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大宗农产品贸易的理论问题

第一章 比较优势理论与大宗农产品贸易

第一节 大宗农产品的含义和特点

一 大宗农产品的基本含义

大宗农产品是指事关国计民生并且贸易量、运输量、生产量、消费量等在农业经济结构中权重占比较大的农产品。在我国,具有这些特性的农产品主要有小麦、稻谷、油籽、大豆、玉米、花生、棕榈油、棉花、天然橡胶、羊毛、可可、咖啡、糖等。其中,小麦、玉米、大豆和稻谷常被归为粮食类。

为了研究方便,结合中国实际情况,本书将待研究的大宗农产品界定为谷物、小麦、玉米、棉花、大豆、食用植物油、食糖、天然橡胶、原木。

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tandard International Trade Classification, SITC),主要大宗农产品的编码分别为棉花(263)、大豆(2222)、水产品(03)、玉米(044)、稻米/谷物(042)、小麦(041)、白糖/食糖(061)、天然橡胶(231)、菜籽油(4211)、原木(24)。

二 大宗农产品的主要特点

(一)对大宗农产品分级和标准化衡量较为困难

大宗农产品是有机物品且品种较多,容易在外力作用下发生变化(如生理生化变化、自然条件改变、物理机械变化、土壤中化学变化等),这些变化会使大宗农产品产量、质量发生改变,不利于对大宗农产品的分级与标准化度量。

(二)大宗农产品仓储成本、运输成本较高

大宗农产品在产出后,由于其有机物品的特性,使农产品在库存、运输时较易发生变质,耗费较大,影响产品质量,因此,其包装、储存、运输费用较高。

(三)大宗农产品具有的正负外部性导致不同地区农业政策的差异

农业由于对整个经济和社会具有“收益外部性”,以及不同地区农产品特性的地区差异也可能形成生态产品、文化遗产、特色产品等非经济特性,也可能由于农业发展,导致土壤变异、生态变化等负外部性,因而不同国家、地区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农业政策各有不同,包括国内农产品生产、营销、消费及入境政策的不同,从而对大宗农产品国际贸易实践产生重要影响。

大宗农产品的上述特性决定了其在国际贸易中贸易模式、交易模式及运输模式均有特殊性。

第二节 比较优势理论的主要内容

对外贸易是经济增长的引擎,比较优势理论是国际贸易理论的基础和核心。比较优势理论有外生与内生之分。外生比较优势理论以国家间先天赋予的生产条件差别为贸易基础,在20世纪70年代末以前,一直是贸易理论的主流,为大多数经济学家所信奉。

一 比较优势理论的产生背景

比较优势理论是在绝对优势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16—18世纪,重商主义作为一种经济思想统治欧洲长达两个多世纪,其生存背景是以极度垄断和特许经营为特征的商业资本主义发展时期。随着手工业的发展,重商主义已不再适应日益发展壮大的产业资本的利益和要求。英国古典经济学代表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一书中批判了重商主义,提出以“经济自由主义”为中心的绝对优势理论,他认为,一个国家应专业生产自身所具有绝对优势的产品以交换其他国家生产上具有绝对优势的产品,并最终达到使所有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的国家增加物质财富的目的。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在18世纪的英国是具有进步意义的,但其理论并不能解释一个国家在两种产品的生产方面具有绝对优势,另一国家在两种产品的生产方面具有绝对劣势,这两个国家是否仍有参与国际分工的必要。针对该理论的局限性,大卫·李嘉图于1817年提出了比较优势理论。

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认为,国际贸易的基础并不限于生产技术上的绝对差别,只要各国之间存在生产技术上的相对差别,就会出现生产成本和产品价格的相对差别,从而使各国在不同的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使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成为可能。每个国家都集中生产并出口其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口其具有比较劣势的产品,从而获得比较利益,因此,这一学说也被称为比较利益理论。

二 比较优势理论的假设条件

比较优势理论的假设条件概括为以下11个方面。

(1)假定贸易中只有两个国家和两种商品(X商品与Y商品),这一个假设的目的是用一个二维的平面图来说明这一理论。

(2)两个国家在生产中使用不同的技术。技术的不同导致劳动生产率的不同,进而导致成本的不同。

(3)模型只假定在物物交换条件下进行,没有考虑复杂的商品流通,而且假定一个单位的X产品和一个单位的Y产品等价(不过它们的生产成本不等)。

(4)在两个国家中,商品与要素市场都是完全竞争的。

(5)在一个国家内要素可以自由流动,但是在国家间不能流动。

(6)分工前后生产成本不变。

(7)不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没有关税或影响国际贸易自由进行的其他壁垒。但是,在贸易存在的条件下,当两个国家的相对商品价格完全相等时,两个国家的生产分工才会停止。如果存在运输成本和关税,当两个国家的相对价格差小于每单位贸易商品的关税和运输成本时,两个国家的生产分工才会停止。

(8)价值规律在市场上得到完全贯彻,自由竞争,自由贸易。

(9)假定国际经济处于静态之中,不发生其他影响分工和经济的变化。

(10)两个国家资源都得到了充分利用,均不存在未被利用的资源和要素。

(11)两个国家的贸易是平衡的,即总的进口额等于总的出口额。

三 比较优势理论的主要内容

比较优势理论是在绝对成本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根据比较优势原理,一个国家在两种商品生产上较之另一个国家均处于绝对劣势,但只要处于劣势的国家在两种商品生产上劣势的程度不同,处于优势的国家在两种商品生产上优势的程度不同,而处于劣势的国家在劣势较轻的商品生产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处于优势的国家在优势较大的商品生产方面具有比较优势。两个国家分工专业化生产和出口其具有比较优势的商品,进口其处于比较劣势的商品,则两个国家都能从贸易中得到利益,这就是比较优势原理。

因此,比较优势理论的内容可以简单地表述为:在两个国家之间,劳动生产率的差距并不是在任何产品上都是相等的。每个国家都应集中生产并出口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口具有比较劣势的产品(“两优相权取其重,两劣相衡取其轻”),双方均可节省劳动力,获得专业化分工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好处。

四 比较优势理论的新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经济学家从动态的角度对古典比较优势理论进行了发展和完善,比较优势理论的新发展主要体现在动态比较成本理论、技术差距论和内生比较优势理论三个方面。

动态比较优势理论由日本经济学家筱原三代平于1995年提出,该理论强调将传统的比较优势理论动态化,将生产要素的供求关系、政府政策、各种可利用资源的引进、开放等因素综合到贸易理论中,而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除取决于资源的丰裕程度外,还取决于政府的支持,通过对幼稚产业的扶持,将比较劣势转化为比较优势。

技术差距论由美国经济学家波斯纳于1959年提出。这种理论认为,技术作为一个独立的生产要素,改变了土地、劳动和资本三者在生产中的相互比例关系,提高了这三者之间的劳动生产率,因此,技术扩展也决定着一个国家生产要素禀赋状况及其在国际贸易中的比较利益,该理论总的来说是对俄林—赫克歇尔学说的补充和扩展,不过,强调的重点在于技术扩展对国际贸易比较优势的作用,实际上,也是强调研发要素的作用。

内生比较优势理论是由以澳大利亚华人杨小凯为代表的经济学家于20世纪90年代提出的,该理论强调的是比较优势的内生性和动态性,就是通过后天的专业化学习或通过技术创新和积累人为地创造比较优势,这种理论强调技术进步对比较优势的转换作用。

