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可以夺取的奇遇

白锋兄弟俩上山时,因为修为低下,只能一步一个脚印的爬,但此时下山就完全不同了。

只见白胜弓着身躯,脚上头下的施展“鼠窜”,四肢在岩石上迅速移动,如有残影,片刻之间就从四五丈高的崖壁上落到地面。

落地后,脚尖在地面连续点动,眨眼就奔出去两三丈,整个人当真活像一只大老鼠。

白锋并没有修炼“鼠形桩功”,就连“鼠窜”这门身法,也不打算修炼,在他看来,大哥白胜应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独门绝技。

所以白锋此时施展的是燕形身法,一跃两丈多远,脚尖时不时的在岩壁上借力,倒也显得极是轻盈,而且身法好看,无声无息。

荒野中,两人形成了一对奇怪的组合,迅速下山而去,期间白胜太过兴奋,张口长啸发泄了好几次。

两个时辰后。

阳谷县。

一家酒楼上,白锋兄弟俩要来了一桌好酒好菜,一开始,白胜一手抓着一只猪蹄就大口朵颐。

不过当他看到白锋举止斯文,动作却一点也不比他慢时,顿时就郁闷了,想着不能给自家兄弟丢脸,于是也有样学样。

一时间,酒楼上的富商和各路江湖人,都看到了奇怪的一幕,只见白锋兄弟俩明明动作文雅,可那桌上的酒菜却快速消失。

不仅如此,兄弟俩还接连又叫了两次酒菜,同样是眨眼之间就将酒菜消灭掉,让人暗暗咋舌。

好在白锋二人早已换了一身行头,白胜是一身江湖人打扮,背上背着三尺青锋,相貌猥琐,一看就知道是个江湖怪客。

白锋此番的穿着又有所不同,只见他一身青衣书生打扮,头戴纶巾,五官清秀,皮肤白中透红,隐隐有一丝小麦色。

要不是因为年纪太轻,身高只有一米五左右,身形也显得有些瘦弱的话,就他这副模样,都不知道会迷死多少闺中少女呢!

总体来说,兄弟俩这对组合,让人一看就知道不好惹,所以倒也没有人笑话他们太能吃。

一顿饭花了整整十两银子,兄弟俩毫不心疼,又各自在酒楼中要了一壶酒,便下楼直奔武大郎家。

“咦!”

正当两人来到武大郎家楼下时,白锋突然注意到,在武大郎家楼上的窗口处,潘金莲目光迷离,似乎在凝视着什么。

顺着其目光看去,但见街道上的人群中,有一位白面青年,同样在看向潘金莲,嘴角噙着一丝邪意。

一男一女,眉目传情。

“我去,难道是西门庆与潘金莲勾搭上了?”见此一幕,白锋不自觉的眼睛一眯。

就在此时,目光又注意到一个磕着瓜子的老闲婆,那老闲婆眼中透着一股圆滑和精明,明显也注意到了白面青年与潘金莲的小动作。

白锋知道,白面青年果然就是西门庆无疑,而老闲婆定然是那王婆了,换在后世,这老太婆就是一个专门给人拉皮.条的货色。

事实上,王婆后来就是以她专业的眼光和手段,给西门庆和潘金莲制造了勾搭的机会,以此来谋取钱财,事发后,导致武大郎死于非命。

亲眼目睹了这件事情的起始,白锋只觉很是新奇,原本一个月才能用一次的“命运慧眼术”,此时竟然自动开启。

唰唰唰!

目光移动中,白锋看到了许多人的命运链带,在那潘金莲和王婆的身上,更是有一条黑色的链带,那是代表血光之灾。

可在西门庆的身上,不仅有一条黑色链带,还有一道紫色的奇遇之光,颜色极是深浓。

但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西门庆身上的奇遇之光,突然一下子飞出其体外,继而“唰”的一下,没入白锋的身体内。

白锋很清楚,刚才的一幕,代表他可以在西门庆的身上夺取奇遇。

只是这奇遇如何夺取,白锋还不得而知。

但那道紫色奇遇之光的颜色,实在是太过深浓,就是比之藏宝图上显示的奇遇之光,也是丝毫不差。

如此大的奇遇,白锋必定是要夺取的。

“西门庆吗?”白锋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暗暗自语,“也好,那就在阳谷县停留些日子,夺取了西门庆的奇遇后,再离开不迟。”

思忖间,不自觉的拿起酒葫芦,大大的豪饮了一口。

“嘿!”白胜见他如此行为,不由笑道,“兄弟,你这是想到了什么好事,心情变得这般激动?”

白锋看了他一眼,“大哥,我有激动吗?”

白胜对他实在是太熟悉了,撇了撇嘴,“你有,绝对有,快和哥说说,你究竟想到了什么好事?”

