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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吧第1章 少年
虽然已经是黄昏了,但迎面而来的风依旧像是从热锅里涌出来的蒸汽,熏得人浑身发烫。秋夏之交,D市的高温天气仍在持续。
郁心雅擦了擦额头的汗水,望了一眼跟她并肩而行的白衬衫男生:“你进去吧,我在大厅等你。”
“白衬衫”抬头看了看面前这幢十四层高的大楼,他们站在一楼大厅的入口处,大厅内人来人往,有拎着水壶的大婶,有跑来跑去不安分的熊孩子,还有推着轮椅的护士和被病人家属团团围住的医生。
这里是理爱医院的住院部。
大楼正面贴着白瓷砖的外墙有一大片都被夕阳的光辉涂成了刺眼的金色,“白衬衫”的目光上移,在和那片金色相接以后,他立刻低下头来,感到不适般眨了眨眼睛,眉头一皱:“我很快就出来。”
心雅不那么友好地挤了个笑容,说:“不用很快,你的任务就是好好开导她,她需要的话多陪陪她,陪多久我都等。”
“白衬衫”的眼神微微一转,居高临下睨着心雅,也不那么友好地说:“那你等吧。”
这时,有个拎着果篮、怀抱鲜花的男人从心雅和“白衬衫”的后面走过来,由于怀中鲜花遮挡了视线,男人没看清前方有人,一下撞到了“白衬衫”。
“白衬衫”微微向前一个趔趄,手一松,手里的遮阳伞便翻落在地。
这一路上,“白衬衫”都打着那把纯黑色的遮阳伞,这是下午心雅刚给他买的,作为他来医院的一个交换条件。
这天下午来医院之前,“白衬衫”跷着二郎腿坐在心雅家客厅的沙发上,墙上的时钟指向三点十分。他看了看时钟,又扭头盯着窗外烈日下那栋有点儿泛白的高楼,不悦地皱起了眉头。他最讨厌烈日了!
沉默片刻之后,他缓缓地说:“那先给我买一把遮阳伞吧,我要纯黑色的。”态度还有点傲慢。
他的侧脸很好看,轮廓是刀削斧砍一般的立体,无论是鼻梁的弧度、腮骨的弧度还是眼角微微上翘的弧度,都是刚刚好。
当他发现心雅只是继续靠坐在电视机柜上,两手撑着柜子边缘,还在饶有兴致打量他,显然并没有打算出门给他买伞的时候,他颇为冷傲地抬了抬下巴,扫了一眼心雅的指缝里夹着的那支绿漆外皮、顶端是一片宝蓝色细长鸟羽的墨水笔,然后又把视线慢慢上移,直到跟心雅的目光相对。
眼神微微一用力,不怒自威,仿佛在问:你到底去不去?
心雅也不输,弯腰从脚边的矮柜里拿了一把碎花伞,不偏不倚地扔进他怀里:“用我的吧。”
“白衬衫”的眉宇间似乎自带一种不容抗辩的威严,他说:“我只用纯黑色的,这是我的习惯。”
心雅噘了噘嘴,不冷不淡说:“这是景檐的习惯。”
“白衬衫”接着说:“我就是景檐。”
没错,眼前这个穿着白衬衫的男生,无论外貌、音色还是神态、动作,都和他们嘴里提到的那个叫“景檐”的没有两样,可他的确不是景檐。
心雅摇了摇头,反驳道:“严格来说,你不是。”
“白衬衫”并不着急,淡淡地说:“好吧,我不是景檐,我既然不是,那我也不用去医院了?”
可恶!心雅的眼睛轻轻眯了眯,冲他翻了个白眼。但她知道自己有求于他,所以不得不让步,说:“好吧……我去给你买伞,但你只能待在我家里,哪儿也不能去!”又说,“阿栀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已经跟你解释清楚她的处境了,算我拜托你!”
“白衬衫”拿起遥控器,不客气地打开了电视机,懒洋洋地道:“看心情吧。”
与其说“白衬衫”是心情还不错,倒不如说他是厌恶外面强烈的阳光,所以他才没有离开。他一直等到心雅买了伞回来,黄昏六点半,才跟她一起来到了理爱医院。
理爱医院住院部门前,黑色遮阳伞翻落在地,撞到“白衬衫”的男人明显心情不好,非但不道歉,还趁机撒气:“眼瞎还是腿瘸呢?怎么堵门口啊,还让不让人过了?”
