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是黑夜,也是黎明
再过两天就到了除夕夜,作坊里还是毫无进展,沈守财和赵家宝决定去更远的地方找绣娘,只留了沈艳芬和沈建力母子在家中。
沈守财和赵家宝在的时候,都是他们出门去买东西,沈艳芬也就只管着家里边的事,这些天他们不在,又心想着快过年了,家里虽没置办什么拿得出手的年货,可一顿年夜饭总是要吃的,于是用布将沈建力缠在背上出了门。
刚走了不到半里路就听到有人在身后喊自己的名字。
“艳芬!”
沈艳芬回头,是村里的王大妈。
“王大妈。”
“哎哟,早听说你回来了,怎么都不出来走动走动?”
沈艳芬尴尬地笑着。
“妈妈……”
沈建力在背上柔声地叫着。
“哎哟,这就是你那大胖小子吧,”王大妈的注意力立马被沈建力吸引,忍不住逗弄着孩子,“这孩子长得好看,额头高高的,一看以后就有福气,辛苦你了,一个人带着孩子……”
沈艳芬听了,又是尴尬地笑了笑,她自然知道无论别人当面怎么好心和善意,也不代表他们不会在背后闲言碎语。
“我听说你们现在住在赵家?”
“嗯。”
“哎呀不是我说,你一个女人还带着孩子,住在别的男人家里总是要落人话柄的,况且那家宝还没成家不是?怎么样,要不要大妈给你介绍门好亲事,我和你说东头的庆园村有个卖鱼的老张,去年刚死了老婆,要不你们……”
沈艳芬紧紧地拽着自己的衣角,她原本不想当着孩子的面情绪爆发,可这会儿这好事的王大妈真是将自己往绝路上逼,刚想开口只听得旁边传来一个声音。
“王大妈,你儿子和儿媳怎么样了?上次我听说小林还寻死觅活的,怎么样,现在夫妻俩不吵架了吧?”
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高利民。
高利民和沈守财、赵家宝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不同于其他两个兄弟,高利民的性格更加谨慎和沉稳,从来不会做逾矩的事情,有时候沈守财闯出点小祸事还是高利民帮着化险为夷,算是三个小子里面最让人觉得可靠的。
“两年没见了。”
“是啊,好久了。”
两个人面对面,站着说话。
刚才那好管闲事的王大妈见有人揭了自己的短处,原本是肯定要说些什么强撑面子的,可那人却是孝信村里唯一的大学生高利民,便也只得自己吃了这黄连。
那个年代在孝信村那种闭塞又穷困的村子里,哪家要是出了一个高中生就已经是了不得的事,更别说是同黄金一样金贵的大学生了,恐怕在这十里八乡也找不出第二个,高利民自然就成了被仰视和尊崇的对象。
沈艳芬望着眼前的高利民,依稀记得两年前他只比她高了不到半个头,再见时她竟只能看到高利民的下巴了。他外头穿着最时髦的夹克衫,灰格子的毛衣背心露出了里面白色的假领子,无论是穿着还是气质,俨然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城里人。沈艳芬看着这样和自己不大一样的高利民,心里不自觉地感到自卑起来。
“果然读了大学,人也变得不一样了。”
“怎么不一样?”
沈艳芬想了想,终于找到了合适的形容:“像个城里人。”
“什么城里人乡下人,人人生而平等,都是一样的。”
沈艳芬笑了起来:“你这么文绉绉地说话真像教书的先生。对了,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昨天晚上,我听说守财也回来了,本来想着去找你们,可时间太晚了怕打扰你们休息。”
高利民还是和以前一样,什么事情都是想得面面俱到、照顾周全。
“守财和家宝出去了,说是会赶在除夕前回来。”
“哦,这样啊。”
一时间,两人便没了话。其实在沈艳芬的印象里,比起高利民,赵家宝似乎跟她更亲近一些,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年长了几岁的缘故,高利民总是对她毕恭毕敬的,她心想许是将自己当长辈了才有些隔阂吧。
“孩子是不是睡着了?”
沈艳芬瞥头往后瞅了瞅,力儿果然在妈妈的脊背上呼呼大睡起来。
“小孩子嘛,总是这样的。”
高利民将孩子的衣服紧了紧,意味深长地望向沈艳芬。
“这两年,你过得好吗?”
