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疯癫

于归简直欣喜若狂,更加快速地从土里刨出洒洒的上半身,温华一脸懵逼的看着于归,这莫不是疯癫了!

待到把洒洒完全从土里挖出来后,于归直接抱住了洒洒,脸上全是笑意:“太好了!终于把你找到了!”

直接抱起往外面走,温华先是掐了自己一下:“不是在做梦吧?”

看了地上丢下的长剑,温华捡起就撑着伞在后面追于归。

于归来到怡红楼门口,回过头问温华:“这里可以给洒洒打扮成可以做妻子的样子吗?”

温华:“啊?”

于归的眼睛里大概是藏了晶亮的糖块,笑起来的时候便会被撞碎,让整个空气都散发出甜味。

麻的,我眼睛没聋吧!

于归:“可以吗?”

也许是看到眼前的人如此可怜,温华偷偷从后门把于归带到了自己房中藏了起来。

温华接过洒洒后,发现于归直接晕在了地上,:“啊这!”

算了,这是他最好的心愿了!谁让于归这么合眼缘呢。

就让于归先在地上躺会吧,一会再看他。

温华帮洒洒洗漱换衣的时候,发现洒洒简直面无血色,像死了几天的尸体一般,而且没有呼吸,身体也没有温度,看来那位公子这辈子终究是意难平。

把自己的红色长裙给洒洒换上,头发刚及肩,嘶,只能盘起来了。自己被送了太多花里胡哨的簪子和发钗。

但是如果要成亲,那肯定华丽点挺好。

抬起洒洒的下巴,抹上正红色的口脂,在眉心画好一朵桃花样式的花钿,描上细长的柳叶眉。

经过一番打扮,把洒洒扶正,温华自言自语道“看着还有模有样的,挺像出嫁的新娘子。”

扶起洒洒发现好轻啊,连女孩子都直接可以抱起。

抱到自己的床上时,看到于归已经醒了,直勾勾的看着自己:“现在可以和洒洒结为夫妻吗?”

温华:“嘶~哪有做人夫君一身白的。”

于归:“原来我要换红色衣服啊!”

于归把头上玉簪拔了下来,递给温华:“多谢这位小姐,这是上等好玉打造而成的,不知可否典当了,为在下讨一身红衣。还有那把剑名为【满地霜】,温小姐可否帮我还给辋川止雨楼的楼主。”

温华:“好说好说。只是公子要在何处成亲?”

于归笑着说:“长陵园。”

温华:“啊?”

真疯了吧。

哪有人在坟地里成亲!

无可奈何还是帮了他,于归也是一身红衣后就抱着洒洒离开了怡红楼,温华一晚上翻来覆去都睡不着觉。

于归自诩在书里面看过,如何三拜,就徒手挖了一个大坑,自己和洒洒躺在里面,在雨夜中,于归坐起身来把洒洒也扶着坐起来,笨拙地夫妻对拜,虽然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

没有高堂,更没有什么天地。

于归搂着洒洒靠着坑壁:“洒洒,你可以和我在一起了吗?”

“洒洒,你不会离开对吧!”

“洒洒,我们已经是夫妻了,这样就不会分开了,你是我黑暗中的一丝光。”

“洒洒,我可以抱着你一起死吗?”

“一起死了,也不会离开了吧!”

洒洒没有回应,于归便开始自言自语的聊天。聊到三更半夜,也不见洒洒动一下。

“洒洒,你脖子上怎么多了一道伤疤!”

“怎么开始往外渗血了?我的手捂着也止不住啊!”

于归把嘴贴在在洒洒脖子上的刀疤上,然后还是止不住血。

“洒洒,你为什么不会睁眼看看我?”

把洒洒躺平放好后,撒了满天的桃花瓣,于归起身用双手,挖过黄土来把自己和洒洒埋了起来。

“把我们都埋了吧。”

反正已经没有人能陪着自己了,全都是利用算计的世界很累。

于归笑着抱着洒洒躺在了坟里。

这样也是一件美事啊!

……

怡红楼中,温华半夜起身,看到范妈妈在楼下独自喝酒,便问道:“范妈妈,那个疯癫公子从坟里挖出来了他的心上人,说要在长陵园成亲。”

范欣一口酒吐了出来:“胡闹!哪有人在坟地里成亲,这是红事白事攒一件吗?”

温华婉言相劝:“妈妈,他要是真的死在那了怎么办?”

范欣:“给我也整不会了,这传出去,咱家生意也不好做了,拿上灯,咱去看看吧。”

温华和范欣互相壮着胆子,在桐树下看到了一片与地齐平的松软土地,还落着几片与季节不相符的桃花花瓣,没有太盖严实,可能是由于自己埋自己的缘故吧。

范欣赶忙拨开土层,一边说到:“怎么会有这么傻的人,赶紧的,说不定还没死。”

温华也帮着救出了于归。

范欣将洒洒埋好后,抬着于归就回了怡红楼。

于归没有死,是吗?

确实,还有气。

可是,死也死不了。

三日后,雨过天晴。

于归感受到窗口吹来的风,缓缓睁开眼睛,双眼望向窗边。

蔚蓝色的天空,和旁边红衣似火的温华,温华说道:“簪子我就勉为其难的收下了,这位公子别想不开了,你就自己好好活着,把这把满地霜送到你的友人手上吧。”

于归一句话的没有说,听着温华劝言:“你都昏了三日才醒来,可是,活着才有希望啊!”

于归:“劳烦这位小姐,把剑给我吧,照顾我这些天辛苦了,我想清楚了,要好好活着,你先回去休息吧。”

温华欣慰地以为自己的嘴炮打赢赢了,毕竟谁不想活着呢!

想通了就好!

温华起身离开:“想通了好!旁边是茶杯,渴了想喝水的话,自己随便喝。”

看到于归点了点头,就安心地出去了,还不忘把门关好。

于归坐起来喝了口水,便从红色的袖子里掏出了那把白色短刀。

当初在竹林里,洒洒拿着这把小刀都没有逃掉。如今,洒洒已经死了。

我黑暗的人生,其实心早就死了,过了三日的话,六月七日是自己二十岁生辰,还真是桑州有于归,二十心已死。

那把刀刺进了自己的眼中,于归把自己的眼睛挖了出来。

像是感受不到痛一样,于归那美丽的桃花眼从此再也不能重见天日。

嘴角还是笑着说:“我从来都不需要光明。”

我不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