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的缝隙(248) 在路上
第十五章第三桥段:
艾迪: 电影《阿甘正传》中,珍妮的生活状态,代表了当时流行的一种文化符号:嬉皮士公路文化。
描写这种文化的经典小说是凯鲁亚克的《在路上》,主要讲的就是:搭顺风车横穿美国。年轻人逃离社会,一路漂泊了无归宿。公路看似自由,实则永远在路上、找不到心灵的落脚地。这本小说是1950年代,所谓垮掉的一代的,精神流浪公路文学中的经典之作。
影片中的珍妮是一个音乐人。当时的音乐人不但以公路为题材,造就了很多风格的音乐,更是像珍妮一样,将公路上的漂泊流浪,当成了一种生活方式和精神寄托。影片中的珍妮早期是酒吧驻唱民谣歌手,模仿鲍勃·迪伦弹唱,后来跟着流动嬉皮团体搭车跨州流浪,一路走一路零散演出。影片里烘托她流浪公路状态的配乐:《California Dreamin'》《San Francisco》,就是60年代嬉皮士公路文化代表曲。
而在当时,还有更彻底的依托公路生活的音乐人,一辈子开着大巴横穿全美,不靠单曲走红,靠无休止公路现场演唱养活自己,是嬉皮时代最标准的公路乐队形式,南方摇滚流派就属于这种常年公路巡演的群体。
这群人就像珍妮一样:离开家乡、搭车跨州游荡、沿途小酒馆、地下场子即兴演出,以“在路上”为生活方式。
这期间诞生的传世名曲《(Get Your Kicks on) Route 66》,估计美国人都听过,各种风格的乐队包括乡村、布鲁斯、摇滚也都翻唱过(包括查克·贝里、滚石乐队、老鹰乐队)。其中乡村音乐风格主要表现卡车司机、乡间旅人独行66号,漂泊孤独的状态。摇滚乐则把66号公路当成反叛、挣脱规训的象征,公路=精神出口。
吴月: 那阿甘对珍妮是什么感情呢?我理解阿甘对珍妮从儿时被保护的友谊,发展为一世倾情,你干嘛我就陪着你干嘛,我也想保护你,你要公路流浪我就陪着你公路流浪,而珍妮对阿甘又是怎么想的呢?我没太看懂?
丁炈接过话来说道:“阿甘的感情自始至终没有杂质,底层是童年相依为命的羁绊,往上是不计回报、包容一切的爱情。童年时所有人都嘲笑、欺负阿甘,只有珍妮会护着他,一句“跑,福雷斯,快跑”是阿甘这辈子最深刻的安全感。珍妮是他灰暗童年里唯一的善意,这份被拯救的记忆,让他这辈子本能地想反过来守护珍妮。珍妮漂泊、叛逆、流浪、堕落,阿甘从不评判她的选择。她流浪公路,阿甘就横穿美国跑步,她消失多年,阿甘守着房子、信件静静的等,她饱受创伤自我放逐,阿甘从来没有指责、逼迫她留下来。他的逻辑非常简单:我爱你,你想去哪里、做什么我都尊重,我只是要陪着你;你受伤难过,我就保护你、给你安稳。珍妮酗酒、沉沦、一次次不辞而别,阿甘全部接纳。他不在乎珍妮不堪的过往,只看见她内心的痛苦。他反复求婚,不是捆绑,是想给珍妮一个不用颠沛流离的家,是把自己全部安稳、财富、温柔全都送给她。分开数十年,阿甘心里从未放下珍妮。重逢后短暂相守、珍妮病逝,他独自抚养儿子,珍藏着和珍妮的回忆。这份爱专一、厚重、无私,是普通人很难做到的长久深情。
而珍妮从小被父亲家暴,家庭是地狱。只有和阿甘在一起时,她不用恐惧、不用伪装。阿甘单纯、善良、不会伤害她,是她年少时唯一能放下戒备的人。此时她真心把阿甘当作可以依靠的好朋友。
青年时期珍妮渴望自由、反抗压抑的人生,投身嬉皮士、反战、流浪,尝试各种放纵的生活,本质是用堕落逃避原生家庭带来的心理创伤。
她内心清楚:阿甘代表干净、温暖、安稳,是她黑暗人生里唯一的光。每次走投无路,她都会回到阿甘身边,短暂依偎汲取温暖。
但她又极度自卑、自我否定,觉得自己肮脏、不堪,配不上纯粹干净的阿甘。她认定自己满身伤痕,只会玷污阿甘的美好,因此每次短暂相聚后,都会狠心连夜离开,不敢停留。她不是不爱,是觉得自己不配被这样好好爱着。
多年颠沛流离、病痛缠身,珍妮终于看透了漂泊的虚无。她不再逃避,主动找到阿甘,坦诚自己所有不堪,放下所有伪装,和阿甘度过了一段踏实安稳的时光。这时她放下了内心的自卑与恐惧,真心接受阿甘的求婚,心甘情愿留在他身边。这段时间,她回馈给阿甘同等的温柔与爱意。珍妮一辈子都觉得亏欠阿甘,阿甘等了她一辈子,包容她所有的荒唐,她却一次次逃避、消失。临终前她最大的牵挂,是儿子,最大的遗憾是没能早点勇敢的留在阿甘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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