“结了婚,又离了婚,还有什么好不好的,反正我现在一个人什么都不去想,只想好好把孩子带大就够了。”
高利民怜惜地望着沈艳芬,他还依稀记得那一年,他气喘吁吁地跑到村口,沈守财正站在父子树下远远地望着迎亲的队伍越走越远,原本以为沈艳芬会和所有孝信村出嫁的女人一样结婚生子过着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日子,可传来的却是沈艳芬从五家村逃跑的消息。无论在什么时候,一个逃婚的女人注定是要被淹死在众人的唾沫星子中的。高利民还记得那天,五家村的生产队长带着一伙人上沈家来讨人,沈根山更是跪在地上不住地求饶,后来彩礼钱悉数还了不说,还将自家几头羊给搭了进去这才平息了愤怒。这事在村子里传了好久,沈家人只觉得家门不幸、失了脸面,看到人就躲着走,也不同村里人多打交道,直到时间慢慢抚平了记忆,这才又恢复如前。
人人都当沈艳芬是个只顾自己不顾家人的“罪人”,可高利民自然是清楚的,若不是沈家人先将她置于不堪的境地,她大概也不会做出这种常人觉得出格的事。
“说实话,当初知道你从五家村逃婚,你晓得我有多高兴,你这么好的一个女人怎么可以嫁给一个傻子呢?”
沈艳芬一愣,高利民说话的口吻以及那眼神,根本就不像是一个弟弟对姐姐的,而是一个男人对女人的,可她又觉得自己多想了。
大概这孩子是打心眼里可怜我吧,沈艳芬心想。
“利民!”
说话间,正碰上回村的沈守财和赵家宝。
“守财,家宝!”
村里的狗成群结队地经过赵家门口,忽然被里面传出来的笑声给吓得四处逃散。
“好你个高利民,现在可了不得了,你可是村里唯一的大学生。”
沈守财热情地招呼着,沈艳芬将水端到了高利民面前。
“我估摸着整个镇也就出了利民一个大学生。”
赵家宝跟着附和道。
高利民赶紧接过沈艳芬手里的水:“谢谢。”转头又对沈守财说道:“你们别笑话我了,那你们呢?守财,我听说你做老板了。”
沈守财一脸苦笑:“是啊,自个儿封的老板。”
“怎么了,”高利民望着沈守财,又瞧了瞧赵家宝和沈艳芬,三人脸上的表情都带着一丝苦涩,“这是遇到什么难处了?”
沈守财便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高利民,沈艳芬也将自己的绣品和样品给了高利民。
“你看,平常缝缝补补我还行,可要做得和这一样真是不行。”
高利民望着手上的两件绣花枕套,思索了片刻。
“对了,我记得现在省城有卖那种工具书,什么刺绣啊,缝纫啊,织毛衣啊,什么都有,还都是现在大城市里最流行的款式,明天我就去镇上给我省城的同学打电话,让他帮我买两本,要是有人正巧从省城回孝信村就让他们给我捎回来,怎么样?”
“哎呀,那真的是太好了!”