第三节 比较优势理论对大宗农产品贸易的指导意义

比较优势论进一步分析和揭示了国际贸易所具有的互利性和国际分工的必要性。它证明各国通过出口相对成本较低的产品,进口相对成本较高的产品就可能实现贸易的互利。自比较优势论创立一百多年来,它一直以国际贸易理论为核心,是国际贸易理论政策的基础。比较优势理论对于我国的大宗农产品贸易更是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一 为我国大宗农产品贸易指明了方向

比较优势理论是国际贸易理论的基石,它解释了国际贸易理论发展的原因,也是一个国家制定对外贸易战略的基础理论,指明了一个国家的贸易发展方向。尤其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比较优势理论具有更强的适用性。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就一直遵循比较优势原则,利用劳动力优势,实现了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从中国大宗农产品贸易角度来看,其当前的贸易产品结构也显示出了与中国要素禀赋结构相一致的比较优势。因此,中国未来的大宗农产品对外贸易战略仍建立在遵循比较优势基础之上,动态分析中国具备的比较优势,实现大宗农产品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

二 我国大宗农产品贸易需要构筑新的比较优势

我国当前的农产品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劳动密集型产品,即以劳动力资源为基础的农产品,这类农产品主要有畜牧产品、水产品、园艺产品、加工食品等;二是土地密集型农产品,即以土地为基础的大宗农产品,主要是指粮食、棉花、油料、糖类等。我国人口众多的资源禀赋决定着劳动密集型的农产品具有比较优势,而土地密集型的大宗农产品如粮、棉等由于成本的上升,比较优势已经逐渐降低。虽然劳动力人均土地的拥有量美国、欧洲分别是中国的14倍和5倍,但是,发达国家的果树生产和畜牧生产已经广泛地采用了资本密集型技术,这种资本替代劳动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由于发达国家劳动力成本过高而造成的竞争劣势,而且便于质量监控,能够向消费者提供卫生、安全的食物产品。相比之下,在不便于采用机械的蔬菜生产和油料作物生产上,发达国家的产品则缺乏竞争力。中国耕地资源相对匮乏,并且随着经济继续增长和城市化的发展,耕地面积将会进一步下降。资源禀赋的这种变化将导致土地密集型的大宗农产品的比较优势呈现下降的趋势,在开放贸易的条件下,这将表现为国际竞争力的降低。因此,未来我国大宗农产品的进出口问题上,必须扬长避短,分清我们的优势和劣势,有所为,有所不为。

三 比较优势理论对大宗农产品贸易的若干启示

(1)比较优势是大宗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基本原则和基础,但不是唯一原则和基础。

(2)比较优势是动态的概念,不是一成不变的,适当的技术、组织和制度变革,会根本改变大宗农产品的比较成本。

(3)提高大宗农产品的竞争力不仅要靠产品结构的调整,还要靠科技进步。

(4)大宗农产品的生产应当注重节约资源型技术进步,目前主要是机械工程技术进步。

第四节 大宗农产品贸易比较优势的研究现状

一 国外研究现状

鉴于农业发展的重要性,20世纪后半叶以来,国外的经济学家、农业经济学家及企业管理学界的研究者和大型农业企业管理者开始对农产品的比较优势问题表现出持续和强烈的兴趣,并从多个角度对农产品的比较优势进行研究。

(一)运用国内资源成本系数分析农产品的比较优势

由于成本的高低是决定农产品比较优势的最重要的因素,又由于国内资源成本(Domestic Resource Cost, DRC)系数是应用比较优势模型中争议最少的一种方法,因此其使用的频率较高。

早在1961年钱纳里(Chenery)就讨论了比较优势在资源配置中的含义。他认为,如果一个国家生产一单位某种农产品的社会机会成本,即最优生产配置中全部生产要素的成本价值小于这种农产品的边际价格,则农业资源配置是有效率的,该农产品生产和出口具有比较优势。尽管钱纳里运用的概念还是比较优势,但是,这个思想为后来国内资源成本分析方法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布鲁诺(Bruno, 1972)在其论文中讨论了国内生产成本的评价方法。他认为,如果一个国家生产某种农产品所消耗的国内要素机会成本与这种农产品所获得净收入的比率小于汇率,那么这种农产品的生产和贸易具有比较优势,其观点为皮尔逊(Pearson)在建立比较优势DRC评价方法时所采用。

巴拉萨(B.Balassa, 1972)讨论了国内资源成本法与有效保护率使用的有关问题。他第一次创造性地提出了国内资源成本的含义,“是在经济活动中,每增加一单位贸易额所投入的贸易性要素的影子价格”[1]

皮尔逊和迈耶(Pearson and Meyer, 1974)运用DRC分析方法考察了“非洲四国”(埃塞俄比亚、象牙海岸、坦桑尼亚和乌干达)咖啡生产和出口的比较优势,认为乌干达、埃塞俄比亚和坦桑尼亚咖啡生产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象牙海岸具有微弱的比较优势。

皮尔逊、阿克拉萨尼克和纳尔逊(Pearson, Akrasanec and Nelson, 1976)从成本角度分析了粮食生产的比较优势。他们得到的结论是:在很多国家,粮食生产的比较优势在很大程度上来自国内保护[2]

墨菲(Murphy, 1987)运用 DRC 方法对欧共体八国(爱尔兰、丹麦、荷兰、德国、法国、比利时、英国、意大利)的乳品业的国际竞争力进行了分析。其结论是:欧克体八国中,比利时、荷兰以及爱尔兰乳品业的比较利益最高。值得一提的是,在分析过程中,墨菲指出了DRC方法有三个方面的局限性:第一,DRC 法分析是静态的,它没有考察时间的变化对一个国家比较优势的影响。因此,在分析中应测定不同时期的DRC,考虑时间变化的因素。第二,典型的比较利益指的是贸易前的比较成本。在缺乏这种资料的情况下,应该尽可能地用非自由贸易条件下最近期的资料替代。第三,当市场不完善时,市场价格并不总是与DRC 法中的影子价格相接近。因此,生产要素的机会成本估计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澳大利亚安德森(1992)在《中国经济比较优势的变化》中运用国内资源成本系数分析得出结论,由于收入的增加,农村市场的开放,出口纺织品的迅速增长,使粮食、饲料和纤维的消费也急剧增长,中国的比较优势已经由农业转向轻工业制造。中国农业比较优势的下降,可能导致进口水平的增长,宏观经济干预政策将成为中国经济全面增长中确保农业占有适当地位所必需的政策。

同样是对中国农业的分析,Wencong Lu(2001)却认为,中国应该减少政策干预,以维持农业发展。Wencong Lu对中国、美国和德国部分地区的六种大宗农作物的生产成本进行了对比,并同时对中国这六种农作物的生产、消费和贸易状况,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可能出现的变化作了分析。其结论是:中国农业生产从总体上说并不具有国际竞争力,中国农业生产的劣势主要来自政策干预所引起的系统性劣势和资源结构造成的生产率水平低下。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中国农业的影响是多层次的,但肯定会加快其市场自由化进程和降低目前的关税保护水平。他认为,中国政府必须减少负面的政策干预,实现农业政策改革,实行农业结构调整,充分利用世界贸易组织条款从整体上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马斯特和纳尔逊(Master and Nelson, 1995)在《计算农业生产的比较优势:国内资源成本和社会成本利润率》的论文中讨论了国内资源成本方法,并提出,用社会成本利润率指标考察农业比较优势。他们以1990年肯尼亚的农业收成作为分析和检验对象,认为社会成本利润率的方法在考察可替代生产活动时较为准确。

