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漫长的告别(1)
- 漫长的告别系列:钱德勒小说精选(全集)
- (美)雷蒙德·钱德勒
- 35321字
- 2019-11-01 17:27:20
01
我第一次瞅见特里·莱诺克斯是在舞蹈家俱乐部的露台外,他喝醉了,坐在一辆劳斯莱斯银魂里。停车场的服务员把车开了出来,此刻依然扶着车门,因为特里·莱诺克斯的左脚悬在车外,就好像他忘了自己还有一只左脚。他那张脸看上去挺年轻,但头发一片雪白。从他眼神看得出来,这个人在酒缸里已经淹到发际线了,不过除此之外,他就是一个身穿晚礼服的大好青年,刚刚在一个只为让你乱花钱而存在的地方花了太多的钱。
他身旁有个姑娘,头发是可爱的暗红色,嘴角挂着冷漠的笑容,肩膀上披着蓝色貂皮大衣,衬托之下险些让劳斯莱斯变成一辆普通轿车。只是险些。其实不可能。
服务生是个常见的混不吝角色,白色外套的前襟上用红线绣着场所的名字。他等得越来越不耐烦。
“我说啊,先生,”他说得话里带刺,“您要是不介意,能不能把腿收进去,好让我关上车门?还是要我一开到底,您干脆掉出来算了?”
姑娘瞪他的眼神能刺穿他再从背后戳出至少四英寸来,然而并不足以让他动摇。你觉得花大价钱打高尔夫球能磨炼气性,但舞蹈家俱乐部有一帮人专门帮你戳破幻觉。
一辆低底盘的外国敞篷跑车悄无声息地开进停车场,一个男人下车,用仪表盘上的打火机点了一支细长的香烟。他穿套头格子衫、黄色休闲裤和长筒马靴。他拖着芬芳的烟雾慢慢走远,甚至懒得多看劳斯莱斯一眼。大概觉得它太过时吧。来到露台的台阶底下,他停下脚步,戴上一枚单片眼镜。
姑娘忽然开口,魅力喷薄而出:“我有个了不起的好主意,亲爱的。咱们不如叫出租车去你家,开你的敞篷车出来怎么样?多么美好的夜晚,正适合沿着海岸一路开到蒙蒂塞托。我有些熟人正在那儿开泳池舞会。”
白发小伙子彬彬有礼地答道:“实在非常抱歉,但那辆车已经不在我手上了。我不得不卖掉它。”就声音和口齿而言,你会觉得他灌了一肚子的东西不会比橙汁更烈。
“卖了,亲爱的?卖了是什么意思?”她顺着座位从他身旁退开,但声音滑得要比那点距离远得多。
“意思是我非卖不可,”他说,“否则就没钱吃饭了。”
“哦,我懂了。”这会儿一片意式冰激凌含在她嘴里都不会融化。
服务生将白发小伙子放进了他触手可及的行列,也就是低收入阶层。“听着,混球,”他说,“我得去泊车了。回头再见了您哪——不过不见也罢。”
他松开手,车门完全打开。醉鬼立刻滑下座位,一屁股坐在柏油路面上。于是我过去横插了一杠子[1]。要我说,打扰醉鬼永远是个错误。哪怕他认识而且喜欢你,也往往会往回缩,然后一拳打在你脸上。我从背后把手伸到他的腋下,拉着他站了起来。
“实在是感激不尽。”他很有礼貌地说。
姑娘坐到方向盘前。“他喝多了就满嘴该死的英国腔,”她的声音宛如不锈钢,“谢谢你拉他起来。”
“我扶他上后排座位。”我说。
“真是太对不起了。我还有个约会,已经迟到了。”她踩下油门,劳斯莱斯开始滑动。“他只是一条走丢的狗,”她冷冰冰地微笑,“也许你能帮他找个人家。他训练得挺好——算挺好吧。”
劳斯莱斯顺着门口车道开上日落大道,右转消失得无影无踪。我目送她离开的当口,服务生回来了。我还扶着那个男人,他已经睡熟了。
“嗯,也算一种处理方法。”我对白外套说。
“那是啊,”他讽刺道,“何必浪费在一个酒鬼身上呢?妹子曲线玲珑正得很。”
“你认识他?”
“听女人叫他特里。除此之外,他和母牛屁股对我来说没区别。不过嘛,我来这儿才两个星期。”
“帮我取一下车,谢谢。”我掏出停车票递给他。
他把我的奥兹开过来,这时候我已经觉得我抱着的是一袋铅块了。白外套帮我扶他坐进前排乘客座。尊敬的客人睁开一只眼睛,对我们说谢谢,然后继续呼呼大睡。
“第一次遇见这么有礼貌的醉鬼。”我对白外套说。
“高矮胖瘦什么举止态度的都有,”他说,“而且一个个都是废物。这个似乎做过整容手术。”
“是啊。”我给他一块钱,他说声谢谢。至于整容手术,他没说错。我这位新朋友的右脸僵硬发白,能看出几道接缝线似的细长疤痕。疤痕两侧的皮肤过于光滑。确实做过整容手术,而且还相当大。
“打算拿他怎么办?”
“带他回家,等他清醒过来,告诉我他住在哪儿。”
白外套朝我咧嘴笑笑。“行啊,好心人。换了是我,我会把他扔进阴沟,然后转身就走。这些酒棍只会给人招惹许多麻烦,半点乐趣也不会有。我对这种事有一套哲学。如今的竞争那么激烈,你必须养精蓄锐,干架的时候才能保护自己。”
“看得出来你获益匪浅。”我说。
他先是一脸困惑,然后恼羞成怒,但这时候我已经坐进车里,扬长而去了。
当然了,他说对了一半。特里·莱诺克斯给我招惹了许多麻烦。然而话说回来,麻烦就是我的老本行。
那年我住在月桂山谷的丝兰大道。屋子不大,坐落于山坡上,所在的小街是个死胡同,长长的一段红杉台阶通往前门,马路对面是一片桉树林。屋子带家具,女房东去爱达荷州陪守寡的女儿了。房租很便宜,一半因为房东希望能通知一声就回来住,另一半因为台阶。她年纪大了,不愿意每次回家都必须面对那么长的台阶。
我想方设法把醉鬼弄上了台阶。他也想帮忙,可惜两条腿是橡皮做的,道歉的话每次说到一半就睡着了。我打开门锁,拖着他进去,扶他在长沙发上躺平,找块毯子给他盖好,然后让他继续睡。他像虎鲸似的打了一个钟头呼噜,然后忽然醒来,说他想上厕所。回来以后,他眯着眼睛打量我,想知道他究竟在什么鬼地方。我告诉了他。他说他叫特里·莱诺克斯,住西木区的一套公寓,家里没人等他。他声音响亮,口齿清楚。
他说他这会儿受得住一杯黑咖啡。我把咖啡端给他,他抿着咖啡,小心翼翼地紧靠杯子拿住托碟。
“我怎么会在这儿?”他问我,环顾四周。
“你醉倒在舞蹈家外面的一辆劳斯莱斯里。你女朋友甩了你。”
“做得好,”他说,“不怪她,她完全有这个资格。”
“你是英国人?”
“在英国住过。不是在那儿出生的。能叫到出租车吗?我就自己告辞了。”
“有辆现成的听你差遣。”
他凭自己的力气走下台阶。去西木区的一路上他没怎么开口,只说我是个大善人,他很抱歉给我添麻烦了。这番话他大概经常说,对许多人说过,已经习惯成自然了。
他的公寓很小,憋闷,没什么人味儿。说他是今天下午搬进来的也行。绿色硬底沙发前摆着咖啡桌,上面有一个半空的苏格兰威士忌酒瓶、一碗已经融化的冰块、三个空的苏打水瓶子、两个酒杯和一个塞满烟头的玻璃烟灰缸,有些烟头沾着口红,有些没有。房间里没有照片和任何个人物品。你可以当它是个旅馆房间,租来的用途可以是开会或话别,是喝酒或聊天甚至滚床单。总之不像是住人的地方。
他问我要不要喝点什么。我说不了谢谢。我没有坐下。我离开时他又是一番感谢,不过既不像是我为了他翻山越岭,也不像是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他有点虚弱,有点害羞,但礼貌得没话说。他站在敞开的门口,直到自动电梯上来我进去为止。别的他或许没有,但礼貌他多得是。
他没再提过那个姑娘,也没提过他一没工作二没前途,最后一块钱在舞蹈家付了账单,而那朵高档小花都不肯多待几分钟,确定他不会被巡警丢进班房,或者被黑心出租车司机掏空口袋,然后找块建筑空地随便一扔。
坐电梯下楼的路上,我一瞬间有冲动想回去抢走他那瓶威士忌。但这件事和我没关系,这么做也不可能有用。非要喝酒的酒鬼总能想办法搞到酒。
我咬着腮帮子开车回家。按理说我有一副铁石心肠,但那家伙身上有些东西打动了我。我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也许仅仅是白发、脸上的疤痕、清澈的嗓音和彬彬有礼的举止。也许这些就够了。我没有理由会再次见到他。正如那个姑娘所说,他只是一条走丢的狗。
02
感恩节过后的那个星期,我再次见到了他。好莱坞大道的商店已经摆出了价钱虚高的圣诞破烂,报纸开始每天嚷嚷你要是不早点完成圣诞购物会有多糟糕。其实完不完成都一样糟糕。向来如此。
离我办公室那幢楼还有三个街区,我看见一辆警车当街停车,车里有两个铜纽扣盯着商店橱窗旁人行道上的什么东西。这个什么东西就是特里·莱诺克斯,或者说他本人剩下的一点东西,而且这一点东西怎么看都不太诱人。
他靠着一家店的门脸。他必须靠着点什么东西才行。他的衬衫脏兮兮的,领口敞开,半边扯在上衣外,半边还在里面。他四五天没刮脸了。他的鼻梁有点歪。他的皮肤苍白得连那些细长的伤疤都快看不见了。他的眼睛像雪堆上戳出来的两个窟窿。巡逻车里的铜纽扣显然打算动手抓他了,于是我加快步伐走过去,拉住他的胳膊。
“站起来跟我走,”我说,装得凶巴巴的,背对着街道朝他使眼色,“能做到吗?又喝醉了?”
他蒙蒙眬眬地打量我,然后露出只有半边脸的微笑。“之前是醉了,”他低声说,“这会儿好像只是有点——没力气。”
“好吧,但你给我站起来。你已经半截身子进醒酒仓了。”
他勉强站直,让我扶着他从人行道上的闲汉之间走到路旁。有辆出租车正在等客,我试了试车门。
“他先。”司机说,用大拇指点了点前面一辆出租车。他扭过头,看见特里。“只要他肯接这一单。”他又说。
“有点急。我朋友不舒服。”
“是吗,”司机说,“他可以换个地方不舒服。”
“五块,”我说,“你给我笑得好看一点。”
“那好吧。”他说,把封面画着火星人的杂志插到后视镜后面。我打开车门,把特里·莱诺克斯塞进去,巡逻车的黑影挡住了另一侧的车窗。一个灰发警察下车走过来,我绕过出租车迎上去。
“老弟,等一下。怎么回事?脏衣服里的这位先生是你的亲密朋友?”
“亲密得足够让我知道他需要朋友。他没喝醉。”
“肯定是为了钱吧。”警察说。他伸出手,我掏出执照放上去。他看了看还给我。“哦哦,”他说,“一位私家侦探捡了个客人。”他的语气变得强硬。“但是,马洛先生,执照上只有你的一丁点儿信息。他呢?”
“他叫特里·莱诺克斯。从事电影业。”
“好极了。”他把脑袋伸进出租车,盯着瘫在后排角落里的特里。“我得说他最近好像没工作。我得说他最近没在室内睡过觉。我甚至得说他是无业游民,我们似乎应该送他进去。”
“你们的逮捕纪录没那么低吧,”我说,“毕竟是好莱坞嘛。”
他继续盯着特里看。“哥们儿,你这位朋友叫什么?”
“菲利普·马洛,”特里慢悠悠地说,“家住月桂山谷的丝兰大道。”
警察把脑袋从车里拔出来,转过身,打个手势。“说不定是你刚刚告诉他的。”
“说不定,但我没有。”
他盯着我看了一两秒。“这次我就信了,”他说,“别再让他出现在街上。”他坐进警车,警车开走了。
我坐进出租车,我们走了三个街区多一点,来到我停车的停车场,换上我那辆车。我掏出一张五块递给出租车司机。他凶巴巴地瞪我一眼,摇摇头。
“表打多少就是多少,老弟,实在大方就给一块好了。我自己也倒霉过。在弗里斯科。没人拉我一把,也没出租车肯载我。那是个铁石心肠的城市。”
“圣弗朗西斯科。”我机械地纠正他。
“我就叫它弗里斯科[2],”他说,“去他妈的少数群体。谢了。”他接过一块钱,开走了。
我们去了一家免下车餐厅,他们做的汉堡包味道不像连狗也不肯吃的那种玩意儿。我请特里·莱诺克斯吃了两个汉堡包和一瓶啤酒,然后开车带他回家。台阶对他来说还是个挑战,但他咧咧嘴,喘息着爬了上去。一小时后,他刮过脸洗过澡,看上去又是个人类了。我们坐下来,一人一杯度数非常低的小酒。
“算你走运,还记得我叫什么。”我说。
“我特地记住的,”他说,“我还查过你是谁。否则我成什么人了?”