白锋无语,岔开话题道:“大哥,我估计武松打虎后,得到了县令的提拔,现在可能不在家中。”

“不如咱们就在附近找一个住处,暂时居住下来,一边练武,一边等那武松到来?”

白胜眼珠一转,突见武大郎正推着手推车从远处回来,当即小跑过去,笑脸迎道:“武家哥哥,兄弟我这是仰慕你兄弟而来,不知……”

武大郎一听是白胜仰慕自家兄弟的人,一张丑脸笑得开了花,“这位兄弟,真是不巧,我家兄弟前些日子去县衙当差了。”

“要不,你和我去家中小住些时日,待我兄弟回来……”

白胜连忙摆手道:“不了,武家哥哥,兄弟我与自家小弟就住在附近,过些时日自会前来拜访。”

说着,抱了抱拳,转身回到白锋身旁,身后的武大郎疑惑的看向白锋,又看了看白胜,也不知是想到了什么,嘴角骤然一咧。

白锋见武大郎看向自己,也是笑着点了点头,转而与白胜一同缓缓远去。

身上有钱,办事就是方便,白锋两人很快就找到了住处,一间独门独院的住房,祖了半年,也只是花去三十两银子。

院子中有一棵两人合抱的梧桐树,树下有一口井,旁边放着几个圆形的大石,正好可用来打熬力气,淬炼指骨。

整个院子也有三四丈方圆,勉强可供兄弟二人练习拳脚。

接下来,兄弟俩就住在此地,整日苦练武艺,每天早起晚睡,将一日分为三个时间段,早上起来,第一件事就是站桩。

然后举石打熬力气,拉筋锻骨,练习拳脚打法,上树攀房,修炼身法提纵术,中午则是练习刺剑和随风剑法。

到了傍晚,白锋提议修炼暗器之术,白锋修炼的自然是飞针,而白胜以前为了打牙祭,就喜欢用石子打鸟,故而修炼飞石。

两人没有暗器秘籍,全凭自己摸索苦练,三个月下来,暗器术只能勉强打中三丈外的目标,倒是眼力都双双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三个月中,除了那株千年血参外,两人将其余的人参都已服用完,白胜一跃成为了明劲高手。

白锋同样还是在明劲阶段,不过已经是明劲中期,要是再遇上红狼先生那样顶尖的二流高手,至少可以徒手与之对敌三十招以上。

这个进步不可谓不大。

最关键的是,白锋的身体已经达到了常人标准,这不是指他的身高体型,而是指筋骨和体质的可塑性。

现在从外表看来,白锋已是一个健康的少年,体型不瘦不胖,很是完美。

这就是修炼内家拳的好处,就连白胜的体型线条,也因此变得相当的流畅,除去外貌不说,绝对是一个身形挺拔的大好男子。

唯一的缺陷就是,白胜那猥琐的行为习惯,依旧不改分毫,这让别人会忽略了他的变化。

白锋对此也没有多说什么,在他看来,只要白胜的心性蜕变了就好,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

在这期间,白锋偶尔也会去打探有关西门庆的消息,早已知道西门大官人家住在何处,平时都喜欢去什么地方,家中是何情况等等。

而对于西门庆与潘金莲的事情,白锋并没有从中阻拦。

俗话说得好,一个巴掌拍不响,这两人的命运已然注定,武大郎的悲剧,在于其自身没有自知之明。

想一想,你武大郎长成那样,又没有本事,还贪念美人,明知对方不爱自己,却守着不放,不出事才是怪了。

再想想人家宋押司,在发现自己的小妾与手下勾搭后,直接一纸休书递了上去,这就是高情商。

否则你去杀了那狗男人,还不是要吃官司!

可武大郎是怎么做的,他居然去找西门庆拼命,这不是找死吗?

若是你有能力,杀了对方后,一走了之就是。

就如武松一般,杀了一对狗男女,给自己兄长报了大仇,期间还伪造了一系列的犯罪现场。

比如杀潘金莲时,他先是刨开潘的胸衣,这让想要帮助他的县令说成是他要祭拜自己兄长,可潘不让,这才撕打意外杀人。

聪明人,高智商啊!

当然了,现在这些事情都还没有发生,白锋想要结交武松,有机会他还是要救武大郎一命的。

时至寒冬腊月,大雪纷飞。

夜里,白锋等大哥白胜睡沉了后,悄然出了房门,一个纵跃就跃出了院墙,一路直奔西门庆家。

对于西门庆所住之地,白锋早已熟得不能在熟,可以说,这已经是他第三十几次前来夜访了。

漆黑的夜,风雪之中。

看着高达三丈的院墙,白锋嘴角一翘,猛然吸气一瞪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