷早就儿女成群另开炉灶了,不过和我爷爷合分了四合院,所以还算住在一处。我父亲兄弟三个,他居中,上面是我的大伯,也在另外一个地方谋生,在外地安了家。这家中只有三叔一支了。三叔上学时不好好读书,没学到知识,当政策宽松好转时仍没找到工作,就在家中做农民。但他很精明,善于纵横之术,口若悬河,能把地上的石头吹到天上去,所以他后来做了本地乡镇企业预制板厂的厂长,自家的房子也最早换成了楼房,这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乡村还是很醒目的。

父亲的老家与县城只有一江之隔,此江名为汉江,盘桓在那里犹如巨型赤练蛇。当夜晚来临,我到院子外面撒尿时可以看到城里如蜂巢般的灯火,白天看来我不觉得父亲的老家有多美,山上光秃秃的,连棵大树都没有,长满荆棘。他们就砍这荆棘和庄稼秆做燃料,把饭煮熟,我对此不以为然,怎么可以没有柴火烧呢,我们那里砍一棵大树可以烧半个月,而父亲对我的想法更不以为然,他对我的解释是,他的家乡什么都好,包括烧荆棘和玉米秆煮饭。

年幼的我,对父亲底气十足的嘴脸产生了疑惑。

所幸的是我们没有把这件事再探讨下去,否则六岁的我还没发育完备,智商一定全线崩溃。

这天晚上,六岁的我和父亲站在客厅里,灯光如魅,父亲风尘仆仆,一身疲惫、一脸落魄,而我拘谨有加,不知所措。

我三叔看上去是个高而笔直的人,俨如一把尺子立在那里,像随时在丈量着什么。而尤其割人的是他的鼻子,那么陡峭险仄,仿佛随时严阵以待,只要一按开关就能弹出刀来——一把弹簧刀,他和谁说话这把刀就对准谁,我不知道父亲有没有这感觉,但我是毛骨悚然的。与三叔相对的是滚圆的三婶,简直是西瓜转世,线条轮廓不像我三叔锋芒毕露,而是一团和气、一团模糊;和气是神态,模糊是形态,她在年轻的时候就像个老太太了。看着坐在一起的他们我真不知道他们,何以能成为夫妻。

当晚饭结束,大家终于坐在一起畅谈生活理想时,父亲不禁举重若轻地叹息了,在他的叹息里有生活的艰辛和无奈,未来的滞阻和茫然。后来忘记怎么说的,他突然提到我,下巴一翘,说,唉,真是什么都没见过啊,高山篓子,连河里的石头蛋子也捡着不放要拿回来……父亲无力地摇头。

随着他的话结束,轰地腾起了一阵嬉笑,六岁的我还不明白这笑的确切含义,但直觉感到大家不怀好意。这时我三叔最小的一个瘦不拉叽的孩子,因为吃饭慢还没吃完,他听到后夸张地把一口饭喷到地上,我感觉那简直是射出来的,然后一只乌云盖雪的猫马上跳过来开始了它的美餐。另外的人呢,我一看他们脸上的笑都隐隐约约、摇摇荡荡的,因为他们的笑正在逝去。而我三叔脸上的笑意味深长,这个笑被鼻梁这把刀切成了两半,乱云飞渡,像云一样传导不过去,所以处于一种半死不活的状态,停留得格外久。然而最令我惶惑的还是我发现父亲的脸上也有笑,这个笑和他们打成一片,然后我看到他们用某种耐人寻味的眼光赏玩着我,连绵成一道火线,我就在这众目睽睽之下,被围观着。

六岁的我什么也不知道,我唯一的感觉是:自己完全被孤立了。

这是我这一天最茫然无助的时候。

我仿佛被整个世界抛弃。

似乎是两年后,我与哥哥再次跟父亲回老家,这次我八岁,记忆能力有所增长,更多的细节被我的大脑记录了下来。

哥哥比我大四岁,我们仍然是雀跃的,他也有过跟父亲单独回老家的经历。他第一次跟父亲上县城是五岁,那年父亲把他引到照相馆照了相,他穿着条纹海军衫,一双惊奇的眼睛瞪得溜圆,大致一看他的眼睛就是个浓缩的电灯泡,里面光亮十足,甚至于他的表情因为过度惊奇而显出某种惊恐来,多年后看这张照片,我总是调侃他:你看你小时候对新奇事物的探索热情让我自愧不如啊,就因为前面有个照相机。

其实这并不是我们第一次照相,在我们更小的时候村里就有人来给我们照相,可那时候是黑白照,而且相机也不带闪光的,所以我有理由相信哥哥的解释:那是因为闪光灯造成的结果。

我记得这次我们三个也特意到照相馆“闪”了一次,这是我第一次面对非自然闪电。父亲是为了向我们展示县城里拥有很多新鲜先进的事物,因而这县城就在我们心中的美好形象像神殿一般树立起来——那种强大的吸引力促使我们奋不顾身地投入到学习的热情中去……化热情为动力,最终状元及第,花落我家,于是改头换面,翻身上马,走遍天下有人夸,哈哈!

