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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重生平行世界
“头好痛!”
陈启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就闻到一股浓厚的酒味,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
“我记得好像是被车撞了,为什么身上不痛,反而是头痛?”
陈启站了起来,四处打量。
“这是……”
他发出一声尖叫,墙壁上镜子竟然映照出一个陌生人的摸样。
而且,随着他说话,镜子上的那人嘴巴也动了起来。
“我怎么变成这个样子?”陈启惊道。
随后,脑袋一阵剧痛,一连串混乱的记忆浮现。
“陈启,二十岁,出生丰乐镇,高中毕业后辍学,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友……”
脑海中的记忆陌生而又熟悉,他像是一个看客,又似亲身经历过。
“难道我穿越了?”
许久之后,陈启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
是的,他真得穿越了,这里不再是原来的那个地球,而是一个很相像的平行世界。
“穿越了也好。”陈启长叹一声,说道。
在原来的那个世界,他混得也不好,父母早早就去世,自己一个人庸庸碌碌十多年,靠写网络小说度日,现在穿越了,也没有什么可牵挂。
更关键的是这个身体比他原来的身体年轻十岁,这不是相当于凭空多出十年寿命。
“好了,从现在开始,我就是这个世界的陈启。”
陈启很坦然,无论是在地球,还是在这个相似的世界,对他而言,并没有多大区别。
他开始梳理脑海中记忆。
“我靠!”
陈启爆出粗口,他总算知道了原来的陈启为什么酗酒,以至于醉死在房间。
“就为了这样一个女人,就把自己醉死了,这也太脆弱了。”
陈启撇撇嘴,说道。
前世,他单身到三十岁,拒绝过他的妹子估计能站满一个广场,他还不是乐呵呵地活着。
不过接受了脑海中的记忆,了解整个事的前因后果后,陈启徒然生出一股愤怒。
“这个女人也太可恶!”
他都替原来的陈启感到不值!
“哥们,现在我就是你,这口气,我一定会替你出的!”
一夜宿醉,陈启嗓子渴得发干,扭开也不知道几天前剩下的矿泉水,开始喝了起来。
这时候。
咯吱。
房门被打开,一个人走了进来。
这个房子除了他自己,还有钥匙的,只有他的“前女友”。
陈启嘴角露出一丝讥笑:“你还来做什么?是看我死了没有?”
“陈启,你怨我,我不怪你。我们真的不适合,我希望你能找到自己的幸福。”
这声音娇柔甜美,可是听在陈启耳里,却是说不出的恶心。
这时,陈启也看到他的“前女友”,这是一个十分漂亮的女生,淡粉色华衣裹身,外披白色纱衣,脸上淡妆,眉目清纯,一颦一笑,皆有一种无形的魅力。
可是看在陈启眼里,却感觉犹如一具冢中枯骨,丑陋不堪,就算皮囊再好看,也掩盖不了内心薄凉寡情。
“我会找到自己的幸福,你走吧。”
陈启挥挥手,就像是挥走一只苍蝇。
“陈启,你还是这样倔强。”
何薇摇摇头,说道:“我一直把你当做最好的朋友,最敬爱的兄长,也谢谢你这几年做的一切。这张卡上有五万元,你拿回去,也可以回县城,做点小生意。”
“呵呵。”
陈启怒极反笑。
“何薇,高考之后,以我的成绩可以进入任何一个名牌大学,但是为了你的梦想,我毅然辍学。”
“我知道,影视学院花费大,所以我打了好几份工。”
“为了你能光鲜亮丽地走在红地毯上,我甘愿在狭窄的出租屋中,默默吃着泡面。”
“只要你喜欢,我就会不计后果地为你做任何事。”
陈启看着何薇的眼睛,目光如剑芒一般锐利。
“我付出,因为我喜欢你,我也从来没有想过挟恩图报。你不喜欢我,随时可以走。”
“但是你一边享受我的付出,一边和别人不三不四。真以为我是傻子?”
何薇不自觉的后退一步,眼眸中闪过一丝错乱,紧紧咬着自己的嘴唇,楚楚可怜,看似受了很大的委屈。
见此,陈启讥笑不已,当初何薇就是这副表情,和原来的陈启分手的,原来的陈启还心中自责,认为自己配不上何薇,心如死灰,最后醉死在房间中。
原来的陈启也不想想,如果他不辍学,现在也是名牌大学的高材生,而相反,何薇却进不了影视学院,现在也许只是一个跑龙套的群众演员。这时,陈启配不上何薇?