“白衬衫”微微一弯腰,拉起伞柄,把伞扶正收好,眼神一斜,突然间目光利得跟刀子似的,盯着那个男人,竟然把对方盯得犯怵。对方欺软怕硬,看“白衬衫”似乎不好惹,急忙抱着花溜了。
“白衬衫”收回目光,没有跟心雅打招呼,径自朝着另一个方向的电梯口走去了。
心雅怕他路上没记牢,又在背后对他喊:“喂,十楼,四号病房。”
“白衬衫”一边走,一边高举起右手,在空气中划了几笔,划出了一个大写的“F”字母。心雅立刻会了意,他应该是在嫌她啰唆,说她“烦”吧?她不满地打量着他的背影,自言自语说:“也不知道这个人到底有什么好?这么嚣张狂妄,阿栀到底喜欢他什么?”
郁心雅有两个最好的朋友,都是她高中时的同学,去年也和她一起考入了C大。两个女孩当中,一个是戴眼镜的蘑菇头少女贝小瓷,还有一个就是现在正躺在十楼四号病房里的简阿栀。
阿栀是今天清晨八点多被校工从C大的蔚蓝湖里面救起来的。
据一名晨跑的同学说,天刚亮他就看到一个披头散发的女生坐在湖边,她抱着腿,下巴抵着膝盖,两眼直勾勾盯着湖面,保持着那个姿势好久都没有动。再过了一会儿,她人就在湖里了。因为本能,呛水挣扎,扑腾起的水花引起了附近校工的注意,还好有校工奋力相救,阿栀才捡回了一条命。
心雅得知消息赶到医院已经是中午了。四人间的病房里空着两个床位,阿栀的斜对床住着因工伤入院的大叔,大叔去楼下花园散步了,病房里就只剩下阿栀一个人。
阿栀瘦瘦薄薄,像个纸片人似的躺着,窗口挂的白纱帘被风吹起来,从她的身上拂过,她的眼睛只睁开了一条缝,眼球就随着白纱帘的起落移动着,她看起来麻木而悲伤。心雅本来憋了一肚子气话,但是一看见阿栀还是心软了。她问:“阿栀,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由于较长时间的缺氧,还有落水的时候头部撞到了湖岸边的石头,需要休养观察,阿栀暂时还不能出院。
阿栀翻了个身,背对着心雅,以示她并不想说话。
心雅见地上都是纸巾团,想去拿扫把扫干净,刚一转身,手腕却被阿栀抓住了。
“心雅——”她扭回头来盯着她,问,“我现在这样子,他会有一点点心软吗?心雅啊,你能不能让他来看看我?”
阿栀说的“他”就是景檐。一个在她入学不久以后就开始心仪的男生。
去年九月的迎新晚会上,他们俩班并排坐,在晚会互动环节的时候,工作人员朝观众席里扔小布偶,谁接到谁就上台配合互动。阿栀和景檐都接到了。
两个人从舞台的两侧走向中间,四目交接的刹那,景檐出于礼貌,冲阿栀笑了笑,那笑容里甚至不乏倨傲,景檐是个十分傲慢的人,但是,就是那样的笑容,也足够撞进阿栀的心里。
阿栀对景檐一见钟情。
当然,以景檐出众的外表,就那么往台上一站,又何止倾了阿栀一个人的城。再加上后来很快就有人爆出,景檐是富三代,他的爸爸在他小时候意外去世,后来妈妈再婚,离开了景家,剩下景檐跟着爷爷一起生活。景檐的爷爷景国霖坐拥着全国十强的游乐产业之一——景乐集团,而景檐很可能就是集团未来的继承者。有了这个光环,他就更受瞩目了。对C大的很多女生来讲,景檐是个跟偶像明星一样令人神往的大人物。这很多女生里面,也包括了阿栀。但阿栀觉得自己十分平庸,每次看到景檐都紧张得满脸通红,连大气也不敢出,就更别说向他表白了。
而“表白”完全是一场意外。
当时,阿栀跟别人议论景檐,说漏了嘴,承认自己喜欢他,恰好被景檐听到了。他便缓缓走到阿栀面前,居高临下地盯着阿栀,问她:“你喜欢我?”
跟景檐一起的几个男生全都大笑了起来。
“喂,我们景家的小少爷也是你这种女生可以喜欢的?”
“景檐,喜欢你的人从东大门排到西大门,别理她了,你还跟不跟我们去派对了?浪费时间……”
“唉唉,你们快看她,好像要哭了吧?”
