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重译之股票大作手回忆录(361)
(第十七章最后一个桥段)
原文(391):
Some friends who were with me in Hot Springs talk to this day of the way I jumped up from the luncheon table to sell that second lot of 10,000 bales.But again that clearly was not a hunch.It was an impulse that came from the conviction that the time to sell cotton had now come,however great my previous mistake had been.I had to take advantage of it.It was my chance.The subconscious mind probably went on working,reaching conclusions for me.The decision to sell in Washington was the result of my observation.My years of experience in trading told me that the line of least resistance had changed from up to down.
I bore the cotton market no grudge for taking a million dollars out of me and I did not hate myself for making a mistake of that calibre any more than I felt proud for covering in Philadelphia and making up my loss.My trading mind concerns itself with trading problems and I think I am justified in asserting that I made up my first loss because I had the experience and the memory.
其他版本译文(391):
与我一起在哈特温泉度假的朋友们,后来谈到了那天我在准备吃午餐的时候,忽然一惊跑回交易厅去再次卖掉1万包棉花的事情。显然,这不是什么第六感,而是源于对自己判断力的信任所做出的事。我坚信无论之前怎么出错,现在是到了卖出的时候了。我必须要抓住机会,这是我该利用的机会,下意识中的考量一直没停歇,最终有了良好的结果。在华盛顿的抛售,是我对市场考量的结果。这么多年的经验说明,这次最小阻力线的走向已经从上涨变成下跌。
对于在棉花期货中损失100万的事情,我毫无怨言。我没有因为出现了很大失误而自责,也没有因为在费城弥补回来了损失而得意。我的交易心理只关心交易问题,我觉得自己有理由宣称,我有丰富的经验和牢靠的记忆,因此能够补回一开始赔了的资金。
我的译文(391):
我从餐桌旁一跃而起,再次跑去大举卖出了一万包(棉花),这种情景,一些当时和我同在Hot Springs的朋友,至今仍在谈论。但显然,这仍然不是什么直觉,看似好像冲动之举,(实际上)源自我对(时机已到)的自信,不管之前我犯下了多么巨大的错误,(职业反应)告诉我,时机到来了,我就不能不加以利用,(所以我如条件反射一般的跳起来)。(译者注:不是直觉,是肌肉记忆,膝跳反射。)
(不管我表面看起来多么放松),我内心深处的意识可能一直在运转,为我得出结论,通过它的观察,在华盛顿,我才做出了(再次)卖出的决定。我多年的交易经验告知我,最小阻力路径已然由上涨转为下跌。
我盯着棉花市场,并不是因因它夺走了我一百万而心生怨恨,而且我也没有因为犯下那种层级的错误而怨恨自己。
同样,在费城我平仓把钱又赚回来了,我也不会因此而沾沾自喜,觉得自己有多了不起。我做交易,心思只在交易问题本身。
我能够挽回损失,凭的是我的经验与记忆,(不是什么直觉),我之所以这么说,(现在你应该明白了),我是有理由的。
我的评注(391):
一. 那么利弗莫尔这一战到底挣了多少钱呢?时间大概在啥时候呢?
首先说时间,文中是没有明说,但是文中说到他这次棉花交易之前,他在做多股市,那么就肯定不是1907年了,因为那时他在做空股市并赚到了钱,随后被托马斯忽悠在棉花交易上破产,直到1915年左右,因做多伯利恒钢铁东山再起,所以这次棉花交易应该是1915年以后的事。
按原文,他第一个1万包最少赚175个点,第二个 一万包,最少是125个点,最后的4万包,最少赚75个点,我这是最保守的统计,因为在费城他平仓前,文中说又发生了恐慌性下跌,但没说具体点数,所以我没有计入。
利弗莫尔那个时代,(1900-1920)纽约棉花交易所的标准合约单位:1 张合约 = 100包 ,每包500磅,这是 1870-1940的官方标准。1940-1950行业统一改称手,一手也相当于以前的100包。
报价方式没变,都是:美分/磅,最小变动单位: 1个点 = 0.01美分/磅 。
1点盈亏 = 500 × 0.0001 = 0.05美元 / 包。
保守算下来是净赚30万美元,如果加上费城那个恐慌性下跌,应该可以挣到100万美元,弥补了亏损。
那么他这次交易用时多长时间呢?文中没有明说,但文中说到了他的行程,由此可以推断一下:
起点:阿肯色州的温泉城(Hot Springs), 它位于阿肯色州西部,向东先抵达首府小石城,然后横穿阿肯色州,再向东横穿田纳西州,弗吉尼亚州,抵达华盛顿特区,中途交易后,再向东北经马里兰/特拉华州,宾夕法尼亚州,抵达费城,平仓后,向东北,穿纽约州 ,抵达纽约(终点)。
利弗莫尔当年的路况与耗时:
1. 全程无高速,碎石路、泥路、山路交织。
2. 老式福特汽车,平均时速仅25公里上下。
3. 随时爆胎、缺油、找不到住宿、迷路。
4. 夜间基本不敢行车,沿途很多路段荒无人烟。
当年真实耗时:
里程≈1416 km(直线距离),耗时至少需6–7 天。
放在现在是什么概念?
类比国内:
相当于从 重庆 一路开车到上海
放到2026年,依然是超长长途
。现在全程高速、车性能拉满,不间断轮换开车,都要 18~20 个小时。
关键他不是悠闲旅游赶路,而是一路还要进行惊心动魄的交易。
利弗莫尔这一千四百公里跨州远行:
1. 在温泉城看出时机,立刻出手做空。
2. 吃饭前为抓住时机,跳起进场加码。
3. 连夜驱车千里奔赴纽约
4. 中途停靠华盛顿,看着电报报价,重仓打出四万包。
5. 还没到终点,在费城直接全部平仓落袋,一气呵成。
别人在度假,他在跨越半个美国的路途里完成一整套:
判断→开仓→加码→收官离场
一路杀伐决断,回到纽约。
这一段故事,被利弗莫尔演绎的,犹如长途奔袭的一场战争,表面上悠闲度假,内心却跌宕起伏,可谓是于无声处听惊雷。
引用依据:
1. Edwin Lefèvre: Reminiscences of a Stock Operator
2. 《股票大作手回忆录》([美] 埃德温·勒菲弗 著,汤前燕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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