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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吧第1章 风葬记事
一个人,假如他来日无多,甚至只剩下一天可活,那么,那最后的二十四小时,他将何以消磨呢?我经常想起这个问题,但很是遗憾,没有一次能想出一个满意的答案:世界上千万种人大概会有千万种不同的方法——有的人怕是会喝上一整天的酒,有的人会和喜欢的女孩子抱头好好痛哭一场,也许还有人会抢在死亡到来之前先行解决,以此将这最后的二十四小时也省略掉,我就听一个女孩子这么说起过她的打算;再说,住在华盛顿的人和住在曼谷的人,住在北京和住在上海的人,他们各自的方法显然绝不会一样,就像我们的降生和长眠之处也都各不相同,如此说来,我想不清楚这个问题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了,因为本来就没有标准答案。
那么我呢?
对于住在武汉的我来说,那二十四小时,我到底会怎样度过呢?
——早晨起来恐怕还是要长跑,不为别的,我是个害怕打乱生活规律的人,像衬衫上的纽扣掉了这样的小事,只要不将纽扣钉好,我就会一整天觉得不舒服,所以反正是最后一天了,还是别让自己心里再觉得什么不舒服的好;之后呢,之后大概会去图书馆把那些藏书搬出来晒一晒吧,虽说图书馆早就已经破败了,这座小院子平常除了我之外几乎不会有任何人踏足,但好歹我仍是这座图书馆唯一的管理员,墙壁、地板和窗户都是我自己动手粉刷的,临要走了,就像我自己会洗个澡一样,那些书要是会开口说话,见到我耐心地将它们搬到阳光底下,肯定也会感谢我的。
接下来呢?晒完书,应该就是中午了,上街吃完饭,再回来收拾收拾屋子,可能还是会决定去郊外的花圃里转一转吧。我有一片花圃,种着些马缨丹啊小麦草啊风船唐棉啊什么的,对了,还种了些辣椒,这块花圃本来是杜离买下来后准备和我一起开花店用的,当然了,还得加上在飞机上跑来跑去的许小男,他们一个是室内设计师一个是波音757上的空姐,工作不消说都比我繁忙许多,只去过几次就几乎不再去了,花店自然也没有开起来,反倒是我,去过几次之后却放不下了,每隔几天就去给那些花浇浇水什么的,不过话说回来,当我忙完后躺在花圃里的田埂上抽着烟,那种难以言表的喜悦也是别的什么东西都无法替代的。
最后一次,大概也不需要带上平常要带去的那些小铲子塑料桶什么的了,就去田埂上躺着看看报纸吧。只不过去一次非常麻烦,要先从我住的武昌坐车到汉口,再在航空路的机场班车停靠站坐上机场班车,出了市区,再在班车驶上机场高速公路之前下车,往西步行二十分钟才能到,说起来不费事,只有真正成行之后才知道去一次有多麻烦。
如此一趟消磨下来,等我再从花圃回到武昌的小院子里的时候,夜幕也该降临了,夜幕里的霓虹灯也该亮起来了。
先洗个澡,换下的衣服也要洗干净晾好,没办法,我就是这么一个人,屋子里但凡有丝毫杂乱的地方,我都绝对不会允许它多一分钟保留下去。换上干净衣服之后,我要从窗台上翻到隔壁的图书馆里去,将晒足了太阳的书仔细收回去,它们中的相当一部分我都看过了,也熟悉它们在书架上的位置,所以并不需要开灯,这一切在黑暗中我也可以轻易完成,之后关好图书馆的那扇木门,我再翻窗户回自己的房间里去——图书馆在一幢两层小楼的第二层,我的房间是在另一幢两层小楼的第二层,两幢小楼各自有外置的旋梯上下出入,但是对于我倒省了麻烦,我从来都是径直翻窗户上下出入。
听听电台吧。这也是我每天临睡前都要做的事情。我最喜欢听的那档音乐节目九点半开始,一直到十二点结束,电台里的那个DJ对音乐的口味可谓是相当驳杂,一晚上听下来,从爵士乐到沂蒙小调,从老鹰乐队到被称为“新宿女王”的椎名林檎,风格各异的音乐渐渐就让我恍惚起来,听着听着就闭上了眼睛,一到十二点,那声音低沉的DJ就会在《春之祭》的乐声里说:“节目到此结束。晚安吧,还清醒着的人们!”说来也怪,每到这个时候,他的声音就像闹钟一样,准会让我睁开惺忪的眼睛。
到了十二点,我也该去到我该去的地方了。
那时候也许会有一阵风?那风应该是从东湖的湖面上生成的,吹过了湖面上的游船和城市里簇拥的楼群,吹过了疾驶的汽车的车轮和我院子里的草坪,吹动草坪边的三棵桑树和树冠里的鸟窝,吹动窗台上晾着的衣服和我从花圃里带回来的马缨丹、小麦草和风船唐棉,吹上我的脚趾和睫毛,就是在这么柔和的风中,我长舒了一口气,闭上眼睛,等待万物停止,等待灰飞烟灭。
晚安,还清醒着的人们!
