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004. 卖歌

  • 我的宠物超无敌
  • 宠物大王
  • 2133字
  • 2019-07-29 11:49:18

晚。

爱心宠物诊所。

叶豪十指如飞,正在上班时间偷偷码字,时速6000+,剧情根本不用想,直接出现在脑子里,那感觉……就像是照书抄一样,完全的机械操作。《诛仙》今天的更新量已经完成,合同也邮走了,其正在努力存稿。

“医生。”

“医生。”

“快救救我女儿,它好像不行了。”

一个三十多岁,穿着睡衣拖鞋的女人,抱着一条吉娃娃,神色慌张的闯了进来。东北口音,很有气质,气场也很强大,应该是个有钱人。

“我是医生,怎么回事?”

叶豪赶忙跑过去,把狗接过来。

“我也不知道它这是怎么了,遛狗回来,我就觉得它有点不对劲儿,然后越来越没精神头,一个劲的在那哼哼,还干呕想吐。医生,你一定要救救我女儿啊。”女人情绪激动,紧紧抓住叶豪的胳膊,声音里带着哭腔。

“别担心,让我看看。”

这吉娃娃的症状并不明显,按照正常程序,应该先进行化验,待确定病因后,再对症下药。但确定病因,对于此刻的叶豪来说,却有一个更加简单的方法。

【叶豪】:小家伙,你干呕想吐,是不是吃了什么不该吃的东西啊?

【吉娃娃】:我在草丛里……捡了一根……火腿肠。

叶豪刚才在码字,杰克一直在他体内,所以其现在拥有跨物种沟通的能力。

“病因已经确定了,食物中毒。”

火腿肠当然不会有毒,是有人在火腿肠里下了药。

庄老黑就总干这事,在附近的几个小区里,扔火腿肠,给狗下药,好增加自己诊所的生意。不过他下的都是泻药,而这吉娃娃吃的,貌似是一种毒药,而且药行很强,其已经越来越虚弱了。

“这就……确定病因了?医生,你不能这样糊弄我们啊,不得做个检查什么的吗?”

“食物在胃里已经开始消耗了,拖得越久,这小家伙活下来的可能性就越低。按照程序,你得把这份免责协议签了,我才能给它用药。”

“赶紧签字吧。”

规矩是庄老黑定的。

协议的内容大概就是,怎么治用什么药,我们说的算,但治死了不管。

“我签!”

女人一咬牙,在协议上,龙飞凤舞的签了自己的名字。字连得太草了,叶豪也没看懂,也没心思关注这些,其只大致看出来是两个字的名字。

“我这就给它打催吐针,把吃的东西吐出来,应该就没事了。”

“该死。”

“药箱里的催吐针用没了。”

库房里虽然还有存货,但钥匙只有一把,在庄老黑手里。小家伙的状态很差,现在无论是给庄老黑打电话,让他把钥匙送过来,还是去其他诊所,在时间上都来不及了。

破门而入?

除非叶豪的工作不想要了。

“那怎么办啊?”

“肥皂水!肥皂水可以催吐,别傻愣着了,还不快点过来帮忙。”

叶豪弄好肥皂水,在女人的帮助下,给吉娃娃灌了下去,然后又用木棒压住它的舌头,向根部一用力,其就“哇”的一下,吐了出来。

“还得灌,得吐干净。”

“噢。”

这一“洗胃”就是两个多小时,但总算没白忙活,吉娃娃的命保住了,只是胃粘膜有一定损伤,影响肠道功能,还需要慢慢调理。而且经过这段时间的齐心协力,叶豪和这个女人,也渐渐熟络了起来。

“娜姐。”

“最近这几天,别喂咱家宝贝吃狗粮了,给它吃一点好消化的食物,就跟人生病一样,喝点稀粥什么的,注意别放盐。”叶豪还算实在,这要是换作庄老黑,他能给人家推销十几样营养品。至于都有没有用?重要吗?

“好,明白了。”

“小豪,我看你岁数不大,这当兽医的经验,倒是挺丰富的啊,肥皂水催吐,怎么想出来的呢?”

娜姐也累得够呛。

“祖传的手艺,我爸就是兽医,不过是给猪马牛羊看病的那种。娜姐,你休息一会儿吧,我再给咱家宝贝洗个澡,它吐得满身都是。”

叶豪也累,但没办法,工作嘛。嘴上可以把顾客当亲人,但在行动上……别拿自己太当回事。

“……你伤害了我,还一笑而过,你爱的贪婪,我爱的懦弱,眼泪流过,回忆是多余的,只怪自己,爱你所有的错……”叶豪一边给狗洗澡,一边哼着歌,自娱自乐嘛。这首《一笑而过》节奏感很强,他听大亨唱了两遍,就学会了。

“小豪,你唱的是什么歌啊,我好像没听过呢。”娜姐的耳朵都竖起来了,她似乎对音乐十分敏感。

“我自己写的,唱着玩。打扰您休息了啊?那我就不唱了。”叶豪很不要脸的,把《一笑而过》,归到了自己名下。要脸干嘛?能当饭吃吗?

“原创啊,歌卖了吗?”娜姐有点吃惊。

“谁买啊?”

“我买,你这首歌我挺喜欢的,开个价吧。”娜姐这人快人快语,典型的东北人性格。

“真买啊,看着给吧,多少都行。”

叶豪觉得,娜姐提出买歌,就是想找个由头,感谢一下自己,送自己点钱。别管多少,是个心意。他也看得出来,娜姐不是差钱的人,其就算是直接开价一千两千,娜姐也能答应,但那就有点不要脸了。

“五千行吗?”娜姐试探着问道。

“五……千!”叶豪一激动,咬到了自己的舌头,他现在都穷疯了,下个月的房租还没有着落,这五千块钱,能解决他的大问题。

“嫌少?”

娜姐一微眉,她最反感贪得无厌的人。

娜姐是个歌手,经常买歌,像叶豪这种没有名气的草根创作人,一首歌写得再好,最多也就卖个千八百的,五千已经算是天价了。

“不是嫌少,是太多了,我以为……你也就给个一二百。”叶豪赶忙解释。

“不多。”

“就凭你是我女儿的救命恩人,别说五千,给一万都不多。不过事情一码归一码,我买了你的歌,你就得给我立个字据,这歌我万一要是唱火了,你不能找后账。”

娜姐的表情立马就缓和了下来,觉得叶豪这小伙子……人不错,特亲切。

“行。”

“立字据。”

娜姐虽然把买歌这事弄得一板一眼,十分正规,但叶豪却根本没当回事。火?歌手这行,比写小说还难混,哪有那么容易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