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面

第一章

诺丁山,2010年4月

我正要发动地震,电话响了。也不是什么大地震——预计死亡人数也就两三百人。这种事情,来点儿不确定因素才会有趣,而且根据我的计划,接下来的整个夏天刚好可以修复这次地震带来的破坏。

我将震中设在了席尔德郊区的河畔,那里狭长的木质联排别墅鳞次栉比、蜿蜒分布,包围着一座小教堂,教堂有着典型的翁布里奇式螺旋尖顶。我在这一区域的中心支柱上装了一台搅拌器的发动机。只需开足马力,持续整整一分钟,就是一场地震。接着降至三分之一挡位,再来几场余震。

我很紧张。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制造自然灾害了——那场冲走悬崖上德雷特村的洪水和传说中“烧了十小时的大火”都是我新近完成的项目,这些自然灾害拥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变幻莫测。这也正是制造它们的乐趣所在。

我站在门口,趁着翁布里奇还完好无损,对它进行最后一番审视。暮色中的翁布里奇昏昏欲睡,卧室门外山坡上的郊野笼罩在滚滚浓雾中。我在心里记下要把干冰机里的水弄出去一点儿,好让雾气散去些。交通系统在一天的工作后呈现出懒洋洋的平静状态;缆车索道气喘吁吁地攀在山坡上,向天空喷出小小的气团;几辆缆车仍在较繁忙地区的上空循环往复,但空气中充盈着一种宁谧而满怀期盼的愉快气氛。然而这一切都被突然响起的电话铃声毁掉了。

我原本以为是推销电话。我都记不清这电话除了这周还什么时候响过了。说实话,上次交电话费时,账单上显示一个来电都没有,仅有三个去电(都是我自己拨的,还是为了找出手机被我落在屋里具体哪个位置)。

我任由电话铃响着,试图继续专注于我的地震。地震的范围很难精确计算出来,这使得它的破坏力几乎仅凭臆测,而我不喜欢臆测。可电话却不停地响。这周已经响两次了,都是在一天中的这个时候。我拼命无视它,但脑海中有个声音已经在默默数着了——25、26,这极度摧残着我的注意力。要想成功地完成一场灾难,需要全神贯注。1992年的那场大火,就是烟雾警报突然响起,引来了无数热心肠的邻居上门围观——31、32,我一边费力劝说他们没出任何岔子,一边奋力把一双双使劲向里张望、爱管闲事的眼睛挡在门外,就这么一会儿工夫,从锥尔匹兹到厄尔斯敦,整个这一角已经烧成灰烬。我又检查了一次支柱——39、40,以确保发动机的火花塞开关处于开启状态——43、44,可不能轻易认输。好了,现在必须接电话了,不然对方要挂断了。我得从“暗夜摩城”的支柱下面爬过去,才够得着话筒。

“喂?”由于好久没有开口讲话,我的声音有些嘶哑。我已经有日子没和别人说过话了。

“喂?感谢老天。亚当,是你吗,亚当?”美国人,女的,年轻,焦虑。

她又问了一遍:“亚当?”

我这才反应过来我一直没吭声。

“对,我是亚当。”

“太好了,哇!真是叫我好找。”

“不好意思,我不怎么用这部座机。”但凡亲近的人都有我的手机号码,不过这样的人少之又少。“能问一下您是哪位吗?”我轻轻拨弄着发动机上的调速轮,它转动着,发出悦耳的嗡嗡声。

“我是瑞。”对方停顿了一下,“布兰登的女朋友瑞,在加利福尼亚州的。”

我又拨了一下调速轮。希尔德上空的尖顶在我眼前列阵排开,有如一个个纤巧易碎的冰锥。这些建筑虽远离震中,但它们的刚度会让它们在地震时很脆弱。

我想不起来谁是瑞,不过我跟我哥哥布兰登也有好几年没说过话了,所以可能并不认识她。尽管如此,我脑海中还是闪现出一幅画面,那是一张照片,附在我哥哥发给我的圣诞邮件里,是多年以前的事了。照片中是布兰登和一个女孩,她笑容满面、一头金发。他俩在一个山顶上,裹得严严实实的,衣服艳丽无比,和想象中滑雪服的样子相去甚远。

“瑞,你好。我想我们没有……”我想我们没有任何瓜葛,没见过面,也没人介绍我们认识过,什么也没有。“你好吗?”

德拉斯的幽谷中浓雾滚滚,这是浴室门右侧低地上的一处荒郊。我将天花板上的风扇调大一挡,看着浓雾消散。

“我不太好,亚当。我有个消息要告诉你。我找你一个星期了。”

“嗯,抱歉,我刚才不是说了嘛,我不怎么用这部座机。”调速轮咔嗒一声停止了运转。

“不管怎样,总算找到你了。好吧,说正事。就是……就是,你哥哥死了。”

我有个习惯,就是每逢这种情绪激动的时刻,我就会说一些不该说的话。我会变得局促不安,然后脱口而出一些不太恰当的话。这都是事后别人告诉我的。

我紧随着她的呼吸声,也吸了一口气,想象自己置身于电影中。要是电影中的角色,这时候该说点儿什么呢?

“哦,瑞,真是糟透了。对你来说,糟透了。”我是不是太过分强调了“你”,我在暗忖。“什么时候的事?”

这时候,天花板上的风扇转速太快,浓雾正以一种烦人的、不现实的方式被赶下山坡,冲进海里。我把风扇关了。

“可能是一个星期前?”听上去她也不太确定。“你们英国警方周六给我打的电话。我一直试图在那边找到一个能去指认尸体的人。”她顿了顿,深深吸了两大口气,“那边我一个认识人都没有。”

“他在这儿?在英国?”