如此而已——假如只剩下一天时间可活,这就是我想象中的那一天,没有丝毫不同凡响之处,就像我看过的一本名叫《傻瓜吉姆佩尔》的书,里面说——“当死神来临时,我,傻瓜吉姆佩尔,会高高兴兴地去,不管那里会是什么地方,都会是真实的,没有纷扰,没有嘲笑,没有欺诈。赞美上帝:在那里,即使是傻瓜吉姆佩尔,也不会受骗。”我虽不是傻瓜吉姆佩尔,但也绝不会认为自己是个多么出色的人,无非是一个活在一座普通城市里的平淡无奇的青年男人而已,在我死去的时候,难道会有一个堂皇的葬礼,又或者会有一辆用鲜花包裹了的红马车将我送到下葬的地方?
这样的妄想,在我身上似乎还从来不曾有过。
但是妄想过风葬。
忘记了是在哪本书上见到过风葬的事情,说的是大兴安岭里生活的鄂伦春人,虽说也有土葬和火葬的风俗,为数不少的人还是选择了风葬:人死之后,会被亲人用桦皮包裹好,架在树上,身边放着生前用过的箭杆、狍皮衣和佩刀之类的东西,这些东西连同刚刚失去知觉的肉身一起最终将被慢慢风干。这种下葬的方法我非但不觉得有什么可怕的地方,反而觉得有种奇异的亲近之感,恐怕还是喜欢那种安静的感觉,我这人,是那种无论走到哪里都希望不要生出什么动静的人,到死也还是悄悄的为好,不麻烦任何人,心里也不装任何装不下的事情,有一天果真如此下葬的话,我应该是会觉得惬意至极的。
我读过的那本书其实是一本画册,一见之下,再不能忘,偶尔想起,就想找出来再看看,可是怪了,我竟然怎么也无法再找到那本画册了,几乎把图书馆里的书架都翻遍了都没找到。有一段时间是经常想起那本黄色封皮的册子的,后来渐渐淡了下来,就想:像我这么个平淡无奇的人,大概也只能在城市里平淡无奇地死去了,不过即使死在这个院子里,那天要真的是个刮风的天气就好了,似乎也勉强算得上风葬了,虽然差强人意,但也总是聊胜于无。
风葬的事,就这么总是忘记不了了,也和杜离聊起来过。
“不是吧,那样去死也太恐怖了吧。”他在武汉广场二十八层的一间写字楼里做室内设计,周末,我过江去汉口找他,在二十八层楼尚未完工的写字楼里,我刚刚说完风葬的事情,他就叫了起来,“你想想,人死了,但是那些鸟倒是有可能跑到你头发里来做窝,简直太恐怖了!”
“也没什么啊,比埋在地底下还是要好许多吧,”我笑着说,“万一有机会复活,也不可能再从地底下走出来了,葬在树上就不同了,要是有机会复活的话,揉揉眼睛直接回家就是了,对吧?”
“是倒是,不过想着被风干了感觉总是不大好。”
“我倒觉得没什么,几千年后要是骨头还在的话,又碰巧被考古的人发现,价值肯定比地里的棺材大得多。”
自打我们认识,几乎每个星期都要聚一聚,当然,还有许小男。许小男比我们都要忙一些,几乎每隔一天就要跑一趟从武汉到昆明的航班,不过不要紧,我和杜离聚在一起的时候,总是打她的手机,好多次都是她刚刚到昆明,就在飞机的轰鸣声里,杜离要她在电话里唱歌,结果她就真唱了,没办法,小男就是这么可爱的人,似乎永远都长不大,对任何司空见惯的事情都充满了好奇。她本来也要比我和杜离小出好几岁。
说起我们的认识也颇有意思,有一天我闲来无事翻报纸,见到一则小小的广告,广告上说定于某月某日在汉口的一间咖啡馆举办“宁夏返城知青子女见面会”,主办人是一个在校大学生。六十年代,武汉的确有一批为数不少的知青去了宁夏插队,我就是他们的后代,杜离和许小男也都是。我本来不想去,原因很简单,因为我虽是从武汉去到宁夏的知青的后代,但是我的父母早就不在人世了,即使是后来又回到武汉来上大学,也仅仅是突发奇想的缘故。不过说来也巧,那天我正好去汉口的一个书商那里送稿子,地方也离那咖啡馆不远,于是就去了,结果也是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的:登广告的主办人压根就没有来,来的人就只有我们三个。
于是就认识了。
“哎,想过去大兴安岭看看吗?”我问杜离,“听说桦皮屋啊马奶酒啊什么的都还是相当不错的,估计也花不了多少钱。”
“上次不是说去康定的吗,怎么又改成大兴安岭了?”杜离反过来问我,“你难道还真想去看风葬啊?”
“是啊,没错,”我说,“要是觉得不错我就不回来了,呵呵,你一个人回来算了。”
“我说大哥,你慌什么呢,”杜离一拍我的肩膀,“你离死还早得很呢!”
