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回忆

  • 对着悲伤说晚安
  • 离小洛
  • 2873字
  • 2011-01-18 12:30:57

或许人真的可以去遗忘一些自己不想要记住的东西,可对于其他人来说,这项作为人的本能在我身上却体现不出来,或者说,是我自己舍弃了

这项本能,我总是习惯性的将一些让我不快乐的事情伤心的事情烙印在心上,并不是我报复心强,而是我把这一切当作这一生的告诫。

我也知道现在做再多的反抗也没用,无力的挣扎只能给自己添加些皮肉之苦,到不是说我做的反抗是无用功,而是没那心思而已。张胜铁了心让你做的事情,就算你最后没做,你也绝对掉层皮。

“我不想面对的东西,你认为逼这我去面对有效果麽?”站在原地抛出一个问题,说话的时候我竭力的保持着冷静,因为当看到她的一霎那,心里的戾气如决堤的大坝一样倾泻下来。

“这我不管,我知道你现在心里憋着火,你真想走的话谁也拦不住,但是既然你现在不挣脱我。那就说明你内心也愿意好好的聊聊,不是吗?既然想好好的聊,那为什么不坐下来谈呢?也许别人有自己的难处呢?你就不能试着去了解下吗?”

张胜看出了我内心的挣扎,但他仍然丝毫没有考虑的说出了我心里的想法,有时候我自己也很纳闷,为什么他能从我的话里读出我的潜在意思,且将这些归为“了解”吧,虽然我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是“了解”的含义。

“就算是又怎么样?就算我想好好的聊聊那又怎么样?难道因为我内心的想法我就得必须这么做吗?办不到,我不管有什么内在的缘由,我只知道在我最需要她的时候她离开了,既然离开了,那为什么还回来找我,又凭什么让我和她面对面的坐下谈,你认为有那个必要吗?”

我的一番话,让张胜没有了反驳我的理由,他们两人面面相觑的看着我,张胜手臂上的力气也慢慢的放了下来。我丝毫不费力的挣开了,就站在他们的面前,看了那女孩一眼,当我和她的的眼光碰到一起的时候,我清楚的看到她眼中带着的惊讶与一丝莫名的的情绪,不过我知道那是在惊讶,她在惊讶我的改变。

是的,我的确变了,从那时候喜欢唱歌,喜欢看小说,喜欢看哆啦A梦和蜡笔小新,喜欢一边上厕所还哼着歌的“孩子”变成了现在沉默寡言,不苟言笑,就算有人在我注意力非常集中的时候跳出来吓我,我也丝毫不会有任何情绪以及面部表情变化的“大人”。

看着他们都不说话,我冷冷的问了句:“是谁安排的?!”

张胜从我的语气中读出了我的意思,但是他没多说什么,要是他说了,那人绝对死的很惨。

“不说是么?行,记住,纸永远包不住火,最好叫那人以后注意点,你不说我现在倒是能确定,这人我绝对认识,触动了我的底限,谁也别想全身而退。”说完,转头便走。

一个人,双手插在口袋里,低着头,长到鼻子的刘海几乎掩盖住了我半张算不上英俊但还清秀的脸,有人说这感觉很非主流,虽然我不排斥,但也不是很感冒。就这样在路上漫无目的的走着,脑子里的思绪早已飞到了九霄云外。

脑子里尽是在学校的情景,想着那时候的我是多么的单纯与无知,我也不知道算不算是,不过我自己感觉应该是吧,想着那时候和周晓露,也就是,今天和我第六次约会的对象一起的时光,感觉真的很清晰,似乎就像是昨天的事情一样,曾今的一幕幕在我脑海里闪过,时而笑,时而泪眼朦胧,真的很像做梦一样,每次回想起来都感觉一切是那么的不真实。直到高分贝的车喇叭把我从神游的思绪拉回来,头一抬我才发现我的处境有多么的尴尬。

我居然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马路的中央,很多车主都拉下车窗伸出脑袋顶着我看,也有向我大叫的,无非就是“走路不长眼啊”、“没事干跑出来找死啊”之类的话。我也对这些话充耳不闻,趁着路对面的交警美女没有找我之前赶忙的溜之大吉。匆匆的钻进了停在路边的出租车上。

