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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穿流主角的我加入聊天群

吃不饱的胖橘

轻小说 衍生同人 连载 49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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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李同已加入聊天群】 正在打坐调息的李同猛地睁开眼,环顾四周之后,愕然发现自己的视野中出现了一个聊天群的界面。 这是……金手指? 李同顿时喜出望外。 转生到这个世界几十年,外挂终于上线了,这下总算不用自己努力了! 聊天群外挂嘛,他熟得很,只需要给自己披上一层全知全能的马甲,然后装神棍忽悠人就行了。 来,让我看看第一位受害者会是谁! 李同点开聊天群的成员列表,然后看着躺在列表里的那一大串【群成员·李同】,陷入了沉思。 难不成……是我打开的方式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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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同穿流主角的我加入了聊天群

【李同已加入聊天群!】

正在房间内打坐调息的李同猛地睁开眼:“谁!?”

无人回答,只有眼前半透明的聊天群界面发出淡淡的光,提醒他刚才的声音并非错觉。

“这是……金手指?”

李同表情有些奇怪。

实话实说,他并不感觉惊喜,因为这个金手指来的有点晚了。

穿越二十多年,哪怕是在没有金手指的情况下,李同也硬是凭借着自己的努力,打拼出了千亿身家,成为了如今地球上最有钱的人之一。

如果这个世界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无魔位面,那么李同完全可以过着平淡枯燥的有钱人生活,然后寿终正寝,大概这辈子都用不上所谓的金手指。

但很可惜,钱这种东西不管再多,在这个世界,都只是一个数字。

因为这里是漫威宇宙。

虽然托尼·斯塔克还不是钢铁侠,雷神的锤子还没有掉到新墨西哥州,美国队长还在北极当冰棍……

但李同可以确定,这里就是漫威。

至于他为什么这么确定……废话,他之前住在纽约,每天早上一出门就能看到老远那栋大楼上挂着一个明晃晃的单词——“Stark(斯塔克)”。

这要是都认不出来,那李同还不如把眼珠子给扣了。

在意识到自己穿越到了漫威之后,年幼的李同就迅速给自己制订了人生规划——赚钱。

在漫威宇宙里有一条铁则:穷人靠变异,富人靠科技。

李同不确定自己未来有没有变异的机会,所以决定趁着年轻努力赚钱,争取有条科技路线作为保底。

他先是趁着这个世界还没有“超级英雄”的概念,直接发表了自己的超级英雄漫画《超人》,以此开创了DC漫画公司。然后又以漫画公司为核心进行IP开发,拍摄电影电视,制作周边玩具,成立娱乐公司,最终发展成了如今这个庞大的商业帝国。

在此期间,李同也没有放弃对神秘力量的探寻,在拜师卡玛泰姬无果之后,他走南闯北,寻访名山大川,最后通过一个商人找到了除卡玛泰姬以外的另一个能够修行超凡力量的地方——昆仑。

没错,就是那个有铁拳和神龙寿老的仙人福地,昆仑。

尽管昆仑非常排斥外界,李同的根骨也相当一般,但是奈何他有钞能力啊。

这玩意在对付至尊法师的时候没什么效果,可是在对付昆仑长老们的时候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毕竟不管昆仑再怎么封闭,生活在这里的人也是需要吃饭的。

在与外界隔绝的情况下,有一个世界级富豪能给昆仑提供生活物资,对昆仑而言也是一件好事。

在富兰克林的攻势下,昆仑的长老们最终还是同意破例收下李同,作为昆仑的记名弟子。

如今已经是李同在昆仑修行的第三个年头,花费了三年时间,根骨一般的李同也只是刚刚踏入修行者的大门,距离梦想中天下无敌的境界还遥遥无期。

看着眼前的聊天群界面,李同心中隐隐生出一丝期待。

聊天群金手指嘛,他知道,就是能沟通各个世界的角色,各个世界的人可以在聊天群里发红包,送东西。

他的要求也不多,来个卡卡罗特、哆啦A梦、孙悟空之类的大佬群友,整一箱仙豆、任意门、九转金丹之类的宝物,让自己能在漫威宇宙横着走就行。

至于怎么搞到这些东西,那就要看他怎么忽悠了……

李同摸着下巴,笑得有些邪恶。

【李同已加入聊天群!】

【李同已加入聊天群!】

李同:???

