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动产质权

第一节 概述

一、动产质权的概念与特征

动产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人于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物权法》第208条第1款)。在动产质权法律关系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是质权人,而“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物权法》第208条第2款)。

...

上QQ阅读APP看后续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