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爱新欢:总裁大叔别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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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吧 3评论第1章 再遇
邹沫从没想过能在这遇到孟庭之,毕竟这里是新加坡,不是他孟先生的长三角,看来这几年生意拓展得不错。仍是前呼后拥的阵势,一群人跟在他身后,争先恐后地和他碰杯套近乎。
五年不见,还是熟悉的老样子,西装面料剪裁妥帖,一贯的冷色调,显得他整个人更加清远疏离。
邹沫想起从前她给他买了条枚红色的领带作为生日礼物,那是她瞒着他偷偷去中餐馆刷了一个学期的盘子凑下的,满心欢喜地想着这条领带放在他身上该是好看的。
蹑手蹑脚地放在他房间的书桌上,第二天早上起床,她紧张地蹬蹬跑到他房间去,礼盒不见了,书桌上只留了张字条——“谢谢,我很喜欢。”
字迹潦草,力透纸背,是他的字。
她因此兴奋得很,就连上课因为答不上问题而被那个老是用印度口音的德语讲课的老教授叫起来罚站,她也觉得世界可爱,万物可爱。
第一天,她下了课就往家里跑,希望看到他系上她送的领带的样子,但他在外面应酬了很久才回家,她等了一晚上,最终在沙发上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终于见着了孟庭之,但他没有系上她送的领带。
第三天早上,仍然没有。
她终于忍不住问出口,“孟庭之,你为什么不系我送你的领带。”
“叫孟叔,没大没小。”孟庭之慢条斯理地吃着早餐,抬头看她气鼓鼓地样子,心情突然变好,饶有兴趣地打量她,“小姑娘生气了?”
“我就不叫你孟叔,你看起来才多大?我们班的Aimee,就我跟你说的那个在运动会上摔了牙后来吐词都漏气的那个,你还记得吗?上次你去接我她还以为你是我哥哥。”
“那大概她把眼神也给摔坏了。”拿起餐巾擦拭了一下手上的油渍,孟庭之站起来准备出门,临出门换鞋的时候,像是想起了什么,转头刮刮站在玄关仍自生闷气的小丫头的鼻子,“领带的颜色不是很适合我,我向来喜欢冷色系,不过还是谢谢你,小丫头。回来给你带你喜欢的那家蛋糕。不过你大概不能再吃了,听说你们学校下礼拜要体检。”说完意有所指地将目光放在邹沫因为胖而有点鼓鼓的小肚子上。
“啊!孟庭之我都说了!我这不是胖,我这是婴儿肥!”邹沫暴走。
“叫孟叔!没大没小。”孟庭之摆摆手开着车绝尘而出,留下小邹沫对着自己的小肚子哀伤而惆怅
他那个时候就老是喜欢逗她玩。调侃她胖,调侃她成绩差以后毕业了都没有人要。
那些在一起相处的日子仿佛就在昨天,他仿佛不曾离开她,他的音容笑貌也时常回荡在梦里,午夜梦回时,她总觉得他还在她身边。她一唤他,他便会出现,嘴角蕴着浅浅的笑,问她“小丫头怎么了”。
但是她已经不曾见他五年了,或者准确地说,五年零十个月。
“沫,想什么呢?那么出神。”Estelle疾步走来,“快,我带你去认识一下孟氏集团的老总,接下来我们有意打开中国市场,如果可以和孟氏合作就再好不过了。啊,对了,他们的孟总是个不可多得的帅哥哦。”Estelle回头朝她俏皮一笑。
邹沫却手心生了汗。
想到不到五年后再次相遇是在这样一个觥筹交错的酒会上。
孟庭之见到邹沫也微微一怔,却仍保持一贯的风度,浅笑颔首。眼前的女子穿着妥帖的职业套装,妆容精致,脸上褪去了从前的婴儿肥,变成尖尖的瓜子脸,腰肢盈盈不足一握,全然无从前的稚气,俨然脱胎换骨,成了一个精干的职场丽人。
邹沫不知哪来的勇气,遇上了他,便脱口而出一句,“孟叔,好久不见。”
只有孟庭之听出来那“孟叔”二字,喊得多么刻意强调。
他从前不让她喊他的名,要她喊他孟叔,她从不开口。如今久别重逢,她却早已学乖,人前模样乖巧可人地喊他一声“孟叔”。喊得他心口五味杂陈,只不知人后是何种模样的。
“是好久不见。”
“难得孟叔贵人不忘事还记得我。”
久别重逢,想不到他们再次见面只剩下寥寥几句客套。
人前不知多少双眼睛盯着,孟庭之连那句“近来可好”都不及问出,便又有下一波的人涌上来客套。
只是Estelle兴奋不已,连连追问她与孟庭之的关系,邹沫却早已没了心神应付,脸色苍白,只想赶紧逃离这喧嚣的闹场。
Estelle终于发现不对劲,她很少见过这样的邹沫,这个东方女孩从第一眼认识她开始就充满了神秘。
看似弱不禁风,却有足够出色的能力。
面对挑剔的上司,这个东方女孩出乎意料地从一堆西方面孔中脱颖而出。
共事时间挺长,她向来都是一贯的不显山不露水,着实很少见她这么失控的样子。
“Estelle,不好意思,今天有点不舒服。”整理好表情,邹沫露出一贯的微笑,歪着头问:“Estelle,你有烟吗?”
