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2)

第十五条 慈善组织应当在其网站上公布其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法定代表人和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名单,办事机构负责人名单,公开募捐的方案,公开招募志愿者的要求,第三方的评估结果等信息。

慈善组织应当每年定期在其网站公布下列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一)募捐财产的数量、种类、使用和剩余情况;

(二)慈善拍卖、信托、投资收入和使用情况;

(三)慈善项目实施以及开展其他重大活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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