“那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我一直住在这儿。还有一间办公室。”
“我为什么要劳烦您呢?”
“你似乎总得劳烦一个什么人。你似乎没几个朋友。”
“哦,我有朋友,”他说,“算是吧。”他转动桌子上的酒杯。“求助的话我不太能说出口,尤其一切还都是我自作孽。”他抬起头,露出疲惫的笑容。“也许有朝一日我能戒酒。酒鬼都这么说,对吧?”
“需要三年左右。”
“三年?”他震惊道。
“通常如此。那是另一个世界。色彩会变得没那么绚烂,声音会变得没那么嘈杂,你必须习惯才行。你还必须接受反弹的可能性。你以前的熟人会变得有点生疏。大部分人你甚至都喜欢不起来,当然了,他们也不会太喜欢你。”
“这个倒是算不上多大的变化,”他说,扭头看挂钟,“我有个两百块的手提箱存在好莱坞汽车站。我可以取出来当掉,买个便宜的,剩下的钱够我坐大巴去维加斯了。我在那儿能找到工作。”
我没说话,只是点点头,坐在那儿抿酒。
“你在想这个主意来得未免太快了一点。”他静静地说。
“我在想这些事背后肯定有名堂,但反正和我没关系。工作是百分之百能找到还是仅仅希望而已?”
“百分之百。我在军队里的一个老熟人在那儿管一家大型俱乐部,水龟俱乐部。他有一半是个黑道,当然了,这种人都是——但另一半是个好人。”
“车票和其他费用我可以帮你出。但花出去的钱你别让我打水漂。你最好先打个电话跟他聊聊。”
“谢了,但不需要。兰迪·斯塔尔不会让我失望。他从来没让我失望过。那个手提箱能当五十块。我有经验,我知道。”
“听我说,”我说,“你需要的东西我能解决。我可不是什么软心肠的滥好人。所以我给你什么你就收下,然后好好做人。我希望你能滚出我的生活,因为我对你有一种感觉。”
“真的?”他低头看酒杯。杯里的东西他只品了一小口。“咱们只见过两次,两次你对我都好得不一般。什么样的感觉?”
“感觉等我下次见到你,你的麻烦会大得我想帮也帮不了你。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但有就是有。”
他用两根手指的指尖轻轻抚摸右脸。“也许是因为这个。让我看上去有点凶相,大概吧。但这是光荣的伤疤,至少也是光荣负伤的结果。”
“不是因为那个。那个对我来说什么都不是。我是私家侦探。你是个我不必解决的难题。但难题确实存在。就说是预感好了。要是想让我说得特别客气,说是对性格的感觉也行。舞蹈家俱乐部那姑娘甩了你也许不仅因为你喝醉酒。也许她也感觉到了。”
他无力地笑了笑。“我曾经娶过她。她叫西尔维娅·莱诺克斯。我娶她是为了她的钱。”
我站起来,皱起眉头看着他。“我炒几个鸡蛋给你吃。你需要食物。”
“稍等一下,马洛。你在想既然我穷困潦倒,西尔维娅有的是钞票,我为什么不问她要几块钱花花。你听说过自尊吗?”
“莱诺克斯,你要笑死我了。”
“是吗?我这种自尊不一样,是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的男人的自尊。惹你生气,对不起了。”
我走进厨房,做了加拿大熏肉、炒蛋、咖啡和吐司。我们在早餐角吃东西。这幢屋子属于一个是屋子必然有早餐角的时代。
我说我要去趟办公室,回来路上替他取手提箱。他把存根给我。他的脸上有了一点血色,眼睛不再深陷于脑袋里,你得找一会儿才能发现。
出门前,我把威士忌酒瓶放在沙发前的咖啡桌上。“在这上面试试你的自尊吧。”我说。
“还有,给维加斯打个电话,就当卖我一个人情了。”
他只是微笑,耸耸肩。下台阶的时候我还在生闷气。我不知道为什么,就像我不知道一个人为什么宁可饿肚子流浪也不肯典当他的行头。天晓得他有什么人生准则,总之他遵守得倒是很严格。
你这辈子都见不到这么夸张的一个手提箱。漂白的猪皮质地,崭新的时候应该是淡奶油色。配件金灿灿的。英国制造,要是能随便买到现货,价钱应该是八百,而不是两百。
我把手提箱咣当一声放在他面前。我望向咖啡桌上的酒瓶。他没碰过。他和我一样清醒。他在抽烟,看上去并不怎么乐意。
“我给兰迪打了电话,”他说,“他怪我为什么不早点找他。”
“结果要陌生人帮你,”我说,“西尔维娅的礼物?”我指着手提箱。
他望向窗外。“不是。别人在英国给我的,在认识她之前很久。事实上,非常久了。要是你能借我一个旧的,我愿意把它留给你。”
我从皮夹子里取出五张二十块扔在他面前。“用不着抵押物。”
“我不是这个意思。你又不是开当铺的。我只是不想带它去维加斯,而且也用不着这么多钱。”
“行啊。钱你拿着,手提箱我留着。不过这屋子很容易遭贼。”
“无所谓,”他漠不关心地说,“完全无所谓。”
他换了身衣服,五点半左右,我们在穆索餐厅吃饭。没喝酒。他在卡温格大道上了大巴,我开车回家,想想这个,想想那个。他的空手提箱放在我床上,他拿出了里面的东西,放进我的一个轻便手提箱。他的手提箱有一把金钥匙,插在一个锁眼里。我锁好空手提箱,把钥匙拴在提手上,手提箱放进衣橱最高的一格。它似乎不完全是空的,但无论里面有什么都和我没关系。
那是个安静的夜晚,屋子似乎比平时更空旷。我摆出棋盘,和斯坦尼茨[3]下了一盘法兰西防御。他用了四十四步击败我,但我也让他冒了两次冷汗。
九点半,电话铃响了,说话的声音我听见过。
“是菲利普·马洛先生吗?”
“对,我是马洛。”
“马洛先生,我是西尔维娅·莱诺克斯。上个月的一天晚上,我们在舞蹈家俱乐部门外短暂地见过一面。听说后来你大发善心,送特里回家了。”
“确实是我。”
“你应该知道我们已经不再是夫妻了,但我还是有点担心他。他搬出了西木区的公寓,似乎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咱们见面的那天晚上,我注意到了你有多担心他。”
“听我说,马洛先生,我和他曾经是夫妻。我对酒鬼没什么同情心。也许因为我有点冷酷,也许因为我有更重要的事可做。你是私家侦探,要是你不想和我聊天,咱们可以当生意谈。”
“当什么谈都没必要,莱诺克斯夫人。他上了一辆去拉斯维加斯的大巴。他在那儿有个朋友,能给他安排一份工作。”
她一下子高兴了起来。“噢——拉斯维加斯?他真是恋旧。那是我们结婚的地方。”
“我猜他大概是忘记了,”我说,“否则他肯定会去别的什么地方。”
她没有挂电话,而是笑了起来。吃吃的笑声十分可爱。“你对客户总是这么没礼貌?”
“莱诺克斯夫人,你不是我的客户。”
“说不定以后会是。谁知道呢?就当我是你的女性朋友好了。”
“答案是一样的。他穷困潦倒,又脏又饿,一毛钱也没有。假如你认为值得花这个时间,就肯定能找到他。他以前不想要你的东西,现在多半还是不想要。”
“这个,”她冷冰冰地说,“就不是你有可能知道的了。晚安。”她挂断电话。
她说得当然完全正确,我做得完全不对。但我不觉得我做错了什么。我只感到气恼。要是她早半小时打给我,我说不定会恼怒得打斯坦尼兹一个落花流水——不过他已经死了五十年,棋局是从书上看来的。
03
圣诞节前三天,我收到一张拉斯维加斯某家银行的支票,金额是一百美元。附带的字条写在旅馆信笺上。他感谢我,祝我圣诞快乐,拥有各种各样的好运,说他希望能很快再次见到我。精彩的在附言里。“西尔维娅和我开始度第二次蜜月了。她说请别生她的气,因为她还想再努力一下。”
我在报纸社交版的一个势利眼专栏里知道了其他细节。我很少读这种专栏,只有找不到可以讨厌的东西的时候才拿来看看。
亲爱的读者,本报通讯记者惊喜获悉特里与西尔维娅·莱诺克斯在拉斯维加斯破镜重圆。众所周知,西尔维娅是家住圣弗朗西斯科和圆石滩两地的百万富翁哈兰·波特的小女儿。西尔维娅聘请马塞尔和让娜·杜赫翻修他们在恩奇诺的豪宅,从地下室到屋顶以最具爆炸性的时髦风格重新装潢。我亲爱的读者,你们或许还记得,这个十八个房间的小窝棚是西尔维娅倒数第二任丈夫科特·韦斯特海姆送给她的结婚礼物。你们是不是想问,科特后来去哪儿了呢?想知道吗?答案在圣特罗佩,而且我听说是永久定居。另外还有一位血液特别特别蓝的法国女公爵和两个极其可爱的孩子。你们是不是也想问,哈兰·波特怎么看待他们的复婚?这个就只能瞎猜了。波特先生从不接受采访。我的乖乖,一个人怎么能这么孤傲呢?
我把报纸扔进墙角,打开电视。看过了野狗呕吐物般的社交版,连摔跤节目都变得赏心悦目。然而事情多半是真的。能上社交版,通常都是真事。
十八个房间的所谓窝棚搭配波特家的几个一百万,我能想象那是什么样子,再加上杜赫夫妇最新潮的生殖崇拜装潢就更不在话下了。但我无法想象特里·莱诺克斯穿着花裤衩在其中一个游泳池旁消磨时间,用无线电话吩咐管家冰香槟和烤松鸡。不过我也没有理由能够想象。一个人想当别人的毛绒玩具,我反正也不会掉块肉什么的。我只是不想再次见到他。然而我知道在所难免,光是他那个该死的猪皮镶金手提箱就让我想躲也躲不掉了。
三月里潮湿的一天,傍晚五点钟,他走进我那间破旧的头脑小卖部。他似乎变了个人。更老,更清醒,更严肃,更优雅和冷静。他像个学会了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好男人。他穿一件牡蛎白的雨衣,戴着手套,没戴帽子,白发光滑得仿佛雏鸟的胸毛。
“找个清静的酒吧喝一杯如何?”他说,语气像是已经来了十分钟。“当然了,前提是你有时间。”
我们没有握手。我们从不握手。英国人不像美国佬这样没完没了握手,尽管他不是英国人,但学了不少他们的习性。
我说:“咱们去我家拿你的高级手提箱。那东西害得我有点担心。”
他摇摇头。“你要是能替我保管,就算帮了我一个大忙。”
“为什么?”
“就是有这种感觉。你介意吗?它算是某种联系,总让我想起我还不是一个窝囊废的那段时间。”
“胡说八道,”我说,“但那是你的事情。”
“假如你担心是因为你觉得它会被偷走——”
“那还是你的事情。咱们去喝那杯酒吧。”
我们去了维克多餐厅。他开一辆锈红色的乔伊特朱庇特[4]跑车,轻薄的帆布雨篷底下只容得下我们两个人。车里装着浅色皮革内饰,配件似乎是银质的。我对车不怎么讲究,但这个鬼东西确实让我有点流口水。他说这辆车一秒内能加速到六十五英里。粗粗短短的小变速杆还不到他的膝盖。
“四速。”他说,“车厂还没发明能在这种车上用的自动变速箱。其实本来就不需要。上坡也能三挡起步,进了车流反正最高也只能到三挡。”
“结婚礼物?”
“只是‘我凑巧在橱窗里看见了这个小玩意儿’的日常礼物。我已经被娇惯坏了。”
“挺好,”我说,“只要别随身挂标价牌就行。”
他瞥了我一眼,视线随即回到湿漉漉的路面上。一对雨刷轻柔地刮着小小的挡风玻璃。“标价牌?好兄弟,标价牌是永远摘不掉的。你是不是觉得我不快乐?”
“对不起,我嘴巴太坏。”
“我有钱。谁他妈还需要快乐呢?”声音里有一丝我没听见过的苦涩。
“喝酒方面呢?”
“特别会喝,老兄。说来奇怪,我似乎很能应付这东西。不过话说回来,谁知道呢?”