男生们七嘴八舌,围观的人也指指点点,阿栀站在景檐面前,连抬头直视他都不敢,她真的委屈得要哭了。
阿栀虽然算不上漂亮,但是,五官清秀,也还耐看。只是刚进大学那会儿,她有点儿不修边幅,头发经常乱糟糟地披着,皮肤也比较粗糙,而且穿衣服也不讲究。再加上她总是一副拘谨自卑的样子,给人的感觉就像一只怕事的小鹌鹑,走在人群里,几乎也没有人会看她一眼。
这样的女孩,在众人眼里,跟景檐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
景檐也没再跟阿栀说什么,懒洋洋地对他的伙伴们做了个手势——走吧。
没走两步,却听到背后传来了阿栀怯生生的声音:“是的,我喜欢你。”
“哟呵——”在场的人一听,全都开始起哄,甚至还有人在旁边大喊:“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
景檐一扭头,盯住了那个喊“在一起”喊得最响亮的男生,枪打出头鸟,他一步一步朝他走过去。
景檐的傲慢嚣张在学校里可是出了名的,亲眼见过他发脾气的人都很怕他,对他避而远之。虽然他依旧面无表情,只是目不转睛盯着那个男生,脚下的步子很轻很缓,但那个男生却觉得有一座大山在朝自己压过来,越来越心虚。
景檐越靠近,那个男生就越往后退,最后他只好赔笑求饶:“嘿嘿,大哥,我开玩笑的啦。”
景檐又扫了阿栀一眼,对那个男生说:“我看……不如你跟她在一起吧?反正——”他上下打量着这个头发油腻、衣服上还有明显的污渍的男生,“你们俩还挺配的……”
那曾是阿栀一厢情愿的付出,景檐几乎占据了她全部精神世界。他看她一眼,她的世界就有了光,他再对她一笑,山就绿了,水就清了,花也开了。然而,他却这么厌烦她。
阿栀为此哭了很多天,连续失眠,食欲大减,走在街上还因为走神而差点儿被摩托车撞倒。她本来就是一个十分敏感脆弱的姑娘,而且脾气很倔,从那以后,她就开始魔障一般地想要扭转别人对自己的印象。她先是找心雅借衣服穿,因为心雅是她们系里面公认的最会穿搭的女生,她有很多好看的衣服都令别的女生垂涎不已。然后她还学了化妆、仪态,把时尚杂志当教科书一样阅读背诵。听说练瑜伽能令人肢体舒展,气质提升,阿栀又跟贝小瓷去报了瑜伽班。
总之,所有能够把自己变美的方式,阿栀都愿意尝试。可惜这一切还是白费了,高傲如景檐,不管阿栀怎么改变自己,他连一个正眼都不屑给她。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他甚至连她的名字都记不清楚。
心雅和贝小瓷都觉得阿栀是在钻牛角尖,可是无论她们怎么劝她,她还是陷在自己的世界里无法自拔。
前几天,又因为参加学生会选举失利,阿栀还被竞争对手公开嘲笑了,说她喜欢景檐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阿栀气得躲起来大哭,还负气跟心雅和贝小瓷说觉得自己太失败,活着没意思。心雅还以为那都是气话,没放在心上,可没想到,这天她刚到学校,竟然就听到大家在议论历史系的简阿栀跳湖事件了。
阿栀的跳湖事件发生以后,立刻就有人在校园网论坛上发帖议论,帖子一发,阅读和回复量就一直居高不下。
阿栀自己也看见那个帖子了,在被送入病房以后,心雅到来之前,她一直在看论坛的回帖。
大家都在毫无根据地揣测她跳湖的原因,不过,大部分人都对她为情所伤的这个说法很感兴趣。有人说是因为景檐拒绝了她,也有人说是因为景檐当众奚落了她,总之都把矛头指向景檐,“景檐”成了帖子里出现频率最高的两个字。
阿栀看着那些议论,觉得伤口仿佛被人撒了盐。她其实很想回帖斥责那些人,告诉他们真相。她根本没有轻生,她只是情绪不好,到湖边发呆,却一不小心踩滑,掉进了湖里,但是大家偏偏要脑补出一个精彩绝伦的理由,简直可笑至极。然而,更可笑的是,阿栀的满腔愤怒在看到其中一条回帖的时候偃旗息鼓了。那条回帖说:那景檐要不要为这件事情负责呢?
是啊,如果因为这件事情,景檐会改变对她的态度呢?如果他能来医院看她呢?