“是的。他被杀的地方是在……”我听到她快速翻动一些纸的声音,“伦敦W11的莫特康街。”她把11读成了“1、1”。

“他在伦敦?”我更正道,“他死前在伦敦?”他在伦敦,这比他死了这件事还要让人难以置信。

“是的。”她答道。

“怎么会?”据我所知,布兰登已经有将近二十年没有回伦敦了,甚至都没有踏入欧洲半步。

现在她的声音里有了一丝哀伤。“我其实真的不太清楚,亚当。大约两个星期前他就消失了。哼,一张便条也没有,一句话也没留。家里的车在旧金山机场被找到时,已经被开了五百美元的罚单。那车值不值那么多钱我都怀疑。打他走后,没给我带过一句话。后来警察就来电话了,说他在这个什么莫特康街被蒙面人开枪打死了。”

蒙面人。听到“布兰登”这个名字,我第一反应是,这又是来讨债的——“能从你双胞胎哥哥那儿要回我的钱吗?”我从十几岁时就开始应付这些电话。但这一次,听上去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她语速加快了。我了解这种感受:当某件事连日来在你脑海里不断翻腾,而你又没有一个倾吐对象,你必须一股脑地把它们全说出来。

“我最后一次见他是十天前。他没去学校接孩子,这倒不稀奇。那天晚上他也没回来。这也没什么大不了,是吧?你知道他的。但是接下来的三四天,打他手机还是关机,我开始意识到这不是一个玩失踪的寻常周末。我开始觉得有点儿内疚了。你想啊,男朋友不回家,不第一时间报警或是给他的朋友们打电话,这算什么女朋友?不过这放在布兰登身上……”

她又停下来了。大概是该轮到我说话了吧。“了解,了解。”

“过了一星期,我去了警察局。坐在警察局里,向警察描述自己男朋友消失了七天,音信全无,你能想象这有多尴尬吗?那些警察问我:‘他会不会只是离开你了?’老实讲,这也不是没可能。可能有一半,或者甚至有七成的可能性。他们又问他以前有没有过这样的情况,我努力克制才在历数他种种不着家的情形时没有大喊起来。”她长叹了一声,“然后就这样了。该死的!这感觉太诡异了,不知道自己是被抛弃了还是怎的,不知道该期盼什么。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真不太能。“蒙面人?”我问道。

一阵沙沙声,她开口继续,声音微微颤抖:“从监控录像里看,菲茨罗伊先生是在傍晚六点十五分进入莫特康街的,自东向西横穿街道。这时一辆白色丰田越野车从得里亚大街那个路口开了进来。车开到菲茨罗伊先生面前停了下来。从车上下来两个人,穿着黑西装,戴着面具。他们和菲茨罗伊先生交谈了几句,接着开车那个人就掏出手枪对着他的胸口开了两枪。两人翻遍他身上的口袋后回到了车里,从得里亚大街离开了。一个路过的行人发现了菲茨罗伊先生,救护车把他送到圣玛丽急诊中心,然而医生说来医院前他就已经死了。有路人说,那两个凶手是白人男子,四十多岁,开车那个一边杀人一边还录了像。”

“菲茨罗伊先生是谁?”

“就是布兰登,他改名了,在洛杉矶时就改了。”她有些恼火,“为了他的演艺事业。”她的语气旋即又缓和了些,“你还不知道吗?”

哪怕我们已经有十多年毫无往来,人们还是以为我和布兰登之间有着某种心灵感应。都是因为我们是同卵双胞胎。别人一厢情愿地想象出的那种纽带从来就没存在过,起码对我来说是这样的。

“真的抱歉,瑞,我想我们这十五年唯一的往来仅限于四封电子邮件,再没别的了。所以关于他的生活我真的无法提供什么有价值的线索,这对我来说完全是陌生的。”

再次开口说话时,她的语速慢了下来,也多了几分小心翼翼。

“没有,是我抱歉才对。我总以为他只对我神秘兮兮,没想到对你,他也这么不漏一点儿风声。不过,你当叔叔了,这你总知道吧?”

“噢不,一无所知,最近的事吗?”

八千多公里的电话静电都难掩她话音里的怒气:“罗宾十岁了。”

“十岁了。好吧。”我不是很确定该对这个信息作何反应,“呃,那就替亚当叔叔问他好?”

她对枪杀过程的描述令我心烦意乱。“你刚才说他们还录了像?没看到新闻里有任何报道啊。”其实我也有些日子没看电视了。

“我知道。网上也没有一点儿动静。显然他的名字对英国媒体来说太微不足道了。”她顿了顿,“他要是知道了,一定气得要死。”

这她倒没说错。还是孩子的时候,布兰登就每周都读《音乐家日报》和《新音乐快递》这些杂志,就好像研读庭审报告似的。他对音乐界的每件事都了如指掌:周榜排名、花边八卦、爱恨情仇。从第一天开始,他就坚信自己将会成为他们中的一员,不出十年——长则七年,短则五年,绝对会有一个年轻人狂热地挖掘关于他的一切,一如今天的他追史密斯乐队和回声与兔人乐队那样。然而接下来等待他的是一系列错综复杂、阴差阳错的事。他组建了一支又一支乐队,这些乐队无一不以解散告终,仿佛已经有了规律。只有在某场演出有极其不叫座的危险或现场有唱片公司星探,需要好多人去捧场时,他才会找我——虽然这些人和我一样不重要。

