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女强人梦醒
- 逆袭伪千金
- 你在左
- 2236字
- 2013-11-11 17:24:22
糸离并不说话,看着格束,不知道这个梦什么时候醒来。
“明天开课么?”敬厢忽然凑在糸离耳边问。
痒痒的,让糸离脸红红的,转头看着敬厢说:“我还不知道呢,刚刚和你一直聊天,没有听老师说。”
敬厢捂着嘴说:“糸离,听说你学习很好,是不是很认真的原因,还是你很爱学习?你看着朋友很多的样子呢!”
糸离也悄悄的说:“敬厢你也不差,我们一直在这里相互奉承真没劲!”
敬厢也笑,糸离拿出来书包里面的课程单说:“糸离,以后可要多多帮助我的学习,我成绩很不怎么样,不过等到你选班干部的时候,我一定会鼎力支持的!”
班干部?糸离怀疑的看着糸离,以前敬厢还说过这样的话?想着敬厢已经靠过来,在糸离的耳边悄悄的说:“恩呢!其实最好就是学习委员,比班长什么的都管用!那个格束这么说的!”
格束说的?
学习委员?
又如那夜一般,只是这大白天的,也是忽然天变漆黑,四周的任何物糸离都看不到,声音也喊不出来,这样挣扎着,感觉着世界末日一样的边缘。
“怎么了!”还没有来得及反应怎么回事,睁开眼睛就看到一双眼睛,迷茫而深邃,彭明阳!这不是刚刚的样子啊,怎么老了好几岁!
想着糸离摇摇头,才发现脖子疼。
彭明阳转身对着门外喊:“医生,病人醒了!这里病人醒了!”
病人?糸离惊讶的看着彭明阳的后脑勺,自己思想一片空白,可是……为什么身边的人是彭明阳,不是敬厢……更不是格束?
等到彭明阳带着医生进来,糸离再一次昏迷过去,长达两天的昏迷似乎又要延长,彭明阳担心的看着糸离,心焦力脆,在酒吧那晚上糸离喝醉之后,就一直睡到第二天早上,而且第二天早上她也没有丝毫要醒来的意思,除了微弱的呼吸,彭明阳几乎以为糸离死掉了,知道在一个12小时,糸离完全没有醒来,才送到了医院。
如果糸离因为彭明阳送来医院太迟而出现这么后果,彭明阳一定会内疚死。
医生看了看糸离的眼睛,转身对彭明阳说:“这位病人现在呼吸心跳都已经恢复了正常,现在时间已经是正在休息,如果正常的话,五个小时内会醒来,等一等吧!不要担心!”
彭明阳傻傻的看着医生,他还是第一次听说这种情况,之前医生告诉他,糸离患有一种酒精到了一定浓度后,会长睡的一种病,这个病的时间完全是看酒精的浓度和量。
现在糸离醒来,彭明阳一样倍感焦急。
随后得到通知感到医院的继续,也是拉着糸离的手就开始乞求她醒来,糸离的脸色看着很苍白,嘴唇也没有什么血色,好在嘴角带着笑容的样子,不知道是不是梦见什么好东西。
醒来的时候,彭明阳正在和敬厢讨论什么,敬厢点点头指指点点,他们在为明日按糸离要出息的亿创公司董事会做准备,糸离因为昏迷都没有来得及,但是以糸离的学习能力,还有整整一天,不在话下!
“恩……你们……恩……水……”艰难的支撑自己饥饿的身体,糸离看着彭明阳和敬厢,艰难的发音问着要水喝。
敬厢早就准备了好几杯水,一看到糸离醒来,两个人都很激动,一个冲出去要买吃的,一个过来带水。
喝着敬厢递过来的水,糸离蹙眉看着慌张要出去的彭明阳:“老大,你去哪里?”
“你不饿吗?我去给你买些吃的!”彭明阳说,拿着外套穿上就想要走。
“不是,等一下,我是怎么了就在医院?我不想在医院吃饭!难吃死了!我们出去吃吧!我请客!”糸离豪爽的说,又把手里的水喝了一大口、
结果果不其然,糸离醒来就意味着在医院的治疗结束,医生对糸离这种没有遇见过的症状,表示要继续观察才行。
糸离不问,彭明阳和敬厢也只好不说,帮着她收拾好一身干净的衣服,带着这个三天没有吃饭的糸离,就像带着一只十年半月没有吃肉的狼,快速的冲着餐馆走去。
“来!谢谢你们!我们亲爱的朋友们,在我的危难时刻,还照顾我!”糸离已经早就忍不住了,看着面前的饭菜,她端着一碗白米饭,愉快的边吃边说。
彭明阳笑,还在夹菜给她说:“你吃慢一点,好像我们要跟你抢一样!”
“就是啊!”敬厢看彭明阳这么温柔,这些天彭明阳怎么对糸离的,他可是全部看在眼里,要说以前没有怎么注意彭明阳,不知道彭明阳这个人怎么样,只是杨铭说彭明阳不错,但是现在看来,彭明阳对糸离也是没的说,那和那个不知道躲哪里的格束,完全没得比!想着额,敬厢又说:“我是吃过饭的,彭明阳也不会跟你抢,让你都来不及,你还是慢点吃吧!本来就有胃病!”
这么一说,糸离就有些不好意思了,彭明阳肯定很照顾她,这一点就算是敬厢不说,糸离也知道,只是被挑明,任然还是会不好意思。
彭明阳故意做出没所谓的样子,把肥嘟嘟的蒸肉推在敬厢面前说:“我也照顾你啊!多吃一点!和杨铭才配!”
这样气氛缓解下来,糸离也成功的吃了个几大碗。
天色已经暗下来,对于一个睡了两天三夜的人来说,醒来的精力不可估量,敬厢和彭明阳也愿意陪着,毕竟现在是有钱的千金了,要想买很多很多衣服,其实也是无可厚非的!
“这件怎么样?会不会太浮夸了?”在一间世界品牌店了,超大的水晶等下面,糸离一只手指指着一个银色的衣架,上面彩色混搭的格调别致又高雅,和正穿着一身墨绿色大衣的糸离,成了比较鲜明的对比。
彭明阳看着衣服,撞上糸离期望评价的眼神,只要竖起大拇指,又倒下去。其实混搭的风格适合在海边,这个四周都是山的城市,而且是走职业路线的糸离,还真的有些不那么适合,只是她高挑的身材和细长的腿,一定很适合那样的长裙摆,更大气,更随意。
“这个啦!”敬厢摇着头,无语的说着自己手上的一套金色外套,咋一看还觉得跟土豪金是一个格调。
“里面一套金色的亮片吊带,下面穿同色的时装裤,这样一套……”敬厢正在盘算。
门忽然被推开,一个常常波浪长头发,踩着水晶台高跟鞋的女人笑着走进来,双手抱臂,嘴角微扬的说:“那就是黄金甲啊!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