“利民,你现在可真够能干的。”
“是啊,在省城读书就是不一样,还有同学可以帮忙。”
沈艳芬和赵家宝七嘴八舌地说着,只有沈守财什么也没说,羡慕地望着眼前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
几个人许久未见,只觉得聊了不多时却已经是夕阳西下,为了感谢高利民的帮助,沈守财他们一定要留他在家里吃饭,眼见开饭还有些时间,沈守财和高利民便到外面去走走。一路上,时不时地碰上些熟识的村民和高利民打招呼。
“哎哟,利民回来了啊。”
“叔。”
“什么时候回来的。”
“昨晚。”
“哎哟,你可真是有出息,这十里八乡啊也就你一个大学生,又在省城上学真是不得了……”
即便那些村民走远了,似乎还依旧能听到他们口中的赞许。
“老乡都夸张了。”
“他们哪有夸张,说的都是事实,”沈守财用脚扒拉着路边的小石子,“其实别说他们,我也羡慕你,又是大学生,又是省城读书,以后肯定能给分配个好工作,多好。”
沈守财说话的时候虽说有些漫不经心,却很是落寞,想想自己回来爹不喜娘不欢,村里人人都等着他失败看笑话,而高利民回来却是衣锦还乡、光耀门楣,仅仅只是两年未见,他们兄弟已经是天差地别,心里总有些不是滋味。
“哎,你说要是当年我也好好读书该多好,说不定也能考个好学校,我爸瞧着也乐意。”沈守财不由自主地感叹起来。
“没你说的那么好,我们家也不富裕,省城读书开销大,除了上学我还打了几份零工,也算是勉勉强强凑合,班里的同学个个又都拼命读书,以后能不能分着好工作还说不定呢。”
沈守财若有所思地望向高利民,看着他脸上略微疲惫的神态,果真是应了那四个字:冷暖自知。
“走吧,回去吧,饭肯定做好了。”沈守财说道。
“嗯。”
两人转头朝着来时的路走去。
日子无情地走着,终究还是到了除夕之夜。
沈家这边沈根山、陆小丽、王英花和沈艳芳四人不声不响地吃着饭,显得异常冷清。
“哎,明明孙子就在跟前,也不能一起吃顿年夜饭,还算什么团圆。”
陆小丽埋怨着望了儿子一眼,没吃几口便放了筷子回了里屋。
沈根山一声不吭,脸上的表情却更加严肃,草草扒拉了几口也进了屋,只留下王英花和沈艳芳还在灶房里收拾一堆锅碗瓢盆。
“妈。”从吃饭到现在沈艳芳就一直不停地看着家里唯一的那口钟。
“怎么了?”
“那个……我能不能去姐那一会儿?”
王英花有些慌张地朝正屋看了看,生怕被沈根山听了去。
“你去吧,等等,”王英花从锅子里取出一碗还热乎的鸡肉,将它用布包裹着交到沈艳芳手里,“这是妈特意留下的,你给拿去。”
“知道了。”
沈艳芳怀揣着鸡肉穿过夜色,敲响了赵家的门,区别于沈家的冷清,这会儿赵家可真是前所未有的热闹。高利民吃了自家的年夜饭也早早地赶到了赵家,现在又来了沈艳芳,几个人从小到大,如今依然能聚在一起别提有多高兴。
“喏,这是妈给你们留的鸡。”
沈艳芳将怀中热腾腾的鸡肉放到了桌上,沈守财忍不住用手拿起一块就啃了起来。
“这么大个人了,也不是小孩,还不懂得用筷子。”沈艳芬边笑着埋怨,边将筷子塞到了沈守财手里。
“这不是好吃嘛,”沈守财边嘴巴嚼着边说道,“我都多久没吃肉了。”
“好吃那就多吃点。”沈艳芳看着弟弟狼吞虎咽的样子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在沈家也只有两种日子能吃上一块肉,要么就是有客人来访,要么就是过年。客人不知道哪天会来,可年是一定会过的,小时候姐弟三人数星星盼月亮地算日子,眼巴巴地等着过年母亲杀鸡给他们吃。
“你们也吃嘛,利民、家宝,”沈守财夹起一块鸡胸肉走到沈建力面前,“力儿,这是咕咕鸡的肉肉,可好吃了,来,张嘴。”
几个人你一口我一口,就一碗鸡肉,真分到嘴里的恐怕每个人最多也就两块,可眼见着大家聚在一起充满欢声笑语,未来有再多的艰难险阻似乎都变得不值一提。
除夕过了没几天,正巧赶上有人从省城回来,沈守财终于收到了高利民托人带来的刺绣书。
沈艳芬原本在学校里就是个品学兼优的尖子生,有了工具书的帮忙,没多少工夫,她就掌握了要领,也终于完成了一件像样的绣花枕套,这让沈守财他们十分高兴。可是马上又有一个巨大的问题摆在面前,原本沈守财是想赶在年前将绣花枕套全部做出来,一开年就和赵家宝去上海贩卖,但是按照进度,原先的计划是根本不可能实现了,他们便商量着至少在15天之内做完手上所有的枕套。然而,要想赶制一幅刺绣,沈艳芬最快也需要花上一天一夜的时间,虽然高利民空了便来帮忙,说到底他们三个是男人,对于刺绣这种需要细心耐心的针线活来说还是没多大用处。招兵买马已是迫在眉睫,就算找不到绣娘,农村的女人大多都是针线活的一把好手,只要沈艳芬稍加培训便可以马上上岗。不过,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一来二去手里的钱也用得差不多了,要想再花钱请人真的是牙缝里抠肉的事。眼看离成功仅一步之遥,却又陷入了僵局。
“不知道我能不能试试?”