二十五岁近在眼前,眼看着某种定势也在向他招手。20世纪90年代,伦敦乐队呈井喷式发展,他的四人乐队——摇/控——认可度也终于开始攀升。在杂志里可以看到写他们的文章,也有亲密朋友以外的人去看他们的演出了,他们的单曲也可以在商店里买到了。除了真正的成功,他们什么都有了。就像瑞说的那样,即使他在街头被枪杀,他的名字对这里的人仍然什么都不是,这无疑会令他恼火不已。

从瑞说的话里可以听出,显然她不只是布兰登那些寻常女友中的一个。当年我和布兰登还住在家里,并且要被迫跟他打交道时,我从来不屑于费劲记住那些每周一换、挽着他胳膊的女孩的名字。他的恋爱通常都只维持几天,而不是几周(甚至有那么一次是几小时)。已经数不清多少次了,我一接起电话,就听到女孩子的哭泣声或喊叫声,或者比这还要糟糕。我们离开家后(我去上大学,布兰登去玩乐队),每次只要我在家庭聚会上看见他,他都带着一个新女朋友在身边。瑞听上去不像她们中的一个。她跟他在一起十四年了。十四年,搬了十次家,有了一个孩子——这对我哥哥来说真是不小的进步。他们甚至置办了一套房产,在太浩市指的是南太浩湖市(South Lake Tahoe)。如无特别说明,文中脚注均为编者注。,就在加利福尼亚的一个小山区里。听她的声音也感觉她人非常好——不够理智,但人很好。我们的对话在实际问题——怎么处理布兰登的遗体、该给谁打电话、她缺不缺钱——和闲聊八卦之间来回转换。前一秒还在说死亡证明,下一秒就闲扯到我们的家庭。最后,我干脆躺在翁布里奇低矮的山脚下,听着天花板上嗡嗡的风扇旋转声和瑞的声音。她的声音非常催眠,像广播里的那样。她有一副好嗓子,仿佛能吸引着你、使你不断把电话压到耳朵上从而与外面的世界隔绝起来。

“那你会去吗?”这个问题把我拉回现实。我想不起来我们具体说到哪儿了。

“去哪儿?你能再说一遍吗?”

“去警局,或者到了这份儿上可能得去停尸间了,去认尸,你可以吗?我不能扔下罗宾不管,再说为这事我也付不起机票钱。”

“当然可以,”我说道,心里感激她没有张口要我付钱好让她过来。其实我内心深处一直充满怀疑,这整件事,包括发生在布兰登身上的这些事,会不会都是一场骗局,“把号码给我吧,我看看能做点儿什么。”

置身于以前只在电视里了解过的情境中,有着某种令人不适的诡异感。警察局、审讯室,立刻变得极度陌生,同时又异常熟悉。警察说话时用的那些词,我只在电影、电视里听过,我想知道这到底是艺术源于生活,还是电视剧研究者们专门挑了这些词来给电视剧增光添彩的。我不住地想,如果身为警察,又要在心里不断背负这种虚构行为的分量,应该会很奇怪吧。某些特殊职业的人群——比如警察、医护人员、律师——就永远不应该让人们看到他们“幕后”真实的样子。

一开始在外面的等候室里时,感觉还不错。执勤的警察板着脸,对我前面的人粗暴无礼,整个场所充满着一种令人满意的专业氛围。然而我一说完我是谁,我为什么来这儿,就被带回了狭小逼仄的私密空间。这让我想起在学校时,我被派到教工办公室去给某个老师带口信。那时我就很讨厌看到他们在办公室的样子。抽着烟,脱了鞋,读着报纸。我更愿意认为他们完全没有自己的内心世界。

我跟着负责这个案子的专员——一个身材瘦高的男人,长着一对招风耳,衣服空空荡荡地挂在身上,像是一个孩子穿着大人传下来的衣服。他让我叫他“琼乔”。我们穿过办公室里随处可见的垃圾堆;一块块签了五人制足球赛和慢跑俱乐部参加者名字的公告牌;敞开的门通往乱糟糟的厨房,有人正从冰箱里面掏东西。中途不时遇到琼乔的同事冲他点头打招呼或停下来跟他交流几句,我就被晾在一边傻站着。这一切都让我觉得像是在参加一场假想的奇奇怪怪的业余戏剧表演。终于,我们到达了目的地:一间简陋的屋子,没有窗户,只有三把塑料椅子、一台电视机和一台录像机,都用铁链固定在墙上。

“我没想到我们还有必要来这里。”我对琼乔说,他忙着给设备连上线。

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明白了我的意思:“你会感到惊喜的。”

经常有人跟我说我表达不够到位。确实是,每次我努力想分析一段对话,弄清自己该说什么时,我总是处于劣势的一方。然而当我试图变得更加巧言来打破这个局面时,情况反而更糟。相反,我花了很多心思去研究我所理解的那些代表着“好的倾听者”的品质。我努力与人保持眼神交流,尤其是对男性(因为对女性而言,长久的对视可能会令她们感到畏惧)。我还会频繁发出不经意的感叹以表明我在听并且对当前的对话很受用(然而这样做也可能会有问题。为了竭力表现出真诚,我变换着回答方式,在“对”“明白了”“嗯哼”“当然”,还有微微点头之间来回切换。问题又来了,我渐渐明白,我的这些回应似乎是随机的,而且我发现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在一连串回答上,而不是对方实际说了什么)。

此刻,在警察局里,我的这个毛病更加严重了。我想帮忙,可我对布兰登最近的生活一无所知。琼乔对整个案件的态度听起来并不乐观,我感到我是另一条令他失望的线索。本来一开始我以为这是一桩罪证齐全的案件,就像电影里演的那样,但渐渐地,这个案子看起来平淡乏味却又困难重重,而我的回答只会让他更加心烦。

“你哥哥在伦敦做什么?”他挨着我坐着,保持着一个合适的角度,极有可能是为了抚慰我,让我觉得这不是一场审讯。

“我不知道。对不起。我都不知道他在这儿。”听我这么一说,他脸上流露出难过的神色。

“他没联系过你吗?”