费恩(Fane, 1995)认为,DRC概念是建立在平均的投入产出系数基础之上的,所以,DRC一般成为平均国内资源成本(Average Domestic Resource Cost, ADRC)。但是,ADRC 在不完全竞争机制下估计行业资源分配的有效程度与实际情况可能不一致。因此,他提出了边际国内资源成本(Marginal Domestic Resource Cost, MDRC)的概念。

Schimidhuber(2001)与Lohmar等(2002)分析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中国农业国际竞争力可能产生的影响。其研究表明,中国对大多数农产品实行关税减让,对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实行关税配额制,放宽农产品贸易和流通的市场准入条件,在农产品进口的动植物检疫方面减少技术壁垒的承诺会影响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的生产,特别是玉米、小麦、大豆、油菜和棉花的生产。如果进口配额完全使用,到2004年,中国进口玉米和小麦的总和将接近1700万吨,相当于中国年产量或消费量的3.5%;到2005年,小麦和玉米的进口总量可能达到2500万吨,相当于年产量或消费量的5%,而食用油和油料的进口数量将分别为1300万吨和900万吨。他们认为,油料和棉花的进口将对中国国内生产造成严重冲击。减少国家对粮食流通的干预可能产生更深远的影响,进口数量也可能超出关税配额的数量限制。

Cheng Fang(2002)对中国几个地区和美国中部地区的玉米、大豆、生猪的生产成本和要素生产率进行了比较。得到的结论是:美国在玉米、大豆的生产成本上相对具有优势,而在生猪生产上则处于相对劣势。美国在土地和劳动生产率上均远远高于中国,但由于美国地租日趋提高,中美两国在土地成本上会有接近的趋势。由于劳动生产率低,中国劳动力价格低的优势还没有体现到劳动成本中来,降低劳动成本的前提是中国的非农部门能够提供足够多的就业机会。

C.A.Kannapiran和E.M.Fleming(1999)采用国内资源成本系数和效益成本分析,对巴布新几内亚小农场林产品在货币贬值前和贬值后的比较优势及竞争力作了评价。他们在该研究中假定以影子价格和影子汇率计算的结果代表比较优势,而以市场价格和市场汇率的资料计算的结果反映国际竞争力。检验结果显示,贬值提高了该国林产品的竞争力。四种被检验的林产品中有三种的比较优势和国际竞争力情况一致,只有一种不一致,而这主要是因为货币贬值对四种产品的影响程度不同。

戈顿(Gorton, 2000)在对保加利亚和捷克的农业国际竞争力进行研究时,以国内资源成本系数DRC 作为比较优势的反映指标,以显性比较优势系数(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 RCA)作为竞争力的替代指标,计算了两国农产品的比较优势和竞争力。研究结果显示,DRC和RCA的计算结果并不一致,说明比较优势并不一定能反映产品的实际贸易竞争情况。生产中存在的降低成本的干预政策以及欧盟国家严格的贸易限制,是造成扭曲的主要原因。

Matthew Gorton、Alina Danilowska、Jarka、Stawomir、Slawomir(2001)运用国内资源成本系数分析了波兰八类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认为1996—1998年,波兰的谷物生产比畜牧业更具有竞争力,其中油菜籽和马铃薯最具有竞争力。此外,Matthew Gorton(2001)还运用国内资源成本系数法分析了中东欧国家农业的国际竞争力,认为这些国家的状况基本上与波兰相同。

Aye Aye Mon、Thanda Kyi和Dolly Kyaw(2002)运用DRC分析方法计算了缅甸国内四个地区的绿豆和黑豆的国际竞争力,以及政策变动对其竞争力的影响。文章还利用敏感性分析,计算了几个主要因素变化(如边界价格)对以上两种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影响。

Milica 和 - Marija(2017)运用 RCA指数分析了塞尔维亚共和国农产品的出口竞争力。Junning Cai、PingSun Leung和Dolly Kyaw(2007)分析了夏威夷州11种主要农产品的显性比较优势指数。以上学者得到的比较一致的结论是:控制产品生产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强农业的国际竞争力,而且要做到这一点应该是比较容易的。但是,林恩·肯尼迪和韦斯·哈里森(P.Lynn Kennedy and R.Wess Harisson)却不这么认为。林恩·肯尼迪和韦斯·哈里森(1999)在对法国、德国、意大利、英国、美国五国的糖业竞争力分析中,以总成本和成本要素的历史数据为基础,构造了总成本和成本要素变动趋势的联立方程模型。模型假定总成本变化为国际竞争力变化的指示器,据此他们分析了各成本要素在总成本年际变化中的贡献,以及不同因素通过成本要素对总成本和国际竞争力造成的影响。其研究得到的结论是:依据报告期内各国总成本变化的结构性因素,由于各成本要素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以及由于成本要素背后的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要通过控制某个成本要素来取得国际竞争力并不是一个容易达到的目标。

(二)运用比较优势指数等测定农产品的贸易竞争力

迪尔多夫(Deardorff, 1979)认为,在一定的条件下,比较优势法在充满了各种商品的现实世界里,对于所有商品(而不是两种商品)仍然是有效的。因此,他引入了著名的比较优势链概念。他按照生产要素密集度大小,将商品进行排列,列出一个国家所有出口大于进口的商品,并运用等成本线分析手段,证明了比较优势法则不仅仅限于两个国家和两种商品范围,它对所有最终产品都是适用的。应该说,迪尔多夫的理论进一步促进了理论界对农产品比较优势的分析。

卡尔·艾金格(Karl Aiginger, 1997)以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tandard International Trade Classification, SITC)三位数为基础,分别计算了德国与日本、美国、欧盟、瑞士的双边贸易的进出口数量和金额,得到进出口单位价值。并以进出口单位价值差和净贸易流为依据,形成质量价格分析矩阵,对德国农业产业对不同出口市场的竞争力和竞争类型作出判断。马克·戈尔哈和丹尼尔·皮克(Mark J.Gehlhar and Daniel H.Pick, 2000)也采用相同的方法对德国进行过类似的研究。

戴维·科什曼(David Leishman, 1999)运用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对阿根廷、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英国和乌拉圭六个主要羊毛出口国的牧羊业的国际竞争力进行评价,认为澳大利亚与新西兰牧羊业的国际竞争力相对较强。他的研究中,还选择了资源条件上近似的牛奶业产量和适宜干旱半干旱地区种植的小麦的产量作为绵羊养殖的机会成本,用工业增加值代表工业化水平,对六国羊毛的贸易绩效指标进行回归分析。其得到的结论是:机会成本影响生产决策,并由此产生国际竞争力。

安德森·基姆(Anderson Kym, 1990)运用比较优势指数研究了中国在食品及纺织品市场上的竞争力[3]。Colin A.Carter和Xianghong Li(1999)运用比较优势指数等测定了中国1980—1996年的农产品贸易及其变化。他们把中国所有产品分成三类[4],认为农产品贸易相对于其他两类产品有比较稳健的增长,其贸易结构的变化与中国的经济改革是分不开的。

