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很多人认为是百兵之君其实是错误的,剑是百兵之君子在秦始皇的时代文人墨客就很流行带上一把剑。(以前的文官都是给他一份武器装备就可以上战场杀敌的)
剑为具有锋刃之尖长兵器,而其大小长短,端视人体为标准,是以须量人而定。郑锷更于剑有所详解,谓“人之形貌大小长短不一也,制剑以供其服,非直以观美,要使各适其用而已。故为三等之制,以待三等之士,俾随宜而自便焉。剑之茎其长五寸,剑身若五倍长其茎,则三尺也,重九锵,则重三斤十二两也,其长之极,重之至也,故谓上制。唯士之长而有力者,然后能胜之,故上士服之。剑身四其茎,茎之长则二尺五寸也,重七锵,则二斤十四两也,长短轻重得中焉,故谓之中制。唯人之得中者所宜服,故中士服之。若剑身止三其茎,则二尺耳,重止五锵,则二斤一两三分之中耳,轻而且短,故谓之下制。士之形短而力微者,可以服焉。”
强不强是时代的事情帅不帅是一辈子的事情,同时剑,古之圣品也,至尊至贵,人神咸崇。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艺精深,遂入玄传奇。实则因其携之轻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历朝王公帝侯,文士侠客,商贾庶民,莫不以持之为荣。剑与艺,自古常纵横沙场,称霸武林,立身立国,行仁仗义,故流传至今,仍为世人喜爱,亦以其光荣历史,深植人心,斯可历传不衰。
说到了兵器不得不说兵主,中国历史上,春秋时期以来的古籍对蚩尤传说的记录相当丰富,但常有矛盾之处。根据这些记录,蚩尤是上古时代九黎部落的领袖。学者依照《逸周书》、《盐铁论》推测蚩尤属于太昊、少昊氏族集团。蚩尤有兄弟八十一人(可能是八十一个部落之意,一说七十二个),骁勇善战,势力强大。
古籍中提及蚩尤最多的,是其与以黄帝为首的部落联盟展开的激战,具体情况有三说。第一说见于《史记·五帝本纪》,即黄帝在阪泉之战中战胜炎帝后,蚩尤作乱,黄帝又在涿鹿之战中击败蚩尤,从而巩固天子之位;
第二说见于《逸周书·尝麦篇》,即蚩尤驱逐赤帝(炎帝),赤帝求诉于黄帝,二帝联手杀蚩尤于中冀;
第三说见于《山海经·大荒北经》,即蚩尤作兵攻伐黄帝,黄帝令应龙迎战,双方在冀州之野大战,蚩尤兵败被杀。
尽管各说略有差异,但蚩尤与黄帝曾经交战是无疑的。战争过程则更为曲折,且极具神话色彩。蚩尤善战,“制五兵之器,变化云雾”,“作大雾,弥三日”,黄帝“九战九不胜”、“三年城不下”。《鱼龙河图》载黄帝“不敌”蚩尤,“乃仰天而叹,天遣玄女下授黄帝兵信神符”,即依靠女神“玄女”的力量方才取胜。说黄帝借助风后所作之指南车方在大雾中辨明方向,获得胜利。
蚩尤的结局,传说多称兵败被杀,或者臣服于黄帝,并主军事。
剑法:剑法分三类:第一,技击性剑法:用于技击或表演;第二,表演性剑法:用于剑术套路动作的连接与过渡;第三,义形似剑法:是技击性剑法与表演性剑法的变异,即只取剑法的剑义和动作形态,而改变了剑法的基本要素——力的性质。
剑法的特征:剑法依其不同的运动特征与目的而具有多元化的特征,可分为攻击剑法、防守剑法、刚力剑法、弹力剑法、韧力剑法、顺向剑法、逆向剑法、横向剑法、纵向剑法等。
正因为剑法分类与特性细腻繁多,对剑法的研究,历来就为人们所重视。在《汉书·艺文志》兵伎巧十三家199篇中,谈及剑法的就有38篇。尤其近百年来,对剑法的研究,更是进入鼎盛时期。故而剑术有”四剑之术”——《达摩剑》、”七剑之母”——《剑法图说》、”十剑之本”——《昆吾剑》、”十三剑之势”——《武当剑法》、”十七剑之招”——《中华新武术剑术科》、“二十四剑之论”——《青萍剑》、”二十六剑之法”——《剑术》、”三十六剑之变”——《贾氏青萍剑》,等等。而同是十二势剑法,如《吴氏太极剑》、《太极剑》等,其剑法内容也各异。因此,剑法琳琅满目,五花八门,使人大有目不暇接、习而不绝之感,充分体现了兵刃中,“惟剑之用法最多”的说法。(本人练的正是昆吾剑法)
剑法花样多但是鱼龙混杂,有可能你听起来很牛的剑法其实是表演的剑法(表演剑法多为改造缺少杀招的剑法如青竹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