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洪武八年,冯默一睁眼竟成待阉新丁! 净身房内,用刑的钱公公突然暴毙,原主吓死,只剩他面对冰冷刀锋。 生死关头,冯默觉醒“共鸣“之能——触物可读人心。从钱公公荷包中,他窥见惊天秘密:淑贵妃竟是钱公公失散胞妹! 割下他人血肉伪装伤口,炭火灼烧中咬牙忍痛。当王公公踏入房门,冯默扑向尸身痛哭:“干爹让我持这荷包去寻淑贵妃娘娘......“ 从假太监到锦衣卫指挥使,从江湖豪杰到军中统帅,冯默凭借“共鸣“之术在洪武朝步步为营。他周旋于贵妃、公主、江湖侠女之间,用现代智慧改良火器,平定边患,助大明威震四海。 “杂家可以不当真太监,但必须当个比真太监更懂帝王心的假太监!“ 当万国来朝,朱棣亲封他为异姓王时,冯默摸着八个老婆的肚子苦笑:“这假太监身份,终究是藏不住了......“
洪武八年冬,凛冬的寒意将整个应天府裹上了一层白。
而此时的内官监,却正在上演着血腥的阉割戏码。
嘶!
恢复意识的刹那,冯默使出全身力气狠吸一口气,血腥气夹杂着冰冷空气如同利刃刮过鼻腔,疼痛剧烈,却让他瞬间清醒。
他光着两条大长腿,下半身冰凉,记忆碎片如潮水般涌来。
“洪武八年,家境贫寒,被当地员外卖到宫里做太监?才三百文?”
“但净身时,掌事的钱公公意外暴毙,这身板的原主,则被活生生吓死了……”
冯默迅速消化记忆,侧头盯着钱公公的尸体,心有余悸,腹诽道:“公公,你真是……死得及时!”
钱公公手里的利刃泛着寒芒,看上去异常锋利,死在它手上的命根子,只怕不计其数。
不远处的炭盆里,烙铁红得可怕,是阉割后用来止血和消毒的。
一想到两件东西差点儿用在自己的命根子上,冯默就感觉后背凉飕飕,立刻就想捂住裤裆。
难怪原主会被吓死!
即便换做是他,也一定会被吓出问题来。
短暂的愣神后,他回过神来,眼下时间紧迫,没时间作他想。
这具肉身的原主人是最后一个受刑的,算算时间,点宝的王公公差不多快进来验身了,一旦查出他并未受刑,等着他的仍是一刀一烙。
想到此处,他不禁打了个寒颤,下意识地想要捂住裤裆,才发现双手双脚被皮索捆住。如何脱身保住命根儿,才是当务之急。
他没敢用力,怕惊醒旁边的新太监。这些人都是受宫刑时受不了剧痛昏死过去的,难保不会有人提前苏醒,又怕引来屋外的其他太监。
洪武八年,乞丐出身的朱元璋当皇帝,出了名的杀伐果断。从古至今,在深宫中当差,谁不是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倘若在这之前,验身的王公公提前进来,该如何是好?
献媚?行贿?
冯默叹息,献媚毫无意义,行贿更不可能。有那银子行贿,身体的原主人何至于被卖进宫当太监?
他望向钱公公,双眼冒光。这年头,在宫里当差,不管是宫女还是太监,大都会把银钱揣在身上。否则一旦被人偷了去,没有高科技的大明朝,很难一件件、一桩桩地查清,最后很多案子都不了了之。
“不管了,先脱身,保住命是首要任务,然后再是保住命根子,再考虑如何活下来!若真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恐怕也只能做太……”冯默迅速熟悉周围环境,羸弱的身子导致他手腕比常人都要纤细,这让他看到了一丝希望。
皮索是浸湿的,吸满了水,为的就是增加阻力,防止用刑时受刑的人奋力挣扎,挣脱束缚。但彻底平静下来后就会发现,换种方式用力,能将皮索中的水份挤出去,给手腕留下更多空间。
他缩着手掌,努力往回缩,湿漉漉的皮索不断往外渗水,手腕与皮索的间隙越来越大。直到两只手都挣脱皮索,冯默总算松了口气,蹑手蹑脚地来到钱公公身旁。
乍一看,钱公公六十出头,一身怪味儿,有香料气还有尿骚味,说不出的难闻跟刺鼻。冯默屏住呼吸,开始搜身。
黄天不负有心人,终于在钱公公胸前摸到个硬邦邦的东西,看到了希望。他顿时一喜,攥在手里,一把掏出。
果然!