Kevin Z.Chen(2000)用中国农产品进出口量值的时间序列来反映贸易模式的变化,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与要素禀赋特征之间的联系进行了研究。他的研究表明:虽然政策干预对自由贸易的扭曲一直存在,但是,随着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市场日趋开放与自由,中国农产品国际贸易模式的变化越来越符合中国的要素禀赋特征。即中国主要出口劳动密集型农产品,主要进口土地密集型农产品,且这种趋势越来越明显[5]

Wang Dewen(2002)研究了中国三个省份,即浙江、江苏和广东的粮食市场改革,认为以上三个省份是中国粮食改革最好的省份,其粮食的竞争力最强[6]。Scott D.Rozelle和Daniel A.Sumner(2003)较为系统地研究了中国的农产品贸易与政策,认为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会进一步促进其农产品贸易的发展[7]

Dan Rosen、Scott Rozelle 和 Jikun Huang(2004)以及 James Fection(2017)分析了中国农业的竞争力及其来源。他们的分析表明,中国农业并不像许多人认为的那样是中国经济增长的负担,因为中国正在使其农业成为具有竞争力的部门。中国的农民也正在向新型农民发展,将提供最好的农产品。

Kevin Chen(2000)利用CMS模型分析了1980—1996年这个时期中国农产品的出口绩效,认为该时期中国农产品出口的竞争力有下降趋势。后期数据显示,中国对外贸易政策改革的确加剧了竞争力下降的趋势。

Heinz W.Strubenhoff(2017)分析了俄罗斯2016年农业和农产品的竞争力及未来的发展前景,认为俄罗斯需要进行纵向的农业结构调整,而且国内政策不应扭曲农产品贸易,俄罗斯应该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及增强农村金融机构对农业的支持力度。

(三)对生产率、技术进步与农产品比较优势关系的研究

Nicholas G.Kalaitzandonakes(1994)在对美国佛罗里达州蔬菜产品的比较优势的研究中发现,行业的全要素生产增长率与行业面临的竞争压力水平呈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并认为,竞争压力通过刺激技术效率、规模经济和技术进步,推动了蔬菜产业生产率的增长。竞争压力对生产率增长的推动作用是结构性的,而非仅仅是加快了增长速度。

Ehsan U.Choudhri和Lawrence L.Schembri(2002)研究了生产率与农业国际竞争力之间的关系,发现一般情况下生产率与农业国际竞争力成正比,因此,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应该通过加快农业技术创新提高农业生产率,从而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

Aldona Zawojska(2002)研究了10个中东欧国家(Central and Eastern European Countries, CEECs)加入欧盟前农业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其结论是:尽管自1990年开始,这些国家开始了农业转型,但不是非常成功。而且,这些国家还没有充分发挥其农业的潜力——丰富的自然资源没有得到最好的利用。因此,尽管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但这些国家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仍不强。

Pierre van der Eng(2004)从粮食生产领域中的劳动生产率入手,分析了东南亚国家能长期占据国际粮食贸易市场绝大部分份额的原因。在他看来,某些东南亚国家低成本的劳动力加上低产出的生产技术的组合比另外一些人口密集程度更高的国家的劳动产出率更高。因此,他的结论是:较高的劳动生产率水平是缅甸、泰国和越南粮食生产的比较优势所在[8]

诺齐克(L.Nozik, 2016)认为,农业技术进步对提高农产品比较优势与农业国际竞争力同样重要,由于技术进步是资本推动型而非劳动或产出推动型的,因此,资本丰裕国家的农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更多地依赖于技术进步。但是,他承认,由于计算方法上的问题,其对技术进步贡献的估计可能包含一些来自投入要素质量提高的因素。

(四)对政府支持与农产品比较优势关系的研究

在利用DRC评价一个国家农业资源配置效率和比较优势水平的基础上,皮尔逊(1981)与同事合作建立了一个更为综合的分析框架——政策分析矩阵[9],用于分解各项农业干预政策效应。

近年来,PAM模型在各国农业政策的分析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也成为许多国际研究机构如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世界银行等分析农业政策干预和市场失灵对农业部门影响的重要方法之一。PAM模型的开发者皮尔逊还专门建立网页和培训等形式,推广该方法。蒙克和皮尔逊(Monke and Pearson, 1989)运用该矩阵分析了政府政策对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认为政府的农业价格支持政策和公共投资政策会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农业的国际竞争力。

C.A.Kannapiran和E.M.Fleming(1999)也运用PAM模型对巴西小农场林产品的竞争力进行了分析,主要是对该国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和预算支持政策的效果进行了评价。分析显示,这类政策或者意图良好,或者是迫于某些利益团体的压力所作出的,但它们保护了低效率的经营者,使农业产业无须面对国际竞争带来的挑战而赢得竞争优势。他们认为,尽管这些政策会给国内农业带来好处,但对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却可能带来不利影响。

Cheng Fang和John Beghin(1999)运用PAM模型评价了中国农业的竞争力及政府保护农业的影响。根据他们的分析,中国农业有一定的竞争力,而且政府在其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他们认为,目前中国的粮食自给政策是昂贵的,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将会惠及中国,中国将更多地依靠世界市场的粮食和含油种子以生产可供出口的农产品[10]

Samarendu Mohanty、Cheng Fang 和 Jagadanand Chaudhary(2002)利用PAM模型评价了印度棉花生产的竞争力。他们利用PAM模型评价了印度五大棉区的棉花以及与棉花争地的其他作物如谷物、甘蔗与花生的生产效率,并对棉花比较优势进行了敏感性分析。

韦斯顿科特和普赖斯(P.C.Westcott and J.M.Price, 2001)对美国政府支农与农民收入及农产品竞争力的关系进行了研究。根据他们的研究,1995—1998年,美国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平均每年高达789亿美元,其中市场价格支持每年超过163亿美元,而根据产出、面积或牲畜数量以及投入等向农民支付的补贴数额每年也超过166亿美元[11]。这些直接支持可以在提高农民实际收入、刺激生产的同时,降低美国农产品的市场价格,因此可以间接地提高美国农产品的比较优势。

Olga Melyukhina(2002)研究了7个非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家,即保加利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罗马尼亚、俄罗斯和斯洛文尼亚的农业支持水平与其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关系。根据他的研究,这几个国家在计划体制下,农业支持的水平很高,多数国家超过了70%;在1991—1994年转型初期,支持水平大幅度下降。1995—2000年,生产者支持等值水平较为适中,并适度上下波动。而且,农业支持与农业国际竞争力总体上呈同方向变动。

Diakosavvas(2002)对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估算政府农业补贴的不同方法进行了比较研究,在此基础上研究了美国和欧盟农业支持对提高其农业竞争力的重要性。其研究得到的主要结论是:政府对农业的支持能够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Janno Reiljan和Liina Kulu(2005)研究了爱沙尼亚加入欧盟前农业的发展与竞争力。他们的研究表明,自1991年开始,爱沙尼亚农业生产开始持续减少,是因为政府有忽视农业重要的因素,因而没有对其农业进行保护。

克罗斯和德雷塞克尔(A.Klose and A.Drexel, 2016)认为,美国与欧盟都通过财政支持提高了其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美国土地资源非常丰富,家庭农场面积平均达数百公顷,而且农业现代化的水平已经达到相当的高度,但政府每年仍然拨款数百亿美元支持农业生产,从而提高了美国农产品和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与美国相比,欧盟的土地资源不算丰富,但是,凭借政府长期的巨额财政支持,原欧共体成员国很快从净进口国转变为净出口国,即使到今天依然在国际市场上占有重要地位。