但是杜离说错了。我,是真的要死了。
真的是要死了。
从哪里说起呢?如果我的记忆是一个房间,房间里有一扇窗户,恰好一道闪电从天而降,那么,它的第一束光芒将映照在房间里的何处呢?
我确信是去年春天的那个上午。
那天也是奇怪了,几乎从来没人踏足过的小院子里竟然来了个客人,是个中年男人,不用说,我感到非常诧异,那个人衣着整齐,戴着过时的玳瑁眼镜,背着一个印着“某某水库工宣队”字样的军用书包,单凭字样也可以知道是有些年头的东西。我和他搭话,他也非常有礼貌地答话,但只是嗯嗯啊啊,我几乎听不清一个字。尽管如此我还是把图书馆的门打开了,他进去找好书又在长条桌前面坐下来之后,我给他倒了杯茶过来,就翻窗户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去了。
大概过了四十分钟的样子,一群人吵吵闹闹地进了院子,我简直觉得不可思议:今天到底是怎么回事?平常没有一个人来,今天却是一来就来出了这么大的动静,我连忙起身去看,发现院子里果真一起拥进来了四五个穿白大褂的人,等我看见他们的时候,他们已经上了楼,我马上跳过去看,几乎是和那些穿白大褂的人一起进了图书馆,刚刚走到门口,我不禁吓了一跳:那个背着军用书包的男人手里拿着一把水果刀对着自己的喉咙。几乎与此同时,我也差不多明白了眼前到底在发生着一桩什么事情了:那些人身上的白大褂无一例外都印着“东亭精神病院”的字样。
不用说,穿白大褂的人顿时安静下来,纷纷对那中年男人好言相劝,但是没有用,他也一改先前的样子,厉声呵斥那些穿白大褂的人离开,说是反正也活不下去,现在就干脆做个了结算了。言语之间,动作也有些变形,喉咙上甚至已经划出了血迹,我觉得这样下去事情可能会变得无法收拾,就示意其中的一个跟我出来,他马上心领神会,跟我一起翻进了我的房间,我房间的另一侧是个狭窄的阳台,正好可以翻到图书馆的阳台上,他一进房间就径直奔着阳台去了,我则没有再跟着他,就留在房间里等待接下来的动静。一分钟之后,动静果然传出来了:那中年男人猛然惊叫起来,继而水果刀咣当一声掉在了地上,一度消停了的吵吵闹闹的声音立刻又响了起来,显然,他们还是顺利地将他制服了。
片刻工夫之后,所有的声音都停止了,喧闹的院子又平静了下来,我站在窗台边上,抽着烟看着一行人走出院子之后仍然争执不休的样子,不禁笑着摇了摇头:这个上午多少有几分荒唐。点了支烟,环顾一遍房间,刚刚要给那盆风船唐棉浇点水,眼前突然一黑,身体差点站立不住,鼻子里一热,就在我恍惚着不知所措的时候,鼻子开始流血,鼻子流血之于我似乎还从来不曾有过,所以全然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但是鼻子却丝毫不管这些,血流得根本就止不住。
身体是瞬间虚弱下来的,一点力气都没有,几乎是闭着眼睛找到一包餐巾纸,捏成小团后塞进鼻子里,我以为能好过一点,结果恰恰相反:纸团一塞进鼻子,嘴巴里顿时生出了咸腥的味道,牙龈也猛然发热,我用舌头一舔,立刻就知道血已经进了嘴里。
恐惧就这样降临到了我身上,我不知道血这样流下去之后我的身体到底会发生什么事情,有那么一阵子我想过给杜离打个电话,还是没有打,一个完全说不清楚原由的念头浮上心来:不就是流血吗,那么来吧,我就来看看最后到底会有什么事情。
就这样持续了二十多分钟,屋子里所有的餐巾纸都用完了,血终于不再流了,我走到阳台上,打开水管,用冷水淋了淋脑袋,清醒了些,强撑着回房间在床上倒了下来,昏沉中闭上了眼睛,身体太虚弱了,很快就睡了过去。
其间迷迷糊糊的曾被手机的声音吵醒过,一接电话,是小男的声音,她似乎是刚刚下飞机,我可以听见里面有广播员提醒旅客抓紧时间登机的声音,我实在没有力气说话,只是嗯嗯啊啊,没有讲几句话就还是睡过去了。
其实只睡了一个小时不到,也不知做了个什么梦,身体猛地一惊就醒了,眼睛一睁,首先看见的就是床单上的血。即使在我睡着的时候,我的身体仍然没有停止流血。
犹豫再三之后,连门都没有关,我下了楼,情不自禁地总要闭上眼睛,摸索着开了铁门,倒是没忘记锁上院子里的铁门,之后走完半里路长的巷子,走上了那条环湖公路,三分钟后,坐上了去医院的出租车。
两个小时之后,在医院里,我手里拿着张化验单被告知:我患上了再生障碍性贫血。一种不治之症。
过程就是这样。
就像一首歌里唱过的:一弹指,一刹那,一辈子不翼而飞。
我还记得我是怎么从医院里回来的:脑子里绝不是什么空白,只是一片巨大的惊愕,就像一口被草和灌木遮盖了的古井,掉进去之后又别有洞天,说不定还连通着什么广阔的所在,那种惊愕之感也是如此,总是没有极限,又像医院门口的湖水一样随风波动,绵延开去,终致虚空。
医院里的医生可能并不想直接将结果告诉我,婉转地问我可否叫亲人来一趟,我答说并无亲人,又问我是否有合适来一趟的上司,我也据实告诉他:我只是一个大型企业的图书馆管理员,企业几乎就在我从学校毕业分配来的同年就破产了,工厂里的车间只怕连草都长起来了。话说到这个地步,那个慈眉善目的老太太只好告诉我:你得了再生障碍性贫血,无论如何,得了这种病,单单凭自己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承受的。说话间,又有好几个医生走到我们身边来,面色凝重地低声商量着我的病情,就是这个时候,我走了,没人注意到我。
医院的门口有一片湖,名叫水果湖,与东湖是连通的,中间只隔着一座汉白玉桥,出了医院,我点上一支烟,在湖边上坐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总是在想一个同样的问题:我,是要死的人吗?
