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缺失的记忆片段
- 流氓兔乖乖
- 风云初起
- 3200字
- 2013-08-24 12:36:06
我把乖乖弄上了岸。大概是在水中呆的时间太久了吧,他在上岸的那一刻就彻底失去了知觉。我用尽办法费尽心思也没能让他醒转。
眼见着从黑漆漆的夜晚慢慢变成了白昼,我的乖乖却还在床.上彻底的昏迷着。彼时,帝君白琰去了西方礼佛,太白就在昨晚也一起跟着去了,这偌大的一方天界我居然找不到一个能够相帮的人或是,神。
接着他便是发起了高烧,在床.上连续躺了几天几夜不仅人瘦了好几圈就连神智都开始因为连续的高烧而开始迷糊起来,每天都在床上说着胡话,而他一向是色.若樱花般柔嫩的唇也因此生出了无数乌黑可怕的燎泡。这几天几夜里,我的心就像是坐了一趟过山车,里里外外全都是惊心动魄的冷汗。他昏睡了多久,我就彻夜不眠了多久。
我害怕,害怕到浑身瑟瑟发抖。上一世他就是这样在我眼前离我而去再也没能回来,难道,这一世他终于还是躲不过这样残酷冷血的生死轮回无间大道么?
就在第三天的夜里,乖乖的病情开始了恶化。不管我再怎么喂药喂灵药喂保命的仙丹都没了什么效果。他静静地躺在床上,面色苍白一动不动的。如果不是他胸前微弱的一起一伏,只怕这第一眼看到他的人都会以为他死了。我这几天不眠不休的照顾他,就连眼泪都已经流干了····从来没有想过,人命会是如此的脆弱,弱不禁风。他的生命之火不过才刚刚开始,却要因为我的过失,我几次三番的过失而再一次泯.灭与天地之间,消散于天界之外····
在我的怀中,揣着一对锐利的法器。如果乖乖去了,我也会毫不犹豫的跟着他去的,这样陪着他飞灰湮灭,何尝不是一种幸福?祝英台和梁山伯的化蝶,世人都说太过凄美,我却觉得,有时候做人太过辛苦,做蝶,作对鸳鸯蝴蝶相缠.绵,也许对于蝴蝶来说就是天底下最畅快淋漓的事。我情愿陪着他,魂飞魄散,逍遥于天地之间,这对于我来说,也许,就是天底下最痛快酣畅之事。然而,这贼老.天却总是不如我愿。我想要得到的,他总是会出手阻拦一番。
夕阳西下,有一天人翩翩临风,从天而降拜访了我的府邸。拜访了我这个从来都没人知晓的隐秘之处。这人就叫做虞城水,在天界的职位是主管天神及其命运的司命官大人。那晚,无数洁白如雪的云朵一堆堆聚集在天界,而他驾着一朵洁白的仿佛透明的云彩翩翩飞来,一头黑发飘荡在湛蓝的天空仿佛给他上面染了一道纯黑的痕迹,一丝丝发纤毫毕现,一点点眉眼靓若谪仙。
在夕阳的照射下,给他的全身都镀上了一层耀目的万丈金光,让他看起来更加的高不可攀,贵不可言。仿佛他的出现只是我的一种幻觉,他的出现才让我知道何为只可远观不可亵玩。这家伙当得起冰清玉洁人模狗样这几个字。不过,就算他再帅,也没我的乖乖好看。
这家伙很文雅的停了我的面前,张着樱红如雪的嘴唇,眯着斜长的眼线,对着我吐气如兰巧笑倩兮:“你想救他么?”
不知道为什么,在我的潜意思里这个家伙值得我去信任值得我把乖乖托付于他。我连忙点头:“想,很想。”
他便笑。这一笑就有点倾国倾城的味道了,我甚至都能感觉到身后有无数鲜花翩翩坠落为的就是禁不住他的那一丝微笑····传说中虞城水冷清黑面寡言少语,这,这是他么?这是那个传说中的黑面煞神么?我疑惑的对着此时态度灰常和蔼的虞城水大人眨了眨水灵灵的眼睛,微微咬着嘴唇,声若蚊呐:“那个····你笑什么?为什么笑?”
“我在笑你很白痴···要知道一死一生都是世间循环任谁也改变不了这种变数。哪怕我是司命。”他的嘴角含了一丝让我看不太懂的意味深远:“就连我自己都尚且不能改变命运安排又何况你呢?他是注定要死的,兔子。你这只愚蠢到家的兔子。”
有什么好像掉进了眼睛里,辣的我直掉眼泪。我努力仰起头对着天空深呼吸,对着自己说道:”他会没事的,会没事的·····“
自我麻醉之后我对着这个长相马虎内心模糊的臭男人便是一轮凶狠泼辣的大爆发:“那这么说你不就是骗我的罗?你这个骗子!骗子!”我愤怒的鼓起脸颊对着他气喘呼呼:“你这个狗.屎不如的家伙给我赶快滚出去,别让我拿扫把开赶!”
