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百村调研·生基村卷:苗寨脱贫与社区文化主体性建构
- 李春南 沈红
- 1969字
- 2021-04-23 19:25:08
第一节 迁徙:赤贫苗民的生存困境
生基村这个花苗村落的形成经历了数次的迁徙与回流,始终围绕着政治动荡、土地与灾害事件,生存挤压一直是农业社会迁徙的重要原因。
一 百年前大花苗族的生存状况
生基村所在的盐津县因其地处云贵川交界之地,商贸发达,移民是当地居民的主体,据盐津县志记载:“自汉武凿石开阁以通南中,汉族即莅县境。蜀汉移民众多,土地开辟,生聚繁荣,经四百五十余年,县掘获多量五铢钱,古物辉煌……清雍正始改土归流,地广人稀,夷多汉少,而谋生较易。所以川、黔、楚、粤、赣、闽之氓先后不谋而至……特因地接川疆,文化易进,不论为农为工商都优,能自治自给,故汉族充满于县境地。”[1]
历史上“生基”的苗语名为“
”(音译:甘都地),实际地域范围超过当前生基村的行政区域。生基区域属于汉族地主和彝族土目的领地,在苗民迁入之前大多是茫茫的原始森林,荒无人烟。苗族在清末迁入盐津县,是当地最晚迁入的族群,根据县志记载:“苗族初自贵州迁来,移植最晚。作倮夷之佃户。向来倮夷多不种稻,赖苗人纳租供食。苗族勤于耕种,性甚淳良。自改土归流后,始脱倮夷管束。盐津苗族原只少数,居于河西山间,多为佃农。民元后,龙潭、文星两乡毗连绥江边境,为匪窜扰,颇年靡宁,民多远徙,以至土地荒芜。经呈凤山天主堂傅司铎于民国十六年,始招苗民来文星乡之呈凤山,龙潭之龙溪垦殖荒土。来者渐知地土不薄,租佃又易,于是递年陆续加迁,以二十七八九年移苗最多。”[2]
这段县志明确记载了苗族迁入盐津县生基的情形,生存挤压驱使着大花苗人从贵州迁徙到盐津县内天主教的土地之上进行耕种。由于迁入的苗族在当地生活逐渐好转,加之民国政府允许苗族在此成立垦区自治,承诺不征兵不派款,大批的大花苗族和少量的白苗从贵州和四川迁入。
苗族迁徙的故事始终是社区记忆中最重要的一部分。生基村的苗族通过书写和口传,始终铭记他们的先辈从贵州威宁和云南彝良迁入盐津县的艰难历程。苗族的极端贫困来源于土地制度残酷的剥削和自然灾害,他们在沉重的佃金和苦役盘剥之下,在盗匪的掠夺之下,几乎无立锥之地。苗族迁徙的过程并不像县志描述的那样平和,而是充满了艰辛与痛苦。通过当地苗族对自身和迁徙故事的讲述,可以发现在少数民族史的写作中,迁徙被看作是一种封建国家压迫的结果。
1922年,贵州威宁县云龙乡苗族的陶有林(陶学成的祖父)、陶合、杨昌和张龙荣四人,从昭通运货到盐津普洱渡的龙台乡,被莫以戴召来垦荒,住在龙台溪的老厂坪,当时这里天主教做礼拜时指着天大声祷告,颂唱,苗语音为“甘都地”,从威宁迁来的苗族同胞在这里种天主教的地,于是就取名“
”,这就是生基苗语称谓的由来。也就是说,生基这个地名涵盖的地域范围包括今天龙台等大部分地区。从1930年开始,越来越多的苗族迁入,开辟了二等坪、生基坪等大片土地。生基村地名的汉语与苗语含义不同,汉语地名是坟的名称,目前在生基村境内发现的坟墓有多处,具体指哪一座尚无法考证,但是老人们认为在目前生基社发现的彝族土目坟墓最有可能是生基名称的来源。
二 迁徙的终结与社区定型
历史上苗族迁徙并非一个单向的过程,他们的迁徙因时局变化而巡回往复。1917~1933年,生基地带的马胡、龙溪、三角山、春阳坪、成凤山、二等坪、生基坪、坪头山、木杆沟等连成片的苗族居住区域,共400余户2000余人。[3]
1936年,盐津县县长郎志成将迁居盐津县与绥江县交界边境地区的苗族组成“盐津苗族垦荒区”,垦荒区以生基村为中心,地域东起滩头乡的坪头山,西至普洱镇的黄坪、正沟,南至普泻镇的箭坝,北至文星乡。垦荒区下属四个保,任命苗族王兆槐主持垦荒区政务,兼任剿匪大队长负责剿匪、禁烟和修路等。特许垦荒区所辖范围内,不拉兵、不派款。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政府加紧抓兵派款,地方官吏苛捐杂税繁多,地主阶级加剧地租的剥削,巧取豪夺。苗族人民生活极端贫困,当他们听说苗族王兆槐所管辖的垦荒区不拉兵、不派款,种庄稼不用肥料,好找盐巴钱,租种土地三年不交租的利好消息后,纷纷迁入。1940年,4个保71个甲共1362户9250人。[4]
政治上的相对稳定使以生基为中心的苗族垦区内的生活得到很大改善。然而,1945~1955年,苗族垦区领袖王兆槐去世后,自治区治理日益松弛,加之自然灾害频发,苗族逐步回迁原籍定居。
新中国成立之后,因为以户籍制度为代表的城乡社会结构,有效抑制了人口的自发流动和迁移,历史上形成的民族人口格局被用政权与制度固定下来。1950年5月盐津正式解放,解放军进住区一级,初步建立了无产阶级政权。经过1951年的清匪反霸,减租减息,1952年三年的土地改革,农民有了自己的土地。1962年,土地集中时,生基苗族尚有麻地和小量的饲料地。这个苗族村落逐步成为众多村庄之一、一个以农业为主的村庄。村庄的行政边界、农民的户口居住制、土地分配制度、农产品税收制度,以及交通网等,都将习惯迁徙的苗族进行了重新改造,使这个少数民族村落被按照一个普通农村进行塑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