我前一天晚上查过邮箱了。“没有。我们上一次联系已经是三年前了,那是他在我生日那天给我发了封邮件。”(其实是我们的生日过去四天之后,但我怀疑这个信息是否重要。)

他翻阅了一下笔录。

“他被杀的地点和你的住处只隔了几条街?”

我点点头。

“你觉得他有可能是要去看你吗?他知道你的地址吗?”

这点我和瑞也讨论过。

“不可能。他知道。或许也有可能是来看我,他知道我住哪儿。他当然知道这套公寓:这公寓以前的主人是我们的姑妈,后来才归了我,他也去过几次。至于说来看我,我表示怀疑。这么多年来这可是头一遭,不过我想也不是没可能。”

“你们关系不亲吗?”

“不亲,一点儿都不亲。”

“附近还有什么你认识的他可能会去拜访的人吗?”

“对不起,没有。我对他现在交往的朋友一无所知。”

他放下笔,在耳朵后面挠了挠。之后他没再拿起笔记录别的东西。

“那仇家呢?有什么人想伤害他吗?”

“我刚才也说了,我已经有好一阵没见他了,但是除非他人到中年突然痛改前非,否则我一定会说有,他肯定会欠别人钱,也会有那么几个出轨对象,还有那几个被他绿了的出轨对象的丈夫,以及上千个仅仅是被他惹恼的人。”

这让他来了精神:“这些人的名字?”

“我不是一直在说嘛,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和他的生活毫无交集。”

“那这个女朋友呢,瑞?”

“她怎么了?”

“呃,你哥哥卷走了所有的财产,留下她独自带着一个婴儿。”他往回翻了一页,“呃,并不真的是婴儿。但她跟我说话时非常生气!”

她和我说话时倒没有那么生气了。她似乎已经有点儿接受现实了。

“我真的不知道。昨天我才第一次听到她的名字。”

他给我看了我哥哥被杀过程的闭路电视录像。“严格来讲,应该在你认尸后再给你看这个,但你俩……呃……我想我们可以万无一失地说他就是他、你就是你,希望你听明白我的意思了。不过你还得去趟停尸房,去签几份文件。”

他试了好几次,录像带才正常播放。“这种老录像几乎很少有合适的播放器了。我们本来应该把它转成DVD格式,但没有时间了,抱歉。”但他的声音里并没有什么歉意。

录像里出现了一组垂直于特雷利克塔转角处一栋房产的车库。我对它们非常熟悉。车库是通往波多贝罗的捷径,有时天色尚亮时我会从那儿走。天黑以后那里挤满了小摊贩,我通常就绕道而行了。琼乔按了快进键,一个个飘忽不定、戴着兜帽的鬼影在屏幕里间或闪现,就这样快进了大约一小时。

“好了,差不多就这儿。”他放慢了录像的速度。

我不太能分清到底录像本身就是黑白的,还是那天天气格外灰暗。先是十秒的空镜头,接着布兰登从屏幕左侧出现。他可能是从波多贝罗过来的,又或者是从地铁出来的。尽管还不能看清楚就是他,但你已经察觉到有些古怪,就像那种“找出画面中哪里不对劲儿”的找碴儿游戏。他穿着西装,打着领带,外面又套了一件连帽风雨衣,手里拿了一根拐杖,每走一步就摇动一下拐杖。他看起来有明确的目的,知道自己要去哪儿,走路时目不斜视。

他走到中间时,一辆白色丰田越野车从他后面开了过来,在屏幕上亮得刺眼。布兰登回头看了一眼后,停下来注视着车里的人。车停了,两扇车门同时打开。两个男人走了出来,他们的脸是遮住的。

“那是……”我开口了。

“唐老鸭面具。”琼乔说道。

屏幕里,布兰登看起来有些漫不经心。他站在那儿,两手叉腰,直到开车的人从口袋里掏出什么东西时,他才开口。录像没有声音,所以只能看到那个司机举起手,布兰登倒地。没有拖延,没有挣扎,也没有看见血。上一秒他还站着,下一秒就软塌塌地瘫在了地上。那两个人在仔细翻着他的口袋。从他们脸部倾斜的角度来看,他们好像在交谈,看起来像没事儿人似的。然后,如他们来时那般迅速,两个人回到车上,驱车离开。录像继续嗡嗡地播放着,我们坐着,一度陷入沉默。我们看着那一排车库,还有那个黑乎乎的污渍,那个我双胞胎哥哥留在人世的最后一点儿痕迹。

警察关掉了录像。

“就这样了。”

“所以呢?”

“这么说吧。车是那天早上从利兹买的,用的假身份。其中一个男的,高个儿,英国人,秃头。车贩就只记得这些了。过了几个小时,车被发现停在希思罗机场的长期停车场里。当然,没有目击证人。机场那个地方,就算有一丁点儿毒品或罪犯的蛛丝马迹,在那儿也会立马销声匿迹。”

他把灯打开。

“你哥哥口袋里装着他的美国驾照、一个笔记本,还有几克可卡因。”

“几克?那个量算很多吗?”我问道。

警察疑惑地看着我,好像刚刚见到我似的:“不,不算多。”

“那些面具是怎么回事?”