所以,阿栀没有把实情告诉心雅,她反而哭得楚楚可怜,想求心雅去找景檐来看她,她心里虽然有羞愧,但是,那羞愧也不如她对景檐的执念重要。她从来没有这么疯狂过,疯狂到她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对的,错也是对的。
于是,离开医院以后,心雅便去找景檐。
午餐时间,在高级餐厅里一人独享双人海鲜大餐的景檐正慢条斯理地剥着虾壳。听心雅说明来意以后,他看也不看,问:“安慰她?今天我安慰她了,那明天、后天呢?不会天天都要我安慰吧?你的朋友啊……”他用食指点了点手中的虾头,“可能这里……有问题。”
心雅本来就憋了一肚子火,景檐还这样说阿栀,她一时控制不住情绪,也不管自己是不是有求于他,正好看面前有个白瓷盅里装了一碗海鲜汤,她就把瓷盅一端,猛地朝景檐泼了过去……
景檐被汤里的油脂糊住了眼睛,瞬间什么都看不清了,也顾不上骂心雅,赶紧伸手去纸巾,本来搭在身前的纸巾此时已经掉到了地上,他只好弯了腰,低着头,用桌布去擦眼睛。只听“咔嚓”一声,心雅竟然拿手机拍下了他狼狈的一幕。
他激动地站起来,指着心雅吼:“手机给我!”
他看心雅面带炫耀、岿然不动,立刻又加重了语气,吼得整间餐厅的人都听到了:“手机,给我!”
心雅微微一笑,说:“你放心吧,我不会把你的照片乱传的。既然你不肯跟我去安慰我的朋友,那我只好给她看点儿有损你形象的东西,或许这样她就没那么喜欢你了呢?”
心雅拿着手机晃了晃,突然,从背后伸过来一只手,一下子把她的手机抢走了。她回头一看,一名餐厅的服务员讨好般地朝景檐走过去,一手递上干净的湿毛巾,一手递上手机:“景少爷。”
拿到手机以后,景檐眼睛里的煞气慢慢收敛了,最后他所有的表情都收敛了起来,他这个人,没有表情就是他最常有的表情,他恢复了惯常的冷静。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心雅。
心雅刚进餐厅就自报过家门了,但景檐刚才根本没听进去。心雅不打算再说一遍,她用一种虽然很轻但不容否定的语气对景檐说:“手机还给我。”
景檐把手机摊在掌心里掂了掂,视线往餐桌上一扫,桌子上除了刚才被心雅泼掉的海鲜汤以外,没有任何液体食物,他便朝邻桌看了看,发现邻桌的桌子中央有一碗大份的海鲜汤,他便施施然走了过去。
邻桌坐了几个男人,其中有一个男人看景檐盯着那碗海鲜汤,似乎猜到了他的意图,急忙站起来挡在他面前:“喂,这位男同学,你这么为难一个女同学,很不绅士啊?”
景檐冷冷地看了男人一眼,又回头看了看刚才帮他抢手机的服务员,那个服务员立刻过来硬把男人拉开了。
景檐拿着手机,悬在那碗海鲜汤的正上方,手一松,“咣当”一声,手机落进汤里,撞到碗壁,发出一声脆响。接着他若无其事地转过身对那名服务员说:“结账。这一桌的账也算我的。”
男客人一听不服气,提高嗓门道:“有钱了不起啊!”
服务员挽着那位男客人的胳膊不敢松,一个劲儿小声地劝他:“先生,先生,您别惹他,就当是帮本店积福,大事化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好吗?”
心雅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手机变成了落汤鸡,又急又气,就算她一向“泼辣”,从不忍气吞声,却也有点儿慑于景檐的气场,没敢轻举妄动。
景檐走到心雅身边,平视前方说:“我只是针对那张照片,不是针对你的手机,手机我会赔给你的。毕竟……有钱就是了不起!”
心雅恨得牙痒痒,不远处的男客人似乎觉得景檐最后那句话是故意说给他听的,又碎碎念了几句。景檐已经是这间餐厅的高级VIP了,以前来餐厅的时候到底发生过什么事,心雅不得而知,但看服务员那点头哈腰小心翼翼的态度,她也知道那个“魔王”准是在这里上演过“大闹天宫”,他们才会那么忌惮他。
经此一役,心雅知道自己是不可能说服景檐去探望阿栀了,她只好自己想办法。于是,就有了“白衬衫”的出场。
“白衬衫”去看望阿栀的期间,心雅在医院大厅休息区里面坐了一会儿,觉得无聊,就拿出手机刷微博。刷着刷着,突然听到旁边的咨询台里有两个护士低声惊呼:“好帅啊!”
