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趣广泛的人,会因得到同情而感到高兴,会因得不到同情而感到失落。对于这样的人,我们会在同情他时感到高兴,也在无法同情他时感到沮丧。成功的人需要我们的祝贺,不幸的人需要我们的安慰。在与完全怀有相同情感的人的交谈中找到乐趣,对看到他的不幸遭遇使我们产生的痛苦来说,是一种难能可贵的补偿。
与此相反,如果我们不能同情对方,就会感到不快;不能为对方排解忧愁,就会感到痛心。当我们听到一个人为自己遭遇的不幸放声大哭时,如果我们设想自己遭遇这种不幸时不会产生如此剧烈的反应,就会为他的悲痛感到惊讶不已,甚至认为他胆小软弱。另一方面,一个人交了一点好运就过于兴奋和激动,我们也会看不起他,觉得他兴奋过度;如果同伴听到一个笑话后大笑不止,远远超出我们预期的想象,我们甚至会怒不可遏。
道德点评
建立在同感基础上的同情会使我们欣慰不已。因为我们会觉得生命并不孤单,我们会获得关切和帮助。如果失去同情,我们会觉得孤立无助。但是,同情的给予也需要保持在合理的范围之内。超出了这个范畴,也会让我们不屑一顾,甚至愤怒不已。
论感情的一致性
如果我们设想的情绪体验与他人本来的情绪极为相同,我们就会赞同和理解他人;反之,如果我们设想的情绪体验与他人本来的情绪完全不同,我们就会认为他人的情感过于夸张,名不副实。所以,承认他人的激情,就是对他表示同情,否则,我们丝毫不会同情他。如果我们与他人在情感上产生共鸣,我们便能相互取悦,并能一同承受彼此的悲伤;如果双方在情绪体验上没有共同之处,我们彼此就会心存怨气。
当我们对别人的意见表示赞同和信服时,我们往往会采纳它们。众所周知,对别人的意见是否赞同就意味着它与自己的看法是否一致,情感也是同样的道理。
不过也有例外。我们虽然赞同,但心里似乎没有任何同情或彼此一致的情感。所以这时,赞同的感觉和彼此一致的感觉是有所不同的。但我们仍会相信,我们的赞同还是来自于同情和彼此情绪的一致。
例如,我们记忆中总会有一个感觉不错的笑话,这个笑话能轻易博得朋友们的笑声,但是我们自己并不会笑,这是因为我们或许正忧心忡忡或心不在焉。可是根据经验,我们知道一般情况下什么样的笑话会引起哄堂大笑,而这个笑话正巧是这一类。虽然当时我们心思不够集中,没有发笑,但平时我们肯定会与朋友们一起开怀大笑,所以,我们认为朋友们的笑声是极其自然的,并不会招致我们的反感。
情绪也是如此。遭受丧父之痛的人,不管面容如何悲戚地从我们身边走过,我们也不会对他的悲伤心存疑问。然而,即使我们不是冷血动物,我们也无法体会他悲痛欲绝的心情,甚至根本不存在对他表示丝毫关心的念想,这种现象是很常见的。
或许是因为与他的父亲素不相识,或许是因为自己过于繁忙,我们没有时间去想象他此时的处境。凭经验我们已经知道,遭遇如此不幸的人必处于异常悲痛的境地,我们的理性也很清楚,如果偶有时间设身处地地为他想一想,我们肯定会对他表示同情。正因为意识到这种有条件的同情,我们才会认可他的悲痛。即使是在那种同情并未发生的情况下,我们也会对他的悲伤产生同情。因为通过日常生活的经验,我们已经知道特定的场合需要特定的情感,所以,特定时候的不适宜的情感会在这种经验的作用下得到改正。
对内心情绪或情感的研究,可从两个不同方面或用两种不同方法来进行:第一,联系引起它的原因或动机;第二,联系它将要发生的结果或倾向于产生的影响。这种情感相对于激起它的原因或对象来说是否恰当、是否相称,决定了相应的行为是否适宜,是庄重有礼还是粗野鄙俗。这种情感将要发生或倾向于发生的结果的有益或有害的性质,决定了它所引起的行为是值得肯定,还是应该否定。
最近,哲学家们往往将过多的精力放在了考察情感的意向方面,而忽视了情感同激起它们的原因之间的关系。日常生活中,我们在判断他人行为和导致这种行为的情感时,却往往是从上述两个方面来考虑的。
例如,当我们对他人过度的爱、悲伤和愤恨表示不满时,我们不仅会考虑它们通常会产生的破坏性的后果,而且还会考虑它们究竟因何而起。也许,他人所喜爱的人并非如此伟大,他人的不幸并非如此糟糕,惹他生气的后果也并非如此严重,以致能证明我们对他们过度激情的反感并不是没有根据。但如果他们这种强烈的激情的确事出有因,并没有被夸大,我们则可能对他们的过激情绪有所迁就或表示认可。