(五)农产品比较优势研究的其他视角

布雷迈耶(Breimyer, 1960)提出了所谓的“三种农业经济”[12],这一理论框架逐渐被应用到后来的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分析中。而且,他的这种对农业经济活动的划分为后人对农产品和农业国际竞争力的研究提供了便利。

皮尔西(Piercy, 1982)曾将影响农产品竞争力的非价格因素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与产品自身相关的品质因素,包括产品的设计、质量、外观、包装以及其他物理特征;另一类是各种显性和隐性的服务,包括帮助消费者进行产品选择并提供建议、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其观点较为先进,为农产品提升竞争力提供了新的思路。

Thomas S.Jayne和Nicholas Minot(1989)研究了食品安全与农业国际竞争力的关系,认为食品安全政策的实施会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因此,最终会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

Bredahl Abbott(1990)根据农业—食品产业各环节及其产品与最终消费品之间的关系,提出了四种类型的农业经济活动划分方法。这四种农业经济活动可以大致描述为:(1)无差异初级产品生产。该类产品的生产活动的过程与最终消费品的使用特征之间几乎没有联系或者联系很少。(2)差异性初级产品生产。该类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与最终消费者的使用特征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的联系。(3)由初级产品向半加工产品转化。(4)由初级产品和半加工品向消费品转化[13]。而且,他们在对农业竞争力进行实证研究的过程当中,从农业和农产品的实际特征出发,对农业竞争力的决定因素进行了较为具体的分类描述。他们认为,影响农业竞争力的因素包括要素禀赋和自然资源、技术、投资、人力资本、管理技能、产品特征、企业策略和市场结构、原材料供应、营销和运输渠道、基础设施和外部性、制度环境、贸易政策。根据他们的分析,以上因素在四种农业经济活动中的重要程度是不一样的。

为了研究出口市场特征对贸易模式和农产品比较优势,迈克尔·里德(Michael R.Reed, 1994)采用一系列指标来代表美国食品产业的重要出口市场的需求特征,并以此为解释变量。他采用回归分析方法,对不同加工程度的美国农产品的出口市场结构进行了研究。其研究结果显示,模型对高价值农产品(包括加工的和未加工的)解释程度比低价值农产品(包括散装未加工产品和中间产品)要好得多;非经济变量对美国农产品的出口结构有非常重要的影响,美国农产品在更接近其本土市场特征的外国市场上更容易取得竞争力。

斯卡莱特·拉姆齐(Scarlett Ramey, 2002)研究了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的牛肉对食品安全的意义及其各自的比较优势,认为这些国家应该进一步改革,包括进行制度创新来增强食品安全与提高比较优势。

Heng-Chi Lee和Bruce A.McCarl(2004)研究了控制温室效应气体排放对美国农业的影响。他认为,从短期来看,控制二氧化碳等其他的排放会增加农业部门尤其是林业部门的生产成本,但从长期来看,这种政策对美国农业是有利的。

Allen Tyrchniewicz(2016)研究了控制温室效应气体排放对加拿大农业国际优势的影响。根据他的研究结果,加拿大农产品出口受到该制度的影响较小,2005年,其农产品出口份额可能达到全球农产品出口的4%。而且,加拿大农业可以通过降低生产投入成本和及时公布废气排放量来保持其国际竞争力。当然,农民和农产品加工者需要更多地了解生产的投入和成本结构以保持其竞争力。

吉尔·霍布斯(Jill E.Hobbs, 2017)在其论文中分析了丹麦猪肉产业在不具备资源禀赋优势的情况下,如何通过产业组织和产业内部创新取得了国际优势。可以说,这是波特产业国际竞争力评价方法的较好运用。他的研究认为,丹麦猪肉产业通过在生猪屠宰环节上的大规模、高度集中的合作,实现了生猪产业在纵向产业链上的多种创新,包括确保产品安全性和提供产品信息的产品追踪体系、专门市场条款等,这些措施大大提高了丹麦猪肉产业的国际优势。

二 国内研究现状

面对经济全球化的现实,许多国内学者对中国农产品比较优势进行了研究,且以定性分析和规范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与实证分析相对较少。

(一)比较优势指标衡量中国农产品的比较优势

许多学者认为,比较优势指标是衡量中国农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在实践中,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和贸易竞争指数(Trade Competition, TC)被较多地采用。

吕为为(1993)用出口实绩比率测算法,评价了1981—1992年中国主要农业制成品的比较优势情况。他认为,在农业制成品中,中国的茶叶、蔬菜、水果制品、大米、饲料、羊毛等农产品具有比较优势和竞争力;而动物油脂、咖啡及代用品、小麦粉、乳制品等产品具有比较劣势。

牛宝俊、姚长春、刘克刚(1996)运用显性比较优势指标方法分析了1980—1991年中国主要农产品的比较优势,认为中国农产品比较优势总体上呈下降趋势。

周孝味(1996)在《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研究》中,采用灰色层次分析法,对农产品国际竞争力进行了分析与评价,在国内首次将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分解为价格、质量、品牌、销售、包装设计竞争力及其评价指标几个层次,并将技术竞争力作为总体竞争力函数的变量导入分析,这样的分析在理论上是可行的,但评价指标数据的较难获取可能不利于该方法的推广。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卢锋教授(1997, 2001, 2003, 2010)在对中国农产品的贸易结构进行分析时,认为过去二十多年里,虽然没有人为与刻意安排,但是,中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结构的变动符合中国资源禀赋的特点。在对我国SITC 两位数的农产品的市场份额、贸易结构、生产成本进行分析后,认为我国部分农产品,如肉类、水产品、水果等的国际竞争力在高工业化时期得到加强。而且,他们研究认为,我国农产品贸易模式的变化及其经济合理性,为我国的食物政策提供了所谓的“第三种选择”[14]

“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我国农业发展对策研究”课题组(1997)从价格优势分析角度对我国农业比较优势格局做出了结论:“在WTO框架下,我国粮食、棉花、羊毛、奶类已不具备竞争优势,油料、糖料、水果、水产品、肉类具有贸易竞争优势。”[15]

陈武(1997)在《比较优势与中国农业经济国际化》一书中,用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对中国经济比较优势进行了分析,发现中国经济结构中,农业(资源密集型产业)比较优势在下降,并由净出口国变成净进口国。个别农产品,如豆类、食糖、菜籽油、蓖麻油、鱼和鱼类产品的比较优势上升,天然蜂蜜、肉及肉制品、脱脂羊毛、鲜肉冷冻肉等畜牧产品也具有比较优势。《中国国际竞争力发展报告》显示,我国农业产业国际竞争力中等偏下,主张提高具有比较优势的畜牧业的比重以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

中国台湾学者陈希煌(1989)采用DRC方法对中国台湾10种农产品,即大豆、玉米、稻米、蔗糖、香蕉、唐菖蒲、菊花、柑、柳橙和猪肉的国际竞争力进行了分析。他认为,20世纪70年代初,中国台湾的香蕉、唐菖蒲、菊花、柑、柳橙和猪肉具有比较优势,而大豆、玉米、稻米、蔗糖则不具有比较优势。

