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捆绑惹怒
- 策逃
- 译鸣
- 2806字
- 2020-11-18 16:24:06
从县机关大楼出来,老游说再到搬迁补偿款支付主管局去一下,听他说,他跟局里某领导有比较熟悉的关系。
我之前就听方先生说过,他们已经协调好了。我想,也许说的就是因为有这么一层“关系”吧。真是这样吗?那去看看吧。
在分管副局长办公室,尚副局长接待了我们。这位瘦高个、带着近视眼镜的副局长,很客气,说话语速飞快,让你很难插上话,薄薄的嘴唇撅着,不停地翻动,说话带着浓浓的卷舌音。
“县里面非常重视这个事情,为了你们这个事情也开了多次会议。你们这方的证据的确不过硬,需要再提供新的过硬的证据。
反正钱在那里摆起的,是你们的他们拿不走;如果是他们的你们也拿不走。
如果是你们的,我们也巴不得早点付给你们,放到那里也没有多大的意思,毕竟早迟都是要付出去的。这个钱我们局上是不会要也要不了的,不会长时间的留在那里。
等弄清楚了该付给你们就付给你们。
今天死者家属也一起来了。很好!我们正要跟你们也说说,这笔钱现在暂时拿不到的,你们也听到了,还需要一些手续和程序,等法院确权判定。相信公司这边会另外想办法先把该给你们的赔偿金给了。
听说你们已经签订了合同,按合同履行就是了。”
老游紧靠在尚副局长办公桌旁,好不容易插上一嘴:“尚局,你看我们也来过多次了,是不是能考虑到我们现在的具体困难,就算先借支一些,应付一下,把死者家属安抚……”
尚副局长打断了老游的话,“我刚才说了嘛。”他接着像背台词一样,又把说过的话重复了一篇,有的语句甚至重复了两三遍。
他最后说:“今天你们公司申总也来了,我们非常欢迎,大家把这个事情说明白,是好事情,建议你们公司准备好证据,争取法院确权对你们公司有利。”
好家伙,就是这样欢迎我的,我们现在有困难,拉下面子,还带着老板亲自写的、愿意承担过失风险的借款申请,连借出属于我们的钱都不行。看来,县里的意见早就高度统一了。
很显然,局长在“开会”,就是让他来抵挡我们的。
我们心里都凉凉的,脸上却堆着笑,嘴里不停地说“谢谢”、“打扰”。
我觉得多说没用,说破嘴皮人家还以为刚吃了汗菜。
起身道谢,告辞。
非常明显,老板希望我们要到拆迁赔偿款后,可以尽快支付给死者家属,以期做好安抚。但是,事不遂人愿,还有太多的工作要做,还有关键的证据需要收集和呈堂证供。
因此,老板要求我顺便争取这笔款项,是不会轻易“OK”的。
何为顺便?这只是我们的理解,因为在委托书上是次要的委托事项。但是,只要稍微深入分析,不难看出,如果站在老板的角度,他的意思其实是这次出差岩帛,主要还是要这笔款。因为,他认为这是一次非常迫切的客观需要,是一个很好的理由:为了尽快安抚好死者家属,不给地方领导带来困扰。同时,这也是绝佳的机会,因为有死者家属跟在一起,势必给有关方面造成社会影响压力……
当然,这仅仅是推测。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是判断失误,思维方式有问题。因为,现实已经充分证明。
要!怎么要?就凭老板分别写给县委领导和给县某局的信函吗?就凭你愿意揽过法律风险之责吗?只需要我去递交就能达到这个目的吗?我也希望像老板所说那样能“OK”!
但是,这也未免太小儿科了,随便找个人去递交不就行了,干嘛非要我在处理死亡赔偿的时候“顺便”去呢?