“也许你从来就不是真正的酒鬼。”
我们坐在维克多餐厅的酒吧一角喝螺丝起子。“这儿不会调酒,”他说,“他们所谓的螺丝起子只是青柠或柠檬汁兑金酒,加一丁点儿砂糖和苦味酒。真正的螺丝起子是一半金酒一半罗斯牌青柠汁,其他什么都不加。能打得马丁尼落荒而逃。”
“我对酒不怎么讲究。你和兰迪·斯塔尔处得如何?我这个行当里大家都知道他是狠角色。”
他向后一躺,看样子像是若有所思。“我看也是。我看他们都是。但从他外表看不出来。好莱坞有些和他一个路数的人也扮演这种角色,我可以告诉你几个名字。兰迪懒得装样子。在拉斯维加斯,他怎么看都是正经生意人。下次你去了不妨找他聊聊。你和他肯定谈得来。”
“不太可能。我讨厌黑道。”
“仅仅是个名词,马洛。我们就是有那么一个世界。两场大战把它给了我们,咱们只能留着它了。兰迪和我还有另一个哥们儿挤过一条战壕,我们之间从此就有了某种纽带。”
“那你需要帮助的时候为什么不找他?”
他喝完他那杯酒,招手叫侍者。“因为他不能拒绝。”
侍者又端来两杯酒,我说:“你这也就是跟我说说而已。要是一个人欠你点什么,你从他的角度想一想。他很乐意能得到机会报答你。”
他缓缓摇头。“我知道你说得对。我也确实找他要了份工作。但我得到工作以后做得很认真。欠人情或者要人施舍?免了。”
“但陌生人给的你就收下了。”
他直勾勾地看着我的眼睛。“陌生人可以继续往前走,假装没听见。”
我们喝了三轮螺丝起子,不是双份的,对他毫无影响。这个量足以勾起一个正牌酒鬼的瘾头。因此我猜他的毛病应该是治好了。
然后他开车送我回办公室。
“我们八点一刻吃晚餐,”他说,“只有百万富翁才消受得起。如今只有百万富翁的仆人才容忍得了。会来很多可爱的人儿。”
从那天起,五点左右来访就成了他的习惯。我们不总是去同一家酒吧,但去维克多餐厅的次数比其他地方多。那地方和他也许有什么我不知道的联系。他从不贪杯,这一点让他自己很惊讶。
“肯定和间日疟是一个道理,”他说,“发病的时候很严重。不发病就好像你根本没病。”
“我不明白的是你这么一位高尚人士为什么想和一个私家侦探喝酒。”
“你这是在自谦?”
“不。只是困惑。我当然是适合交朋友的那种人,但咱们并不生活在同一个世界里。我甚至不知道你住在哪儿,只知道在恩奇诺。按理说你的家庭生活应该很美满。”
“我没有任何家庭生活。”
我们又在喝螺丝起子。酒吧里没什么人。几个每天来报到的强迫性酒徒零零星星地坐在高脚凳上对着吧台培养情绪,这种人伸手拿第一杯酒的时候动作特别慢,眼睛会盯着自己的手,免得碰倒不该碰倒的东西。
“我没听懂。我应该能听懂吗?”
“就像电影片场的人喜欢说的,大制作,没故事。我猜西尔维娅大概挺快乐,但我就未必了。我们那个圈子,快不快乐并不怎么重要。一个人不需要工作,不需要考虑开支,他总得做点什么事情吧。没什么真正的乐趣,但有钱人不知道。他们从没体验过真正的快乐。除了别人的老婆,他们从不特别想要什么东西,和水管工的老婆想给客厅添置新窗帘相比,这种欲望实在苍白得很。”
我一个字也不说。我让他带球继续跑。
“大多数时候我只是在杀时间,”他说,“时间却不太肯死。打一会儿网球,打一会儿高尔夫,游一会儿泳,骑一会儿马,看着西尔维娅的朋友们尽量撑到午餐时间才开始进攻宿醉,享受其中的美妙乐趣。”
“你去维加斯的那天晚上,她说她不喜欢酒鬼。”
他歪着嘴笑了笑。我已经习惯了他的疤痕脸,只在表情变化显得半边脸格外僵硬时才会注意到。
“她指的是没钱的酒鬼。有钱了就只是酒喝得很凶而已。要是吐在凉台上,自会有管家去收拾。”
“你没必要非得过这种生活。”
他一大口喝完杯子里的酒,站起身。“我得走了,马洛。而且我已经招你烦了,上帝做证,我都觉得我自己烦。”
“你没有招我烦。我是个训练有素的倾听者。迟早我会搞清楚你为什么会喜欢当一条家养的狮子狗。”
他用指尖轻轻抚摸伤疤,脸上露出若有若无的一丝笑容。“你该琢磨的是她为什么要留我在身边,而不是我为什么想待在那儿,耐心地趴在缎面软垫上,等她爱抚我的脑袋。”
“你喜欢缎面软垫,”我说,起身和他一起离开,“你喜欢丝绸床单,喜欢一摇铃管家就会出现,还带着一脸恭顺的假笑。”
“有可能。我在盐湖城的一家孤儿院长大。”
我们走进疲惫的黄昏,他说他想走走。我们是开我那辆车来的,今天我总算动作比较快,抢到了账单。我目送他走出视线。就在他即将隐没在薄雾中的时候,商店橱窗的灯光有一瞬间照得他的白发闪闪发亮。
我更喜欢以前的他,醉醺醺的,穷困,潦倒,饿肚子,沮丧,但有尊严。不过,我真的喜欢吗?也许我只是喜欢高高在上。我猜不透他做事情的理由。在我这个行当,有些时候你该提问,有些时候你该由着小火慢炖,直到他自己爆发。优秀的警察都知道这个道理。很像下象棋或打拳击。有些人你必须围追堵截,让他失去平衡。有些人你只需要陪他玩,他迟早会自己败下阵来。
要是我问他,他会说出他的人生故事。但我连他的脸怎么会伤成那样都没问过。要是我问了,而他告诉了我,说不定就能挽救几条生命。只是说不定,没法保证。
04
我们最后一次在酒吧喝酒是五月,那天他来得比平时早,刚过四点就到了。他看上去很累,瘦了不少,但他环顾四周的时候,脸上慢慢浮现出愉快的笑容。
“我喜欢酒吧刚开门迎接傍晚客人的时候。屋里的空气还凉爽干净,所有东西都亮晶晶的,酒保正在最后一次照镜子,看领带正不正、头发光不光。我喜欢架子上整整齐齐的酒瓶和闪闪发亮的可爱酒杯,还有那种期待的感觉。我喜欢看着酒保调当晚的第一杯酒,放在清清爽爽的杯垫上,旁边还要放一块叠得漂漂亮亮的餐巾。我喜欢慢慢地品这杯酒。一个安静酒吧里傍晚第一杯安静的鸡尾酒——真是美妙。”
我表示赞同。
“酒精就像爱情,”他说,“第一个吻是魔法,第二个是亲密,第三个是例行公事。然后你就要脱姑娘的衣服了。”
“难道不好吗?”我问他。
“那是高度刺激的事情,但也是一种不纯粹的情感——美学角度而言的不纯粹。我不是看不起性爱。性爱必不可少,而且不一定总是惹人讨厌。然而你必须仔细经营它。让性爱显得光彩照人是个几十亿美元的大产业,每一分钱都物有所值。”
他左右张望一圈,打个哈欠。“最近睡得不好。现在这儿很舒服。但用不了多久,酒鬼就会挤满这个地方,扯着喉咙聊天大笑,该死的女人们会手舞足蹈,挤眉弄眼,该死的手镯晃得叮当乱响,卖弄包装贩卖的美丽,不过等到晚些时候,就会变成虽然淡但肯定存在的汗味。”
“别那么苛刻,”我说,“她们毕竟是人类,会流汗,会弄脏,也必须上厕所。否则你以为呢?金色蝴蝶在粉红色的雾气里翩翩起舞?”
他喝完一杯酒,把杯子翻过来,望着一滴酒在杯口逐渐凝聚,继而颤抖、滴落。
“我为她感到抱歉,”他慢吞吞地说,“她是个不可救药的贱人。从某个遥不可及的角度说,我也挺喜欢她的。有朝一日她会需要我,而她身边只有我不打算落井下石。不过那会儿我多半会转身就走。”
我只是望着他。过了一会儿,我说:“你把自己卖了个好价钱。”
“是啊,我知道。我性格软弱,没胆识也没雄心。我抓住铜戒指不放手,诧异地发现那不是黄金。我这种人一辈子会有一个光辉时刻,秋千架上完美的一荡。然后余生就全花在尽量不从人行道掉进臭水沟上了。”
“说这些是什么意思?”我掏出烟斗,开始填烟丝。
“她害怕。怕极了。”
“怕什么?”
“不知道。我们最近不怎么交谈。也许怕她老爸。哈兰·波特是个铁石心肠的龟孙子。外表全是维多利亚式的贵族气概。内心比盖世太保暴徒还无情无义。西尔维娅是个荡妇。他知道,他不喜欢,然而他没办法。但他在耐心等待和观察,只要西尔维娅搞出个大丑闻,他就会把她砍成两截,一段埋在这儿,另一段埋在那儿,中间远隔千里。”
“你是她丈夫。”
他举起空酒杯,重重地砸在桌子边缘。酒杯碎了,发出刺耳的砰的一声。酒保瞪着他,但没有说话。
“就像这样,兄弟。就像这样。哦,对,我是她丈夫。登记册上这么说的。我是三级白色台阶、绿色大门和青铜门环,你一长两短扣三下,女仆就会带你走进百元档次的妓院。”
我站起身,掏出酒钱扔在桌上。“你说得太他妈多了,”我说,“说你自己说得太他妈多了。回头见。”
我扔下他走了出去,他震惊地坐在那儿,脸色惨白,借着酒吧里的那种灯光我也能看清。他在我背后喊了句什么,但我没有停下。
走了十分钟,我后悔了。但走了十分钟,我已经来到了另一个地方。他不再来我的办公室。一次也没有来过。我肯定刺中了他的什么痛处。
接下来,我有一个月没见过他。他再次出现是某个清晨五点,天刚开始蒙蒙亮。门铃执着地响个不停,硬是把我从床上拽了起来。我拖着脚穿过走廊和客厅,打开正门。他站在门外,看样子像是一个星期没合过眼了。他穿一件轻便大衣,领子竖起来,他似乎在颤抖。他戴着一顶黑色呢帽,帽檐拉下来盖过眼睛。
他拿着一把枪。
05
枪口没有指着我,他只是拿着枪而已。中等口径的自动手枪,外国牌子,当然不可能是柯尔特或萨维奇[5]。疲惫的惨白面庞、竖起来的衣领、拉下来的帽檐、手里的枪,他活像刚从倒地还要踢三脚的那种老派黑帮电影里走出来。
“开车送我去蒂华纳,赶十点一刻的飞机,”他说,“我有护照和签证,全准备好了,只缺交通工具。出于某些特定的原因,我不能坐火车或汽车或飞机离开洛杉矶。五百块的车费算不算合理?”