二姐沈艳芳犹豫了一会儿轻声说道。
其实沈守财压根都没想着让二姐帮忙,沈艳芳从小性格就内向、不善言辞,父母之命更是不敢忤逆,小时候沈守财偷了沈根山床底下藏着的饼干罐头,大家都吃得津津有味,就唯独沈艳芳碰都不碰。所以作坊缺了人手,沈守财也没有向沈艳芳开过口。
“二姐,你也知道爸妈都不同意我干这事……我……不想你为难。”
“让我试试吧,”沈艳芳这次竟出乎意料地坚定,“我的针线活确实比不上大姐,不过小时候妈也是手把手教的,应该也是没问题的。”
沈守财见二姐如此执着,便也不再推辞。
两个姐姐本就绣活了得,沈艳芳在沈艳芬的教导下也很快上手,没多久便适应了工作,姐妹俩还自创了很多妙招,大大缩短了一幅绣品需要花费的时间,很快一件件成品在姐妹俩的巧手下完工。几百件绣花枕套竟真让姐妹俩在半个月里全部完工,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就等着沈守财和赵家宝把这些来之不易的绣花枕套带到上海贩卖了。
可临行前,王英花却急匆匆赶来。
“守财,你爸晕倒了。”
沈守财这会儿也顾不上其他,姐弟俩跟着母亲就赶到了沈家。沈根山躺在床上,双眼紧闭,似乎很虚弱的样子,听着屋外有吵闹的声音,勉强睁开了眼睛。
“外面什么事这么吵?”
话音刚落,只见沈守财和沈艳芬跑了进来。看着进来的是儿子,沈根山又闭上了眼睛。
“爸,你怎么样?”
“活着,死不了。”
沈艳芬转头望向王英花:“找人来看过了吗?”
“看是看过了,配了几服中药。”
“什么病?”
王英花顿了顿,想了想还是开了口:“说是气结,心里事太多了,急火攻心了。”
沈守财当然知道这病的来由归根结底是在自己身上,原本总是面目凶悍、总是要追着他打的沈根山如今却病恹恹地躺在了床上,沈守财望着他心里终于还是生出了愧疚的感情。
是不是,一开始回来就是个错误呢?
沈守财正想着,陆小丽端着一碗黑色的药水走了进来,边走还边说道:“英花,你也真是的,弄好了也不给根山端过来。”
“我正要拿来,给忘了。”
王英花接过婆婆手中的碗,一不小心竟没拿住,碗直接摔碎在地上。
“你看看你!怎么这么一点点的事情都做不好!”
陆小丽忍不住埋怨着。
王英花默不作声,低头用手捡拾着摔碎的碗碴,沈守财也蹲下身子帮母亲收拾。
“你别动,小心划了手。”
村里的一只猫此时不识趣地进了屋,跑到他们面前,竟旁若无人地舔舐起地上的药水来。
沈守财只觉得奇怪,中药一般都苦口,猫是断断不会碰的,除非……那碗里的根本不是汤药。沈守财伸手蘸了一点汤药放进嘴巴里,瞬间明白了一切。
“这不该是药吗?怎么是碗糖水?!”沈守财诧异地望向王英花和陆小丽,还没等二人开口,他转身望向躺着的沈根山,似乎明白了一切,“难不成你这是装病在骗我?!我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你为了不让我去上海卖枕套居然还能合着妈和奶想出这种歪招!”
“你说什么?!”
“守财,其实……”
王英花的话还未说出口,沈守财就又打断了她。
“不管你寻死还是寻活,我沈守财一定会混出个人样让你好好瞧瞧!”
沈守财恶狠狠地扔下一句话便拉着沈艳芬离开了沈家,和赵家宝扛着绣花枕套走出了孝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