回到了自己一个人居住的房子,这个连自己也不清楚是不是家的“家”屋子里一如既往的没有一个人,自己在口袋里摸出钥匙,开门,锁门,和以往一样的动作。几乎闭着眼睛都能够完成的动作,今天却显得很吃力,脑子里乱乱的,不断的浮现出周晓露的面孔。

一进房间,重重的倒在了床上,心里淡淡的浮起一种不知道是不是一种叫患得患失的感觉,像是有块石头压在心上。让我喘不过气来,我知道这是我的病发作了,赶紧跑到了电视机下的柜子前,拉开抽屉拿出了我的常吃的药,到出两颗在手上。

看着静静躺在手心的白色药丸,心里说不出的自嘲,无力的笑了笑,一仰头将药丸扔入口中,也没喝水就这样咽了下去,然后又拖着自己无力身体躺回了床上,连衣服也没脱,闭着眼就这样沉沉的睡了过去。

姑且,把这认为是我对现实的一种逃避吧,因为我远在国外的老妈对我说过,“累的话,就睡一觉,一觉醒了就会轻松很多了。”

当时的我还不明白这句话,总觉得这样不现实,人真的心力憔悴了,睡觉又有什么用呢?后来我才发现,当一个人的心里装的多了,想的多了,慢慢的会有种难以释怀的沉重感,久了,就不那么容易放下。相对来说睡一觉才是最好的选择,最起码在睡梦中,一直紧绷的神经才能暂时舒缓、放松。

我也不知道我到底睡了多久,我只知道我直到我满头是汗才从睡梦中被汗液在身上的黏稠感给拖起来,喘着粗气从床上坐起来,看着床对面的窗户外的日落之色,看了看手机,才4点半左右,冬天的昼总是那么的短暂。

日落之色,总是很容易的让人多愁伤感,看着天边泛黄的色彩,总是很轻易的把人们遗忘在内心角落或者不想记起的曾今给勾起,至少我是这样,因为我是天蝎座,不知道哪本书上我看到过,天蝎座的人总是喜欢多愁善感。

其实有时候也发现了,一个人没什么不好,比起有些人的每天沉浸在网络的热恋老婆来老公去的,要好不少,真的,每天心里带着分落寞与淡淡的失落才能更好的让人学会生存。

没人在身边的日子里,可以随心所欲,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可以在自己的房子乱的和狗窝一般也不用去理会。因为没人和我一起,没人会让我去整理。

还记得我当初和张胜那厮说过,“其实一个人也不错”这句话的时候,他居然半天没反应过来,那时候他欲言又止的挣扎了十几秒后破口说出一句话“我靠!明天地球要毁灭了,我们的霍叔叔终于开窍啦!”然后便是

抱着我欣慰的大笑着。

至于为什么叫我霍叔叔,这其中还闹出个笑话,那时候有一哥们失恋了,虽然我知道那哥们一向没把感情当回事,一向都是今天伤心下,明天就会忘的主,那天居然破天荒的哭的很惨,那哭声!整的比杀猪的还惨,然后还非要拉着我去喝了不少酒,一直喝到脸红脖子粗才停下。

然后用很幽怨的眼神看着我,我可以肯定那眼神绝对是幽怨!就好比是我抢拉他媳妇,然后他还抢不回来的那种,我登时浑身汗毛炸起,和他对视了三秒,三秒后我以完败的结局崩溃了,他看到我的反应后很自豪的“嗯”了一下,然后对我诉苦,说到一半,准备叫我的时候,似乎我的姓刚出口,那哥们打了个酒嗝。

估计是真醉了,打嗝后吐着满口的酒气似乎没有经过大脑的思考就直接来了声“霍叔叔”!

至今我也很奇怪为什么他会把我的名字叫成霍叔叔,可能是当时的语无伦次我听错的谐音,我也就这样凭空老了好几岁!

事后我问起来那小子居然说没有这回事!当时他那躲躲闪闪的眼神我立马就知道他其实记的很清楚,最起码那声霍叔叔是绝对记住的,不过他没说,我也没有继续追问下去的意思。

之后,只要那小子一有什么事情和我抬杠,我脱口就来一句“乖侄子,叫叔叔,然后那小子立马就焉下去,后来大家也时不时的在兴起的时候拿这事情开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