水果湖这一带虽说相对幽静,但是过往的车辆和行人也绝对不算少,在即将结束的一生中,我相信自己肯定不会忘记在湖边上坐着的一个小时了:在此起彼伏的汽车喇叭声里,我接连抽了好几支烟,远处的湖面上泊着几条打捞水草的铁皮船,我就盯着那几条铁皮船发呆,脑子里不知怎么竟想起了宁夏戈壁上的一段风化的古城墙,我几乎有点觉得不可思议,难道我就一点也不害怕吗?真的,我一点也不害怕,或者说害怕的感觉并没有找到我。主意就是在那一小时的最后几分钟拿定的:既然毫无生机,就干脆放弃治疗,也不打算将自己的病情告诉任何一个人。
也是,一个人被生下来,一个人去死,两种过程里都不会有人陪伴,世间万千人莫不如此,当然了,古时候的皇帝死的时候倒是有人陪葬。
我是走路回我的小院子里去的,一路上,也想到了怎样安排自己今后的生活,首先想到的是要不要再回一次宁夏,去父母的坟上看一看。想一想这个世界也的确奇妙:身为武汉人的父母都死在了宁夏,反倒是我,一个说梦话时都讲宁夏方言的人,如无意外,就应该死在父母的故乡了。后来又想,无论怎样,还是按照我喜欢的生活样式继续生活下去吧,当然也要对得起自己,比如我早就想出门旅行一次,现在看来可以成行了——不过是些普通的想法,应该不算过分。
死,一路上我都在说这个字,一点特殊的感觉都没有。
“死,”我说了一次,接着再说一次,“死!”
仍然一点感觉都没有。
我知道事情不会就这么简单,虽说我是个平淡无奇的人,但是芸芸众生身上的七情六欲一点也没少,我知道自己并不是遇事镇定的人,别人眼中的些许无所谓,其实也只是无可奈何的随遇而安而已,正因为平淡无奇,我的贪心、恼怒和开怀大笑与身边的人都如出一辙,所以我知道,我不会这样一直蒙昧下去,也许哪天早晨起来就会发作也说不定,只是迟些来而已。那么,就迟些来吧,我是害怕生活规律被打破的人,至少明天早晨起来,只要天气正常,我还是要绕着东湖边的环湖公路长跑。
那天晚上,可能是鼻子终于不再流血的缘故,我竟然睡得异常深沉。
事实上,自此之后,有好长一阵子我的鼻子再没流过血,体力也绝无问题,我甚至常常不相信自己已经是个来日无多的人。
说说我住的院子和房间吧。如果从汉口经长江二桥到武昌,经过一条长长的干道之后,再拐往梨园方向,经过一个环形广场,往北折,就走上去往东湖深处的环湖公路了,只走三分钟,正对着湖面的公路左侧有一条巷子,巷子口是一间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然后是个废弃了的公园,据说由于经常有人吊死在那里的一棵鬼柳上,所以几乎无人去了,再往前走就是我的小院子了,院子里有两幢两层小楼,有一片草坪,草坪边上种着一排紫薇和三棵桑树,每棵桑树上各有一个鸟窝,就是这样。
其实这条巷子幽深得很,往前走建筑物虽然很少了,但是参天的古树倒是不少。当我刚刚从大学里的图书馆系毕业,被分配到这座小院子里的时候,我一直想不清楚,一个远在汉口的工厂,它的图书馆为什么会坐落于如此偏远之地,不过后来也明白了:原来这里的好多地盘都曾经属于它过去的职工疗养院,其中也包括那座已经废弃的公园。
我的房间也不算小,虽说只有一间,但好歹也有二十多平米,具体多少没量过,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正对着院子的是一排陈旧的落地窗户,窗户上斑驳后日渐脱落的红漆简直不堪目睹,所以我自己买来油漆一律刷成了黄颜色,一眼看去倒是十分扎眼,说它是落地窗户一点都不假,因为地板三番五次地坏,而每一次翻修的方法就是直接在朽坏的地板上再加上一层,所以,当我席地坐下,窗台也仅仅到膝盖处,那些放在窗台上的花还莫如说是放在房间里。