王福军(1999)利用贸易竞争指数对包括食品在内的8大类贸易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进行了分析,认为中国大部分农产品正在丧失比较优势与价格竞争力。

厉为民(1999)在《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一文中,通过显性比较优势指数进行国际比较也表明,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呈下降趋势,然而畜牧业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同时指出,人口密集的欧洲之所以成为农产品的净出口国,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高比重的畜牧业的支撑。

李建平等(2000)运用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对中国猪肉生产的比较优势进行了测算。顾国达、张磊(2001)利用显性比较优势对我国6大类共10种出口畜产品进行研究后发现,我国畜产品的比较优势处于下降趋势。除活猪和蜂蜜具有较明显的出口优势外,其他几种畜产品并没有优势或者处于优势逐步丧失的境地。

中国农科院农产品国际贸易中心程国强(1999, 2001, 2011)较好地研究了中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他是从进出口表现和国内资源成本两条曲线来分析中国农产品的竞争力。其研究表明,在贸易表现方面,我国农产品外汇收入的90%以上来自非粮食产品,其中包括经济作物产品、园艺产品和畜牧产品。中国农产品的主要出口市场是亚洲和欧洲,占总出口值的80%以上;主要进口市场是北美和亚洲,占总进口值的50%以上,出口市场的集中程度比进口高。

钟甫宁等(2000)在《中国粮食比较优势的地区差异与生产结构调整对策》中,用NSPj、DRC、ERP三种比较优势测定方法进行农业生产比较优势的测定和分析显示,稻谷比较优势虽然下降,但依然具有比较优势;小麦、玉米失去比较优势,因此主张部分进口;同时,他进行了区域比较优势分析,提出了主产区粮食生产区划建议[16]

陈永福(2001)通过对我国蔬菜出口的贸易绩效、贸易结构以及世界蔬菜市场的价格波动特征进行分析认为,我国对日本蔬菜出口无论是保鲜品种还是冷冻品种的竞争力均不及美国,后者的差异更大。我国对日本蔬菜出口的优势主要还是来自与日本生产品种接近、距离近等因素产生的低成本优势,但国内企业间的恶性竞争不仅使企业本身在盈利上处于不利地位,还导致了进口国的“反倾销抵制”。

孙琛、谭向勇(2001)对中国水产品的研究表明,中国水、海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明显,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名义关税率的降低不会对水产业形成较大冲击。

余鸣(2002)在《WTO框架下我国畜牧业的比较优势与国际竞争力》一文中,采用显性比较优势法与净出口指数法对中国活畜、畜产品、畜牧相关产品等各种畜产品的比较优势进行了全面测定,并在此基础上用综合指标法对中国畜牧业国际竞争力的七种影响因素进行了定性分析,从政策、标准法规、产业组织(要素)、产业联系(市场)、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等方面提出了发挥中国畜牧业比较优势、提高中国国际竞争力的对策。

孙立新、秦富、白人朴(2002, 2003, 2011)研究了中国主要农产品的比较优势,认为中国的大豆生产相对具有比较优势,而其他许多土地密集型农产品如粮食等则正在丧失比较优势;相对来说,中国的劳动密集型农产品依然具有比较优势,是中国较有竞争力的农产品。

张淑荣等(2007)分析了美国、巴西、阿根廷产业的产量及进出口量,并运用国际市场占有率、贸易竞争指数和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对各国大豆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进行比较分析。

林大燕等(2014)在传统的H—O模型中引入季节要素,并通过扩展的AIDS模型进行理论检验,实证结果表明,季节要素是影响我国大豆进口市场结构的重要因素。

官梅(2004, 2015)研究了中国油菜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在其论文中,作者认为,“白菜型油菜和芥菜型油菜起源我国,经历史演变,油菜种植资源十分丰富,我国各省区均有油菜栽培”,“我国在杂交油菜的研究与应用方面处于国际先进水平”[17]。同时,作者认为,我国的油菜产业还存在诸如劳动生产率低、品种缺乏竞争力、加工规模小、没有形成、出口量小的问题,并就此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谭涛等(2012)经研究得出结论,一个国家转基因商业化程度对其大豆出口具有显著影响,一个国家生物技术创新能力越强,则该国大豆出口能力越强。栾立明和郭庆海(2010)在分析中国大豆生产与贸易现状的基础上,运用国际市场占有率(IMS)、贸易竞争力指数(TC)和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三项指标对中国和美国、巴西、阿根廷的大豆产业国际竞争力进行比较,进而在利用非转基因优势、发展大豆深加工技术、建立大豆自主品牌和加大政府支持等方面提出提升我国大豆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对策建议。

刘馨阳、韩昕儒、王晶晶(2014)采用了比较优势度[18]、国内资源成本系数(DRCC)[19]、社会净效益(Net Social Profit, NSPj)[20]、有效保护率(Effective Rate of Protection, ERPj)[21]等指数对中国主要农产品的比较优势和地区优势进行了分析,认为中国在糖料、园艺产品、畜产品、烤烟、大米等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而油菜籽、棉花、小麦、玉米则不具备国际竞争力。

袁祥州、程国强、朱满德(2015)运用集中率(CR)、格鲁贝尔—劳埃德指数(G—L)、竞争优势指数(TC)、贸易互补性系数(TCI)等指标,在描述中国与加拿大农产品贸易增长和结构特征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中加农产品的竞争优势及其贸易互补性变化。结果表明:中加农产品贸易以中国从加拿大进口为主;中国主要从加拿大进口谷物和油脂油料等土地密集型产品,主要向加拿大出口动物产品和园艺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贸易集中度高,且主要为产业间贸易,基本反映了中加双方的农业资源禀赋特征;由于农产品竞争优势变化及贸易互补性上升,今后中加农产品贸易有广泛的发展潜力。

郑松伟(2015)利用标准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NRCA)和拉菲指数(LFI),从产业间贸易视角和产业内贸易视角两个角度测度中国对日本和韩国分类农产品贸易比较优势,发现园艺类农产品和水产品贸易比较优势呈现出强化趋势,而大宗类农产品贸易比较优势呈现出弱化趋势。

佟光霁、石磊(2016)利用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标准显性比较优势指数(NRCA)、贸易互补性指数(TCI)和产品互补指数(CI)分析了中俄农产品贸易比较优势和贸易互补性的变化特征。结果显示,中国农产品整体比较优势在下降,俄罗斯农产品整体比较优势在上升,并已超出中国;中国的水产品、园艺产品、烟草及饮料,俄罗斯的水产品在对方市场具有比较优势;中国对俄罗斯农产品贸易互补性在增加,水产品、园艺产品、动物产品互补性明显;俄罗斯对中国农产品贸易互补性高于中国对俄罗斯,大宗农产品、水产品互补性明显。

付明辉、祁春节(2016)采用 GL 指数和 RCA 指数,研究了2000—2014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农产品贸易的产品结构、区域结构、产业内贸易和比较优势等问题。研究结果表明,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农产品贸易迅速增长,但不稳定;农产品出口结构优化速度较为滞缓,进口结构高度集中;中国对蒙俄和东盟依赖程度较大;中国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不高;双边农产品贸易的发展空间和潜力巨大,但这种发展空间是非对称的。