我站在门口,没有让他进来。“五百块加那把枪?”我问。
他低头看枪的眼神颇为茫然。他随即把枪塞进衣袋。
“也许可以防身,”他说,“保护你。不是我。”
“那就进来吧。”我让开,他筋疲力尽地冲进来,倒在一把椅子里。
客厅还很暗,房东放任其生长的浓密灌木丛遮住了窗户。我打开一盏灯,翻出一支烟。我点燃香烟。我低头看着他。我挠了挠已经乱蓬蓬的头发。我照例露出疲惫的笑容。
“我这是犯了什么毛病,居然在这么美妙的一个早晨睡大觉?十点一刻对吧?嗯,时间还有的是。咱们去厨房,我煮一壶咖啡。”
“我惹了天大的麻烦,包打听。”包打听,他第一次这么称呼我。不过倒是很般配他闯进来的方式、穿衣打扮的风格和那把枪。
“今天会是多么讨人喜欢的一个好日子。微风习习。你能听见街对面的老桉树在交头接耳。聊它们在澳大利亚的往日时光,小袋鼠在树枝底下蹦来蹦去,树袋熊你背背我我背背你。说真的,我大致看得出来你惹了麻烦。等我先喝几杯咖啡咱们再谈不迟。刚醒来的时候我总是有点轻飘飘的。咱们去请教一下希金斯先生和扬先生。”
“听我说,马洛,现在不是——”
“别担心,老弟。希金斯先生和扬先生是两位伟人。他们制造希金斯—扬氏咖啡。那是他们的毕生杰作,他们的骄傲和快乐。总有一天我会见到他们得到应得的认可。目前他们得到的只有金钱。你不可能指望那东西能满足他们。”
兴高采烈地说完这些,我撇下他走向后面的厨房。我打开热水,取下架子上的咖啡壶。我打湿滤芯[6],量些咖啡粉从壶顶倒进去,这时候水刚好开了。我倒水灌满那玩意儿的下半截,把它放在火上。我把上半截放上去,拧一下扣紧。
他已经跟着我走进了厨房。他在门框上靠了一会儿,然后一点一点挪到早餐角,贴着墙滑进座位。他还在颤抖。我取下架子上的一瓶老祖父威士忌,在一个大杯子里倒了一注的量。我知道他会需要一个大杯子。即便如此,他还是必须用两只手捧起杯子才能把酒送进嘴里。他咽下烈酒,砰的一声放下杯子,咚的一声躺在座位靠背上。
“险些晕过去,”他嘟囔道,“感觉就像一个星期没合眼了。昨天夜里一分钟都没睡。”
咖啡壶即将冒泡。我关小炉火,望着水位升高,稍稍碰到玻璃滤管的底部。我开大炉火,让水刚好漫过滤芯中央的隆起部分,然后立刻转回小火。我搅拌咖啡,盖上壶盖。我用计时器定了个三分钟。非常有条理的好老弟,马洛。什么也不能扰乱他煮咖啡的章程。哪怕是一个走投无路的家伙手里的一把枪。
我又给他倒了一注酒。“你坐着别动,”我说,“一个字也别说。坐着就行。”
他用一只手喝完了第二杯酒。我走进卫生间,飞快地洗漱,回来时计时器刚好振铃。我关掉炉火,把咖啡壶放在桌上的一块草编垫子上。我为什么这么注重细节?因为气氛太紧张,每一件小事都突出得活像一场表演、一个独一无二且异常重要的动作。此刻属于那种超级敏感的时刻,你每一个无意识的动作,无论多么不由自主,多么习惯成自然,都变成了彼此分离的有意识行为。你就像小儿麻痹症患者在学走路。没有任何事情是理所当然的,完全没有。
咖啡全流下来了,空气像平时一样咝咝涌入,咖啡沸腾冒泡,逐渐平息。我取掉咖啡壶的上半截,盖子槽口向下放在沥水板上。
我倒了两杯咖啡,在他那杯里加了一注威士忌。“特里,给你喝黑的。”我在我的咖啡里加了两块方糖和少许炼乳。这会儿我开始清醒过来了。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开冰箱拿炼乳盒的。
我在他对面坐下。他没动过地方。他靠在早餐角的拐角里,身体僵硬。然后,他毫无征兆地一头趴在桌上,他在抽泣。
我探出身子,从他的口袋里掏出手枪,他丝毫没有在意。毛瑟7.65,一个小美人儿。我闻了闻。我打开枪膛。弹仓是满的。一颗都不缺。
他抬起头,看见咖啡,慢慢地喝了几口,眼睛就是不看我。“我没开枪打任何人。”他说。
“嗯——至少最近没开过。再说这把枪早该清理一下了。我不认为你用它能打死任何人。”
“我会告诉你的。”他说。
“稍等一下。”咖啡很烫,我尽快喝完,又给自己倒了一杯。“是这样的,”我说,“想清楚你打算告诉我什么。要是你真希望我送你去蒂华纳,那么有两种事情你千万别告诉我。第一——你在听我说吗?”
他微不可查地点点头。他茫然地望着我头顶上方的墙壁。今天早晨他的伤疤非常显眼。他的皮肤白得近乎尸体,但伤疤照样泛着红光。
“第一,”我非常慢地重复道,“假如你有犯罪行为,或者做了法律会称之为犯罪的事情——我指的是严重犯罪——请不要告诉我。第二,假如你掌握了这类犯罪的确凿情况,同样请不要告诉我。只要你希望我送你去蒂华纳就别告诉我。听清楚了?”
他看着我的眼睛。视线集中,但死气沉沉。咖啡已经喝进他的肚子。他面无血色,但身体不再颤抖。我又给他倒了些咖啡,照例加上烈酒。
“我说过我惹事了。”他说。
“我听见了。我不想知道是什么事。我要挣钱糊口,我要保护我的执照。”
“我可以拿枪逼你。”他说。
我咧嘴笑笑,把枪从桌上推给他。他低头看着枪,但没有伸手去拿。
“特里,你不可能拿枪逼我送你去蒂华纳。不可能穿过边境,爬舷梯上飞机。我这个人经常要和枪打交道。咱们就别提你这把枪了。我要是告诉警察说我怕得要死,只能按你说的做,你倒是看他们信不信吧。当然了,前提是我有东西可以告诉警察,但这个我就说不准了。”
“听我说,”他说,“要到中午甚至再晚一些才会有人敲那扇门。用人都知道她睡懒觉的时候最好别去打扰。但中午前后她的女仆会直接敲门进去。然后会发现她不在房间里。”
我喝着咖啡,一言不发。
“女仆会发现她的床没人睡过,”他继续道,“然后会想到去另一个地方找她。我们有一幢招待客人的大屋子,离主宅有段距离,有自己的车道、车库和其他设施。西尔维娅昨晚是在那儿过夜的。女仆最后会在那儿找到她。”
我皱起眉头。“特里,我向你提问的时候必须非常谨慎。她有没有可能在家以外的地方过夜?”
“她的衣服会扔得整个房间到处都是。她从来不会把东西挂起来。女仆会知道她在睡衣外套了一件睡袍,然后就那么出去了。因此她只可能在客人房。”
“也未必吧。”我说。
“肯定是客人房。妈的,你以为他们不知道客人房在搞什么名堂吗?仆人永远知道。”
“略过。”我说。
他用一根手指使劲挠没伤疤的那半边脸,重得足以留下一道红印。“在客人房,”他慢慢地继续道,“女仆会发现——”
“西尔维娅醉得昏死过去,动弹不得,醉得不省人事,连眼皮都冻住了。”我厉声道。
“哦。”他想了想。仔细想了想。“当然了,”他又说,“应该就是这样。西尔维娅酒量一般。要是喝多了,样子会很吓人。”
“故事到此结束,”我说,“或者差不多结束了。听我现场编一段。上次咱们喝酒的时候,我对你有点凶,扔下你自己走了,你应该还记得吧。你气得我七窍生烟。事后想了想,我看得出你只是在挖苦自己,想摆脱大难临头的感觉。你说你有护照和签证。办墨西哥签证需要一点时间。他们不会随随便便放人进门。所以你早就在计划远走高飞了。我还在琢磨你到底能坚持多久呢。”
“我猜我隐约觉得有点义务应该留下,想着她说不定真的需要我,而不是仅仅充当幌子,免得她老爹问东问西的。说起来,半夜我试过打电话给你。”
“我睡得很实。没听见。”
“然后我去了一家土耳其浴室。我待了几个小时,洗了个蒸汽浴,池子里泡了一会儿,出来冲个喷淋浴,做完全身按摩,然后在浴室打了两个电话。我把车停在拉布雷亚大道和喷泉大道路口,然后步行过来。没人看见我拐进你这条街。”
“那些电话有打给我的吗?”
“一个打给哈兰·波特。老头子昨天飞到帕萨迪纳谈生意。他没来家里。我费了许多周折找他。但最后还是和他说上了话。我说我很抱歉,但我要离开了。”他说话时不肯看我,望向水槽上方的窗户和蹭着纱窗生长的黄钟花树丛。
“他有什么反应?”
“他说他很抱歉。祝我好运。问我要不要钱。”特里发出刺耳的笑声。“钱,他的字典里排在第一位的字。我说我的钱够用了。然后我打给西尔维娅的姐姐。差不多也是这么一番话。就这样了。”
“有件事我要问一下,”我说,“你有没有在那幢客人房里发现她和其他男人在一起?”
他摇摇头。“从来没试过。否则肯定不难。不可能有多难。”
“你的咖啡要凉了。”
“喝不下了。”
“很多男人,对吧?但你还是吃回头草,和她复婚了。我知道她是一盘好菜,但就算这样——”
“我说过我没什么长处。妈的,最开始我为什么会离开她?为什么后来每次见到她都会喝个烂醉?我为什么宁可在阴沟里打滚也不肯问她要钱?她结过五次婚,不包括我。她随便勾勾手指,其中任何一个都会吃回头草。而且不止是为了百万家财。”
“她确实是一盘好菜。”我说。我看看手表。“为什么非得赶蒂华纳十点一刻那班飞机?”
“因为那个航班总是有空位。从洛杉矶出发的人谁也不想乘DC-3翻山越岭,他们搭康妮[7]用不了七个钟头就能到墨西哥城。另外,我去的地方康妮不停。”
我起身靠在水槽上。“咱们理一理思路,你别打断我。今天清晨你来找我,情绪非常激动,要我开车送你去蒂华纳赶早班飞机。你口袋里有枪,但我未必见过。你说你一直在尽量忍耐,但昨晚你终于爆发了。你发现你老婆醉死过去,而且还和另一个人在一起。你离开家,去一家土耳其浴室消磨时间直到天亮,你给你老婆的两个直系亲属打电话,告诉他们你打算怎么做。你去什么地方不关我事。你有入境墨西哥的必要证件。你怎么去同样不关我事。我们是朋友,我照你说的做,没有多想。我为什么要花心思?你又不付我钱。你有自己的车,但觉得自己心情太差,不适合开车。这个也还是不关我事。你是个情绪化的人,在战争中伤得很重。我认为我该去取你的车,找个车库存起来。”
他从衣服里掏出皮革钥匙夹,隔着桌子推给我。
“听起来怎么样?”他问。
“那得看说给谁听了。我还没说完。除了你身上的衣服和你岳父给的一些钱,你没拿走任何东西。你没拿她给你的任何东西,包括停在拉布雷亚大道和喷泉大道路口的漂亮小车。你想尽可能清清白白地离开,但日子总得过下去嘛。很好。我买账。现在让我刮脸换衣服。”
“马洛,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刮脸的时候你自己倒杯酒喝。”
我走了出去,留下他蜷缩在早餐角的角落里。帽子和轻便大衣还在他身上,但他看起来像个活人了。
我走进卫生间刮脸,然后回卧室换衣服,领带打到一半,他过来靠在门框上。“杯子我洗掉了,以防万一,”他说,“我又想了一下。也许你更应该报警。”
“要报你自己报。我没什么可以告诉他们的。”
“你要我报警?”
我蓦地转身,恶狠狠地瞪着他。“真该死!”我几乎对他吼道,“你他妈就不能少说几句吗?”
