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排行 法定罪名(刑法法条号) 法定最高刑 犯罪人 所属作品 犯罪时身份/换算军衔 犯罪时间/精准剧情节点 犯罪对象 完整犯罪事实 主观状态 身份对量刑的影响
83 遗弃罪(第261条) 5年有期徒刑 霍雨浩 《斗罗大陆2绝世唐门》 唐门门主、星罗帝国军队统帅/中将(集团军副总司令级,现役军人,战时状态) 日月帝国战争结束篇(第608-612章) 非婚生子徐云瀚 明知徐云瀚是自己的亲生儿子,拒不承担抚养、监护义务,完全放任孩子由敌国君主橘子抚养,情节恶劣 直接故意 现役中将遗弃亲生子女,触犯军人违反职责罪,量刑比普通公民同类犯罪从重处罚
84 包庇罪(第310条) 10年有期徒刑 霍雨浩 《斗罗大陆2绝世唐门》 唐门门主、星罗帝国军队统帅/中将(集团军副总司令级,现役军人,战时状态) 全剧情 师父唐雅 明知唐雅实施了故意杀人等犯罪行为,仍与唐门一起对外宣称其“完全被邪魂力控制”,为其掩盖罪行、帮助脱罪 直接故意 现役军人包庇犯罪分子,触犯军人违反职责罪,量刑比普通公民同类犯罪从重处罚
85 强制猥亵、侮辱罪(第237条) 15年有期徒刑 霍雨浩 《斗罗大陆2绝世唐门》 史莱克学院学生,无正规军职/无军衔,普通公民 史莱克学院赏宝会篇(第63-65章) 师姐马小桃 吸收万年金蛟魂环后,明知自身阳气过剩会失控,仍与马小桃独处,对马小桃实施强制猥亵、撕扯衣物,情节恶劣 间接故意 无军衔,按普通公民量刑,无额外加重
86 强奸罪(未遂,第236条) 死刑 霍雨浩 《斗罗大陆2绝世唐门》 史莱克学院学生,无正规军职/无军衔,普通公民 史莱克学院赏宝会篇(第63-65章) 师姐马小桃 对马小桃实施暴力性侵行为,因最后关头意识失控停止,属于强奸未遂,情节恶劣 间接故意 无军衔,按普通公民量刑,无额外加重
87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第439条,军人违反职责罪) 死刑 霍雨浩 《斗罗大陆2绝世唐门》 唐门门主、星罗帝国军队统帅/中将(集团军副总司令级,现役军人,战时状态) 唐门建立-战争篇(第300-500章) 星罗帝国军方、唐门联军、天魂帝国 大规模制造、售卖大威力魂导炸弹、定装魂导炮弹等致命性军火,非法流通至两国战场,情节特别严重 直接故意 现役中将战时非法出卖武器装备,触犯军人违反职责罪,量刑比普通公民同类犯罪大幅从重处罚
88 走私武器、弹药罪(第151条) 死刑 霍雨浩 《斗罗大陆2绝世唐门》 唐门门主、星罗帝国军队统帅/中将(集团军副总司令级,现役军人,战时状态) 日月帝国卧底篇(第350-450章) 日月帝国、星罗帝国军方 将星罗帝国的核心魂导武器、定装魂导炮弹(军火)非法走私进入日月帝国境内,同时将日月帝国的绝密魂导技术走私出境至星罗帝国,情节特别严重 直接故意 现役中将战时走私军火,触犯军人违反职责罪,量刑比普通公民同类犯罪大幅从重处罚
89 间谍罪(第110条) 死刑 霍雨浩 《斗罗大陆2绝世唐门》 唐门门主、星罗帝国军队统帅/中将(集团军副总司令级,现役军人,战时状态) 日月帝国皇家魂导师学院卧底篇(第350-450章) 日月帝国、星罗帝国国家利益 接受唐门、星罗帝国的指派,以卧底身份潜入日月帝国皇家魂导师学院,窃取日月帝国的军事机密、核心魂导技术机密,为境外敌对势力提供情报,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与安全,情节特别严重 直接故意 现役中将战时充当间谍,属军人违反职责罪顶格量刑情节,顶格从重处罚
90 爆炸罪(第115条) 死刑 霍雨浩 《斗罗大陆2绝世唐门》 唐门门主、星罗帝国军队统帅/中将(集团军副总司令级,现役军人,战时状态) 日月帝国最终战争篇(第528-535章) 日月帝国首都明都全城平民、军人 主动布置并引爆高威力魂导炸弹群,对明都实施无差别轰炸,明知城内有数十万平民、军人,仍实施爆炸,最终导致明都数十万平民、军人死亡,城市大面积损毁,情节特别恶劣 直接故意 现役中将战时实施无差别屠城爆炸,属军人违反职责罪顶格量刑情节,顶格从重处罚