陈叶盛、潘华斌(2015)认为,中国玉米逆差的原因在于国内市场供需情况紧张,市场无法满足大量的消费需求。Hyun J.Jin、Guedae Cho和Wonw Koo(2003)通过分析中国的贸易模式,预测中国对玉米的需求仍会不断扩大。由此从生产和消费两个方面入手,提出了维持玉米供求的相关建议。刘兴强(2014)对未来玉米的消费和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提出玉米产业将呈现高科技、高产出、高效益的新趋势。

韩敬敬、魏凤(2017)采用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贸易互补性指数和经常市场份额模型,从贸易比较优势、互补性和增长潜力三个方面对1995—2015年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农产品贸易发展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表明,中哈两国具有出口比较优势的农产品类别相互交叉,存在很大差异性;中国出口与哈萨克斯坦进口的互补性强且整体呈上升趋势,而哈萨克斯坦出口与中国进口的互补性较低且呈波动状态;中哈农产品贸易增长中既有市场扩大效应,又有竞争力提升效应,双边贸易增长潜力大。值得关注的是,在2011—2015年第四时间段内,哈萨克斯坦出口拉动效应最明显的是竞争力提升效应,其国内农业竞争力正逐步提升。

苏钟萍(2018)通过运用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和竞争力指数,分析中美两国谷物类农产品的贸易互补性和竞争性,并为两国充分发挥农产品贸易优势,调整农产品贸易政策提供建议,以实现互利共赢。

徐艳(2018)分析了中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农产品贸易格局、结构及比较优势演化,发现中国与沿线国家的农产品贸易规模不断扩大,总体农产品进口额超过农产品出口额,长期处于贸易逆差的局面;中国出口沿线国家的农产品主要以第0类农产品为主,第2类农产品为其次;中国与沿线国家不同区域的农产品贸易比较优势差异明显,主要比较优势都是集中在亚欧经济带。

(二)从成本与价格角度分析中国农产品的比较优势

王秀清、李德发(1998)从生产成本角度研究了中国生猪生产的国际环境与优势,认为中国生猪生产具有较高的成本优势和较强的国际优势。王秀清(1999)研究了中国粮食生产的国际竞争力,其分析表明,由于中国人均耕地较少,土地的产出率较低,而粮食生产的其他成本如农药、化肥的费用增加,所以,中国粮食生产的国际竞争力不强。

中国科学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黄季琨、马恒运(1999, 2000, 2003)主要从生产成本和价格角度对中国大宗农产品、畜牧产品和水果蔬菜这三类农产品的比较优势情况作出判断。他们以农产品价格作为价格竞争的体现物,并认为,价格是由生产成本和流通费用两部分构成,其中前者是竞争力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后者反映体制对价格竞争力的影响。其研究认为,中国在猪肉、鸡肉、水果、蔬菜等产品上具有价格优势,而在大宗农产品上不具备价格优势。大宗作物的价格劣势主要来自:由于劳动投入量太大造成的活劳动费用太高而难以降低;我国农业特有的成本外开支大约占生产成本的10%,这就不可避免地提高了生产者价格,而发达国家农业生产者不仅没有这项负担,反而能获得一定的生产者补贴;如果考虑到土地机会成本的存在,中国大宗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可能会更高。

徐志刚(2001)[22]在《比较优势与中国农业生产结构调整》一文中,采用资源成本系数对中国农业的比较优势进行了总体分析、部门分析和区域分析,虽未推进到国际竞争力层次,但其多角度分析的方法很值得借鉴。这种方法的优势在于能从不具有总体比较优势的行业中发掘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子行业来,从不具有比较优势的国家中发掘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区域来,为行业、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提供良好依据。其研究利用计算机软件技术,在建立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比较优势测定体系模型,为产业结构调整等决策咨询参考的快速反应提供了可能。

彭廷军、程国强(2001)在《中国农产品的比较优势》一文中,运用比较优势指数、国内资源成本系数分析了中国农产品的比较优势,得到的结论是:(1)除小麦外,中国粮、棉、油料等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从1995年开始下降。1990—1994年,中国农产品的比较优势和社会净收益基本为正值,但自1995年以来,稻谷、玉米、棉花、大豆、油菜籽等农产品的比较优势度和社会净收益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降。到1997年,稻谷、玉米、棉花、大豆、油菜籽比较优势度和社会净收益已明显下降,其中玉米、棉花、大豆、油菜籽已渐渐缺乏国际竞争力。这客观地反映出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农产品的比较优势已由土地密集型产品转移到劳动密集型产品上来。(2)目前中国大部分农产品的现有国际竞争力高于其潜在的国际竞争力。目前大部分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被拔高,减少农业保护将使农产品生产和贸易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冲击。(3)国内资源机会成本上升是导致中国农产品比较优势下降的主要原因。中国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与农产品国内市场价格接近并超过国际市场价格的事实相符。

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课题组(2002)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后价格变化的可能性,对我国主要农产品在市场开放后的竞争力情况作出预测。该研究认为,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前,国产小麦、玉米、大米、棉花、食糖价格已经大幅度下降,下降的幅度达到了在国内市场上对进口产品有竞争力的水平。国内、国际市场出现了一种国外产品难以进口、国内产品难以出口或难以增加出口的相对均衡的局面。因此,该研究建议中国充分考虑世界贸易组织有关协议。在一定范围内,国家仍可调控国内农产品价格,但调控的难度和代价会增加。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增加了国内价格受冲击的可能性,但也保留了控制冲击的手段。

袁伯涛(2003)认为,中国农产品成本过高,削弱了我国农业的国际优势。根据他的分析,与其他国家相比较,中国农业成本中的中间消耗[23]为41.69%,低于其他国家;税金与其他国家相比相差不大;引起中国农业成本高,最为突出的因素:一是期间费用[24]高(为4.1%);二是成本外费用[25]高(为11.27%);三是人工费用[26]过高(为32.89%)。以上三种费用过高是造成中国农业缺乏优势的重要原因,因此,他提出了许多主张以降低中国农业成本,增强农业竞争力。第一,改革农村税费及其他制度,降低管理费用和成本外费用;第二,降低农产品交易成本,例如构建高效的农产品市场信息网络,提高农民的收益水平;第三,扩大农产品生产经营规模,提高劳动生产效率。

胡小平、徐文涛(2003)从生产成本、国内市场价格和流通费用三个方面分析了中美两国小麦的市场竞争力。他们认为,“长期以来,我们形成了一种误解,把美国农业生产技术上的优势等同于经济效益上的优势,一说起美国小麦的竞争力不如我国,似乎很难接受”[27]。文章的结论是:未来5—10年,中国小麦在本国市场上将对美国小麦保持很强的竞争优势。在世界贸易组织农业规则对出口补贴日益严格的约束下,美国小麦无力大规模冲击我国市场。对此,孟丽、乔娟(2004)的看法有所不同。她们运用国内资源成本系数与回归分析方法研究了中美小麦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的差异及形成的原因,认为“中国小麦单位面积生产成本高于美国,但单位产品生产成本却低于美国,原因是中国小麦生产力水平相对高于美国”;“中国劳动力投入变化对小麦单产影响显著,但影响程度较小。美国劳动力投入变化对小麦单产影响不显著,这表明中国小麦生产以劳动力密集型为主,但劳动力投入已处于较高水平,再增加劳动力投入对提高小麦单产作用较小;而美国小麦以机械化生产为主,较少的劳动力投入就能满足机械化生产的需要,过多的劳动力投入对小麦单产的提高不起作用”[28]