这次照相带来的结果从长远看是没有结果——因为多年后我再也找不到那张照片,不知道它湮灭在哪个历史角落了。都说照片是岁月的记忆,照片没有了,记忆也随之没有了。

我记得那次我们坐在火车上,我与哥哥忙不迭把头伸向窗外,外面的风景不断变换且具有动态的美。江河如带像被轮船划出丝绸般的痕迹,电线杆仿佛宽绰的五线谱,只是没有那么大的手掌去弹奏。青山,白水,黄土,绿树,红花,一幅动态的画不断游到人眼前,又很快飘移而去。我们就如凌空飞翔,我怀疑坐飞机就是这样子,只不过高一点。

当我和哥哥正看得心神荡漾飘然如仙时,冷不防被窗户生硬地“亲吻”了一下,这一吻十分深情,令我们大为恼火,回头一看原来是我身边那位叔叔把窗子拉了下来,于是我和哥哥就像两只鹅卡在那里,我哥哥比我还惨,活动空间更小,因为他的脖子和头比我大一个型号。那叔叔对我们说,关上吧,外面风大。真煞风景呀,当我们看得正美时,他却把风景“杀”了,相当于谋财害命,或者说他把本来流动的风景像开车一样突然刹住,——原来“大煞风景”这个词是这么来的!我和哥哥凭窗而据,不愿缩回。那叔叔也不好马上虎头刀伺候,将我们两个脑袋割向窗外,父亲见状,解释说,让他们看一会儿吧,农村的孩子,没见过……他才迟疑地缩了手,我和哥哥便用力把窗子一掀,继续欣赏起来。

但是后来我对父亲说我们是农村人很不认同,不认同的原因不是说我们不是农村人,而是听他那口气早已把自己排除在外,言外之意他是城里人,可每次回到家去他还是住在农村,不过是在城边,我两个姑姑倒是住在城里,可这与他有什么关系呢?这并不能说明他就是城里人,只能说明我姑姑是城里人,我姑姑是城里人又怎么能代替他是城里人呢?

我百思不得其解。

然后我们去看了场电影。这是当时最值得称道的。

在看电影之前我们在大姑家吃了顿饭,因为看电影的地方离她们家很近,所以是顺带。我记得那顿饭是面条,但不同的是有一碗油泼辣子,红辣椒面细细的像沙,沙上面是一层汪汪的油,我们就用这辣子和着面吃,姑姑笑着问我,怎么样,好吃吗?我说好吃。我们家乡是从没吃过这样辣子的,我们吃辣子都是和着菜炒,要是陈年红辣椒则捣成碎末,与蒜瓣一起放进菜里做调料。当姑姑又问我们这里好不好时,我显出了非同一般的深沉,什么也没回答;而我哥哥随口就说好,像是故意附和的。面对我的沉默,姑姑很不服气,然后对我父亲说,金窝银窝不如人家的穷窝窝啊!

我的冥顽不化似乎从这时候就开始了。

若干年后具有了分析癖的我开始分析这件事,我觉得,我吃了你的饭,吃得很香,你就要我承认这里一切都好,这是一种交换!卑劣的交换。而我的哥哥则无所谓,充分显出灵活多变趋向实际福利的倾向,只要吃得爽,何必在乎那几句没盐没醋的话?就是有盐有醋也正好调着吃。

这件事说明,我哥哥更适合这个世界,而我更适合做学问,因为大凡做学问的人都是一根筋,不懂得设身处地为自己着想,只抓住“真理”不放。

那场电影我记忆犹新。是在体育场草地上放的露天电影,露天电影的确是比室内电影院更适合人性,不光有自然风,还能自由撒尿,最关键的是,不用买门票。

记得那天电影的名字叫《××敢死队》,是传统的打仗题材,然而是国外的,看惯了“为了革命胜利,冲啊!”这样不怕死的国产英雄片,洋鬼子们似乎更胜一筹。我觉得最经典的镜头是:两个要好的战友要被直升机接走,一个已经爬上去了,另一个却在机底挂着,怎么也爬不上去。然而敌人如蚁般越来越近,正在这危急关头,吊着的恳求上面的战友用枪打死他。那战友万分痛苦,为了避免他落入敌人手里,于是闭上眼睛一枪崩了他。

这是影片的高潮部分,扣人心弦。故事的结尾是:这位战友找到他死去战友的儿子,小男孩正在学校操场上踢足球,他一面带着他走过如茵的草地,一面说我现在告诉你关于你爸爸的故事……

在此后的几天里,我和哥哥无数次讨论影片里的情节,我明明知道可还是近乎傻子似的问他:

“他为什么要开枪打死自己的战友呢?”

“笨蛋,他不死落在敌人手里,严刑拷打,最后像刘胡兰一样,用铡刀铡头!”

我猛然醒悟:真可谓晚死不如早死啊。

然后我又问:“你说最后他儿子知道是这个战友打死了他爸爸,他会怎么样?”

“他会怎么样?”我哥哥似乎也被问住了。

因为影片到此处就结束了。我说:“他会不会报仇?要打死那个人?”

哥哥想了一会儿,说:“不会的,他要感激这个叔叔呢。”

“感激?”我睁大了眼睛。

“当然。你想,他救了他爸爸……他爸爸让开枪的。”

哦,我终于弄明白这个人的态度了,那就是感激。他应当做出感激的样子,即使他爸爸死了,被这个人打死了,他也应该感激。多么深奥的道理啊,我第一次觉得人生离奇复杂,这里面有许多曲曲绕绕、拐拐弯弯的东西难以理顺,我的头都想疼了。

其实,这仅仅是我离奇曲折人生体验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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