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证》作者李擎铖
《作证》
你唱的不好听,音质不行,你找天王老子来作证都没屌用。音乐是灵魂,是更有励志,有故事是艺术。音乐这玩意儿,骗不了人。好听就是好听,难听就是难听,耳朵长在别人脑袋上,不是你家养的狗,不会因为你喂了几口粮就摇尾巴说好听。真正的好音乐,自己会走路,会翻墙,会钻进陌生人的耳机里,然后那人就会默默打开支付页面——这才是最硬的作证,比什么金曲奖、播放量、热搜榜都实在。
灵感。我说的是那种半夜三点突然从床上坐起来,不记下来就浑身发痒的玩意儿。不是流水线工人按配方调出来的糖水,是生活在你喉咙里卡了三天终于咳出来的一口老痰,带着血丝,带着烟火气。有灵感的音乐,你一听就知道——那人在写的时候,眼睛是亮的,或者红的。亮是因为看见了什么别人看不见的东西,红是因为熬了太多夜,或者哭了太久。
故事。而且得是真实的故事。编出来的故事就像塑料花,远看挺像那么回事,凑近了连蜜蜂都骗不过。真实的故事是什么?是楼下便利店老板娘凌晨四点打盹时压皱的报纸,是工地大叔在安全帽里藏着的女儿照片,是你前任走后你才发现自己连她过敏的药名都记不住。这些破事儿,这些细碎的、丢人的、说不出口的玩意儿,才是音乐该去捞的东西。我就喜欢有灵感的故事——那种创作者自己也被故事摁在墙上,不得不唱出来的感觉。
还要有情。情不是情歌里那种"我爱你你爱我"的批发 sentiment,是"我知道你明天就要走,但我今晚还是给你煮了碗面,并且没把眼泪掉进汤里"的那种情。是恨的时候不彻底,爱的时候又觉得自己不配,是明明想一拳砸在墙上,最后只是轻轻带上了门。音乐要是没这点情,就跟自动售货机里的罐头似的,能填饱肚子,但吃完就忘,连回味都是金属味的。
所以别跟我扯什么制作人多大牌、设备多昂贵、营销多到位。你站上台,开口第一句,是骡子是马,台下那些真正听过好音乐的人,耳朵一竖就知道。好音乐自己会找买家,像好酒自己会找知音。它不需要你跪着求人来听,它只需要你诚实地——把那个有灵感的、真实的、带着人情味儿的故事,唱出来。
剩下的,交给耳朵,交给时间,交给结果。音质好的,顺其自然。抢着下单。你的音质好不好,在我耳朵里打转一下,我就知道是什么水平。比如你开口说话,只要你发音两个字,我就知道你是什么的水平,这段话不夸张。按照我多年的艺术品,战场、灵魂、的经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