刘志雄(2008)认为,铁路运输能力是影响国产大豆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通过对进口大豆和国产大豆价格的对比得出结论认为,运输“瓶颈”对国产大豆竞争力的负面影响较为显著,对进口大豆竞争力的影响十分微小,并进一步分析了铁路运输“瓶颈”对大豆运输方式的影响。

陈叶盛、潘华斌(2015)提出,由于国家加强宏观调控,抑制价格过度上涨,使进口玉米价格优势明显,刺激了玉米的大量进口。国内外玉米价格倒挂在这一贸易格局的改变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翁凌云(2011)使用计量模型,研究了现行政策下中国玉米的发展趋势。

颜雨欣、阮氏清华、王晶(2016)通过中国玉米国际竞争力测度分析,说明中国玉米国际竞争力与美国等国家进口依存度具有相关性。杨艳涛、秦富(2015)研究中国玉米进口量与国际市场价格的相关性分析了国际市场价格对于中国玉米进口量的影响。马述忠、王军(2012)以玉米为例,并利用五个主要出口对象国的面板数据,对我国粮食出口的市场实力进行实证检验。从欧美发达国家出口垄断、国内玉米生产成本及我国玉米的价格贸易条件三个方面对我国玉米出口市场实力较弱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司伟、王秀清(2004)从生产成本的角度研究了中国糖料生产成本的差异与原因,其分析表明,中国糖料生产的成本在增加,所以,糖料生产的优势正在丧失。

侯石安(2014)运用国内资源成本系数分析了我国主要农产品的比较优势与国际竞争力,发现我国许多农产品已不再具有比较优势或者处于比较优势下降阶段,因此,他主张我国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并改善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以此来增强我国农产品与农业的国际竞争力。

郑松伟(2015)认为,近十年来的统计数据显示,随着中国对日本和韩国农产品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中国农产品对日韩出口份额占中国农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却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究其原因,该比重的下降与中国对日本和韩国农产品贸易比较优势的变动相关。分析中国对日本和韩国农产品贸易现状,发现中国对日本和韩国农产品贸易集中度高,园艺类农产品和水产品占据七大类农产品出口的半壁江山。同时,中国对日本和韩国农产品贸易也存在出口占比下降以及进出口结构匹配性不足等问题。

许为、陆文聪(2016)基于CEPII—BACI数据库1995—2013年HS—6位数贸易数据,采用分布动态法,从比较优势流动性和向高附加值产品转换升级两个方面,实证分析了中国农产品比较优势在“量”和“质”上的动态变化。研究发现,中国农产品比较优势具有较强的流动性,主要表现为大部分优势农产品的比较优势呈现下降趋势,尤其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出现了加速下降态势,且下降幅度高于其他主要出口国,2013年仅14.5%的农产品具有比较优势;劣势农产品的比较优势尚未得到改善,形成新的比较优势概率较低;农产品比较优势集中在低技术含量、中低档质量的产品,向高附加值产品升级转换缓慢。

董晓波、常向阳(2016)基于1312个企业与水稻种植户交易数据,实证研究了转换成本对农产品成交价格的影响,发现企业转换成本对成交价格有显著正向影响,农户转换成本较低是企业“溢价”收购的前提;成交价格主导方在于企业;规模较大的、经营特色品种的企业转换成本较高,“溢价”收购可能性较大;对农户的增收效应较为明显。这些结论支持了其霍特林(Hotelling)模型关于“价格离散”的理论推断,有利于政府制定有效的农业产业化政策,实现精准扶持,真正促进农民增收。

周振正(2017)以“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为背景,对中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20国的经济发展特征、农产品贸易关系进行分析,基于农产品贸易成本的视角,采用诺维(Novy, 2013)改进的引力模型,测算2003—2014年中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主要20国的双边农产品贸易成本,并分析了农产品贸易成本的变化特点。其研究结果表明,中国与各个国家的农产品贸易成本有较大差异。至2014年,中国与德国、波兰、法国的贸易成本较小,与克罗地亚、约旦和希腊的较大。其中,中国与孟加拉国、波兰和德国的双边农产品贸易成本下降幅度较大,分别为76.55%、47.35%和44.87%。其全样本实证分析结果显示,贸易伙伴国制度水平、中国与贸易国是否签订区域贸易协定及贸易伙伴的互联网使用情况皆与双边农产品贸易成本有负向关系,贸易双方人均 GDP差距对中国与贸易伙伴双边农产品贸易成本有正向关系,影响程度从高到低。在分样本回归中,影响中国与较发达国家农产品贸易成本的因素中,双方地理距离的系数符号与预期不符,与全样本分析不符,贸易伙伴制度水平、与贸易伙伴国是否签订区域贸易协议、双方人均 GDP差额以及贸易伙伴互联网使用情况对农产品贸易成本均具有显著作用,其影响力度从高到低;而对中国与发展中国家进行分析时,发现贸易伙伴制度水平的符号与预期不一致,也与全样本结果相反。只有两国的地理距离、贸易伙伴互联网使用情况及贸易双方人均GDP差距对双边农产品贸易成本有显著影响,影响程度依次减小。最终,根据文章的统计结果和实证分析,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贾伟、宫同瑶、秦富(2017)通过构建世界八区域两部门 CGE模型,并利用2002年和2010年中国区域投入产出表数据,研究了贸易成本对中国各地区农产品贸易增长的影响。研究发现:(1)中国农产品贸易成本存在显著的地区差异,但差异总体呈下降趋势;(2)贸易成本对中国各地区农产品贸易增长存在显著的负向效应,该效应在中国西北、西南和华中地区的表现较为明显;(3)贸易成本主要影响双边农产品贸易,而对第三方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并不大;(4)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贸易成本下降至运输成本对中国区际农产品贸易和农产品对外贸易增长的贡献分别为35.79%和39.87%;(5)农产品对外贸易成本下降扩大了农产品贸易逆差,区际农产品贸易成本下降则缩小了农产品贸易逆差。

张聪颖、畅倩、霍学喜(2018)利用陕西八个苹果基地县的苹果户调查数据研究发现,随着农户经营规模扩大,苹果单位生产成本呈现下降趋势,规模经济效应凸显,但尚未达到理论上的适度规模经营水平;苹果生产成本较高与农户要素投入不合理有关,尤其是化肥、有机肥两种要素。该文认为,陕西苹果生产需持续推进适度规模经营,以便降低生产成本;依托农村农业信息网络,注重披露要素及其技术特性与使用方法,引导农户优化要素投入;以规模经营助推苹果生产成本下降、提升陕西苹果国际竞争力为契机,关注规模经营对苹果生产成本及其结构的影响,及时调整苹果生产与出口策略。

邵凡宇、曾尚梅、黄荣荣、杨柳青、秦佳文(2018)通过进行多地实地调研分析得出:目前有机农产品和普通农产品的成本效益差异主要在于人工成本、土地成本、物料与服务费和绿色防控成本四个方面,进而提出加大政策扶持、提高附加值、合理布局、革新生产技术等措施来提高有机农产品成本效益。

综上所述,目前国内外理论界对大宗农产品比较优势的研究给本书提供了诸多有益的借鉴。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学术界对大宗农产品比较优势的研究多是嵌在对我国农产品比较优势的研究中,而专门针对某种或某几种大宗农产品比较优势的研究则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