帅?什么啊?心雅抬头一看,“白衬衫”竟然从电梯口走过来了。
两个小护士一边对“白衬衫”捧脸观看,一边低声感叹着。
心雅十分不屑,站起来走向“白衬衫”,不无责备地问道:“不是让你多陪陪她吗?这么快你就下来了?”
“白衬衫”眉头一皱,眼睛里流露出一丝惊讶:“又是你?”
这时候,心雅的视线落在了男生衣服的纽扣上。跟她一起来医院的那个人,白衬衫上的纽扣是银色的,而现在站在她面前的这个人,虽然也穿着一件款式相同的白衬衫,但他的衬衫上面的纽扣却是纯白色的。
心雅猛地意识到什么,立刻说了句“我认错人了”,转身就走。
景檐却从背后追了过来,喊她:“郁心雅,你站住!”小半天的工夫,他已经打听出她的名字了。
这天是2016年的9月12号。这天下午,心雅做了一件会令人觉得匪夷所思的事情。
从这天下午三点开始,未来的三天之内,这个世界上都将会有两个景檐。
一个就是现在站在心雅背后的真正的景檐,而另一个,就是还在十楼安慰阿栀的“白衬衫”。
心雅很小的时候就听外婆说过一些流传在D市的奇闻妙事,比如有一个女人在捡到了一幅名画之后,竟然拥有了跟画中人一模一样的外表;还有一个身患绝症的少年因为得到外星人的帮助而奇迹般地康复了。
心雅外婆对超自然的神秘事件很感兴趣,也喜欢讲给心雅听。小小年纪的心雅经常坐在外婆身边,虽然听得很入神,但却是一脸的不置信。外婆就捏着她的鼻子说:“丫头,外婆说的都是真的,是真的哟……”心雅为了哄外婆开心,小脑袋使劲儿地点着说:“嗯嗯,是真的!是真的!”
心雅升初中那一年,外婆便去世了。那时,她看着外婆面容慈祥地躺在冰棺里,她很悲伤地想,即便她说的那些光怪陆离的事情都是假的,但以后也再没人给她讲了。她是很伤心,但是,她依然没有相信过外婆说的那些故事。直到她十八岁的这一年,一切才发生了改变。
2014年,十八岁的心雅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摔了一跤,她刚爬起来,一脚就踩到了一个圆筒状的东西,险些摔第二跤。
她低头一看,她踩到的原来是一支式样有点儿老旧的墨水笔。
笔杆是某种金属材质,漆成了绿色,没有笔盖,笔的顶端有一根宝蓝色的鸟羽,细细长长的,在阳光下微微反着光。
心雅从来不会把路边捡的东西带回家,但是,她这次却很想留下这支笔。说不清是为什么,那一刻,她就觉得自己捡到的仿佛不是一支普通的复古墨水笔,而是一个迷了路的可怜小孩,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她,牵着她的衣角说“姐姐你收留我吧”,她爱惜地擦了擦笔杆外沾的泥土,把笔塞进了书包里。
而那天夜里,奇迹就发生了。
心雅做功课的时候,觉得有点累,开始走神,走神的时候她忽然想到了那支捡来的羽毛笔。她便从书包里把羽毛笔拿出来,想试试笔还能不能用。她拧开笔套看了看,笔芯里面大概还剩下三分之一的墨水。
接着她就用那支笔写了一段英语作文,还开小差画了两只乌龟,一切正常。但是,当她用笔在书上划重点的时候,笔尖绕着历史书上印着的“九龙玉杯”这个词语画了个圈,收笔的一刹那,她突然看见自己画的这个圈里面有一团白光放射出来,她顿时吓了一跳,蹭的一下丢开书笔,从凳子上站起来,往后一退。
那团白光朦朦胧胧,并不太刺眼,像是从历史书里升起了一团云雾。
心雅惊愕地瞪着那团白光,白光很快就消散了,而在腾起白光的位置,竟然出现了一只玉做的酒杯。
酒杯呈白色,杯身四角各有双龙戏珠,把手上也有一条龙。
心雅的目光徘徊在酒杯和历史书上的“九龙玉杯”四个字之间,紧张得半晌都缓不过神来。第二天,她抵不住强烈的好奇心,拿着那个玉杯去古玩店找人鉴定去了。第一个鉴定的人说玉是假的,做出来的杯子也不值钱;可第二个鉴定的人看完后却出了一身冷汗,差点儿就要打电话报警说自己找到偷国宝的人了。
那个人说,心雅拿的正是国宝九龙玉杯。九龙玉杯是康熙皇帝的随葬物,曾置于康熙的陵寝景陵之中。1945年,盗墓者偷入景陵,盗走了九龙玉杯,尔后至今,九龙玉杯音讯全无。
可是,这件失踪的国宝竟然被一个高中生明目张胆地送到古玩店里求鉴定,鉴定的人激动得面部表情都不受控制了。心雅察觉这人神色怪异,急忙抱着玉杯跑了,要不然,她恐怕还真得被警察带回局里问话了。
心雅莫名奇妙地捡了个烫手的山芋,紧张得不知所措。然而,又过了两天,当她正为如何处理九龙玉杯而发愁的时候,她竟然又亲眼看见,本来好端端放在自己面前的玉杯,杯身的光泽忽然黯然下去,紧接着杯子还变成了半透明状。她根本来不及反应,半透明就变成了全透明,一眨眼的工夫,玉杯凭空消失了!