以上这种判断任何情感与激起它们的原因是否相称的方式,所使用的唯一规则或标准就是:它们和我们自己的一致的情感。只要我们设身处地地加以考虑,就会发现它所引起的情感同我们的情感相一致。由于与激起它们的客观对象相符相称,我们就会认可这些情感;相反,由于过分和不相称,我们就会否定这些情感。
我们总是用自己的感觉去衡量他人的感觉:用自己的视觉去判断他人的视觉,用自己的听觉去判断他人的听觉,用自己的理智去判断他人的理智,用自己的愤恨去判断他人的愤恨,用自己的爱去判断他人的爱。除此之外,没有也不可能有任何其他方法来判断它们。
道德点评
当旁观者的情绪体验与当事人完全一致时,他会赞同和理解当事人,反之就是不合时宜的。我们只有通过移情才能判断一个人的情感与其产生的原因是否相称,如果我们换位思考后发现自己与他的情感体验一致,那么我们就会赞同他的情感,反之则否。
续论情感的一致性
我们之所以会通过他人的情感同我们自己的情感是否一致来评价它们是否合宜,是以这两种情况作为前提条件的:第一,当激起情感的客观对象被认为与我们自己或我们判断其情感的人没有任何特殊关系时;第二,当它们被认为对我们当中的某个人有特殊影响时。以下将对这两个前提条件进行具体论述。
第一,对于被认为与我们或我们判断其情感的人没有任何特殊关系时,如果我们的感觉与对方的感觉常常相互吻合,我们就会觉得对方有见识、有品位。美丽的草原、雄伟的山峰、建筑的装饰、书画的意境、文章的构思、数学的奥妙、宇宙的深邃等,与我们没有任何特殊的关系。所以,我们与对象之间不需要情感上的吻合,更不需要对它们报以同情,而只需以常规的相同角度去观察它们。
当然,我们时常也会对这些事物有不同的感觉。不过,这也只是因为我们不同的生活习惯,使得我们在面对这些复杂的事物时,对其中各个部分所给予的注意程度有所不同,或是因为我们的心灵在感受这些事物时的敏锐程度天生有所不同造成的。
对于某种事物的看法,如果他人与我们的观点完全相同,没有人提出任何特别的见解,我们的内心便会表示赞同。不过,我们似乎并不会因此而觉得他值得我们称赞或敬佩。如果他们留意到我们所忽视的大量细节,从而使得他们不仅与我们的观点相同,还能指引和点拨我们,那么,我们不仅会赞赏他们的那些情感,同时还会感到惊奇,并觉得他们应该享有我们给予的高度的称赞和敬佩。
说出众所周知的道理,并不能显示自己的过人之处。只有那些明辨秋毫、高下立分的鉴赏家,以及那些思维敏捷、处理难题不费吹灰之力的数学家之类的人,才值得我们由衷的敬佩和赞颂。这些艺术和科学领域的天才指引着我们,他们广阔的视野和超凡的见识给我们带来了一个又一个的惊喜。
对此,肯定有人会这样想,最初打动我们,让我们觉得那些性质值得钦佩的,是那些性质的效用。的确,如果对效用略加思考,就会赋予那些性质一个新的价值。然而,我们最初之所以赞许某个人的判断,并不是因为那个判断有什么用处,而是因为那个判断公正、准确、符合真理和事实;而且很明显,我们之所以将那些性质归属于那个判断,除了因为我们发现那个判断符合我们自己的判断之外,没有其他任何原因。同样,某种品味最初之所以获得赞赏,也不是因为它有什么用处,而是因为它准确、优雅、丝毫不差地和它的对象相符。可见,所有属于这一类的性质,并不是它们的效用引起我们对它们的赞许,其效用究竟如何,显然只是一个事后才产生的观点。
第二,对于那些以特别方式影响我们的人,就很难做到平心静气。我们的朋友当然不会从我们的角度去看待我们所遭遇的厄运和伤害。我们双方并不是像观赏一幅画,或聆听一首诗,或研究某一派哲学体系那样,在相同的位置看待它们,因此,它们会对我们产生极不同的影响。
对一些客观对象予以评价,如果朋友的观点与我们不一致,我们仍可能轻易地宽容他们;但对我们遭受的不幸和伤痛,如果他们没有感同身受,我们就难以原谅他们。例如,即使他人对我们所欣赏的一幅画、一首诗甚至一套哲学理论感到不以为然,我们也不至于为此争吵起来。因为这些对双方来说都无足轻重,所以,我们不必为此过于介意,即使双方的意见或许相反,我们的情感也仍可保持一致。
与上述情况不同的是,当面对对自己有特别影响的事物时,就完全不同了。即使双方在理性上见解恰好相反,在个人喜好上也彼此背道而驰,我们也仍可大度地接受。如果心情不错,我们甚至可以兴致勃勃地与对方探讨这些话题。不过,如果我们厄运缠身,悲痛欲绝,对方既不报以同情,也不愿出手相助;如果我们蒙受冤屈,满腔激愤,对方既不表示同感,也不仗义执言,双方就会走向决裂。
那么,该如何缓解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使双方达到心灵的沟通呢?