“唐老鸭吗?很显然,我们也不知道。你就一点儿都想不起来什么吗?”

我摇摇头,竭力想象着在什么情况下唐老鸭能和生死挂上钩。我想象不到。

“蹊跷的是,他对那两个人的反应,”警察说,“两个戴着鸭子面具的人从车上跳下来走向你。我的意思是,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办?”

我在脑海里想象了一下。“我会死命跑开。”

“我也是。但是布兰登呢,他表现得一点儿都不惊讶。”确实是这样,我又想到他双手叉腰、歪着头的样子。

“你觉得他认识他们?”我问道。

“你呢?”他搓着脸,看上去一下子就精疲力竭了,“我们一直被困扰着,关于这个布兰登·菲茨罗伊究竟是谁以及他在那儿干什么,一点儿线索都没有。找了将近两个星期,才找到一个和他有关联的人。”

我让他失望了,这我能理解。从毫无头绪,到几天之内相继找到伴侣、孩子,甚至双胞胎兄弟,这本来应该是个突破口的。他垂头丧气,一筹莫展。

“好了,先这样吧。”他把资料整理好,“要是想起什么来,随时给我打电话。”

这个情节,我在电视剧里也见过,所以我还等着他给我递名片,可他站起身就走。

“你不给我名片吗?”我问道。

他做了个手势,双手摊开。“发完了,打总机说找我就行。”

如果说实际的警察局跟电视里的比起来让人略有失望的话,那么停尸房简直是教人失望透顶。停尸房里面很狭小,亮得让人犯偏头痛,闻起来有一股移动厕所的味儿。房间里太冷了,所以我和技术人员都穿上了外套,好在我们也不会待很久。技术人员透着一股莫名其妙的愉悦。“通常这种时候我都会要一些身份证明,”他一边说着,一边把单子从我哥哥脸上拉开,“但这次,我觉得没这个必要。”

作为同卵双胞胎,最烦人的就是人们这种充满猎奇的眼光。我能看到技术人员饶有兴味的眼神。他的思维过程如此清晰,我简直都可以给他配上字幕了。“在太平间停尸床上看到自己的脸,还被这样的自己盯着,感觉奇怪吗?他死的那一瞬间,你有没有感觉到心灵的震撼?”差不多就是这样的鬼话。

我低头看向布兰登的脸。我无法分清是拜他血液里的化学物质还是生活的风霜所赐,他看起来老了。蜘蛛网状的血管沿着他的双颊蜿蜒而过,深色的半月形眼袋出现在他眼睛下方。看到他,我的第一反应——先于其他任何想法——是他开始长得像我们的父亲了。曾经我也因为布兰登的生活方式居然没有报应在他脸上而感到恼火。在为数不多的几次家庭聚会上,他一露面,我就能看出他没睡觉。他哭丧着脸,由于长期摄入大量尼古丁,他情绪狂躁,说话东拉西扯,但他看上去依然很年轻,起码也和我一样年轻。我曾经希望,即使他的生活方式没有在身体上给他好看,起码也应该是有因果报应的(不管他从洛杉矶零星发来的电子邮件里再怎么粉饰,也仍然能看出他不完全是自愿去那儿的,而是有一半被迫无奈,这令我心里产生了一种温暖但内疚的喜悦)。

然而此刻,在这幽蓝的灯光下,他看起来就是每一个四十五岁的人都会有的样子。他的眼袋看上去是永久的,而不像我的只是偶尔造访,而且他面色蜡黄,满是斑点。也许这就是过着他那样的生活,岁月会带给你的:就像饭吃完了,该结账了。不过或许是我太过苛刻——没有人能在这种情况下还呈现出最好的状态。

我的第二反应,我有些羞于启齿,那就是他的发型真是不错。我们俩都受到头发的困扰——我们都有一头浓密粗硬的白发,还总是以奇怪的角度支棱着,随时都会变得狂野不羁。然而不知为什么,他却能把这一头乱发收拾得服服帖帖,整理成一丝不乱的飞机头。哪怕是此刻,被装在袋子里好几天,拉链拉来拉去,他的头发仍然像船头一样骄傲地挺立着。我想,在我开口说话前应该先停顿一两秒,以体现这个过程无论如何都该有的感人气氛;这样做才符合常理。我迫使自己的思绪飘向别处,飘到翁布里奇某条河的流动问题上,想了足足十秒钟。

“没错,是他。”

“你想自己待几分钟吗?”技术人员眼睛里泛起泪光。

“不用,不用,我还好。”

“好吧,你知道我们会把尸体送去哪儿吗?”

“哪儿?”

“是你来筹备葬礼吗?”