震惊之余,心雅慢慢地镇定下来,直觉告诉她,这件怪事和那支神秘的羽毛笔有关。她想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于是便开始用羽毛笔做实验。
她用羽毛笔写过字,画过画,也做过符号标记,但是,并没有发生任何异常。于是她再一次翻开了历史书,看到“尽头”两个字,她用羽毛笔把这两个字圈了起来,周围风平浪静。她接着圈起“曾经”“公元”“大批”“怒发冲冠”这几个词,还是一切如常。直到她圈起了“宫灯”这个词语,奇迹终于再次发生了,房间里真的出现了一盏宫灯!而这一次,还不到三天,两天之后,那盏宫灯就像九龙玉杯那样,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心雅吓得整晚睡不着,她不敢再乱用那只笔了。她必须小心翼翼地挑选某些普通的词汇来做实验,比如“苹果”“发卡”“指甲刀”等等。渐渐地,她终于总结出了羽毛笔的一部分使用规则。
第一,但凡已经存在的文字,无论是雕刻、印刷、抑或是手写的,只要是一个有实体的名词,比如植物、动物、山川河岳、泥沙建筑等等,被那支羽毛笔圈画起来,就会变成实实在在的物体。
所以,如果被圈画的是“故宫”“秦岭”这样的名词,D市恐怕就真的会在一夜之间轰动全国了。这令心雅感到如履薄冰,用笔的时候也异常谨慎。她没有把这支笔的存在告诉任何人,包括阿栀和那个一向对神秘事件很感兴趣的朋友贝小瓷,这是属于她一个人的秘密。
而不久后,心雅不断尝试,又总结出了神笔的第二条使用规则:被圈画的文字,应该至少存在了半年时间的以上。
也就是说,如果心雅在白纸上现写景檐的名字,然后再用羽毛笔围着这个名字画个圈,景檐是不会出现在她面前的。她只能到阿栀的宿舍,从抽屉里翻出她的日记本,日记本里果然如她所想,满满的都是“景檐”。她挑了一篇早于半年前的日记,把里面的“景檐”两个字一圈,眨眼的工夫,“白衬衫”就出现了。
而且,这个“白衬衫”还很清楚自己的来历。
这也是由于羽毛笔的第三条法则:被笔圈画的人,都十分清楚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个世界。他们天生就对这支能赋予自己生命的“神笔”有一定的认知,而他们也都知道,所有因笔而生的事物,包括人,存在的时间都不会超过三天。在这三天里,他们随时有可能忽然消失。生命短则几分钟,长则七十二小时,这也算是羽毛笔的第四条法则了。
而羽毛笔的第五条法则,是一位叫邓焯音的女士帮心雅解开的。
邓焯音是心雅外婆的名字。
在景檐之前,心雅只有过一次把羽毛笔用于人的经历,而那个人就是她的外婆邓焯音。
外婆去世以后,心雅常常陷入思念,最难过的一次,她便有了一个大胆的念头:如果羽毛笔能够令名词变为实体,那么,用在人名上会怎么样呢?她虽然很忐忑,甚至可以说有点儿恐慌,但最终还是把心一横,找出了自己的一篇旧作文,抖着手把作文里的“外婆”两个字圈了起来。
眨眼的工夫,外婆就出现了。
心雅几乎哭着扑到外婆身上,抱着她怎么都不肯松手。
花白头发的老人家爱怜地抚摸着心雅的头,有点儿于心不忍地问她:“孩子,你真觉的我是你的外婆吗?”