房间里没有凳子,认真说起来也没有床,说到底我还是个喜欢舒适的人,走到哪里都喜欢找个舒服的姿势躺下来,所以,房间里足足铺了十张凉席,冰箱、被褥、SONY高画质电视、简易衣橱、一只东北炕桌和成堆的CD、DVD就这么随便放在凉席上,枕头倒是有好几个,想写写画画的时候径直靠着枕头伏在小炕桌上写写画画就是了;房间的另一侧推门出去是个阳台,虽然不大,但是简单的厨房和同样简单的卫生间都在上面,站在那儿可以看到师范专科学校里的操场和体育馆,以及更远一点的东亭精神病院,精神病院的主楼是座哥特式建筑,楼顶上还有座钟楼,我知道,几十年前那里曾经是一座教堂。
在这座谈不上熟悉的城市里,这里就是我的一块小小地盘了,几乎没有人打扰我的生活,我也相当满足于眼前的生活,即使是杜离,也羡慕我的自在,在我这里过夜的时候,半夜里睡在凉席上,他总是不忘记说:“他妈的,咱们简直像两个韩国人!”
一直到死,我大概都会在这里住下去了。
至少从去年春天的那个上午一直住到了去年的夏天和冬天,一直住到了此刻。
我的生计并无问题。因为近水楼台的关系,我常常帮书商写写稿子,大多是些资料汇编,最终由书商出成《人生哲理三百条》《名人情书》之类的书,做起来很轻松,在隔壁的图书馆里翻资料就可以了,据说书的销路还相当不错,最忙的时候我一年编过五六本。这样一来,我过日子绝无问题,甚至可以说过得相当不错。在银行里也有些存款,假如我仍然能好好活着,我原本是打算用这笔钱去买辆二手车的,现在看来也无此必要了。
可是——
就像命定一般,我的生活终究还是发生了变化:不知道从哪一天起,我突然变得爱步行了,不是像退休的老人般有事无事都上街转悠,而是只要上了街就尽可能走路回来,碰到感兴趣的事情就停下来看看,而感兴趣的事情竟然是那么多,所以一趟走下来总要花上很长的时间,放在过去真是从未有过的事情,一开始我并没有留意,留意到的那一刻,我能感到自己的心里轻轻地颤了一下:我,是舍不得去死吗?
是的,我舍不得死,一个连掉了颗纽扣都觉得浑身不舒服的人,怎么可能是个无牵无挂的人呢?去年夏天的一个晚上,我和杜离,还有小男,在汉口的一间酒吧里喝完酒出来,在武汉关的那间钟楼底下走着,天上下起雨来,听到长江里传来的一声汽笛声,鼻子突然一酸,幸好忍住了,转而拉着他们在大街上疯跑了起来。
我就此明白:我的身体里埋藏着一根电线,迟早它会通上电,变成一条漫长的火蛇,使我伤心,使我焚烧,甚至号啕大哭;眼前的蒙昧,只不过使劲推迟那一天朝我逼来而已。
好了,现在,还是每天都上街转转吧,许多时候我都觉得像个初次进城的农民,觉得眼前的一切都是如此新鲜:高楼大厦是美的,一方狭窄的草坪是美的,女孩子的脸是美的,打太极拳的老太太们也是美的,转着转着,我差不多就沉醉不知归路了。有趣的事情着实不少,在蛇山下的那座隧道里,我遇见过一个穿着白布对襟褂的老太太,每天晚上都打着伞在那里站上一会儿,一句话都不说,就只盯着从隧道里经过的行人,许多人都被吓得毛骨悚然;我还遇见过一对中年夫妻,一天下来,遇见了四次,于是便好奇地和他们聊了起来,这才知道丈夫也是和我一样来日无多的人,大病不愈之后,决定让妻子陪着在城市里好好转一转,看看他们生活过的地方,我碰到他们的时候,他们其实是刚从当年插过队的地方回到城市里。
对了,我还碰到过逃跑的伴娘。
我听说过许多婚礼举行前几分钟逃跑的新娘,可是还从来没听说过给新娘做伴娘的人也逃跑的事情。
去年十一月的一个晚上,我从花圃里回来,坐车到洪山广场,下了车走路回去,已经是冬天的天气了,我竖起衣领朝水果湖方向走,走到湖边,找了个石凳坐下来抽抽烟,我背后正对着一家亮若白昼的酒店,欢声笑语不时从酒店里传出来,定睛一看,这才发现里面正在举行婚礼,于是便饶有兴味地看了起来。看了不几分钟,酒店里的灯一下子灭了,正在我恍惚的工夫,酒店里已经乱成了一团,我还以为停电了,但是我头顶上的路灯还亮着,那家酒店隔壁店铺里的灯也都好好亮着,随之我就听到黑暗的酒店里传来了争吵的声音,举行婚礼的人显然对酒店不满了,酒店的人一边不迭地赔礼,一边吩咐人赶快去查看到底出了什么事情,好几分钟过去,灯还是没有亮起来,争吵的声音就更大了。
