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风险社会下危险犯的理论境域
- 王雯汀
- 1150字
- 2019-10-11 17:59:27
三、现有研究及研究方法
我国刑法学界自20世纪80年代末出版的刑法学教材中才开始出现对危险犯相关问题的研究及讨论,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理论界对危险犯的关注逐渐增多。与危险犯相关的专著主要有:《危险犯的研究》([日]山口厚,1982年版)、《新刑法中的危险犯》(鲜铁可,1998年版)、《过失危险犯研究》(刘仁文,1998年版)、《危险犯研究》(王志祥,2004年版)、《危险犯与危险概念》(何鹏、李洁,2005年版)、《危险犯研究》(舒洪水,2009年版)、《危险犯与风险社会刑事法治》(李林,2012年版)、《抽象危险犯正当性问题研究》(徐凯,2014年版)、《危险犯研究》(董泽史, 2015年版)等。此外,2006年召开的“二十一世纪中日刑事法学术研讨会第四次会议”将危险犯作为交流的主题,重点探讨了十个危险犯的基础理论问题,进一步推动了国内刑法学界对危险犯相关理论的认识和研究。
近几年围绕法益保护的早期化,越来越多的与危险犯相关的论文不断发表,使学界对危险犯的研究向纵深方向发展。学界目前对危险犯的研究现状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但是对危险犯相关理论的见解也是分歧不断。问题主要集中在危险犯的概念、危险犯与未遂犯的关系、危险犯与行为犯的关系、危险犯的停止形态、抽象危险犯和过失危险犯在解释论和立法论上存在的合理性以及扩张趋势等。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学界对很多基础理论的出发点、立足点以及研究方法不同,这也说明了危险犯仍有很大的研究空间。
本书主要采用比较研究的方法,主要对以德国和日本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的危险犯理论和立法、司法实践加以介绍,并与我国的相关理论进行比较研究。我国对危险犯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目前的研究大多借鉴大陆法系国家的研究成果,所以,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就显得尤为重要,有利于增进对其他国家和地区关于危险犯的理论研究和立法规定,从而更好地对危险犯进行合乎规律的认识。
最后,笔者就本书的研究思路做一个简短的梳理。首先,从危险犯的基础理论着手,结合国外的相关理论,通过对危险犯的理论背景、概念、性质以及立法现状的比较研究,厘清危险犯在理论中的定位;其次,结合我国的犯罪停止形态理论,分别对危险犯的既遂、未遂以及中止形态进行讨论,以求对危险犯从总体上进一步加深认识;再次,对危险犯中的抽象危险犯和过失危险犯进行分章讨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抽象危险犯和过失危险犯不论在近些年的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是研究的重点,争议频发,所以有必要对二者进行具体分析;最后,在完成上述对传统危险犯的研究后,目光转向所谓的新型危险犯领域,对其产生的理论和社会背景、特征以及可能的立法范围等进行比较研究。由于篇幅所限,本书主要侧重于理论的系统梳理,并未对案例做较多的引用,缺少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使得本书可能在一些见解上有失偏颇,有待进一步结合实践补充更多的案例加以分析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