一个精美的钱袋子,外面绣着金丝莲花,花边由金丝绣成,金灿灿的,价值不菲。松开束口绳儿,黄橙橙的金子让冯默心跳加速。
他喃喃自语:“这么多钱?”
的确,这么多金子,哪怕放到他后世,也是一笔巨款。
冯默没有兴奋过头,深知这些黄金不过是身外之物,没什么比活下来更重要。
假公公?
这样的念头在心间一闪而过,《鹿鼎记》的剧情瞬间在脑海中逸散开来。短短片刻,冯默想到了很多。他望向不远处因受过宫刑昏死过去的新太监们,又看了眼红透的烙铁,暗自盘算着。
“嗯?”
忽的,冯默意识到不对。从金丝荷包上,他感受到了一种异样的气息。
“这是?情绪?”
对,就是情绪!在荷包上,他感受到了浓浓的情绪,有悔恨,有懊恼,还有浓浓的歉意。
冯默愣住了,实在想不明白为何会从这荷包上感受到如此浓郁的情绪,而且还那么清晰。
他愣了愣,将荷包放在钱公公胸口,又静心去感受。片刻后,他终于弄清这些情绪的来源——浓烈复杂的情绪并非来自这个荷包,而是来自钱公公本身。
更让他震惊的是,不仅是情绪,就连钱公公暴毙前那一刻脑子里的思绪都被他清晰地捕获到:钱公公竟然有个妹妹,而她的身份更是高贵得可怕,竟然是后宫的一位贵妃!
嘶!
而这位贵妃并非家世显赫,而是出身贫寒,早在很多年前被人拐卖后,意外到皇宫中做了宫女,后来又成为了老朱的妃嫔之一。那个绣着金丝莲花的荷包,就是出自这位贵妃之手。
“或许,这可能成为活命的契机之一!”冯默短暂沉思后,确定这种共鸣的能力恐怕就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金手指了。他想也不想地取下刀刃,蹑手蹑脚地走到新太监身旁,掀开裤子瞅了眼。
被烙铁烧得已经焦黑的血肉,其周围不止肿胀,且颜色呈深紫色,血肉模糊。
冯默心中大定,准备动手。他打算从几个新太监的伤口处割下血肉,拼凑成伤口形状,又用烙铁烧糊,才用染血的一头粘在自己身上,伪装出被阉割的样子。
倘若在这期间有新太监醒来,他不介意动手杀人。眼下为了活命,所有的仁慈、心善都是空谈。
万幸的是,在他完成这一系列操作期间,新太监们没有一个醒过来。
他用染血的一面贴在自己身上,在火盆旁以极快的速度烤干。低头一看,与那些真太监没什么差别。
可就算是这样,冯默依旧不放心,又用刀在大腿根儿连割了几道口子。刀刃锋利得可怕,轻松划破皮肤,短暂的麻木后,随之而来的便是火辣辣的疼。
没办法,现在既要活下去,还要保住命根儿。
冯默仔细盯着大腿根儿,伤口处不停地往外淌血。他迅速靠近炭火盆,让血液快速结痂。剧痛让他大汗淋漓,打湿了头发跟破烂不堪的衣衫。
他认真地看了眼裤裆,与地上的新太监进行比对,确定没有问题后,总算是松了口气。如果不出意外,大概率是能够糊弄过去了。
只要过了验身的王公公这一关,接下来靠着钱公公这一袋金子,应该不会再出什么问题。
冯默忍着剧痛,立马开始收拾现场,将屋子里重新布置成宫刑过后,钱公公握着弯刀突然暴毙的画面。甚至连绣着金丝莲花的钱袋子,也被他重新塞进了钱公公胸口——取了七成藏起来,剩下的则还了回去。否则,太容易露马脚。
窸窸窣窣……
终于,屋外传来近乎不可闻的脚步,跟猫一样,步子又轻又细。可即便如此细微的响动,冯默还是清晰地捕获到。
嘎吱!
随着推开房门的声音传来,冯默自然地闭着双目,却能明显感受到房门口传来的光亮。一声似公鸭嗓一般的声音在门口响起:“钱公公,不过十来个小太监,这都快两个时辰了,咱家还有事务在身,公公手脚可否快上一些?”
不好!
冯默心头一凛,聪明反被聪明误。做了那么多准备,却忘了太监被阉之后,命根子会当做宝贝储存起来,告老还乡时或是寿终正寝时,会一同带走。
准备了那么多,却无法凭空变出个命根子来。
但这个时候,房门打开的声音已经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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