首先,对于旁观者来说,应该尽可能地将自己置于当事人的情境中,用心体会当事人可能感受到的每一个苦恼的细节,以真正进入对方的内心世界。
生活中我们必须学会换位思考
显然,不管旁观者如何努力,仍不太可能达到当事人所感觉到的那样强烈的程度。同情的确是人的天性之一,但对于发生在他人身上的事情,其心情激荡的程度,绝不会像当事人自然感受到的那样强烈。设身处地地想象虽然能产生同情,但不会长久。他们在意识深处,总觉得自己是安然无恙的,从没有真正地遭受伤痛。虽然他们在想象中会产生与受难者多少相似的感觉,但这种感觉的深切程度也是有限的。
以上这种道理,其实当事人也很明白,但他们还是渴望得到这种同情,得到这种别人与他悲喜与共的安慰。在内心激烈的挣扎中看到别人与自己心意相通,是他们可能得到的最好慰藉。为了得到这些,他只有控制自己的情绪,让旁观者能够接受才行。
对当事人处境的体会,只是旁观者潜意识中的一种想象,这不但降低了同情的程度,而且改变了同情的性质。所以说,他人的同感和自己的悲伤从来就是两回事,两者的感觉总是存在着差别。不过就这两种情感之间协调一致的程度来说,已足够维护社会的稳定。
为了达到沟通的目的,旁观者和当事人会在人类本能的驱使下努力去设想对方的处境。旁观者经常设身处地地去体验当事人的情绪,当事人也同样会把自己放在旁观者的角度,用对方的眼光来冷静地看待自己的命运。旁观者常常想如果倒霉的是自己会有什么感觉,受难者也时常顾影自怜。同情让他们学会了从对方的角度反观自己的处境。受难者会因为旁观者公正无私地看待自己的遭遇而心存感激,这会使他跌宕起伏的内心趋于平静。
朋友的陪伴会使我们烦躁不安的心情逐渐好转,同情也会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他人关注自己处境的言行举止,总使我们不自觉地用同样的眼光重新审视自己的处境。刚刚认识的人不会像至交一样同情我们,更不会耐心地倾听我们的唠叨。在他们面前,我们应尽可能地保持镇静,言简意赅地说出自己的情况。素不相识的人更不可能对我们表示出多少关心,在他们面前,我们更应心静如水,尽量将自己的情绪控制在他们能够接受的范围内。这不仅仅是自我约束。只要我们能够控制自己,普通相识就比知己至交更能使我们保持平静,陌生人就比熟人更能给我们带来安宁。
所以,当我们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时,参加社交和与人谈话都是调节心情的良好选择。这种方法能使我们恢复平静并愉快起来。深居简出和喜欢思考的人,常在家中忧郁地想着自己的不如意之事,虽然他们较为仁慈、宽宏大量并具有高尚的荣誉感,但世人常有的那种平静心情很少在他们身上得到体现。
道德点评
不论情感对象与判断者有无关系,我们都可以通过别人与我们的情感是否一致来判断其行为是否合宜。当客观对象与我们没有任何关系时,如果对方与我们在情感上完全一致,我们就会欣然接受并赞同他。如果客观对象与我们有某种特殊关系,那么我们要使自己的判断与客观对象本身的有用性保持一致,就必须心平气和地做一些换位思考。
论情感与美德
当旁观者努力体谅当事人的情感和当事人努力将自己的情绪降低到旁观者所能赞同的程度时,两种不同的美德得以诞生。前一种诞生了仁慈、谦让和宽容的美德,后一种诞生了崇高、庄重和克制的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