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范某某诉浙江省某县人民政府环保行政复议案[1]

典型意义

本案起诉的行政行为虽然是某县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但实质的争议焦点是某县环保局是否依法履行了环境保护的法定职责。近年来,随着环保理念深入人心,人民群众针对违法排污、排气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不断增多。但一些对环境保护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责意识淡薄,有些对群众的投诉举报或不予理睬,或拖延不办,有些则将群众的投诉举报作为一般信访事项转办了事,没有下文。本案终审裁判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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