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社会教育的基本概念

重视利用社会资源对青少年进行社会教育,这是我国光荣的历史传统和社会主义教育的重要优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专门设立社会教育司主管社会教育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青少年发展和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氛围。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社会生活方式、社会组织形式、就业岗位和就业方式的多样化,传统以“单位人”为基础,以自上而下方式开展的社会教育模式日益受到挑战,时代发展呼唤着社会教育的新模式。最近几年,社会教育又引起了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广泛关注,成为青少年教育的一个焦点问题。

一、社会教育的基本概念

社会教育是青少年社会教育的上位概念,要深刻理解青少年社会教育的内涵,首先应分析社会教育的内涵。关于社会教育的定义,国外学者探讨得相对比较充分和细致。社会教育作为一个特定的概念,最早出现在1835年德国社会教育学家狄斯特威格在《德国教师陶冶的引路者》一书中。德国学者比较注重从社会教育的实质角度来探讨社会教育,他们主要从三个层面来理解社会教育的内涵:一是从教育理念层面,即教育活动应针对社会全体成员在人的一生任何一个阶段展开。二是社会帮助活动,即通过教育帮助活动促进社会成员道德和社会性发展。三是社会工作的展开,即通过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服务,帮助个体适应生活,理解生活的意义和价值。如法兰克福学派学者威廉就从第一个层面来理解社会教育,“凡是学校教育以外的教育,皆是社会教育的范围。”“社会教育是一种社会事业,一种具有学校性质的指导活动。”而社会教育学家诺尔则强调社会教育的帮助性质,“社会教育就是给青少年以帮助,青少年的成长是来自帮助,他们会遇到困难,必须照顾他们,使他们的苦难转而消失,能适应社会生活。”

在日本,“社会教育”一词作为一种公共用语产生于20世纪20年代。据日本学者千野阳一的观点:“在日本,把社会教育看作是‘学校教育以外的教育活动的总称’,大概是最为简洁的方法,与此相对,比较完整的表述是 ‘作为正规课程进行的学校教育以外的教育、学习活动的总称(包括体育、娱乐活动)'。”他进一步解释,“所谓 ‘作为正规课程进行的学校教育’又指以儿童、中小学生为对象,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课程学习,举行学校仪式及进行特别活动的教育等。因而,以儿童、中小学生为对象自主举行的校外活动甚至是在规定时间以外的在校内举行的集体活动(例如青少年红十字会和邮政朋友会等活动)都在社会教育中占有一定的地位。其次,‘教育、学习活动’所表现的社会教育主要是以成人为对象,在这里要求学习者展开主体的、自主的学习活动。”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不久,日本学者宫原诚一从更为细致的角度探讨社会教育的不同层面,他在总结日本社会教育历史发展的基础上,提出了社会教育的三种历史性的发展形态:①作为学校教育补充的社会教育(校外的儿童组织,儿童设施);②作为学校教育的扩展的社会教育(大学开放); ③作为学校教育以外的教育要求的社会教育(再培训,在职培训,有效利用余暇生活,精神指导等)。

美国是社会教育开展得非常广泛的国家,“美国人民的教育参与意识是热烈而火炽的。他们认为参加、赞助和投入教育是光荣、贡献和功绩,对教育关怀和效力是公民的职责,是基督教的神命,是协助社会前进的不能推诿的品德。”从上述国外学者的论述来看,大多数学者倾向于把社会教育理解为广泛意义社会机构对青少年开展的教育活动。

社会教育一词在我国20世纪初就出现了,在1912年孙中山先生建立的临时政府中就有了社会教育司这个机构。早期的社会教育概念主要是面向民众,以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扫除文盲,开发民智,唤起民众的方式出现。陶行知先生把杜威的“教育即生活”的命题进行了改造,提出“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的理念,把社会教育提升到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同等重要的位置。后来一些教育家所开展的“教育救国”运动,都可以看成是当时对社会教育的有益探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社会教育,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专门设立社会教育司,并把教育与劳动生产相结合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的一条基本原则。

