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乍一看,断句似有问题——“示废妓乐颇,以成俗”是什么意思?
有一位看到这里的书友就觉得,会不会是“示废妓乐,颇以成俗”?
我起初也觉得有些道理,毕竟读着要通顺嘛,但是,能搜到的晋书·王述传都是这么断句的(唯独一套试卷里,把示改作不,断为不废妓乐,颇以成俗),那大概率是我们理解有误了,只是这句话要怎么解呢?
于是我就去看了,这句话的另一位主人公——谢安传里有无记载,
果然有,一看就知道了全貌,
“性好音乐,自弟万丧,十年不听音乐。及登台辅,期丧不废乐。王坦之书喻之,不从,衣冠效之,遂以成俗。”
那就非常明显了,这个颇要解作不可、偏邪,才能理顺此句,我不仅丧期里要奏乐接着舞,我还要发挥自己的名士效应,让这个成为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