陈启伸了一个懒腰,淡淡地说道:“这是一场梦,现在我梦醒了。我和你一点关系也没有了。”
何薇走了,带着她的五万元走了。她补偿陈启五万元,是想图心安,但是现在陈启不能让她心安,她又何必浪费那五万元。
她就是这样现实的人。陈启已经看透了。
……
房间中。
陈启打开笔记本电脑,这个二手笔记本估计是他唯一为自己买的东西。
浏览网页,查看这个世界的历史。
陈启对比两个世界的不同,同时也开始琢磨着自己该干些什么。
夏商周,春秋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宋元明清……
“这些历史倒没有什么区别,不对,清之后,是短暂的太平天国。”
陈启终于查到了这个世界和原来地球的不同之处。
“文化落后?”
陈启眼睛一亮,经济方面他不懂,但是前世好歹也是写网络小说的,也算半个文化人。
“连本土的网络小说都没有。”
陈启撇撇嘴,他发现华夏人现在只看国内的武侠小说和国外来的奇幻小说。
他好奇,便点开畅销榜榜首的奇幻小说《暴雪战纪》。
“一般般的水准。”
看了一会儿,陈启说道。
他没有因为是外国人写的,就恶意贬低,以他的眼光,这本《暴雪战纪》只是中等水平,可以一看,但是感觉不到新奇和惊艳。
只是,他打开评论,却惊呆了。
[史密斯,你写得太好了!]
[呜呜,终于等到了,总算有书可以看了。]
[这情节,我算被折服了,我昨天熬夜看到天亮!]
“这些都是水军吗?”
陈启又查询了一会儿,发觉还真不是水军。现在华夏大众阅读这一块,除了武侠小说外,其他市场几乎都被国外奇幻小说给瓜分了。
“我要不要把《魔戒》《哈利波特》写出来?”
琢磨这个的时候,陈启突然发现另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
每当他极力思索记忆中前世地球上的一些东西时,脑海中就会很自然地出现一个空白界面。
界面中间,闪烁着一个光灿灿的搜索引擎。
用意念输入想要搜索的词条,唰唰唰,便会出现一连串的相关内容,仔细看了看,竟然跟在地球上使用百度的效果差不多!
“彻底发达了!想用哪部作品,岂不是可以直接翻阅,一字不漏地照抄了?”
陈启呆滞了半响,喃喃失语道。
“现在开始写《哈利波特》?”
不过很快,他便将发现奇幻文学这一块都被外国公司垄断,他一个华夏人就算投稿,他们也未必要,就算是要了,估计也是白菜价。
“那看看武侠小说。”
前世地球上,梁金古黄这些武侠大师,几乎把武侠小说写尽了。这些小说只要拿出来,肯定能大受欢迎。
陈启找出一本武侠杂志《侠客》。
这个世界武侠小说主要是在报纸上、杂志上连载。
《喋血杀马镇》
一看到这个名字,陈启一口老血都差点吐出来。
这都哪一年了,还这个风格?
《喋血杀马镇》一共十二万字,这本《侠客》上刊登了前四万字。
陈启慢慢看了起来,这篇小说行文并不像他想象中的生涩,文笔相当老练,只是过于卖弄文笔,文字半文半白,阅读感不怎么好。
至于《喋血杀马镇》的情节——
陈启真得要吐出一口老血了。
少年出生时候,父母就被杀马镇镇长害死,十六年后,少年办成一个流浪儿,进了杀马镇,成了一家酒馆的小厮。
然后,复仇之路,开始了……
“我怎么感觉有点民国武侠的风格。”陈启腹诽道。
他查了一下这个作者。
《喋血杀马镇》的作者紫月剑,乃是当今武侠小说年轻一代的领军人物。而这本《喋血杀马镇》,更是他突破自我的创新之作,在市场上大受欢迎。
他继续查询网页,发觉老一辈的武侠作家,比起这个紫月剑好上一些,但是也有限,整个华夏武侠小说,都是一股民国武侠的范儿。
可以说,这个世界的武侠小说,还是停留在搏杀复仇这一层次。
“好吧,你们赢了。这样的书都能大卖,我还怕什么。”
陈启眼睛眯了眯,如果金庸的“侠之大者”、古龙的“奇诡莫测”出现在这个世界上,会引起怎样的浪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