“对不起。”
“你当然对不起我。你这种人永远在说对不起,而且永远说得太迟。”
他转过身,顺着走廊回到客厅。
我穿好衣服,锁上后门。回到客厅,我发现他在椅子里睡着了,脑袋耷拉在一旁,脸上毫无血色,身体疲惫得像是散了架。他看上去很可怜。我碰了碰他的肩膀,他苏醒得很慢,就好像从他所在的地方到我所在的地方有好长一段路。
等他的眼神聚集在我身上了,我说:“带个手提箱如何?你那个白色猪皮箱子还塞在我衣柜的最顶层呢。”
“空的,”他毫无兴趣地说,“再说也太显眼。”
“没有行李你只会更显眼。”
我回到卧室,站在衣柜里的踏脚上,从最高一层架子上取出白色猪皮手提箱。天花板上有个四四方方的翻板活门,就在我的头顶上,我推开活门,胳膊尽量往远处伸,把皮革钥匙夹扔在一根积灰的系梁背后。
我拿着手提箱爬下来,掸掉灰尘,找了些东西塞进去:我没穿过的睡裤,牙膏,备用牙刷,两条便宜毛巾和洗脸巾,一包棉布手帕,一毛五一管的剃须膏,整盒刀片附赠的剃须刀架。没有任何一样使用过,没有任何一样有我名字,没有任何一样会惹人注意,然而他自己的东西档次肯定比较高。我加上一品脱连包装都没拆的波本威士忌。我锁上手提箱,钥匙插在一侧的锁眼里,拎着手提箱回到前面。他又睡着了。我开门的声音没吵醒他,我拎着手提箱去车库,放在敞篷轿车的前座背后。我把车开出来,锁好车库门,爬台阶上去叫醒他。我锁好正门,开车带他离开。
我开得很快,但没快到会被抄牌的地步。向南的一路上,我们几乎没有交谈。我们也没有停车吃东西。我们没有那么多的时间。
边检站的人没什么话想对我们说。我开上蒂华纳机场所在的多风台地,在离办公楼不远处找个地方停车,坐在车里等特里去买票。DC-3的螺旋桨已在缓缓转动,不过速度只够预热引擎。机长身穿灰色制服,高个子,梦中情人那一型,正在和四个人聊天。一个身高六英尺四,拎着枪械箱。他身边是个穿长裤的姑娘,还有一个小个子的中年男人和一个灰发女人,女人个子很高,相比之下男人显得又瘦又小。另有三四个人站在附近,明显都是墨西哥人。乘客大概就是这些人了。舷梯已经推到舱门口,但似乎没有人急着登机。这时,一名墨西哥空服人员走下舷梯,站在那儿等着大家。机场似乎没有广播系统。墨西哥人上了飞机,但机长还在底下和美国人聊天。
我旁边停着一辆帕卡德大轿车。我探出脑袋瞥了一眼车牌。也许有朝一日我能学会别管闲事。缩头回来的时候我发现高个子女人在盯着我看。
这时特里踩着尘土飞扬的砾石地面走了过来。
“全办好了,”他说,“咱们就此别过。”
他伸出手。我抓住握了握。他这会儿看上去还不错,只是疲倦,只是疲倦得要死。
我从奥兹车里拿出猪皮手提箱,放在砾石地面上。他气乎乎地瞪着它。
“我说过了我不要。”他喝道。
“里面有一品脱好酒,特里。还有睡裤和各种生活用品。全都没有名字。不想要就寄存在机场。要么扔掉也行。”
“我有我的理由。”他生硬地说。
“我也有。”
他忽然露出微笑。他拎起手提箱,用另一只手捏了捏我的胳膊。“好吧,老兄。你说了算。记住,要是情况太糟糕,你就看着办吧。你什么都不欠我的。我们一起喝过几杯酒,有了点小交情,我说自己说得太多。我在你的咖啡罐里留了五百块。别生我的气。”
“真希望你没留。”
“我的钱我一辈子也花不完一半。”
“祝你好运,特里。”
两个美国人爬舷梯上飞机。一个黑皮肤宽脸膛的矮胖男人走出办公楼,挥挥手,指了指飞机。
“登机吧,”我说,“我知道你没杀她。所以我才会在这儿。”
他身子一挺,整个人变得僵硬。他缓缓转身,然后扭头望着我。
“对不起,”他静静地说,“但这一点你说错了。现在我要非常慢非常慢地走向飞机。你有足够多的时间拦住我。”
他走了。我望着他。办公楼门口的男人在等待,但没怎么丧失耐心。墨西哥人很少会不耐烦。他弯腰拍了拍猪皮手提箱,对特里咧嘴笑笑,然后让到一旁,特里走进那扇门。没多久,特里走出办公楼另一侧的一扇门,航班抵达时海关人员会守在那儿。他继续走,依然很慢,穿过砾石地面走向舷梯。他在舷梯前停下,扭头望向我。他没有朝我示意或挥手。我也没有。他爬上舷梯走进飞机,舷梯随即收回。
我坐进奥兹,发动引擎,倒车,拐弯,开过半个停车场。高个子女人和矮个子男人还在停机坪上。女人拿着手帕挥舞。飞机开始向跑道尽头滑行,掀起了大量灰尘。飞机在跑道尽头掉头,引擎加快转速,轰鸣声震耳欲聋。飞机开始前进,慢慢地越来越快。
飞机在背后掀起漫天的尘土,然后就起飞了。我望着它在大风阵阵的空中逐渐爬升,最终消失在东南方毫无遮蔽的蓝色天空中。
然后我就离开了。边检站没人多看我一眼,就仿佛我这张脸和表盘上的指针一样,看一眼就什么都知道了。
06
从蒂华纳回洛杉矶路途漫长,是本州最无聊的车程之一。蒂华纳什么都不是,那儿的人只想要钱。小孩怯生生地走到你的车旁,大眼睛满怀渴望地看着你说,“给我一毛钱吧,先生,求求你。”再开口就要给他姐姐拉皮条了。蒂华纳不是墨西哥。没有哪个边境城市仅仅是个边境城市,正如没有哪片海滩仅仅是一片海滩。圣迭戈?全世界最美丽的海港之一,只有海军和几艘渔船会来靠岸。到了晚上就是人间仙境。波浪和缓得仿佛老太太唱赞美诗。不过嘛,马洛必须回去,看看家里有没有少东西。
向北的道路比船夫的号子还单调。你穿过一个镇子,下一道山坡,沿着海滩开一阵,你再穿过一个镇子,下一道山坡,沿着海滩再开一阵。
到家的时候是两点钟,他们在一辆黑色轿车里等我,车上没有警察的徽标,没有红色警灯,只有一双天线,而装这种天线的又不是只有警车。台阶爬到一半,他们钻出车门朝我嚷嚷,照例的两人小组,照例的蹩脚正装,照例冷漠而悠然的举止,就好像全世界都屏住呼吸,默默听候他们的差遣。
“你叫马洛?我们想和你谈谈。”
他给我看徽章的反光。就我看见的那一眼而言,说他是虫害控制部门的人也有可能。他的头发是灰金色,整个人看上去黏糊糊的。他的搭档个子很高,相貌堂堂,收拾得干净利落,有一种考究的恶毒气质,像个受过教育的暴徒。他们长着窥伺和守候的眼睛,耐心和谨慎的眼睛,冷漠而倨傲的眼睛,警察的眼睛。这种眼睛是他们在警校毕业典礼上一人一双领到的。
“格林警司,中央分局凶杀科。这位是戴顿警探。”
我爬完台阶,打开门锁。你不会和大城市的警察握手。那种亲近未免过于亲近。
他们在客厅坐下。我打开窗户,微风飒飒低语。格林负责和我交谈。
“有个叫特里·莱诺克斯的男人。认识?”
“我们时不时一起喝两杯。住在恩奇诺,老婆很有钱。我没去过他家。”
“这个时不时,”格林说,“是多久一次?”
“时不时是个模糊的说法。我是存心这么说的。有时候一星期一次,有时候两个月一次。”
“见过他夫人?”
“见过一次,非常短暂,在他们结婚前。”
“上次见到他是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
我拿起咖啡桌上的烟斗填烟丝。格林俯身凑近我。高个子坐得比较远,手里的圆珠笔悬在翻开的红边笔记本上。
“现在我该说,‘这到底是为什么?’然后你说,‘提问的是我们。’”
“那就好好回答问题吧。”
我开始点烟斗。烟草稍微有点潮。我花了不少时间和三根火柴才点燃。
“我有时间,”格林说,“但花了很多用来等你。所以啊,先生,你就干脆点吧。我们知道你是谁,你也知道我们来这儿不是为了培养胃口。”
“我只是在回忆,”我说,“维克多餐厅我们去得比较频繁,不太常去绿灯笼和公牛与熊——那地方在日落商业街[8]的尽头,努力装扮成一家英国小酒馆——”
“别拖延时间。”
“谁死了?”我问。戴顿警探开口了。他用严厉而成熟的“别企图耍我”语气说:“马洛,你好好回答问题。我们在做例行调查。你需要知道的只有这个。”
也许我累了,性情暴躁。也许我有点内疚。我不需要认识这家伙就知道应该讨厌他。隔着一整个餐馆的宽度看他一眼就想踢掉他的满嘴牙齿。
“打住,小子,”我说,“这种淡留给少年署去扯吧。连他们都会觉得是一通屁话。”
格林吃吃笑。戴顿脸上没什么你能说清的明显变化,但他忽然间像是老了十岁和恶毒了二十岁。进出他鼻孔的气息咝咝作响。
“戴顿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格兰说,“你糊弄不了他。”
我慢慢起身,走到书架前。我取下一本精装的《加州刑法》递给戴顿。
“能麻烦你找一下规定我必须好好回答问题的条款吗?”
他很沉得住气。他会狠狠收拾我,我和他都知道这一点。但他要等待一个好机会。说明要是他做了出格的事情,他不确定格林会不会给他打掩护。
他说:“每个公民都必须配合警方工作。以各种方式,甚至身体力行,尤其是回答警方认为有必要询问的非定罪性质的问题。”他这番话说得严厉、响亮而平稳。
“这种结果,”我说,“一般总是通过直接或间接恫吓的手段达到的。法律上并不存在这个义务。没有人必须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告诉警方任何事。”
“哦,闭嘴吧,”格林不耐烦地说,“你在兜圈子,你自己也知道。坐下。莱诺克斯的妻子被谋杀了。在他们恩奇诺住所的客人房里。莱诺克斯已经潜逃。我们无论如何都找不到他。因此我们在找一名谋杀嫌犯。满意了吧?”
我把法典扔在一把椅子上,回去坐进沙发,我和格林之间隔着咖啡桌。“那为什么来找我?”我问,“我没靠近过那幢屋子。我说过了。”
格林拍着大腿,一上一下,一上一下。他无声无息地朝我咧开嘴。戴顿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眼神像是要生吞了我。
“因为在过去二十四小时内,你的电话号码曾写在他房间的一个记事本上。”格林说,“记事本上有日期,昨天那页被撕掉了,但今天这页上能看见印子。我们不知道他打电话给你是什么时候。我们不知道他去了哪儿和什么时候为什么去的。因此,当然了,我们必须要问你。”
“为什么会在客人房?”我问,以为他不会回答,然而他却回答了。
他有点脸红。“她似乎经常去那儿。夜里。会客人。用人隔着树丛能看见那儿的灯光。车来了又走,有时候很晚,有时候非常晚。说这么多总够了吧?别骗自己了。莱诺克斯就是凶手。他凌晨一点朝客人房的方向去了。管家碰巧看见了。大概二十分钟后,他一个人回来。然后就没了。灯一直开着。今天早晨莱诺克斯不见了。管家去客人房。那位女士躺在床上,赤条条的像条美人鱼,怎么说呢,看脸已经认不出她了。简而言之就是她没有脸了。被一尊青铜猴子雕像砸得稀烂。”
“特里·莱诺克斯做不出那种事,”我说,“没错,她背着他偷腥。又不是新鲜事了。她一直这么做。他们离婚又复婚。她偷人他不可能高兴,这个我理解,但为什么会忽然间爆发呢?”
“没人知道为什么,”格林耐心地说,“这种事经常发生。男人女人都有。男人忍啊忍啊忍啊忍。然后有一天忍不下去了。他自己多半也说不清楚,为什么会在那个瞬间忽然发疯。但他就是失控了,结果是有人丧命。于是我们就有事要做了。所以请让我们问你一个最简单的问题。你就别满嘴跑火车了,否则我们只能带你回去了。”
“警司,他不会告诉你的,”戴顿酸溜溜地说,“他读过法典。他和很多读过法典的人一样,以为法律就在书里。”
“你记你的笔记,”格林说,“就别瞎动脑子了。要是你表现特别好,我们就让你在警察聚会上唱《慈母颂》。”
“去你妈的,警司,我尊重你的官衔,但还是请允许我这么说。”
“你和他打一场吧,”我对格林说,“他倒下了我会扶住的。”
戴顿放下笔记本和圆珠笔,动作一丝不苟。他站起身,眼睛发亮。他走过来,在我面前停下。
“站起来,聪明人。我上过大学不等于我会忍你这种下三烂胡说八道。”
我开始起身。我还没站稳,他就动手了。他一个漂亮的左勾拳,接着一个右直拳。铃声响叮当,但不是晚餐铃。我重重地坐下,使劲晃脑袋。戴顿还站在原处,此刻笑得很开心。
“要不要再试一次?”他说,“你刚才没摆好架势。不是很带劲。”
我望向格林。他盯着大拇指,像是在找肉刺。我没有动弹,也没有开口,只是等他抬起头。要是我再站起来,戴顿会继续揍我。就算我不站起来,他说不定还是会揍我。但要是我起身,他向我出拳,我就会把他撕成碎片,因为刚才那两下证明他只会拳击。打的地方虽然没错,但这种拳需要很多下才能打得我倒地不起。
格林几乎心不在焉地说:“干得好,愣小子。他要什么你就给了他什么。妙不可言。”
然后他抬起头,不咸不淡地说:“我正式再问一次,马洛。你最后一次见到特里·莱诺克斯,什么地方,怎么见面的,你们谈了什么,还有,你刚才是从哪儿回来的。说,还是不说?”
戴顿站得很放松,重心稳固,眼睛里闪着柔和而愉快的光彩。
“另一个男人呢?”我说,没有理他。
“什么另一个男人?”
“在床上,客人房的床上。没穿衣服。你不会想说她非得去那儿玩单人纸牌吧?”
“这个回头再说,等我们找到她丈夫。”
“很好。等你们抓到替罪羊,要是不太麻烦,就来跟我说一声吧。”
“你不交代,马洛,我们就带你回去。”
“作为关键证人?”
