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出西羌_Cb
2026-05-10 03:01:21

这段记载很有意思,
按理说,假如当事人有传,那往往是会先载于本传,然后由他转印证的,
可结果却是当事人周嵩传里(附于周浚传后)只字未提,只说了周仲智发的狂言,和保全王导、和王敦划清界限的事迹,
反倒是在本传,即下面周顗的篇幅里,提了一句——(周顗)复坐门生斫伤人,免官。
虽说周伯仁和周仲智是亲兄弟,都是周家嫁女,这事记在谁那里也不是很重要,
或者干脆就是修史当中,不可避免的诸多小问题之一——前后冲突,
但如果往“笔则笔,削则削”的角度考虑,那便应为,周嵩毕竟是附于其父周浚之后,事迹载大不载小,不值得为这点小事浪费笔墨,
周顗则不然,有独立的篇幅,且作为此事的直接承受者——免官,自然要记,哪怕只是一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