目前国内学者一般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理解社会教育,“广义的指一切社会生活影响于个人身心发展的教育;狭义的则指学校教育以外的一切文化教育设施对青少年、儿童和成人进行的各种教育活动”。“广义的是指在有意识地培养人、有益于人的身心发展的社会活动。狭义的指家庭和学校以外的社会文化机构实施的教育。现代社会教育则主要指狭义的,它面对整个社会,以提高整个社会的文化水平为目标。”国内学者对社会教育内涵的理解尽管大致相似,但也有一些细微区别,具体来说,又可以分成两类:一类从施教者角度阐释,如有的学者把社会教育称为“整个社会生活影响于个人身心发展的教育。”另一类从受教者角度阐释,有的称其为“通过学校及学校以外的社会文化教育机构对青少年和人民群众进行的教育。”也有学者认为“社会教育是学校与家庭以外的社会文化机构及有关的社会团体或组织对社会成员,特别是青少年所进行的教育。”有学者认为社会教育是“以社会各界人士为教育对象,以经济、政治、文化、生活为内容的多种形式的教育。”

从国内外学者对社会教育的一般认识来看,上述对社会教育的一般理解,虽然提供了一些描述社会教育本质的观点和看法,在外延方面大致勾勒了社会教育的范围,但并没有从本质上理解社会教育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之间的区别,也没有具体区分社会教育与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的不同。正如日本学者宫原诚一所说:“如果只在形式上把社会教育定义为学校以外的教育活动的总称的话,那么自义务教育制度产生以前,在社会生活所进行的所有教育,都可以称之为社会教育,因此,必须将今天的社会教育与历史范畴完全不同的东西进行严格的区分”。对社会教育在当代的特定意义进行清楚地阐释。正是基于上述认识,我们将社会教育作如下界定:社会教育是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相对应的,区别于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促进个体社会性发展的教育活动的总和。其教育活动的特点是以公共社会生活为基础,以个体主动参与社会活动和经验性体验为特点,以个体社会性发展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形式。

二、社会教育的特点

1.社会教育是一种公共教育活动

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本质区别在于,它是以公共社会生活为基础的教育活动形式。而家庭教育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亲情作为调节手段,来调节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关系的教育活动形式。正是因为家庭教育的血缘基础,使得家庭教育关系成为任何其他人不可替代的特殊的教育关系,而家庭成员也主要通过对受教育者的慈与严、爱与恶来处理教育者与被教育者之间的宽与严的关系,把握教育的基本尺度。而社会教育发生在公共生活领域,它既是个体接受教育的一种权利要求,也是社会增进个体发展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教育者与受教育者是一种基于责任和权利之间关系发生的教育关系,这种责任和权利的关系并不因为个体的不同而表现出明显的差异性。

2.社会教育是一种更注重个体经验的教育活动

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本质区别在于,学校教育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的系统进行课程教育的体制化的教育,学校提供给学生的教育性经验是经过一代代教育工作者精心准备相对稳定的教育性经验。在学校课程体系中,学校既提供学科教育的知识和经验,同时也以活动课程和隐性课程的方式提供教育性经验,促进受教育者全面发展。但是,相比于社会教育,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相对固定,教育者在整个教育过程中发挥着主导性作用,受教育者在整个教育过程中是以学校教育所提供的教育内容和教育性经验而展开。与之相比,受教育者在社会教育中更多体现的是个体积极主动的参与方式,是个体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积极的社会性情感,个体在整个社会中有意无意所接受的各种对个体发展起促进作用的教育和环境因素。从这个意义上看,社会教育是比学校教育更为开阔的成长背景和舞台。社会教育更具有开放性的特点。