难道……不是吗?心雅忽然打了个寒战。
邓焯音出现的时候,手里还拿着一支生日蜡烛。
心雅冷静下来仔细地打量她以后,发现她看起来比去世的时候年轻了不少。外婆去世的时候,头发已经全白了,但她眼前出现的这个外婆的头发却是黑白相间的。外婆在七十三岁时去世,但眼前的外婆看起来却只有六十岁左右。
而心雅的作文正是在回忆六十岁生日那天的外婆。她是这样写的:
点蜡烛之前,我想把自己折得很丑的那个纸皇冠给外婆戴上,她却不肯戴,说自己一把年纪了,戴着别扭。但是她鼓着腮帮子吹蜡烛的样子却很可爱,看起来还有点儿调皮,明明就是个老顽童,哪儿像她说的‘一把年纪’?
她把这段文字里提到的外婆圈了起来,于是,出现的就是文字里所描绘的这个过生日的外婆。
眼前的外婆依然温柔且有耐心,她向心雅解释道:“我是在七十三岁那年去世的,但是,你这篇作文里,我正在过六十岁生日,所以我是以这段文字里描绘的状态出现。你明白吗?”
她又说:“也就是说,假如你用的是另外一篇作文,而作文里描写的是二十多岁左右的我,那我出现的时候你恐怕要吓一跳了!呵呵,二十多岁的我,你压根儿就认不出来吧?”
心雅依然感到有点儿迷茫:“但是……我虽然写的是您六十岁过生日的情况,但却是以回忆的手法,我明明是在您七十岁生日的时候才写的那篇作文,难道不是以文字形成的时间为准吗?”
外婆摇了摇头,语重心长地说:“作文是有语境的,复活首先会遵从语境。除非你圈画的是一个没有任何语境的名词,那才会以文字形成的时间为准……”外婆以前是小学语文老师,所以她每次跟心雅讲道理的时候,都像在教她的学生似的,特别细致有耐心,“那什么是没有语境的词呢,你知道吧?”
心雅想了想,说:“如果有人在一张白纸上单独写我的名字,算吧?”
“嗯,算。”
“还有……杂志的目录页上,跟在文章题目后面的作者的署名,也算吧?”
“嗯,单独的一个词语当然就没有语境了。”老人家说话的时候,和善的态度里还隐藏了一点儿疏远,“但一般嵌在句子、段落、文章里面的名词,就是有语境的了。比如‘美人鱼穿越大海来到了陆地’——这句里面被圈画出现的‘美人鱼’就是已经来到了陆地上的美人鱼,而不是还生活在海里的美人鱼了。”
外婆说的就是羽毛笔的第五条法则:复活首先以语境为先,没有语境才会遵从文字形成的时间。
所以,阿栀的那篇日记虽然是在迎新晚会过后一个礼拜写的,但日记的内容却是在回忆晚会上初见的景檐。于是,“白衬衫”就以晚会时的状态出现了。
然而,“白衬衫”并不是景檐,眼前的外婆也不是心雅的外婆,即便从外貌、声音,甚至脾气喜好来辨认,再亲的人也很难分出两者之间的差别。可是,他们始终只是一个被复制出来的赝品。
为此,外婆也特别向心雅解释过:“假如这一刻我和你的外婆同时走向你,就算我们在你眼里一点儿差别都没有,但是,也许她走过来时会摸一摸你的脸,而我却会拍一拍你的肩膀,我们有各自不同的思维方式,已经变成两个独立的个体了。她是她,而我是我……而且……”
她又说:“我以六十岁的状态得到生命,来到这个世界上,我就只知道你外婆在六十岁之前的一切。而她在六十岁生日会上,从插满蜡烛的那一刻开始,往后所有的经历、所有的记忆,我都是没有的。”
“所以……孩子,不要再做没有意义的事情了。通过不断地复制,只是画饼充饥,并不能制造一个人的永生。”
“因为你复制出来的,始终不是原来最真的那一个。”
“你的外婆已经不在了,你要接受这个现实。我之所以对你还有感情,是因为我还有六十岁之前的那些记忆。因为那些基础,所以我也爱你,但是……我对你的爱,和你真正的外婆对你的爱,其实是有区别的。”
老人说红了眼眶,心雅更是哭着跪坐在老人的脚边,脸靠在她的膝盖上,抱着她舍不得放开。
老人慈祥地摸着心雅的头,缓缓说:“心雅,就算我只能算是你半个外婆,但我也希望你过得好。你听我一句,这支笔你不要随意使用它,你每用一次,创造出原本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东西,就是在向自然规律挑战,我怕终有一天你会受伤。你伤害自然,自然就会伤害你,你要记住。”
心雅也认同外婆的观点,问道:“既然是一种不应该存在的力量,那它为什么会存在呢?外婆,您知道这支笔的来历吗?”