91 背叛国家罪(第102条) 死刑 霍雨浩 《斗罗大陆2绝世唐门》 唐门门主、星罗帝国军队统帅/中将(集团军副总司令级,现役军人,战时状态) 最终决战篇(第610-615章) 星罗帝国、天魂帝国、唐门联军 明知橘子是敌国君主,仍因私情(私生子徐云瀚)放过对方,泄露本国军事机密,放弃彻底终结战争的机会,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情节特别严重 直接故意 现役中将战时背叛国家,属军人违反职责罪顶格量刑情节,顶格从重处罚
92 故意杀人罪(第232条) 死刑 霍雨浩 《斗罗大陆2绝世唐门》 唐门门主、星罗帝国军队统帅/中将(集团军副总司令级,现役军人,战时状态) 全剧情 日月帝国魂师、敌对势力、无辜平民 多次故意杀人,包括炸明都造成数十万平民死亡,属于故意杀人罪的主犯,情节特别恶劣 直接故意 现役中将战时故意杀人,触犯军人违反职责罪,量刑比普通公民同类犯罪从重处罚
93 故意杀人罪(第232条) 死刑 方源 《蛊真人》 血翼魔教教主,无正规军职/无军衔,普通公民 重生后青茅山篇(第10-15章) 王猎户全家(含未成年幼女) 以索要地图为名,先杀害王猎户的儿子,逼迫王猎户绘制地图,拿到地图后,将王猎户及其妻子、未成年幼女全部灭门杀害 直接故意 无军衔,按普通公民量刑,情节特别恶劣,顶格量刑
94 故意杀人罪(第232条) 死刑 方源 《蛊真人》 血翼魔教教主,无正规军职/无军衔,普通公民 青茅山篇(第20-30章) 古月寨全族族人 拿到血颅蛊后,对自己所在的古月寨同族大开杀戒,用族人鲜血喂养血颅蛊,一次性杀害上百名同族,情节特别恶劣 直接故意 无军衔,按普通公民量刑,情节特别恶劣,顶格量刑
95 拐卖儿童罪(第240条) 死刑 方源 《蛊真人》 血翼魔教教主,无正规军职/无军衔,普通公民 白骨山篇(第80-90章)、商队篇(第40-50章) 百家兄妹两名未成年人、绰号“小熊饼干”的男童 以炼蛊为目的,拐骗、绑架多名未成年人,将幼童活活炼制成人兽葬生蛊、骨肉团圆蛊,属于拐卖儿童罪的加重情节,情节特别恶劣 直接故意 无军衔,拐卖并杀害儿童为法定加重情节,顶格量刑,无任何从轻空间
96 侮辱尸体罪、非法摘取人体器官罪(第302条、第234条之一) 10年有期徒刑 方源 《蛊真人》 血翼魔教教主,无正规军职/无军衔,普通公民 前期全剧情 多名无辜成年妇女 大量杀害无辜成年妇女,摘取心脏用于喂养“妇人心”蛊,故意杀人+残害尸体、非法摘取人体器官,情节特别恶劣 直接故意 无军衔,按普通公民量刑,情节特别恶劣,顶格量刑
97 放火罪(第115条) 死刑 方源 《蛊真人》 血翼魔教教主,无正规军职/无军衔,普通公民 青茅山古月寨篇(第20-30章) 古月寨族人、无辜平民 为掩盖血洗全族的犯罪事实,故意放火烧毁古月寨大量民房,放任火势蔓延,造成数十名无辜族人、平民死亡,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情节特别恶劣 直接故意 无军衔,按普通公民量刑,情节特别恶劣,顶格量刑
98 投放危险物质罪(第115条) 死刑 方源 《蛊真人》 血翼魔教教主,无正规军职/无军衔,普通公民 南疆商队篇(第40-50章) 正道修士、沿途无辜平民 多次将剧毒蛊毒投放到公共水源、商队食物中,毒杀大量正道修士与无辜平民,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情节特别恶劣 直接故意 无军衔,按普通公民量刑,情节特别恶劣,顶格量刑
99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第300条) 无期徒刑 方源 《蛊真人》 血翼魔教教主,无正规军职/无军衔,普通公民 第一世全剧情 南疆普通百姓、正道修士 组织、领导血翼魔教(邪教组织),蛊惑教众实施烧杀抢掠、炼蛊等违法犯罪行为,破坏社会秩序与法律实施,情节特别严重 直接故意 无军衔,按普通公民量刑,情节特别恶劣,顶格量刑
100 故意杀人罪(第232条) 死刑 方源 《蛊真人》 血翼魔教教主,无正规军职/无军衔,普通公民 第一世结局篇(第1章回忆剧情) 南疆上万名无辜平民 放任血翼魔教烧杀抢掠,屠杀上万名平民,用平民鲜血炼制春秋蝉,一次性杀害万人以上,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 直接故意 无军衔,按普通公民量刑,属全人类公敌,顶格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无任何从轻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