我不得不思索这里面既深奥而又浅显的道理。深奥,是因为这是有意识地将两个本来就不相干的事情捆绑在一起了,把不该搅在一起的事情搅在一起自然会复杂化;浅显,是因为连没有多少文化的家属都看懂了要在这个时候要补偿款的用意:让家属们帮忙。
不言而喻,老板考虑问题就是比我们想得更多,更复杂。但是,实际上却很难达到设想的效果。
死者家属真能“帮忙”吗?家属们断然拒绝。
小风说:“申总,你们的意思我们都明白。但这事与我们无关!你们该给的钱从哪儿来,是你们自己的事情,也与我们没有关系。”
在与家属代表签订死亡赔偿协议时,老板在审查协议时,始终要求家属须一起状告导致灾害发生的源头主体——采石厂,并要我们说服家属写在协议条款里面做明文约定,同样遭到了家属的断然拒绝。
他们认为这是两码事,不能成为兑现赔偿金的条件。
方先生几次发给我的微信上说:“必须要求他们一起去起诉。只写这一句,这是条件。”
我们都知道,老板怕到时候没有人会站出来说事件跟谁有关系,没有证据说明造成了严重事故。希望死者家属们现在就明确表态,而且把它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
小风说:“申总,你们如果到时候要去起诉有关方面,我们肯定会站出来的,不用你们要求我们都会站出来,本来就已经导致我们亲人死亡了。”
是的,他说的有道理,因为事件是明确的,不管你是否写上去,赔偿协议就已经是证据了。
我在微信里告诉老板:“家属们的确没有什么文化,但是他们不傻,就别勉强他们了。他们也表示可以另外写承诺书。”
死者家属们不傻,那傻的人是谁呀?
我想说的话没有说出来。在了解到真实情况后,反而觉得老板太固执。一是把人家当傻瓜,二是自己缺乏客观判断。这事揽过来本来就是已经超越公司的处理能力了,还不停地“OKOK”!
在跟方先生的一次次的沟通中,感觉到有不少人在“引导”他,我们姑且不说是“误导”。
“不行你就摆在那里嘛!肯定会有人来解决。”
我想:方先生所说的那些朋友、老领导,到底是什么政策水平呢?我不好评价,单就放任其让公司代表去抵挡,把公司员工和代表的安危不当一回事的态度,就是一种不负责任、不能综合考虑问题的旁观者心态。
有人来解决?谁来解决啊?
那些人还口口声声称是“朋友”,朋友是应该相互帮助的。可现在,方先生这位朋友就有困难摆在眼前,而且非常急切了,那些“朋友”却不肯伸出援手帮忙解决问题,还蛊惑他逃避责任。
这样一来,祸事最终会落在谁的头上呢?
谁是当事人谁担,谁是法定代表人谁担。毫无疑问。
在我们多次与有关方面的争取中,死者家属及亲友都跟着,也听到了相关回答。其实,这对于家属期待搬迁赔偿款到位后立即支付给他们的承诺,无疑会变成遥不可及的画饼。而且,我们在与有关方面洽谈的时候,却无法回避他们。
也许,有关方面也乐意让他们听到,好让家属们反过来向公司和老板施压,趁早断了这个念头,等待法律再度宣判。
去了政府和法院咨询之后,还在路上,韦老太太就说:“你看嘛,政府说了要等法院判定,法院又说要等开庭审理,还要等你们找新的证据证明是你们的。等你们要到这个搬迁赔偿款给我们,不晓得要猴年马月了。”
小风的三嬢又冲着老游骂:“你们还带起我们去找政府找法院,就是想利用这个事情向政府要你们的钱嘛。我们不管你们要不要得到,都跟我们无关。你们把这些家属逗着耍嗦?!”
我怕后面的少壮派亲友又激怒了,赶紧说:“三姐,不是这个意思,我们本来是想单独去政府协调的,他们要跟着,我们又没有办法回避,和你们一起见政府也是相信你们嘛,也证明的确是有这笔钱嘛。好了,我们已经在想其他办法,这笔款本来也是我们公司要收回的。”
死者家属对公司用拆迁赔偿款支付死亡赔偿金的承诺,感觉像画饼充饥一样,等不及了,也因此更加不相信公司的承诺,采用了更加暴怒的方式,面对面地直接向我们压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