“我……应该不是。我想他女友……”但很显然她人在美国,分文不剩不说,还对布兰登气不打一处来,“我得先跟她谈一下。”

他怀疑地注视着我。“好吧,但是麻烦尽快,我们这里排着长队呢。”

布兰登的私人物品也把警察们难住了。一开始他们本来觉得瑞是他最亲近的亲属了,但是我的到来,再加上我的双胞胎身份,明显更胜一筹。三个警察在柜台后争执着我和瑞究竟谁更有发言权,我想这更多的只是为了走个形式,而不是真的在讨论什么两难的道德抉择。最终,他们递给我三个透明的小袋子,里面装着他的物品。我签收了。

“一个钱包,里面有三张信用卡,都在布兰登·菲茨罗伊名下,其中一张已经过期了。美国驾照,同样的名字。一张二十美元钞票、八十五英镑,还有一些零钱。”

“一本英国护照,名字还是布兰登·菲茨罗伊,最近刚换过。”

“三个拨片……或许该叫拨子吗?”其中一个警察问道。但没人回答他。

“一个写满字的笔记本。”

“一把钥匙。”

那个警察把钥匙递过来时看了看我。“知道这把钥匙是开哪儿的吗?我们还不知道布兰登·菲茨罗伊住在哪儿。”那把钥匙很重,上面系着一个红色的流苏织物。织物上有一条缎带,表面有几个醒目的金色字母:ATSOTM。

“不知道。”我说。办公室里太闷热了,光线过亮,我头都疼了。和陌生人在一起而没有灾难性撤退,两个小时几乎是我的极限了,回我公寓避难所的念头正使劲拖拽着我。离开时,我答应他们如果“我想起什么”一定会给他们打电话,听起来有种不必要的含糊其词。

来到外面,走在路上,我松了一口气,即使是我们这种最守法的人,在和执法机关打交道后也会有这种感觉。外面刮着大风,随时可能下雨。人们低着头匆匆走过。我找了一个没人的门口好给瑞发信息。现在是中午——加利福尼亚是凌晨五点——所以我没敢打电话。

“知道ATSOTM是什么意思吗?这是布兰登口袋里一把钥匙上的。可能和他待过的地方有关。”

她立刻回了:“不知道,不过我可以查查。半小时后Skype见?”

我上了公交车。一想到又要和她聊天,我莫名地感到兴奋刺激。上一次有人需要我帮忙做事是什么时候,我已经记不清了。布兰登的这些物品有着令人愉快的神秘感,就像在还没摸清游戏套路之前玩电子游戏的那种感觉。我坐在公车后排,腿上铺了张报纸,把这些东西放在报纸上,挨个儿琢磨起来。

钥匙很沉、黑乎乎的,但它的简洁又让我觉得这是一把现代的钥匙。三个拨片(或拨子,谁知道呢)。一张牡蛎卡伦敦地区推行使用的交通卡。。几张信用卡,签名是B.菲茨罗伊先生,但笔迹和波洛克杰克逊·波洛克(Jackson Pollock,1912—1956),美国抽象表现主义绘画大师。的抽象画一样抽象。八十五英镑钞票和一些零钱。一个写得密密麻麻的笔记本:皮面笔记本,用一根松紧带固定的那种。

我在车上就开始读这本笔记了。如果从开头往下读,简直一团糟。一个个我猜可能是歌词片段的东西和各种笔记、备忘提醒以及几幅颇为灵动的草图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在其中的某页上,你会看到“给索尔/卡斯帕/密纹唱片压制打电话”的字变成了划掉的诗和草草画完的舒展在床上的四肢或是鸟的翅膀。有些页几乎是空白的,还有一些则是一团乱麻,令人恼火。

当我发现笔记本里难以理解的东西要多过清晰可辨的,我便开始快速浏览,而翻到后面我察觉到字迹变了。从某个地方开始,他把本子倒了个个儿,上下颠倒,开始写起了看上去像是日记的东西。这些页面上,他的字迹小而工整,和那些歌词的部分比起来,这些文字似乎未经修改——连着五六页都没有一处修改或犹豫的痕迹。我读了起来。这文笔是典型的布兰登风格:轻浮、夸张,对生命中所有的人都漠不关心。读他的日记,让我有种罪恶感,我啪地合上本子。

回到家,我冒险坐了一次电梯。这套公寓严格来讲是我姑妈的,她身患残疾,这是地方政府给她的保障性住房,不过她更喜欢待在乡下,所以公寓这些年都是由我来打理的。在她死后我就已经打包好行李,等着随时被赶走,然而一直没人赶我,所以我自己待着,避免接触四邻,进出都是在四下没人的时候。

一进屋,我就感觉到翁布里奇哪里不对劲儿。它发出的所有声响都有特别的节奏,马达的嗡嗡声与发条装置和水泵的滴答声组成了这座城市如同指纹一般的独特声音。我竖起耳朵仔细听着,终于听出哪里不一样了。通往厨房窗口的缆车装置上的凸起,意味着引擎室里有个零部件正发出虚弱的咔嗒声。我认为可能得费些功夫才能把它修好。我打开了电脑,但这件事仍然让我心绪不宁。

我以前用过几次Skype给模型制作的同事们介绍一些关于翁布里奇的事,但是看到自己的脸出现在屏幕上,仍然让我颇为震惊。我脸色苍白,脸上布满了皱纹,像个通缉犯。瑞正好相反,在屏幕里白得发光。我努力克制着自己不去盯着她看。她看起来比布兰登的其他女友要健康,在电脑镜头里,她的一头顺滑的金发如皇冠一般发着白光,五官因被放大而显得有点儿呆。她身上有着某种乡下女孩的特质:淡淡的雀斑搭配着双颊两坨微红。她的声音听上去也不怎么像城里人。

“老天,真是太感谢你了。恐怖吗?他看起来什么样儿?”她的眼睛在屏幕上快速扫视着,我知道,她在检查她看到的这张脸和布兰登的有什么区别。

我刚要开口说话,但又闭上了嘴。他看起来什么样儿?“看上去……看上去还好。在这起……事件中,他们没动他的脸,所以他看上去只是像睡着了一样。不过他不能一直那么放着,所以我们接下来要讨论一下什么时候办葬礼。”