“关键个屁。作为嫌犯。杀人案的事后从犯嫌疑。协助嫌犯逃跑。要我猜,你送那家伙去了什么地方。眼下我只需要猜测就够了。头儿最近日子不好过。他懂规章制度,但经常走神。对你恐怕不是好事。我们无论如何都会从你嘴里掏出一份证词来。越难搞到,我们就越相信我们需要它。”
“这些对他只是好大一堆废话,”戴顿说,“他知道规矩。”
“对所有人都是好大一堆废话,”格林冷静地说,“但还是有用处的。说吧,马洛。我这就要抓你回去了。”
“行啊,”我说,“抓吧。特里·莱诺克斯是我的朋友。我在他身上投注了相当可观的感情。区区一个警察命令我交代还不足以让我毁掉它。你有个对他不利的案子,情况也许比你告诉我的更严重。他有动机,有作案时间,再加上他逃跑的事实。但动机是陈年往事,早就泄气了,差不多算是他们婚姻的一部分。我并不羡慕这种关系,但他就是那种人,有点软弱,非常绅士。除此之外的一切都毫无意义,然而假如他知道他妻子死了,那他就成了你们的头号靶子。案子要是能上法庭,要是他们传讯我,我会不得不回答问题。但我不需要回答你们的问题。格林,我看得出你为人不错。就像我看得出你搭档喜欢借着徽章逞威风,有他妈的威权情结。你希望我惹上真正的麻烦是吧?让他再揍我两拳好了。看我不打断他那根小铅笔。”
格林站起身,悲哀地看着我。戴顿没有动弹。他是那种会热血上头的暴力分子。他需要被人拍着后背帮他冷静下来。
“借电话一用,”格林说,“但我知道我会得到什么答案。你大难临头了,马洛。非常大的大难。你他妈别挡道。”最后这句是对戴顿说的。戴顿转身回去坐下,拿起他的记事本。
格林走到电话前,慢慢地拿起听筒,费力而不讨好的漫长折磨让他皱起了他那张淡漠的脸。和警察打交道就是有这个麻烦。你打定主意要恨他们到骨子里,却遇见了一个把你当人看待的家伙。
队长说带我回去,没什么好客气的。
他们给我戴上手铐。他们没有搜查我家,似乎是一时疏忽。也可能他们认为我经验丰富,身边不会有能对我构成危险的东西。假如是这样,那他们就猜错了。他们要是稍微认真搜查一下,就会找到特里·莱诺克斯的车钥匙。警察找到他那辆车是迟早的事情,到时候把钥匙一对,他们就会知道他曾经和我待在一起。
不过,事实证明这个想法毫无意义。警察再也没找到那辆车。它在夜里某个时候被偷走了,窃贼很可能一路开着它去了埃尔帕索,配上新钥匙和伪造的文件,最后流入墨西哥城的市场。整套做法早就成了惯例。大部分赃款会以海洛因的形式流回美国。在黑道看来,这是睦邻政策的一部分。
07
那年凶杀科的老大是个叫格里高利的警监,他这种铜纽扣如今越来越稀有,但绝对没有灭绝,他这种人破案靠的是强光灯、胶皮棒、脚踹后腰、膝撞腹股沟、拳打心口、警棍戳尾椎。六个月后他受指控在大陪审团前做伪证,于是未经审判就被一脚踢出警队,后来在怀俄明州自家牧场被一匹雄壮大马活活踩死。
然而此刻我是他砧板上的肉。他坐在办公桌前,脱掉了外衣,袖子挽得都快到肩膀了。他秃得像块砖头,腰上正在长肥膘,肌肉结实的男人到了中年都会这样。他的眼睛是死鱼那种灰色。他的大鼻子上破裂的毛细血管纵横交错。他在喝咖啡,响动可不小。他粗壮双手的手背上汗毛浓密。几撮灰毛从他耳朵里支棱出来。他玩着桌上的什么东西,眼睛望向格林。
格林说:“头儿,我们只知道他什么都不肯说。电话号码带着我们找到他。他开车出去过,不肯说去了哪儿。他和莱诺克斯很熟,不肯说最后一次见到他是什么时候。”
“以为自己是条硬汉,”格里高利淡然道,“坏毛病可以帮他改一改。”语气像是根本不在乎。他很可能确实不在乎。在他眼里,没有人是硬汉。“关键是地检官在这个案子里闻到了很多头版头条。不能怪他,看看那姑娘的老爸是谁就知道了。我觉得咱们得为他抖搂抖搂这位朋友。”
他看我的眼神仿佛我是个烟头,顶多是把空椅子。只是他视线里的一件东西,引不起他的任何兴趣。
戴顿毕恭毕敬地说:“显然他是存心做出这种态度的,就是为了制造出他可以拒绝回答问题的局面。他向我们引用法条,撩拨我动手打他。队长,我当时有点出格了。”
格里高利阴森森地看了他一眼。“连这孙子都刺激得了你,说明你很吃撩拨那一套。谁摘掉了他的手铐?”
格林说是他。“戴回去,”格里高利说,“戴紧点。帮他提提神。”
格林给我戴手铐,更确切的说法是开始给我戴手铐,只听见格里高利一声怒吼,“背后!”格林从我背后铐上我。我坐在一把硬椅子上。
“再紧点,”格里高利说,“咬到肉里。”
格林把手铐又扣紧了几个齿。我的双手渐渐发麻。
格里高利终于肯看我了。“现在你可以交代了。干脆点儿。”
我没有理他。他向后一靠,咧开大嘴。他抬起一只手,慢吞吞地伸向咖啡杯,巴掌弯过来抓住杯子。他微微向前欠身。杯子突然跃起,但我快了一拍,向侧面跳下椅子。我的肩膀重重地撞在地上,我翻个身,慢慢地爬起来。我的双手完全没了知觉。什么都感觉不到。手铐以上的胳膊开始觉得酸痛。
格林扶我坐回椅子里。咖啡淋湿了椅背和部分座位,但大部分洒在了地上。
“他不喜欢咖啡,”格里高利说,“他很敏捷。动作够快。反应迅速。”
没有人接话。格里高利的死鱼眼上下打量我。
“在我这儿,先生,私家侦探执照不比名片更管用。来,咱们给你录口供,先说一遍,等会儿再写下来。从头到尾别有什么遗漏。你给我,怎么说呢?完整陈述你从昨晚十点开始的一举一动。我们在调查一起凶杀案,头号嫌犯不知去向。你和他有关联。那家伙撞见他老婆偷人,把她的脑袋打得血肉模糊,只剩下碎骨头和浸透鲜血的头发。用的是大家的老相识,青铜雕像。没什么想象力,但很管用。先生,你以为随便哪个狗娘养的私家侦探都能引用法律吓唬我?那你就等着吃他妈好大一个苦头吧。这个国家没有一个警察局光靠法律就能破案。你有情报,我想要。你可以说你没有,我可以不相信。但你连没有都不肯说。你蒙不了我,我的朋友。你在我这儿连个屁也不是。开始吧。”
“能摘掉手铐吗,队长?”我问,“我是说要是我给你供词的话。”
“也许吧。简短点。”
“要是我说我在过去二十四小时内没见过莱诺克斯,没和他交谈过,也不知道他有可能在什么地方,你说你能满意吗,队长?”
“也许吧,要是我相信的话。”
“要是我说我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见过他,但对他杀人或犯下的其他罪行一概不知情,而且也不知道他这会儿在什么地方,你恐怕不可能满意的,对吧?”
“加些细节,我也许会听听看。比方说时间和地点,当时他什么样子,你们谈了什么,他朝哪儿去了。查下去说不定能长出点什么来。”
“按照你的处理方式,”我说,“说不定长到最后我就变成从犯了。”
他的下巴肌肉鼓了起来,眼睛是两坨浑浊的冰块。“所以?”
“我说不准,”我说,“我需要法律方面的建议。我愿意配合。从地检署叫个人过来如何?”
他发出短促而沙哑的笑声。笑声很快就结束了。他慢慢起身,从办公桌里面走出来。他凑近我,一只大手按着木头桌面,对我微笑。他一拳打在我脖子侧面,拳头硬得像铁块,脸上的表情毫无变化。
这一拳只挥动了八到十英寸的距离,顶多。险些打掉我的脑袋。胆汁涌进我的嘴里。除了胆汁我还尝到了鲜血的味道。我什么都听不见了,只觉得脑袋嗡嗡作响。他低头看着我,依然面带微笑,左手依然按着桌面。他的声音似乎从很远的地方飘来。
“我以前很能打,但毕竟年纪大了。你结结实实挨了一拳,先生,我能给你的只有这么多。市局拘留所有几个弟兄应该去养牲口才对。也许我们不该雇他们的,因为他们可不像戴顿,只会打干干净净的小粉拳。他们也不像格林,有四个孩子和玫瑰花园。他们有不一样的人生乐趣。人嘛,各有所长,再说劳动力也短缺。你还有什么好玩的花花点子吗,不妨说来听听?”
“戴着手铐我没法说,队长。”连说这么几个字我都疼得要死要活。
他继续凑近我,我闻到他的汗味和腐败的气息。他直起腰,绕过办公桌,把他沉重的屁股塞回椅子里。他拿起一把三角尺,大拇指顺着一条边摩挲,就好像那是什么匕首。他望向格林。
“警司,你在等什么?”
“命令。”格林吐出这两个字,就好像他也讨厌自己的声音。
“非得要我开口?档案里说你是个经验丰富的老手。我要这个人过去二十四小时内行踪的详细供述。也许还要更久一些的,但先从二十四小时开始好了。我想知道他每一分钟都干了什么。我要证词上有他的签名,有保证人的签名,而且核实过。我两小时内就要。然后我要他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看不出痕迹地回到这儿。对了,警司,还有一点。”
他停顿片刻,瞪格林的眼神能冻住刚出炉的烤土豆。
“下次看见我向嫌犯请教几个文明的问题,你别给我站在那儿像是我生撕了他耳朵似的。”
“是,长官。”格林转向我,“咱们走。”他粗声粗气地说。
格里高利朝我呲牙。他需要刷牙了——非常需要。“哥们儿,来两句退场白吧。”
“好的,先生,”我彬彬有礼地说,“你也许不是存心的,但你帮了我一个忙。在戴顿警探的协助下。你为我解决了一个难题。没有人乐意出卖朋友,但我连敌人都不会出卖给你。你不但残暴,而且无能。你甚至无法主持最简单的调查。我在刀刃上左右为难,你随便一推我就会掉下去。但你非得虐待我,朝我泼咖啡,对我挥拳头,而我除了忍着什么都没法做。从现在开始,我什么都不会告诉你,你要我看你墙上的挂钟告诉你现在几点都不行。”
出于某些奇怪的原因,他坐在那儿一动不动,听着我说完。然后他咧开大嘴。“你只是一个痛恨警察的小角色,朋友。你就是这么一号人,包打听,只是一个痛恨警察的小角色。”
“有些地方的警察并不招人恨,队长。但去了那些地方,你当不上警察。”
这两句他同样忍了。他大概觉得算不了什么。他肯定听过无数次更难听的辱骂。这时他桌上的电话响了。他看了一眼,打个手势。戴顿几步蹿过去,拿起听筒。
“格里高利队长办公室。我是戴顿警探。”
他听了一会儿。细细的皱纹把两条好看的眉毛越拉越近。他轻声说:“请稍等,长官。”
他把听筒递给格里高利。“长官,是奥尔布莱特专员[9]。”
格里高利怒目而视。“什么?傲慢的贱人要干什么?”他接过听筒,拿在手里酝酿一下,整理脸上的表情。“专员,我是格里高利。”
他听了一会儿。“是的,专员,他在我的办公室里。我问了他几个问题。不配合。完全不配合……你说什么?”突如其来的震怒将他那张脸扭曲成了阴沉的一团。额头越来越红。但他的语调连一丁点儿变化都没有。“假如这是直接命令,专员,那就应该通过刑侦处总探长下达……当然,我听你的,直到命令落实。当然……绝对没有。连他一根汗毛都没碰过……是的,先生。马上就办。”
他放下听筒。我觉得他的手有点颤抖。他抬起眼睛,扫过我的脸,然后望向格林。“摘掉手铐。”他用单调的声音说。
格林解开手铐。我揉搓双手,等待血液恢复流通后针扎般的麻痛。
“送他进县拘留所,”格里高利慢吞吞地说,“谋杀嫌疑。地检署从我们手上抢走了案子。咱们有一套多么迷人的制度啊。”
所有人都一动不动。格林离我最近,气息粗重。格里高利抬头看着戴顿。
“小白脸,你在等什么?冰激凌甜筒吗?”
戴顿险些呛住。“头儿,你没给我任何命令啊。”
“该死的,叫我长官!警司及以上才能叫我头儿。你没资格,小朋友,你还没资格呢。出去。”
“是,长官。”戴顿飞快走到门口,钻了出去。格里高利抬起沉重的身体,踱到窗口,背对着房间站在那儿。
“来,咱们走吧。”格林在我耳畔嘟囔道。
“快带他走,免得我踢烂他的脸。”格里高利对窗玻璃说。
格林走到门口,打开门。我正要出去,格里高利忽然吼道:“等一等!关上门!”