这时候,一个穿着拖地白裙的女孩子从酒店里走了出来,也在我旁边的一个石凳上坐了下来。我心里暗生诧异:不会是新娘一个人跑出来了吧?就多打量了几眼,总算看清楚不是新娘:尽管也模模糊糊看清了她脸上绝对不算浅的妆,但是头上并没什么多余的饰物,如果没猜错的话,她应该是伴娘。她的高跟鞋好像出了什么问题,坐下来后马上脱下,一边揉揉脚,一边把两只鞋放在石凳上敲了敲,清脆的梆梆两声,似乎使了不小的力气,接着穿好,站起来趔趄着往前走了两步,好像还是不行,回来接着敲,声音更大了。
看着看着,我就笑起来了。最近总是这样,本来没什么特别之处的一件事情,我却总是能看得笑起来,等到明白自己在笑的时候,事实上已经笑过了。
“喂!”她朝我这边叫了一声,我还以为我背后有人,就转过身去看,转身的工夫她又说,“看什么呢,就是在叫你!”
“哦哦。”我答应着站起身来,“怎么了?”
“给根烟抽抽吧。”她说。
我便走过去,掏出一根烟来递给她。她一只手接过烟,一只手还在继续敲着鞋,我掏出打火机给她点火,一弯腰就闻到了她身上浓浓的香水味,也看清楚了她的脸:不用漂亮来形容是说不过去的,尽管嘴唇上的口红抹得重了些,但是某种稚气还是从口红里袒露了出来,大概也就是二十出头的年纪吧。点好烟,她抽了一口,立即呛得连声咳嗽起来,一眼便知不是那种经常抽烟的人,我站在那里也不知如何是好,她倒是咳嗽着问了我一个问题:“你觉得活着有意思吗?”
“有……没有……你觉得呢?”我不知道说什么好,便干脆问起她来。
“我觉得太有意思了!”她说。
“怎么说呢?”我继续问。一般而言,提出“活着是否有意思”之类问题的人对此类问题的答案总是否定多于肯定的,像眼下这样肯定的回答我还是第一次听见。
“哈,活着多好啊,能抽烟,能光着脚,不高兴了还能剪剪电线什么的,还有好多事情,哪怕办不到,想一想总是有可能的吧。”她多少有几分狡黠地笑着说。
“什么?”我一时没听清楚,“剪电线?剪哪里的电线?”
她仍然狡黠地笑着,嘴巴一努,我顺着她的嘴巴一回头,立刻明白了:原来酒店里的那一场小小的悲剧是她造成的,也禁不住笑了起来:“怎么会想到剪电线啊?”
“烦了,从下午三点闹到现在,我早就烦了,不剪电线我可能到明天早上都回不去。”她轻轻地吹了声口哨,“本来是想拉拉电闸的,但是他们修起来太容易,干脆就跑到屋顶上把电线剪了。”
“啊?”
“啊什么呀,一点都不危险,到厨房里找了双塑料手套戴好了才去剪的,又是在屋顶上,反正也不会出什么事情,明天早上他们稍微一注意就能发现,唉,只要今天快点结束就好。”
说话间,事情竟然果真像她希望的一样:酒店的门口开始有人走出来,虽然出来的人几乎无一例外地全都怒气冲冲,但也的确没什么办法,一场热闹的婚礼看来只好就此结束了。过了一会儿,人群中走出新郎和新娘,我刚想看得更清楚点,身边的女孩子却一拉我的胳膊:“别动,有人在叫我!”
果然有人在人群里喊着一个名字,听不太清楚,我回过头去,还不及开口,“嘘!”她就先将食指在嘴唇边竖了起来,其实她的手还一直在拉着我的胳膊,此时又一用力,我就干脆在她身边坐下了,她的身子再往后躲一点,几乎完全躲到我的身体背后,“千万要挡着点,被他们找到可就惨了!”
于是我也就不再说话,一边用身体挡着她,一边还是像刚才一样饶有兴味地看着酒店前面的人们何去何从:新郎和新娘上了一辆轿车,剩下的人也只好各走各路了,争吵声仍然还在持续,赔礼声自然也就没有停止,他们哪里知道罪魁祸首就在我的身边,想起自己正在度过一个如此有趣的夜晚,心里总不免觉得有几丝隐隐的快乐。总有十分钟的样子还多,人群终于消散开去,酒店的经理正在对员工们施以更激烈的怒吼,那个一直在叫着我身边的女孩子的名字的人,也在最后一个离开了,我侧过头一看:她竟然靠在我身上睡着了,一只手抓着我的胳膊,一只手还提着高跟鞋。
那么就睡吧,我想。
十二点的样子,背后的酒店关门了,一条街上几乎所有的店铺也都关了门,行人寥落,渐至于无,我抽着烟,看着偶尔从眼前驶过的汽车,看着湖面上的幽光里随波逐流的游船,真正是觉得神清气爽了。“啊!”也就是这时候,身边的女孩子“啊”了一声醒过来,睡眼惺忪地问我:“现在几点钟了?”