她不耐烦地扬了扬手。“那个可以等。先说说ATSOTM吧,全名是‘喜鹊寻踪’。这是一家有私人客房的奢华会所,在东区。因为太小众了,所以在猫途鹰和其他旅游网站上都没有,但布兰登注册过一家日本的设计博客,他以前在上面留的地址就是这家酒吧,于是我搜了一下,我想就是它。”

我的电脑屏幕上又弹出一个窗口,我点开了链接。这是一组照片,照片上拍的地方很昏暗,像一座维多利亚时期的图书馆。

我拎着钥匙扣,钥匙在屏幕前来回晃动着。“看起来挺像的。这是布兰登可能会待过的地方吗?”

她声音里有一丝愤怒。“他要是能掏得起那份钱,这种地方简直是他求之不得的。不过你要是非要问多少钱的话,我搜遍了网上也没找到它的价位。很有可能是他看上了住在那里的哪个妞儿,就和人家在那儿躲起来了。”

她给了我地址,是位于伦敦东区我不熟悉的一个地方。我等着。我感觉她有什么问题要问我,但我想不出是什么。我把布兰登的遗物在我面前摆开。“除了这些,还有一本笔记。我回头可以把这些东西都寄给你。”

她没接茬儿。“你读过了吗?里面有没有说他在那儿干吗?”

我有些坐立不安。“读了一点儿,我只是想知道他在干什么。大多数都是歌词之类的我不太懂的东西,但后部分更……有条理。我没读多少。看上去应该挺私密的。”

她眉毛一扬。“私密?他都死了。要是你需要一个许可的话,我批准你读了。”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盯着摆在眼前的这些东西。笔记本、护照、现金。

“那至少跟我说说你读了的那部分吧。”

我试图作出回复。她的眼光快速扫过屏幕上我的影像,然后耸了耸肩。“我明白了,你都读完了。说吧,到底有多糟糕?”

我努力找到合适的词来描述他言语中的冷漠和他抛妻弃子时的喜气洋洋。她点点头,更多的是对她自己而不是对我。

“听着,亚当,我对你哥哥什么德行不抱一丝幻想,一丝都没有。罗宾三岁生日聚会上,我接到一个电话,叫我去奥克兰的一家监狱里保释你哥哥——当时我正照看着二十个路都走不利索的小崽子,就我一个人。奥克兰离这儿足足有五个小时的车程。整整一下午,我跑遍了拉斯维加斯,把闹着脾气的孩子们挨个儿送回家,而你哥哥呢,给我发了无数条信息质问我‘为什么还没来’!所以,你尽管读吧,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宁可知道一切,也不想坐在这儿瞎猜了。”

“好吧,我得先喝杯咖啡。写得很长。十点回来?”

她不露痕迹地微微笑了一下。“就这么定了。”

把整本笔记读完用了将近一个小时。布兰登的字很小,行文又没什么逻辑,不时地还有一个墨水画的箭头指向另一段文字。有些段落是相互关联的,有些则无关紧要,纯粹是他在那一刻坚定地认为应该留给后人看的东西,还有一些与文章的其他段落看不出有明显的关联。读这笔记本里的内容像是走在迷宫里:看似无关紧要的小道反而是主干道,看似畅通无阻的大道实则为死胡同。读完所有内容后,我不知道该对瑞说什么了。整个读笔记的过程,我们一直在互相请教对方解读词语,试着搞清楚读的这段文字接下来该连着哪一段,就像在做游戏一样。直到快读完,我才知道文中提到的那些名字在现实中都有对应的人。此时的我坐在黑黢黢的卧室里,翁布里奇发出的光在光秃秃的墙壁上投出了城市天际线的影子,我重新把屏幕里的这张脸——坦率、满头乱发、面无表情——与文中提到的“瑞”建立了连接。

我意识到自己的声音和布兰登的一模一样,这肯定让她备感真实。

“你看……真是抱歉。”我说,但马上又不确定自己为什么这么说,“他就是个……是个浑蛋。”

她看着我。“对,没错,他就是。”她看起来比我想象的要自如得多。

我想岔开这个话题。“结尾处提到的那三个名字,”我往回翻着,“吉米、索尔,还有巴克斯特,你认识他们吗?”

“听说过。他们是他最后组的一支乐队里的另外三个成员,乐队好像叫‘摇/控’?不过我觉得他这十五年来都没跟他们有过任何联系。吉米后来挺出名的,就是那个脖子上戴着音箱的妞儿。另外两个我就不怎么清楚了。”

脖子上戴着音箱的妞儿。我知道她说的是谁,一个歌手,我在电视上看见过几回,一个长相让人印象深刻、特别时髦的女人,脖子上戴着一个像机器人的音箱,做的恰巧是我不喜欢的那种现代音乐。我记不清她戴的那个东西到底是真的需要,还是装酷而已。

“糟了!三点了,我得去接罗宾了。”她看向屏幕,“你看,我们连个该死的车都没了,对我来说仿佛又回到了挤公交时代。”她看上去闷闷不乐的,但旋即又笑了,“不好意思,不怪你。所有这一切都不是你的错。”

我能感觉到孤寂像热气一样从她身上散发出来。“呃,从基因角度来讲,可能确实是我的错。”我说道,“完完全全是我的基因导致了你今天这样的局面,只不过载体有些微差别。”

她勉强笑了笑。

“我帮帮你吧,”我说,“我可以去这个‘喜鹊窝’,去看看能发现点儿什么。那儿或许有人知道他在伦敦做什么,或者有谁在那儿接应他。”

“你确定?”她的语气仿佛在说“求你了,去吧去吧去吧”。

“当然啦,反正我也没什么事情干。”其实我并不是没事干。本来计划完成地震,还有,索伦特水城和暗夜摩城之间蜿蜒的水道堵了,但我还是硬把自己拽回到眼下的事情上,“这事儿一定很有意思。”我不确定地说。

“谢谢你啦。我回来就能见到你吗?”