格林关门,靠在门上。
“你,给我过来!”格里高利对我吼道。
我没有动弹。我站在门口看着他。格林也没动弹。一阵可怕的沉默。格里高利以极慢的速度穿过房间,脚趾贴脚趾地站在我面前。他把两只硬邦邦的大手插进口袋,脚跟着地,身体前后晃动。
“连他一根汗毛都没碰过。”他咬牙切齿道,像是在说给自己听。他的眼神很遥远,毫无感情色彩。他的嘴巴抽动几下。
然后他朝我脸上吐口水。
他后退一步。“这样就可以了,谢谢。”
他转身回到窗口。格林再次开门。
我走出去,伸手掏手帕。
08
重案区三号牢房有两个铺位,卧铺车那种上下铺。拘留所没有满员,这间牢房只有我一个人。重案区的待遇不错。你有两条毛毯,既不脏也不干净,高低不平的床垫有两英寸厚,放在纵横交错的金属板条上。有抽水马桶、洗脸池、卫生纸和粗糙的灰色肥皂。牢房挺干净,没有消毒水的气味。活儿是模范犯人干的。模范犯人的资源非常充足。
狱警上下打量你,眼神睿智。只要你不是醉鬼或精神病或表现得像这种人,你就可以保留火柴和香烟。你可以穿自己的衣服直到预审。然后你就必须穿囚服了,不能打领带,没有腰带和鞋带。你坐在铺位上等开庭。你没有其他事情可做。
醉汉牢房的条件就没这么好了。没有铺位,没有椅子,没有毛毯,什么都没有。你躺在水泥地上。你坐在马桶上,朝自己的大腿呕吐。那是倒霉的深渊。我见识过。
天没黑,但天花板上的灯还是亮着。牢房铁门上有一扇用铁丝网罩着的窥视窗。电灯开关在铁门外。晚上九点准时熄灭。不会有人进来通知你。报纸或杂志的一句话你也许正读到一半。没有咔嗒声响或任何预兆,黑暗就那么突然降临。夏天的黎明到来前,你没有任何事可以做,只能睡觉——假如你睡得着,抽烟——假如你有烟可抽,思考——假如你有东西可以想,而想了不会让你比不想时心情更糟糕。
拘留所里的人没有个体区别。他是个需要处理的问题,是几份报告里的几个条目。没人在乎谁爱他,谁恨他,他什么模样,他靠什么消耗生命。没有人搭理他,除非他制造麻烦。没人虐待他。拘留所对他的要求很简单,无非是希望他安安静静地走到他该待的牢房,进去后继续保持安静。没有什么好抗争的,没有什么好生气的。狱警生性安静,没有敌意,也不虐待成性。你读到的那些桥段,囚犯惨叫嘶吼,拍打栏杆,用调羹顺着栏杆敲得叮当响,看守拿着棍棒冲进来,那些全都属于大型监狱。运转良好的拘留所是全世界最安静的地方。夜里你可以去普通牢房区转一圈,隔着铁栏杆往里看,你会看见一团棕色毛毯,或者一脑袋的头发,或者一双眼睛望着虚无。你也许会听见鼾声。多等一会儿,你也许会听见有人做噩梦。生活进了拘留所就会暂时中止,没有目标也没有意义。另一个牢房,你也许会看见一个人睡不着或者根本不想睡。他坐在铺位边缘,什么事情都不做。他看着你,也可能不看你。你看着他。他什么也不说,你什么也不说。没什么可交流的。
牢房区的一角多半还有第二道铁门,它通往指认间。这个房间的一面墙是漆成黑色的铁丝网。对面的墙上有带数字的身高标尺。头顶上是几盏水银灯。照规矩,每天早上夜班队长下班前你都要进去一趟。你贴着标尺站好,灯光直射你,铁丝网背后一片黑暗。但那儿有不少人:条子、警探和市民,受害者遭到抢劫、袭击或敲诈,被枪指着踹下车,被骗得倾家荡产。你看不见也听不见他们。你听见夜班队长的声音。他的声音响亮而清晰。他要你表演各种招式,就好像你是马戏团的小狗。他疲倦,愤世嫉俗,但他很称职。他是有史以来演出时间最长的一出戏的舞台总监,但这出戏已经无法引起他的兴趣了。
“好了,你。站直。收腹。抬头。挺胸。头摆正。直视前方。左转。右转。再看前方,伸出双手。掌心向上。掌心向下。撸起袖子。没有明显伤疤。深棕色头发,部分发灰。棕色眼睛。身高六英尺一英寸半。体重一百九左右。名叫菲利普·马洛。职业私家侦探。好,很好,马洛,很高兴见到你。就这样。下一个。”
不胜荣幸,队长。多谢赏光。你忘了要我张开嘴。我有几颗牙镶得很不错,有一颗非常高级的烤瓷牙冠。价值八十七美元的烤瓷牙冠。队长,你还忘了看我的鼻腔。那里有许多疤痕组织可供欣赏。鼻中隔手术,鸟人简直是屠夫!当初做了足足两个小时,听说现在二十分钟就行了。那是打橄榄球弄的,队长,企图拦一个凌空球,结果稍微算错了一点。没挡住球,而是挡住了那厮的脚,而且还是在球被踢出去之后。罚了十五码,手术后他们从我鼻子里一英寸一英寸拉出来的止血纱布也有这么长。不,队长,我不是在自夸。我只是想告诉你。这种小事有时候也很重要。
第三天上午过了一半,一名狱警打开我牢房的门锁。
“你的律师来了。把烟头灭了,别扔在地上。”
我把烟头冲下马桶。狱警带我去会客室。房间里有一个男人,他身材高大,白皮肤,黑头发,正在看窗外。桌上有个鼓鼓囊囊的棕色手提箱。他转过身。他等待房门关上。然后他在橡木桌另一侧靠着手提箱坐下,伤痕累累的橡木桌大概来自方舟,诺亚买来的时候就是二手货了。律师打开一个锻造的银色烟盒放在面前,这才抬头望向我。
“请坐,马洛。抽烟吗?我叫恩迪科特。休厄尔·恩迪科特。我受命担任你的律师,费用和开销不需要你出。我猜你很想离开这儿,对吧?”
我坐下,取了一支香烟。他拿起打火机给我点烟。
“很高兴再次见到你,恩迪科特先生。我们见过,当时你还是地检官。”
他点点头。“我不记得了,但很有可能。”他淡淡一笑。“那个职位不怎么适合我。大概是我心里的老虎不够大吧。”
“谁派你来的?”
“我无权回答这个问题。假如你接受我担任你的律师,费用自然有人解决。”
“我猜这说明他们逮住他了。”
他只是盯着我。我抽了一口烟。有过滤嘴的那种货色。味道像是隔着棉絮吸雾霾。
“假如你指的是莱诺克斯,”他说,“当然是他,对吧?不,他们还没有逮住他。”
“为什么神神秘秘的呢,恩迪科特先生?我说的是谁派你来的。”
“我的主顾希望能保持匿名。这是主顾对我的特权。你接受我吗?”
“我说不准。”我说,“既然他们没有逮住特里,为什么关着我不放?没人来问我任何问题,根本没人来找我。”
他皱起眉头,低头看着他雪白修长的手指。“地区检察官斯普林格亲自办理这个案件。他有可能太忙了,还没来得及盘问你,但你有义务接受传讯和预审。我可以通过人身保护程序保你出去。你应该知道法律怎么规定。”
“我是以谋杀嫌疑被收押的。”
他不耐烦地耸耸肩。“那只是个笼统的说法。他们可以指控你偷运非法物资去匹兹堡,或者其他十几个罪名里的任何一个。他们真正的意思大概是事后从犯。你送莱诺克斯去了某个地方,对吧?”
我没有回答。我把没滋没味的香烟扔在地上,用脚踩灭。恩迪科特又耸耸肩,皱起眉头。
“为了讨论方便,假设你确实这么做了。要指控你是从犯,他们必须证明你有动机。这样的话,就说明你知道罪行已经发生,而莱诺克斯畏罪潜逃。无论是哪种情况,你都是可以保释的。当然了,你实际上是一名关键证人。然而在本州,除非有法庭签发的命令,否则就不能把一个人作为关键证人拘押起来。只要法官不宣布他是,他就不是关键证人。不过,执法部门总能想出办法做到他们想做的事情。”
“是啊,”我说,“一个叫戴顿的警探把我当沙袋。凶杀科一个叫格里高利的队长朝我泼咖啡,朝我脖子抡拳头,重得险些打爆动脉,你能看见肿还没消呢,还好奥尔布莱特专员一个电话打进来,否则我就要被交给修理队收拾一顿了,然后他冲我脸上吐口水。你说得完全正确,恩迪科特先生。执法的弟兄们总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他看了一眼手表,用意明显。“你是想保释出去还是不想?”
“谢谢。我看我就算了吧。保释出去的人在公众眼中是半个罪犯。就算以后能洗清嫌疑,也是因为有个能干的律师。”
“这太蠢了。”他不耐烦地说。
“是的,很蠢。我是个蠢人。否则我就不会进来了。假如你和莱诺克斯有联系,告诉他不必为我担心。我进来不是因为他。我进来是因为我自己。全无怨言。这是工作的一部分。我混的那个行当,人们总是带着麻烦来找我。大麻烦,小麻烦,但永远是不想去找警察的麻烦。要是随便一个戴警徽的打手就能让我头下脚上、掏心掏肺,你说他们还会不会来找我?”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他说得很慢,“但允许我纠正你的一个错误。我和莱诺克斯没有联系。我几乎不认识他。我和律师一样,也受法庭的约束。假如我知道莱诺克斯的下落,就不能向地区检察官隐瞒这项信息。我顶多只能在和他面谈后,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将他交给警方。”
“除了他,谁也不会有兴趣派你来这儿捞我。”
“你是说我骗你?”他在桌子背面揿熄烟头。
“我似乎记得你是弗吉尼亚人,恩迪科特先生。这个国家的人对弗吉尼亚人都有某种历史情结,认为他们是南方侠义和荣誉精神的化身。”
他微笑道:“这个说法很动听。但愿如此吧。但我们在浪费时间。假如你还有一丁点儿理性,你就会对警方说你有一个星期没见过莱诺克斯了。不需要是真话。当庭宣誓后你必须说实话。但法律并不禁止你对警察撒谎。他们料到你会撒谎。他们更愿意接受你骗他们,而不是拒绝和他们交谈。那是直接挑战他们的权威。你觉得你这么做能得到什么?”
我没有回答。我答不上来。他起身拿帽子,合上烟盒,揣进衣袋。
“你非要演大戏,”他冷冷地说,“维护你的权利,引用法律。马洛,一个人究竟能天真到什么程度?你这样的人应该知道该走什么路。法律不等于正义。法律是一种非常不完善的机制。你恰好按对了正确的按钮,而且运气特别好,跳出来的答案会是正义。法律的意图也仅仅是提供一种机制。我看你没心情接受我的帮助。那么我就告辞了。要是你改变主意,请和我联系。”
“我再坚持一两天。要是他们逮住了特里,肯定不会在乎他是怎么逃跑的。他们只在乎他们能靠审判演一场多大的马戏。哈兰·波特的女儿惨遭谋杀足够上全国各地的头版头条。斯普林格这么一个喜欢哗众取宠的小丑借着这场马戏能当上总检察官,然后是州长宝座,然后嘛——”我停下来,让剩下的话袅袅飘散。
恩迪科特慢慢露出嘲讽的笑容。“我不认为你很了解哈兰·波特先生。”他说。
“要是抓不住莱诺克斯,恩迪科特先生,他们恐怕也不想知道他是怎么逃跑的,只会想以最快速度忘记这堆烂事。”
“你全搞清楚了,对吧,马洛?”
“我有时间。我对哈兰·波特先生的了解仅限于他据说家产上亿,拥有九家还是十家报纸。曝光的情况如何?”
“曝光?”他的声音冷如冰块。
“是啊。媒体怎么还没来采访我?我准备在报纸上弄出很大一场动静。招揽许多生意。私家侦探宁可蹲号子也不愿出卖朋友。”
他走到门口,抓住门把手,转过头来。“你很会说笑话,马洛。你在许多方面非常幼稚。没错,一亿美元能买到海量的曝光。但是,我的朋友,若是运用得当,也能买到海量的沉默。”
他打开门,走了出去。狱警进来,带我回重罪区三号牢房。
他边锁门边说:“看来你待不了几天了,因为恩迪科特在帮你。”我说但愿他说得对。
09
早晚班的狱警是个金发大块头,有着肉乎乎的肩膀和友善的笑容。他人到中年,怜悯和愤怒早就被岁月甩得不见踪影。他只想轻轻松松地上八小时班,他的世界里似乎没什么烦心事。他打开我的牢房门锁。
“有人找。地检署。没睡吧?”
“对我来说还有点早。几点了?”
“十点十四。”他站在门口,扫视牢房。一条毛毯铺在下层铺位上,另一条毛毯叠成枕头。垃圾桶里有几张用过的卫生纸,洗脸池边缘搁着一小卷厕纸。他点点头表示赞许。“有个人物品吗?”
“只有我这个人。”
他没锁牢房门。我们走过一条寂静的走廊,搭电梯下楼到登记台。一个穿灰色正装的胖男人站在登记台旁抽玉米芯烟斗。他指甲脏兮兮的,身上臭烘烘的。
“我叫斯普兰克林,地检署的。”他用硬邦邦的声音对我说。“格伦兹先生要你上楼。”他从背后掏出一副手铐。“来,试试尺寸。”
狱警和登记台的文员笑得乐开了花。“怎么着,斯普兰克林?害怕他在电梯里非礼你?”
“麻烦能省则省,”他咆哮道,“以前有个家伙从我手里跑了。上头险些活吃了我。小子,咱们走。”
文员把一张表格推给他,他用花体签上名字。“我从不冒不必要的险,”他说,“在这个城市,一个人永远猜不到他会撞上什么鸟事。”
一个巡警带着一个醉汉进来,醉汉有只耳朵血淋淋的。我们走向电梯。“你有麻烦了,小子。”斯普兰克林在电梯里对我说,“一堆大麻烦。”他似乎有点幸灾乐祸,“在这个城市,一个人能给自己招惹许许多多的麻烦。”
开电梯的男人扭头朝我挤挤眼睛。我咧嘴笑笑。
“别动歪脑筋,小子,”斯普兰克林厉声道,“我朝人开过枪。他企图逃跑。上头险些活吃了我。”
“里外不是人,对吧?”