“十二点了。”我回答说。
“该死!”她马上站起来,一边整理着她的拖地长裙,一边又忙不迭地穿好高跟鞋,正弯腰穿着呢,突然侧过身来对着我,“你是谁?”
我愣了愣,苦笑起来:是啊,叫我怎么说呢?
“该死!”我还愣怔着,她已经穿好了鞋,在地上踩了几步,突然“哦”了一声,用手敲着自己的头,“想起来了想起来了,你这个人还是很不错的嘛,没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
“要不——”我迟疑着说,“我打个出租车送你回去?”
这下轮到她迟疑了,终于还是说:“好啊,可是我住在汉口哦,很远的。”
“没关系,”我说,“走吧。”
不过,事情比我想象的要麻烦一些,也是怪了,我和她在水果湖与东湖之间的那座汉白玉桥上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竟然没有一辆出租车来。两人便随意往桥下走去,不觉中走出了好远,等到我偶然瞥一眼的时候,才发现她又把高跟鞋脱下来提在手里了,空出来的另外一只手则提着裙边,走起路来真是不轻松。我就停了下来,站在路边继续等出租车,这时候,她一眼看见前面的一家夜宵摊前停着一辆小型货车,马上招呼我说:“好了好了,有救了,我就坐前面的车回汉口去了,”见我反应不过来,又说,“那是庄胜百货商场送货的车,一定是过长江二桥回汉口的,我就在庄胜百货旁边。”
我多少有些疑虑,直到走近了,才发现她的确没有看错,真的是庄胜百货的货车,夜宵摊上只有一个顾客,显然就是这辆货车的司机了。她在离货车大约十米远的地方停下,问我:“你是做什么的?”
“还真是说不清楚,平常也没什么事情,就是编编书什么的吧。”
“编书?”
“是啊,编些人生格言之类的东西,意思也不大。”
“不是挺有意思的嘛,哎,你背一条来听听啊。”
“啊,还是别了吧,大半夜背人生格言,总觉得不大对劲。”
“这有什么,背背吧,显得咱们多有理想啊。”
我只好背了临时想到的一句:“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于心。”
“不错嘛,我也想到了一句,‘庄稼一枝花,全靠粪当家’,”她哈哈笑着说,“这一句也算是人生格言吧?”
“应该不算吧,可能只能算农谚——”
我的话还没说完,她拔脚就要往前跑,刚跑出去两步,回过头来“嘘”了一声,我这才看到那个司机吃完夜宵后正在付账。她很轻捷地跳上车,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坐下来,还是光着脚,手里提着高跟鞋。我也不再说话,只笑着看她,突然想起来要问问她的名字,还有,她是做什么的呢?终了还是没问。一会儿,那司机回来了,打开驾驶室坐了进去,压根就没注意到车厢里还坐着一个人,很快,货车就开动了,那女孩子对我做了个“V”字手势,我便看着她连同小货车一起渐行渐远了。
后来,街道上起了雾,街道两旁的桉树和楼房都像是穿了一层薄纱,远处过往的汽车灯在薄纱里亮着,像是来自冥界的精灵手里提着的两只灯笼,微风吹过,绿里返白的桉树叶子哗啦作响。我浑身轻盈,感到自己的身体也薄如纸片,与湿漉漉的雾气融为了一体,想想此前背诵的格言,想想此刻坐在小型货车上驶往汉口的伴娘,不禁又想起了一件事情:我是否会死在一个如此有趣的晚上呢?