*
新加坡的TheFullertonBuilding,能够通畅地浏览新加坡海峡海景。站在窗前,外面星光点点,浓墨的夜色也盖不住灯红酒绿的光。
邹沫熟练地点燃一根烟,指尖星火忽明忽灭。小小的身子陷在沙发里,双腿交叠慵懒而随意。眸色映着窗外的灯火阑珊,整个身形隐在或明或暗里。
身后有脚步声渐近。
“孟先生?”邹沫仍自看着窗外,轻轻出声问道。
“怎么知道是我。”
呵,怎么会不知道是他呢。
那么多年,邹沫早就熟悉孟庭之身上的味道,就算他应酬过后,浸染了一身的烟酒香水味,邹沫也能灵敏地从那么多味道里分辨出孟庭之的味道,淡淡的,带着他惯用的须后水的味道。
莫名让人觉得温暖而安全。
就像是小狗能在人潮里准确地嗅出主人的味道一样。
她太喜欢他,他的一切她都烂熟于心。一晃几年,仍不能忘。
孟庭之看着眼前的女孩,不,或许说该是个女人了。她成长的速度远超过他的想象。“我记得你以前劝我戒烟。”
那时候,孟庭之工作烦躁的时候便会抽烟,一根接着一根。
她还小,不知烟是何种滋味让他能抽得如此起劲,便悄悄偷了一根,自己点了,学着孟庭之的样子,深吸一口,结果被呛得狼狈流泪。
恰好被孟庭之撞见,被嘲笑了许久。她后来始知烟对身体的伤害,便不许他抽,他竟也在她的督促下,渐渐戒了。
你看,有些记忆回想起来那样令人啼笑皆非。
“是吗?”她笑起来,眼底似有繁星,“我可忘了呢,不过孟先生,烟确实是个好东西。”至少能够让她,在孤独无助的时候,有个宣泄口。
孟庭之皱眉,“人前喊我孟叔,人后却喊我孟先生。沫丫头,我宁愿你像以前那样唤我姓名。”也好过如今,生疏至此。
那隐在光线明灭里的人仿佛和他隔了几万里远,虽在眼前,但他总觉得她会随时消失。
“孟先生,我人前喊你一声孟叔已是念情,五年前你对我不辞而别,我倒也不生气,怎的我这般唤你声孟先生,你便与我计较起来。”几年不见,她依旧伶牙俐齿。
指尖的烟燃到尽头,她转过头,对上他如墨的眼神。刚才在宴会厅没有细瞧,如今凑近了看,才发现这几年来,他竟老了许多,眼角添了细纹,眉目仍是俊朗非凡的,却已染上沧桑。顿时心下感伤酸涩,便不再言语。
空气似乎也停滞了,唯有从前的记忆像是铺天盖地的夜色那样袭来包裹住二人,长久的沉默后,只听得他清冷疏离的声线,“沫丫头,五年前不辞而别,我身不由己,若你不越界一步,我怎会”他深深叹气,只是留下寥寥一句“你我并不合适。”
她笑,昂起头抬手捂住了眼,冰凉湿润的泪从颊边落下。可怜她执着这么多年,只换来一句“你我并不合适。”
滨海湾夜晚星星点点的船灯闪烁,孟庭之坐在刚才邹沫坐过的沙发上,回想着她临走时的那句“孟先生,我今年二十六岁了,不是二十一岁,也不是十四岁。”蓦觉时光晃晃,力不从心,很多事情终究是他控制不得的。就像邹沫之于他的感情,还有他之于邹沫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