外婆说:“我只知道,它是来自叫‘幻世之境’的地方。”
她沉吟:“幻世之境?”
她道:“嗯……我只知道,幻世之境是一个神秘的异度空间,它没有固定的形态,也不会固定存在于某个地方,但至于它究竟什么样,里面为什么会有这样一支笔,这些我就不得而知了。”
那次交谈结束的时候,外婆便消失了。在那之后,心雅没有再把羽毛笔用到任何人身上,她其实连笔都很少用。这一次要不是担心阿栀,她也不会用这支笔。只要阿栀能够平安,那就什么都值得了。
“白衬衫”毕竟不是景檐,在景檐的记忆里,有着对阿栀的种种不屑和反感,对现在的“白衬衫”而言,阿栀只不过是他在迎新晚会上见过一面的校友,他对阿栀的抵触心理远比景檐小很多。而正如外婆消失前所说,真人和赝品在面对同一件事情的时候可能会有不同的反应,“白衬衫”的反应和景檐不一样,他肯答应跟心雅到医院安慰阿栀,心雅感到庆幸不已。
只是,她没有想到,偏偏在同一个时间,真正的景檐竟然也在医院里。
“郁心雅,你站住!”景檐的声音一传过来,心雅就感到头大。她停下脚步,故意没有回头看他。
景檐慢悠悠地走过来,她还在担心自己会被他怎样刁难,思考着怎样能快点儿糊弄过去,却见他用两根手指夹着一张名片伸了过来。
这样的递名片方式果然很“景檐”,没礼貌!心雅暗暗吐槽。她没好气问:“干什么?”
景檐淡淡地说:“说过会赔你的手机,这是我司机的联系方式,你打给他,他知道怎么做。”
心雅脑补了一下自己像偶像剧里那些身穷志坚的女主角一样接过名片,再优雅而愤怒地朝对方脸上一甩:“你以为有钱了不起啊?我不稀罕!”然后,她也用两根手指夹住了那张名片,轻轻一拉,名片就滑离了景檐的手指。她假笑说:“好啊,我会跟他联系的。”
景檐的眼神里流露出一丝满意,这种满意里面还暗含了对心雅的鄙夷,她并没有展示出如他所想的冷傲贞烈。他没再说什么,心雅也没有,她把名片草草地塞进背包口袋里就往电梯口的方向走了。
电梯门缓缓合上的时候,心雅看见景檐转身的背影逐渐走远,她暗暗松了一口气。
按下十楼的按钮。
心雅决定去看看“白衬衫”和阿栀谈得怎么样了。
十楼的走廊里,有几个病人家属正在和医生激烈地争论着什么。心雅走过他们,又看见迎面有拄着拐杖、被不知道是女儿还是儿媳的年轻女子搀扶着走路的老人,老人友好地冲心雅笑了笑。
心雅走到四号病房门口,病房里面很安静,什么声音都没有,她小心翼翼地推开门。
阿栀看起来像是睡着了。斜对床的病人这次也在,半躺在病床上玩手机。
但是,“白衬衫”却不在病房里。
心雅看了看睡得正香的阿栀,小声问斜对床的大叔:“请问您知道刚才来探病的男生去哪儿了吗?”
大叔目不转睛地盯着手机,心不在焉道:“没注意。”
这时,病房门口传来一个声音:“他下楼了。”心雅一看,是刚才在走廊里冲她笑的那个老人。
老人说,他刚才看见“白衬衫”从这间病房里走出来,经过走廊中间那排休息椅的时候,“白衬衫”的目光被椅子上的一份报纸吸引了。
报纸是别人看过以后留在椅子上的,“白衬衫”的目光在扫过报纸之后就定住了。他抓起报纸,匆匆地下楼去了。
心雅这才想起她跟“白衬衫”之间没有任何联系方式,而“白衬衫”几个小时以前才两手空空地被她从文字里召唤出来,他没有通讯工具,没有身份证,甚至连一分钱都没有,他会去哪里?
心雅急忙跑到走廊的休息椅那里,那份报纸还在。那是一份本地的娱乐报,有明星八卦、美容知识、旅游摄影等等五花八门的内容,还有几版专门刊登当地新闻,大多是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
心雅把报纸翻了翻,还是不知道抓住“白衬衫”的目光的究竟是什么内容。这时,老人又出来补充了一句:“哦对了,小姑娘,他下楼之前向我借了两块钱,说要搭公车去景乐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