即使不能,我也希望像这么有趣的晚上越多越好。
这样的晚上越少越好——大概一个月之后的一天晚上,半夜里,我被一阵动静惊醒了,拉开灯一看:竟然有两只不知道名字的水鸟闯进了我的房间,上下翻飞,撞翻了我的茶杯,越过我的头顶,最终落在衣柜的顶端,叽叽喳喳地叫着,跳着,这就是真正的“雀跃”了,它们应该是在我睡着的时候从东湖的湖面上飞过来的。我颇觉有趣,就点上一根烟靠在枕头上看这两个小家伙接下来将何去何从。
突然,没有任何征兆,我的鼻子一酸,眼角就湿了:某种微小的感觉在心里滋生了,在转瞬间就迅速扩大,像落在纸上的一滴水珠,一点点扩张着湿润的疆域:两只水鸟尚能上下翻飞,我的死期却近在眼前,而且,我是孤单的,并没有一个人知道我的秘密,在此刻,我是多么希望有人知道我要死了,能对我说几句劝慰的话,即使我的天性并不如此,但是,一个人总有想挣脱自己天性的时候。
我想杀死这两只鸟。
我不能容许这两个小东西在我眼前存在,从来没有一种更加激烈的情绪光临过我的身体:就在它们的雀跃中,我感到自己的身体正在消逝,离我的房间越来越远,离另一块黑暗之所却越来越近,在那黑暗之所,我会腐烂,沦为一堆白骨,再没有铺满凉席的房间和散发出淡淡幽香的风船唐棉,即使放声大哭,也不会有人听见。
我甚至感到那两只水鸟一点点在放大,而我却在缩小。
我站起身来,找了件衣服,跑到衣柜前面,想把它们盖住,然后再来处置,可是它们灵巧得很,我才刚刚靠近,它们就飞走了,在半空里盘旋不止,它们就在离我头顶稍高一些的地方,我却无论如何都拿它们没办法。过了一会儿,我突然想起阳台上的一瓶杀虫剂,马上拿进来,对准它们喷上去,这次的确奏效了:那两只鸟扑扇了几下翅膀之后,终于绵软无力了,绝望地掉在了散落在地板上的一堆书中。
我把它们抓在手里,也就是在第一瞬间里,当我的手触到它们细密的绒毛和温热的身体,我就知道自己下不了手了,终了,走到窗户边,拿起给花浇水的水壶,一点点将那两个小东西浇醒了,之后,叹了口气将它们掷向空中,掷出去的一刹那,我心里暗自一惊:它们非但没有飞走,反而一个劲地往下落;不过还好,离地面大概只有半米距离的时候,它们就像大梦初醒般拍起了翅膀,转眼间就停在了那棵随风摇曳着的桑树上。
睡是再也睡不着了,我决定出去走走。
我怎么会想要杀死那两只小东西呢?
当我关好院子的门,置身于月光下的小巷子中,我突然感到害怕:我为什么会这样呢?在最短的时间内我得以确认:我死命推迟去想的一天,终于还是来了,这一天来后,还有如此这般更多的一天会悄然而至,自此之后,应该是有更多的东西让我不得安宁了,天上的星辰和地下的繁花都会变成刚才的那两只鸟,在悄无声息中压迫我,使我的身体像尘埃一样被雨水冲去,如此而已。
出了巷子就是环湖公路了,我抽着烟,径直往前走,这时候起了风,突然看见远处的几株灌木丛正在闪闪发光,心里顿生好奇:莫不是有人在那边放了火?于是加快步子跑过去,一见之下,不禁惊呆了:这里简直就是萤火虫的王国,不断有萤火虫从远一些的地方飞过来,和更多的萤火虫绞缠在一起,就像在参加其中两只的婚礼,更加奇异的是,可能是湖水映像上来的关系,它们身体上发出的光并不是那种司空见惯的黄色,而是显得格外清澄,所以,我的眼前就像是有一颗时而聚拢又时而分散的水晶球。
水晶球的下面,泊着一条船,船上堆着几个墨绿色的啤酒瓶。大概是清洁工从湖里捞起来的,自然是要留待明天才会被清洁工送进废旧物资回收站。
风大了,灌木丛边的杉树都摇晃起来,又是在湖边上,我不禁感到几丝凉意,但是那些沉醉的萤火虫却丝毫不管风多么大,继续沉醉着,一场盛宴还远远没到结束的时候。
突然就想起了风葬的事情。
我跳上那条船,坐好,随手一抓,足有数十只萤火虫就这样轻易被我攥进掌心里了,我将它们装进一只啤酒瓶,再用岸边的泥巴将啤酒瓶的口封好,丢进水里,这样,它便成了一只水中的火把,随着风势慢慢漂流开去,如此一来,这也是一只风葬的火把了。时间对我来说似乎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了,我也总算为这庸常的一天找到了结束的小小仪式:如法炮制,我干脆耐心地坐在船上制作了足有十个啤酒瓶火把,说实话,那么多的萤火虫被我风葬,我却丝毫都不感到有什么怪异之处。
后来,我解开缆绳,拿起船桨往前划了几米远,不再划了,仰面倒在舱里,闭上眼睛抽烟。风势是越来越大了,水波就自然不会小,没过多长的时间,我身下的船就漂出去了好远,“管它漂到哪里去呢,”我心里想,“就这么死了倒也不错,也勉强能算作是风葬了。”只有在不经意睁开眼睛的时候,还是禁不住被眼前奇异的景观所吸引:那些萤火虫并不知道自己即将死于我一手造成的风葬,还在啤酒瓶里翩飞不已,或许是置身于水中的关系,它们的身体反倒显得更加晶莹了,并且使一片片水波也泛射出金黄色的光,恰似火山爆发后在沟壑里流淌的岩浆。
我突然哭了起来,不是那种号啕大哭,眼眶里也没有眼泪涌出来,可是我还是觉得自己哭了。
“死!”我哭着说了一次,接着再说一次,“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