他还在笑,但这笑意却没到达眼底:“我说你愚蠢你还真是蠢到家了···我是说他死定了,但是却没说我没办法救他呀····这世间只有一个法子能救他——那就是以命抵命···据我所知,在凡间时你还欠他一命,所以这些劫数才接二连三的出现在他的身上。你想要救他,那很简单,把缺他的命还上不就得了?”
“这么说···是要我把自己的命给他喏?呵呵呵····原来,这么多年来,我不过只是一个专门为了他,为了补命而存在的灵魂···呵呵···”我的笑声飘渺如丝,摇摇晃晃的荡满了整个房间,是临近岁月桑田捱过每分每秒的悲沧,是难以言述让人无语的悲伤。
半晌,我定下心神对着虞城水微微一笑:“说吧,我要怎么才能救他?用法术么?”
“这个非常简单,只要你把自己身体内的元丹送到他的口中就行了,这东西大概已经吸收了将近五万年的天地精华,用来稳住白琰帝君儿子的性命那是绰绰有余。”
“你是说,用我的元丹?”我愣住了。这颗元丹是我不分昼夜辛勤练功努力吃丹药吃了将近万年才在体内化成的一颗内丹,对于修仙的人来说,那是比性命都要宝贵的东西,而它对我来说,也是如此。要是以后我没了它,该拿什么来让我再一次的化成人形?
原来,这所谓的以命抵命不过如此,没要我的性命却要走了我赖以生存比我生命都要宝贵的东西。司命,你还真是狠!
罢了罢了,就算是有它又有何用?你就算是长得再美,也是抵不上那个在他心上的人在他命里的魂。即使如此还不如潇洒一点把它拿来换他一命,从此,一了百了????
就像是后面司命在乖乖慢慢好起来,他也和我慢慢熟悉之后,在某天夜里对我的秘密谈话:“你和他,注定是有缘无分,这是天命,就算是神也不能扭转的天命,丝丝,对不起,现在我要把他在脑海里对你的所有记忆,包括你们在凡间的种种往事都一并的消除了。”空气中,隐隐约约还有他的叹息:“这就是我此次要来完成的任务,对不起。”
我弱弱地看着他,恳求道:“那可不可以把他喜欢的那个人的记忆留下来?他很喜欢他的,很喜欢。我不想要他难过。”
司命看着我,摇头,冷冷的声音居然还透着一丝惋惜:“他有他的自己路要走,谁也不能改变,你且去吧,这几万年你的辛苦老天心里也是有数的,此番这样做算是还了你欠他的命,你在也没什么可以欠着他的了。其实说句内心的话,我很欣赏你为爱不顾一切傻乎乎的样子,作为对你的惺惺相惜,你可以做出以下几种选择。一是选择保留对他的记忆,er是选择跟他一样的,彻底遗忘。毕竟,一个人留着这些绝非快乐的回忆,你会觉得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忘了他吧,忘了他之后,不管世事如何,从此以后,你们两人再无相干。”
再无相干。原来,爱一个人,不光是有甜蜜幸福,辗转难寐,还有着痛苦伤心。这喜怒哀乐,便就是了,最先是喜欢,再慢慢地加深为不能离开,看到他和别的人在一起时会愤怒,只想着私心去独占他,到最后的求而不得就是哀痛了。只是这乐,乐从何来?我不想再了解了,人世间的感情对我这个动物来说,太过于可怕,太过于复杂,也许这个乐字,只是引诱世人堕入无间地狱的一种说法。只是,哪怕我经历了这么多,这么多的苦难,我还是宁愿选择痛苦的记忆,也不愿卑微的忘记。对于乖乖,对于他要我彻底的放手,我做不到。
只是我却忘了,时间是抚平一切伤痛的良药。也有时候,也许,忘记也不失为一种新的开始,一种新的起源。感情也是如此,你不再一次的勇敢尝试,永远都不知道在自己手中紧握的巧克力盒子里的下一颗糖到底是什么味道。
还记得在很多年很多年以后,时间久远的就连我都忘记了何年何月。我遇到了一个奇葩,一个让我觉得人生中充满了惊喜和希望的奇葩。这是一把让我能够燃烧出激情的火焰,是我将要枯萎生命里注入的崭新力量。我活过来了,又重新活了过来。
那一天,我正好懒洋洋的躺在银河边吹风赏月,眼见着今晚的星光璀璨,就随手摘了两颗下来把玩。玩着玩着觉得很无聊非常无聊就随手往旁边一扔。哪晓得就砸到了那人的头。大概是扔的时候有点用力,星星的一边尖角都把人家脑袋砸出一个油亮的明晃晃的大包。ps:无节操的打滚卖萌求收藏,求收藏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