【李同】:什么情况?

【李同】:卧槽,外挂总算来了!

【李同】:不对!

【李同】:你怎么也叫李同?

【李同】:你这话问的,我本来就是李同啊。

【李同】:你是李同,那我是谁?

【李同】:你也是李同!?

【李同】:扯淡!我才是李同!

【李同】:等等,让我捋一下……

李同略微有些头疼地捏了捏眉心,大脑飞快运转。

现在的情况是聊天群里只有三个成员,但是三个成员都表示自己才是李同,那有没有一种可能……

【李同】:你们冷静一下,听我说。

【李同】:现在有一种推测,那就是我们都是李同,或者说我们都是同一个人。

【李同】:这样吧,我先说一下我的情况。

【李同】:我叫李同,是一名穿越者,我穿越到了漫威宇宙,具体应该是漫威电影宇宙,毕竟我没看到漫画里那些离谱的超级英雄。

【李同】:现在是2007年,距离托尼成为钢铁侠还有差不多一年的时间,我现在是DC娱乐公司的老板,同时也是昆仑的弟子。

【系统提醒:“李同”更改昵称为“漫威”。】

【漫威】:“该你们了。”

【系统提醒:“李同”更改昵称为“DC”。】

【DC】:所以我们这是同穿流?

【DC】:我和@漫威的经历差不多,我穿越之后创立了漫威影业,一边用漫威电影赚钱,一边寻找变强的方法。

【漫威】:真是英雄所见略同!

【DC】:废话!咱俩脑回路都是一样的,想出来的招还能不一样?

【DC】:不过我这边的时间线可能更早一点,超人都还没有出名,我之前派人去了堪萨斯州,在那里找到了超人的老家,不过那里只有他老妈。

【DC】:蝙蝠侠倒是已经家喻户晓了,现在人人都知道哥谭有个喜欢大半夜到处乱窜的异装癖。

【DC】:另外,我之前跟着理查德·龙学了几年武术。

【漫威】:理查德·龙?就是那个和蝙蝠侠还有丧钟旗鼓相当的格斗大师?

【DC】:其实蝙蝠侠也跟着龙学习过格斗,严格来说我们也算师兄弟。

【DC】:我一开始想拜师大友大师的,就是龙的师父,不过大友大师年事已高,已经不收徒了,所以才把我引荐给了龙。

【漫威】:等一下,我突然想起一件事。

【漫威】:如果这个聊天群就是我们的金手指,那我们是不是就没办法开共享了?

【DC】:应该是。

【DC】:我刚看了一下,我们可以将自己拥有的东西当成红包发出去,但是发送出去的东西也会从自己身上消失。

【漫威】:不是吧?这金手指也太废了!感觉跟梦境空间差了好几个档次。

【DC】:或许这个聊天群更倾向于“交流”和“交换”,而不是“共享”。

【DC】:如果我们能够做到流水线生产某种超凡力量,那就和共享没什么区别了。

【漫威】:那得等到什么时候啊?我现在才刚入门呢!

【漫威】:对了,不是有三个人吗,怎么只有我们两个人一直在聊?另外一个李同呢?

【DC】:应该在窥屏。我推测他应该和我们一样,都是穿越到了某个超级英雄的宇宙。

【漫威】:真的吗?他也在超英宇宙?会是哪个宇宙?

【DC】:可能是无敌少侠?或者变相怪杰?

【李同】:……都不是。

【系统提醒:“李同”更改昵称为“黑袍纠察队”。】

【漫威】:……

【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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