我看了看时间,已近午夜。“应该不能。明天我给你打视频电话?”

这次,她的笑容灿烂多了,“当然,晚安喽!”然后她不动了,“我能问一下后面那是什么吗?”

我本来调整了屏幕的角度,让它对着屋子里一面空的墙壁,好让翁布里奇在镜头外。一定是刚才展示布兰登的遗物时转动电脑镜头让翁布里奇入镜了。

我已经准备好接受鄙视了,于是用平静的语气说:“是个模型,一座城市的模型。”

“哦,模型火车?”她努力表现出感兴趣的样子。

“也不是,就一个模型而已。”我在想她到底看到多少。

她露出牙齿灿烂地笑着。“哦,等一下,我知道这个。布兰登很久以前告诉过我。这就是你从小就开始做的那个模型,对吗?我能看看吗?”

“这个其实也没那么有意思,真的。”

“给我看看嘛。你要是给我看了你的住处,我就给你看看我的。快,带我看看。求你了。”

自从1998年给一个房地产代理商看过以后,我就再也没有给别人看过翁布里奇。“好吧,不过就看一小会儿。”我抱着电脑,把镜头调低。我试图想象她的视角所看到的,以及陌生人对这个模型是什么看法。翁布里奇的模型大约及胸高,蜿蜒而过的峡谷将它一分为二。左手边的一半是比较新的里奇市,一条直上的陡坡,通到将近十米外的后墙,几乎触到了天花板的吊顶。较大的倾斜度意味着里奇市最高处的道路不得不像旧金山的一样蜿蜒起伏,一排排房屋和教堂密集地分布在坡路上,曲折的路线像一连串的发夹。在最陡峭的部分,一台缆车正喷着烟雾,吃力地向上攀爬着。右手边,老城区翁布更富有古典气质,它相对较缓的坡度也让城市结构更为整齐。幽暗的广场散发着慵懒的气息,狭窄的小道像动脉一样从广场向四周发散出去。中心地带是最古老的部分,这里的一些建筑可以追溯到我的童年时代。和后来建筑的复杂精细相比,它们显得有些简陋。道路两边多样的建筑风格彼此融合。圆顶教堂毗连粉红色砂岩雕琢而成的洞穴般的小房间,在被彩绘旅行车环绕的绿树成荫的公园里,一个个窄而高的、门脸用原木装饰的商店投下了长长的影子。我在每道峡谷里穿行,给瑞展示着城市的每一面,最后把电脑拿回来对准我的脸。她睁圆了眼睛。

“天哪!简直太……要不是该走了,我能盯着它看一整天。”

我把电脑转回来,摄像头对着我的脸。

“太多问题想问了。”她咧嘴笑着说。

“问吧。”

“这就是全部?看上去有些部分已经延伸到别的屋里去了。”

“不是,浴室里还有个水城,叫索伦特,卧室里还有几个郊区。”实际上,卧室里除了有一个折叠床垫的位置,其余地方都被占满了。即使是这个床垫,也有三分之二的长度藏在支撑着暗夜摩城的平台底下。但这部分我就不展示了,会显得我有点儿强迫症。

“做这些用了多久?”

“嗯,布兰登说得没错,早年我们还和父母住在一起时,我就开始做了,但那时候做的现在基本都不在了。前前后后三十年吧。”

“你还有地儿住吗?我是说生活空间。”

“卧室还空着半间。浴室也能用,厨房也还有一点儿空间。”我把电脑转过去对着由几件家具组装成的厨房。

她咯咯笑着。“简直太炫了,这个词都不足以形容它。不过里面没有人吗?”

“没有,人的模型太难做了。这就需要你发挥一点儿想象力了。”

她玩味着这句话。我没想到这个模型让她如此上心。模型制作跟打板球、逛街一样,也是一件因性别完全两级分化的事情。

“人的模型确实太难做了,”她终于开口了,“他们会毁掉翁布里奇这整个模型吗?”

其实我以前已经想象过无数次了,我想象着要想把翁布里奇建成一座干净整洁、人口稠密的城市还需要准备哪些轨道、马路和发动机。“不,完全不会。但是制作那些维持交通、电力、蒸汽运转的机械就已经相当复杂了,如果还得做出几千个人来,我估计得累趴下了。如今这样就已经占去我大多数时间了。”

她对着模型笑了起来。“可以给罗宾看看吗?他超爱做这些小玩意儿,我一直在奇怪这种热情是打哪儿来的。反正肯定不是遗传的布兰登,他连换保险丝都找人来弄;我呢,既不会画画,更是什么东西都不会做。”她把两只手摊开,放在桌上,盯着它们仔细看着。

罗宾。我的侄子。一个全新的事物。“当然,”我说道,“我没有反对的理由。”

她若有所思地看了我一眼。“他一定会喜欢的,我保证,我敢打包票。”

“好啊,下次我们视频通话时给他看。”

她突然没来由地粲然一笑:“回头见,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