3.社会教育以促进个体社会性发展为主要内容

社会教育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区别在于,社会教育尽管也对个体发展提供知识和技能帮助,但其重点在于促进个体社会性的发展,培养个体社会性行为和思想情感、观念等,培养个体作为一个社会成员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家庭教育虽然也促进个体社会性发展,但家庭教育促进个体社会性情感的方式主要是通过亲子关系,通过移情作用,推广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在学校教育中,虽然也会关注学生社会性的发展,使之成为未来社会合格的公民,但从总体上来看,学校教育具有超越社会发展的一面,也就是说,学校教育的内容既要适应社会发展,又要超越社会发展,学校教育内容与学生社会性发展既相适应,但又反映了相对稳定和长远的要求。学校教育的内容主要以间接经验的形式对学生社会性产生影响。而社会教育则是提升作为一个社会公民基本素质的教育形式,作为一个社会公民的素质最主要体现在个体的社会性发展内容上,促进个体社会性发展的教育虽然需要一些间接经验的教育内容作为基础,但从根本上说,它体现的是一种直接经验的教育方式,它是以公民的基本素质作为教育的基础和起点,着力提高公民素质。

三、社会教育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

1.社会教育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特点

中国古语:“子不教,父之过。”这反映了古人对家庭教育的充分肯定。随着社会的进化,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日趋完善,家庭教育的地位也开始受到冲击,不少家长对这三者关系感到困惑。那么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的优势在哪里?我们怎样正确地处理好这三者的关系呢?

家庭教育,即发生在家庭的教育,它是教育的起点。一般说来,实施家庭教育的是孩子的父母亲,因此父母亲的行为举止言谈身教以及文化水平等都是影响家庭教育质量的重要因素。尤其是父母亲的行为举止,对儿童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这种影响是无法替代的,除非家长改变自我。而家长文化水平高低的影响是可以通过替代而减弱的,如请家庭教师,经济条件好一些的家庭还可以买一台计算机进行电脑家教。

家庭教育的优势在于:灵活机动。由于教育是发生在父子之间,因此这种教育可以发生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教育方式随意,具有灵活机动的特点。容易接受。一般而言,孩子对父母是极为崇拜的,家长的言行被孩子视为权威,容易接受来自父母的各种信息。先入为主。因为家庭是儿童走入社会的第一场所。在家庭中儿童感受着人情冷暖,形成人际关系的最初观念。这对儿童的善恶、荣辱、是非观的建立起着奠基作用。因此家庭教育在儿童的道德观、人生观教育中是首为其冲、先入为主的,长期感染。在家庭中,父母是孩子的终身教师,孩子的成长过程伴随着家长的教育。因此,家庭教育长期感染影响着孩子。

学校教育是有组织、有纪律按照教学原则,遵循教育规律,采用集体方式进行的教育。学校教育的优势在于:系统全面。学校教育系统全面地向学生传授包括天文、地理、自然在内的各门科学文化知识。因此,儿童获益最大,进步最快的还是学校教育。导向明确。学校教育是由一大批专职教师实施,他们具有深厚的知识与丰富的阅历,这使他们能为学生的学习指明方向。

社会教育是从社会环境所提供的各种信息中自发地、有选择地接受某些内容而形成的教育。社会教育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而且传播速度快,这些正是社会教育的优势。

2.社会教育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关系

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各自具有不同的优势,总的说来,家庭教育长于身教,学校教育长于言教,社会教育长于境教。但各自也有不足,由于受感情因素的影响,家庭教育容易造成随意性、盲目性,这也是不少家长头痛自己的孩子粗心大意的主要原因。学校教育在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等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教法简单,内容陈旧,管理死板等都对孩子能力的发展不利。社会教育虽然信息庞多,但良莠不齐,鱼龙混杂,孩子难以筛选出有益的信息。

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三者的关系是: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补充,是调节过滤社会教育的枢纽。家长在处理三者关系时,应当注意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三者的优势,另一方面又要有机地把三者结合起来,避开各自的短处。在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中引入导向性、科学性等要素,这样可减少盲目性,自发性。同时,家长应主动与学校取得联系,积极参与学校活动,关心孩子的学习情况,与教师一道研究孩子的教育问题。节假日,家长可以带孩子去接触社会,看动物园,游公园,逛书市,在这些活动中,父(母)子之间可以交流感情,增进知识,达到提高教育效果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