他想了想。“是啊,”他说,“不管怎样,上头都会活吃了我。一个没人性的城市。人不尊重人。”
我们下电梯,推开地检署的双开门进去。晚上总机关了,接线都插在底板上。等候座位空无一人。有几间办公室亮着灯。斯普兰克林打开一扇门,里面的小房间亮着灯,有一张书桌、一个文件柜、两把硬椅子和一个下巴宽大、眼神愚蠢的魁梧男人。他脸膛通红,忙着把什么东西塞进书桌抽屉。
“怎么不敲门!”他朝斯普兰克林吼道。
“对不起,格伦兹先生,”斯普兰克林结结巴巴地说,“我只顾着犯人了。”
他把我推进办公室。“手铐要摘掉吗,格伦兹先生?”
“我都不知道你他妈为什么要给他戴手铐。”格伦兹乖戾地说。他望着斯普兰克林打开手铐。钥匙串足有一个葡萄柚那么大,他费了不少时间才找到钥匙。
“行了,滚吧,”格伦兹说,“外面等着送他回去。”
“我好像已经下班了,格伦兹先生。”
“我说你下班了你才下班。”
斯普兰克林涨红了脸,带着他的肥屁股慢慢挪出门。格伦兹恶狠狠地盯着他的背影,门关上了,他把同样的眼神投向我。我拉开椅子坐下。
“我没说你可以坐下。”格伦兹吼道。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根零散的香烟塞在嘴里。“我也没说你可以抽烟。”格伦兹咆哮道。
“牢房里都允许我抽烟,这儿反而不行?”
“因为这是我的办公室,规矩我说了算。”纯威士忌的气味从桌面上飘过来。
“再喝一小口吧,”我说,“你就镇定下来了。刚才我们进来打断了你。”
他的后背狠狠撞上椅背,脸膛变成了深红色。我擦燃火柴,给自己点烟。
漫长的一分钟过后,格伦兹开口了,说得轻声细气。“好啊,硬汉子。有种得很,是吧?知道吗?大家进来的时候什么体型什么姿势的都有,但出去的时候只有一个体型——瘦瘦小小。姿势也只有一个——弯腰驼背。”
“格伦兹先生,你找我有何贵干?想掏出瓶子吹两口,就当我不存在好了。我这个人呢,碰到疲惫、紧张和操劳过度的时候,也会灌他一两口的。”
“你似乎还没意识到你的麻烦有多大。”
“我不觉得我有什么麻烦。”
“咱们走着瞧。现在我要一份你的完整口供。”他朝书桌旁边架子上的录音机弹弹手指。“先录音,明天誊写。要是副总检察官过目后觉得满意,你承诺不离开本市,他也许会考虑释放你。开始吧。”他打开录音机。他的声音冰冷而坚决,恶毒得达到了他想象力的极限。但他的右手向着抽屉一点一点挪动。他年纪不是很大,鼻子上不该有红血丝,但红血丝确实存在,他眼白的颜色非常不妙。
“我受够了。”我说。
“受够了什么?”他怒喝道。
“刻薄的小人物在简陋的小办公室里撂些狗屁不如的刻薄狠话。我在拘留所重罪区待了五十六个小时,没人对我逞能,没人企图证明他是狠角色,他们没这个必要,他们的狠劲儿放在冰箱里,有需要才拿出来。另外,我为什么在这儿?我是被当嫌犯收押的。什么样的法律系统会因为警察从一个人嘴里掏不出答案就把他扔进拘留所?警察有什么证据?一个本子上的一个电话号码。他想用把我关起来证明什么?除了他有权能这么做,屁也证明不了。现在你也在玩同一套把戏,想让我觉得你在你这个自称办公室的鞋盒子里拥有生杀大权。你派一个战战兢兢的傻保姆半夜三更提我上来。你以为胡思乱想了五十六个小时我的脑子就变成糨糊了?你以为我会趴在你大腿上痛哭流涕,恳求你摸摸我的脑袋,因为我在那么大的拘留所里待得太他妈寂寞了?算了吧,格伦兹。喝口酒,有点儿人味吧,我愿意假设你只是在完成工作。但动手前请摘掉铜指套。你够厉害,就不需要那东西。你需要那东西,说明你不够厉害,没法对我逞能。”
他坐在那儿看着我,听我发火。末了,他阴森森地咧开嘴。“好口才,”他说,“既然废物都从身体里排出来了,咱们录口供吧。一问一答还是自己说?”
“我在对小鸟说话,”我说,“也只听见了飕飕风声。我不录口供。你是律师,你知道我没这个义务。”
“这是真的,”他冷冷地说,“我懂法律,我懂警务工作,我给你一个机会洗清嫌疑,你不想要,我无所谓。我可以明早十点提你,安排你接受预审。你也许能得到保释,不过我会尽量抗争,但假如法庭点头了,条件也会很苛刻,会花你好大一笔钱,咱们可以选择这条路。”
他低头看着桌上的一张纸,读了一会儿,翻过来放下。
“什么罪名?”我问他。
“刑法三十二条。事后从犯,重罪。最高可判圣昆廷五年。”
“还是先抓住莱诺克斯再说。”我谨慎地说。格伦兹掌握了什么情况,我看他的脸色就知道。我不知道他掌握了多少,但肯定知道些什么。
他靠在椅背上,拿起钢笔,在手掌之间慢慢搓动。然后他笑了。他自得其乐。
“莱诺克斯这个人很难藏起来,马洛。对大多数人而言,你需要一张照片,照片还必须足够清晰。但一个半边脸全是伤疤的人就不一样了。更不用说他不到三十五岁就满头白发。我们已经有了四个目击证人,甚至更多。”
“目击什么的证人?”我嘴里有苦味,就像格里高利队长那一拳后我尝到的胆汁。这提醒了我,我的脖子还又肿又痛呢。我轻轻揉搓脖子。
“别装傻,马洛。圣迭戈高等法院的一名法官和妻子正好送儿子和儿媳上了那架飞机。四个人都看见了莱诺克斯,法官的妻子看见了他坐什么人开的什么车到机场。老天不帮你啊。”
“非常好,”我说,“你们是怎么找到他们的?”
“电台和电视上播出特别公告。体貌特征描述一下就够了。法官打电话给我们。”
“听上去不错,”我心平气和地说,“但光是这个还不太够,格伦兹。你必须抓住他,证明他犯了谋杀罪。然后你必须证明我知情。”
他对着那份电报的背面打个响指。“我看我还是喝一杯吧,”他说,“最近晚上加班太多。”他拉开抽屉,取出酒瓶和注杯放在桌上。他倒了满满一注杯酒,端起来咕咚一口就喝掉了。“好点了,”他说,“好多了。不好意思,你还在拘押中,我没法请你喝一杯。”他盖上瓶塞,把酒瓶从手边推开,但没有推出伸手可及的范围。“哦,对了,你刚才说我们必须证明些什么。嗯,老弟,有可能我们已经拿到认罪书了。觉得不妙了吧?”
一根虽小但异常寒冷的手指顺着我的脊梁从头摸到底,就像一只冰冻的小虫在爬。
“那你为什么还要我的口供?”
他咧咧嘴。“我们喜欢条理清楚的案卷。莱诺克斯很快就会被带回来受审。我们需要我们能查到的所有情况。与其说想从你嘴里问出点什么来,不如说我们希望打发你滚蛋才对,当然了,前提是你必须好好配合。”
我盯着他。他乱翻了一会儿文件。他在椅子里扭来扭去,望向酒瓶,怕是使出了许多意志力才没有伸手去拿。“你大概很想知道一下前因后果吧。”他忽然说,不怀好意斜眼看我,“好吧,机灵仔,我说给你听听,证明一下我不是在蒙你。”
我俯身凑近他的书桌,他以为我想拿他的酒瓶。他抓起酒瓶塞进抽屉。我只是想把烟头扔进他的烟灰缸而已。我坐回去,又点了一支烟。他说得飞快。
“莱诺克斯在马萨特兰下飞机,那是个航线交会点,市区居民大约三万五。他失踪了两三个小时。然后一个高大男人买了去托雷翁的机票,他黑色头发,深色皮肤,脸上有好几道似乎是刀伤的疤痕,用的名字是席尔瓦诺·罗德里格斯。他的西班牙语很好,但对这个名字来说还不够好。对肤色那么深的墨西哥人来说,他的个头也太高。机长举报了他。托雷翁警方反应太慢。老墨的警察都是慢性子,只擅长朝人开枪。等他们行动起来,那个人已经包了一架飞机,前往一个名叫奥塔托克兰的山区小镇了,那是个有湖的冷门避暑胜地。包机的驾驶员在得克萨斯受过开战斗机的训练,英语说得很好。莱诺克斯假装听不懂他说什么。”
“假如那是莱诺克斯。”我插嘴道。
“你省省吧,老弟。当然就是莱诺克斯。总之,他在奥塔托克兰下飞机,住进旅馆,登记的名字是马里奥·德·塞尔巴。他随身带枪,毛瑟7.65,不过这在墨西哥算不了什么。但包机驾驶员觉得这家伙很可疑,于是就通知了当地部门。他们监视莱诺克斯,找墨西哥城核实了一下,然后就插手了。”
格伦兹拿起一把尺子瞄来瞄去,毫无意义的举动,只是为了不让他自己看我。
我说:“嗯哼。你这位包机驾驶员够精明的,对客人可谓无微不至。这个故事太烂了。”
他突然抬头看我。“我们只想要,”他干巴巴地说,“一场速战速决的审判,我们愿意接受他认罪二级谋杀。有些角落我们能不碰就不碰。那个家族毕竟很有影响力。”
“指的是哈兰·波特?”
他轻轻点头。“要我说,这整个想法就很蠢。斯普林格靠它可以欢腾好一阵子。性,丑闻,金钱,不忠的美貌妻子,负伤的战争英雄丈夫——我猜伤疤是从那儿来的——妈的,猛料足够头版报道好几个星期。全国上下每一家小报都会照单全收。所以我们只能尽快让案子消失。”他耸耸肩,“好吧,老大说了算,他要这么做就这么做吧。现在能录口供了吗?”他转向一直在嗡嗡运转的录音机,录音机正面的灯亮着。
“关掉吧。”我说。
他转回来,恶狠狠地盯着我。“你就这么喜欢拘留所?”
“并不是很糟糕。确实遇不到最好的那些人,但谁他妈想遇到呢?讲点道理吧,格伦兹。你企图诱使我告密。我这人或许固执,甚至多愁善感,但我同时也说到做到。假如你不得不雇一个私家侦探——好的,好的,我知道你有多么痛恨这种想法——但雇私家侦探是你唯一的出路,你难道想雇一个会出卖自己朋友的私家侦探?”
他憎恨地看着我。
“还有几点。你难道不觉得莱诺克斯的逃跑手法有点过于简单了吗?要是他想被逮住,何必费这么多的周折。要是他不想被逮住,他的脑子够用,不会在墨西哥乔装成一个墨西哥人。”
“所以?”格伦兹朝我怒吼。
“所以你多半只是编了一通瞎话喂给我,不存在什么染发的罗德里格斯,也没有一个马里奥·德·塞尔巴来到奥塔托克兰,你不知道莱诺克斯的下落,就像你不知道海盗黑胡子的藏宝地点。”
他又取出了酒瓶,给自己斟了一杯,和刚才一样飞快地灌进肚子。他慢慢放松下来。他在椅子里转身,伸手关掉录音机。
“我很愿意审一审你,”他的声音让人烦躁,“你这种自以为是的鸟人,我见了就想治一治。这个案底会在你头上挂很长一段时间。你走路带着它,吃饭带着它,睡觉也带着它。下次你再敢越线,我们就用它宰了你。现在我要做一件让我倒胃口的事情了。”
他从桌上拿起那张面朝下的纸,翻过来签字。你总是能辨别一个人正在写他的名字。移动手臂的方式和其他时候不一样。然后他站起来,绕过书桌,猛地拉开门,在鞋盒大的办公室里喊斯普兰克林。
胖子带着体臭走进来。格伦兹把那张纸递给他。
“我刚签署了你的释放令,”他说,“我是人民公仆,有时候不得不履行令人不愉快的职责。想知道我为什么签字吗?”
我站起身。“您但说无妨。”
“莱诺克斯案件告结了,先生。不存在什么莱诺克斯案件了。今天下午他在旅馆房间里写了一份完整的自白书,然后开枪自杀。在奥塔托克兰,如我所说。”
我站在那儿,眼神茫然。我从眼角余光看见格伦兹慢慢后退,像是以为我有可能会揍他。那个瞬间我的模样肯定很凶恶。他回到书桌前,斯普兰克林抓住了我的胳膊。
“来,走吧,”他用哀怨的声音说,“男人时不时也该回家过夜的。”
我跟着他出去,关上门。关得很轻,像是房间里刚死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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