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乡村健康旅游的概念及特点

第一节 乡村健康旅游的概念

一、乡村旅游概念

目前对于乡村旅游,国内外学者的认识并不统一,有农村旅游、绿色旅游、乡村旅游、民俗旅游、乡村生态游、农业旅游、农家乐等多种名称。世界旅游组织将“乡村旅游”定义为:旅游者在乡村(通常是偏远地区的传统乡村)及其附近逗留、学习、体验乡村生活模式的活动。乡村旅游的吸引物就是乡村。由于乡村类型及地域具有多样性、广泛性特点,并且包括自然、人文、社会等多种形式的资源,涵盖了乡村的农事生产活动、农业景观、文化传统、风俗习惯、居住环境、自然景观等各方面,因此乡村内部一切有吸引力的事物都可以被视为乡村旅游的优势。乡村旅游产生的动机,即旅游动机,是人们求新、求异,追求不同文化体验的一种心理诉求。当都市人厌倦了紧张、枯燥、嘈杂的城市生活,以及被工业气体严重污染的城市环境后,会内心向往清新、悠闲、宁静的乡村生活,乡村旅游为此提供了良好的途径。乡村旅游的游客群体以都市人为主,既包括国内旅游者,又包括国际旅游者。乡村与城市在生活状态、生产方式、自然环境、风俗习惯方面存在的差异对都市人群构成了吸引力。

综合以上论述,本书将乡村旅游定义为:乡村旅游是指发生在乡村里的一切旅游活动,以具有乡村性的自然风光、乡土风情、民风民俗、历史文物遗迹等为旅游吸引物,满足城乡居民体验乡村生活、放松身心和陶冶情操需求的一种旅游模式。乡村旅游的概念包含了两个方面:一是发生在乡村地区,二是以乡村性作为旅游吸引物。二者缺一不可。

二、健康旅游概念

健康旅游凭借其高于国内平均增长水平的增长速度和巨大的增长潜力,成为现代旅游中最受欢迎和最具活力的旅游方式。目前学术界普遍认为,人口老龄化、中产阶级群体扩大、生活方式改变、旅游需求变化、与健康相关的产品供给增加,以及医疗保健系统的特殊性是健康旅游发展的主要原因。

国际上一般称健康旅游为health tourism、wellness tourism等。国外研究普遍认为14世纪早期温泉度假疗养地SPA是健康旅游的初始形态。目前学术界对于健康旅游还没有统一概念。1987年,乔纳森·古德里奇和格雷斯·古德里奇提出了保健旅游(healthcare tourism)的概念,并将其定义为“旅游设施(如酒店)或目的地(如瑞士巴登)的一种尝试,目的是除提供常规旅游设施外,以突出宣传其保健服务及设施来吸引游客”,开启了国外学界将健康和旅游结合研究的先河。1994年,乔纳森·古德里奇将健康旅游定义为:在旅游设施或旅游目的地的设计中包含保健设施和服务,比如医疗检查、健康饮食设计、水疗、美容等。此后,“健康旅游”这一术语得以广泛应用。穆勒与考夫曼认为健康旅游是人们以维护、增强或恢复个人身心健康为目的,在当地环境之外进行的有组织的旅行。其他学者也分别从供给、需求等不同角度,基于目的说、过程说、综合说等不同视角对健康旅游概念进行了界定。从广义角度来看,健康旅游被看作是人们出于健康原因离开居住地并开展的旅游活动,其中“恢复、保持和增强健康”是健康旅游的核心内涵。

国外学者将健康旅游细分为温泉旅游、养生旅游和医疗旅游,或是将其划分为医疗旅游、体育旅游和养生旅游;国内有学者认为健康旅游包括医疗旅游、保健旅游和养生旅游,分别对应旅游者疾病、亚健康和健康状态。

三、乡村健康旅游概念

进入21世纪以来,健康消费理念已逐渐在某些领域对人们的生活产生影响,本次疫情的暴发进一步增强了人们的健康意识,强化了人们对健康消费的认知,并使其在所有消费领域得到进一步延伸和深化。乡村旅游原本就具有较好的环境优势和生态优势。未来乡村旅游产品开发要以打造健康旅游目的地为目标,将健康主题融入其中,或以健康理念为指导对原有产品进行调整和优化,以更好地适应旅游消费理念的变化。

本书在乡村旅游和健康旅游定义的基础上定义乡村健康旅游。所谓乡村健康旅游,是指发生在乡村的以健康生活价值观和生活方式为倡导的有组织的旅行,目的是依托具有乡村性的良好的自然生态资源和淳朴多样的人文景观,维护、增强或恢复个人身心健康。乡村健康旅游主要有森林康养旅游、温泉保健旅游、中医药健康旅游、农业健康旅游、乡村养老旅游、乡村康复疗养旅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