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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熟悉的感觉

京城,某高中,初二七班。

明亮的教室中,阳光透过窗户,洒在每一寸角落,为这静谧的空间增添了几分暖意。

一个身材修长的少年静静地站在讲台旁,默默地看着面前一张张充满好奇与青涩的脸庞。。

“从今天开始,叶向晨同学将正式成为我们班级的一员。”

讲台上,一位面容慈祥、五十多岁的男老师指着旁边的男孩,介绍道。

他的目光在教室里轻轻扫过,说:“叶向晨同学刚刚从别的学校转来,希望大家能够多多帮助他。”

就在这时,教室后排的一个高个子男生突然举手,喊道:“老师,我跟叶向晨是邻居,让他坐我旁边吧!”

说话的是李杰,住叶向晨新家的隔壁,昨天还一起吃过饭。

老师微微皱眉,稍作犹豫后还是点了点头。

他嘱咐道:“李杰,叶向晨同学转学前是他们学校的年级第一,你要向他好好学习。”

仿佛刚从神游中回过神来,叶向晨看着热情洋溢的新同桌,微微一笑,径直走了过去。

他心中仍然感到不真实,仿佛自己还沉浸在那场突如其来的重生之中。

半个月前,叶向晨意外地回到了2000年,附身在了这具年轻的躯体上。

他曾多少次幻想,人生如果像游戏那样能回档该多好。

前世他年近四十,人生过半,回首人生路,却多半在迷茫和任性中度过。

年少时成绩优异,家庭和谐,不知愁滋味。

高三该奋发时却迷上了音乐,跟朋友搞起了乐队,成绩一落千丈,最后上了个末流艺术院校。

青年时音乐道路受阻,为了生活兼职网文作者,自认为文采斐然,在扑街的大路上狂奔不止。

到了中年孑然一身,也没了梦想,只能给人家当枪手,但是总归靠着不俗的文笔,写狗血剧情赚了点小钱。

刚过上一天三顿小烧烤的日子,就在一次饭局上,陪着自己的金主多喝了两杯,稀里糊涂的回到了2000年,附身到了这具身体上。

“别人重生都是生死大劫,我特么醉了个酒就穿越,这未免也太不尊重人了吧?”叶向晨心中暗自嘀咕。

对于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欣喜又不真实。

以前写网文的时候,重生这个门类永远是最火的那一挂。

叶向晨也以自己为原型写作过,还设想过以他们那个小县城为起点,一路翻云覆雨,火花带闪电。

可惜主角还没来得及制霸全球,左拥右抱,小说就扑街了。

不成想喝醉酒睡一觉,网文就照进现实了!

别人都是重生到自己的身上,自己这算重生加附身?

原主父母离异,一直是跟着爷爷生活。

前几天爷爷过世了,因为悲伤过度这才给了自己可乘之机。

这两天料理完爷爷的丧事,就被叶父从苏北乡下接到京城来。

幸好原身的记忆还在,跟身边的人也不熟,没人看出他的变化。

最多是认为他亲人刚过世,不爱说话罢了。

只是这两天偶尔会想起前世的父母,心里总是隐隐的刺痛。

他记得前世家里的座机号码,曾特意打电话过去,却发现家里根本没自己这个三儿子!

也好,没了个让人操心的儿子,老两口应该过的更幸福吧,老大老二也不用因为老贴补自己,夫妻不合,总是吵架了……

“竟然,真的重生了啊!”

好像一场梦游,而他在梦中呓语。

现实如此奇妙和不可思议!

恍惚中,胳膊被轻轻触碰,侧目望去,只见旁边的李杰低声道:“叶向晨,晨哥,早就听说你学习好了,以后的作业就拜托你啦!”

他的话语中透露出几分讨好与狡黠。

叶向晨的思路被这一碰瞬间打断,他瞥了李杰一眼,怪不得这货这么热情呢。

心中涌起一股捉弄之意,他朝李杰咧嘴一笑,随即举手向老师示意:“老师,李杰用胳膊碰我,还在课堂上说话。”

男老师原本平和的面容瞬间变得严肃起来,仿佛乌云密布。

他放下了手中的课本,大声对教室后排喝道:“李杰,我刚才怎么跟你说的?”

教室里的气氛顿时有些紧张,同学纷纷转过头来,都带着几分幸灾乐祸的表情。

李杰吓了一跳,满脸惊愕,尴尬的抠脚趾。

骂过之后,这件插曲很快便过去了,老师继续讲课。

李杰:“……”

他盯着叶向晨,想说话却不敢,生怕被再打小报告。

好不容易熬到下课,他立刻对着叶向晨抱怨:“晨儿,不用这样吧。”

晨哥变成了晨儿?叶向晨看着他那张苦瓜脸,哈哈一笑,“跟你闹着玩呢。走,请你喝饮料。”

说完,不顾李杰的反应,一把揽住他的肩膀,将他从座位上拽了起来。

“超市在哪儿呢?走,给你哥带路。”

走在校园里,叶向晨对周围的一切充满了好奇与新鲜感。

教学楼虽然崭新,但造型和结构却显得有些丑陋。

天空湛蓝如洗,空气中也没有沙尘的侵袭,显然还没有到达十年后的污染高峰期。

感觉有些不对,2000年京城的污染和沙尘暴已经很严重了啊,联想到这个世界消失的自己,可以确定是穿越到了相似度99%的平行世界。

叶向晨心中再次涌起一种莫名的抽离感,仿佛自己是一个穿越时空的旅者,正在观察着这个陌生而又熟悉的世界。

他静静地欣赏着这幅青春洋溢的画卷,同学们在阳光下嬉闹、欢笑,他们的笑声在空气中回荡,如同美妙的旋律。

仿佛置身于一场青春电影中,感受着那份心动与怀念,又仿佛品尝着一杯美酒,那种微醺的感觉让人陶醉,似乎置身于梦境之中。

可没能心情舒畅多久,选完饮料付账时,摸了半天裤兜,就有点尴尬了。

叶向晨终于像手机连接到了信号,从癔症中清醒过来。

一脸无辜的望着旁边的李杰!

李杰看着他那双卡姿兰大眼睛,终于意识到什么。

“兄弟,你不带这样的啊?”

没办法,他像哈士奇似的哭丧着脸,无奈的付了饮料钱。

叶向晨老脸一红,“咳咳咳,第一天过来,忘记带钱了。”

课堂上逗他一次已经够了,再逗有点不合适。

可是他真的是忘带钱了,智能手机时代,他习惯就带一个手机出门了。

只好说道:“明天绝对不会忘的,再请你。”

这点钱对李杰来说真无所谓,可他觉得自己的新同桌是个坑货啊。

也不说话,一边手里拿着饮料,快步朝教室走,一边转头拿脸斜睨他。

叶向晨没办法,只能放大招,“今天作业给你抄。”

“哎啊,晨哥。多大的事,饮料明天还是我请!”

看着像哈士奇一样绕着自己转的李杰,叶向晨不由得心里感概一句,“这小词儿还是单调,没有二十年后深刻啊,互拜义父可懂?”

两人几乎是踩着上课铃的点回到教室。

刚坐下,一个女老师就走进来,直接开讲。

这堂课是语文课,不过叶向晨的心思并不在课堂上,只是偷偷的观察周围的环境。

课桌布局是典型的242型,每排两侧各有两个座位并着,中间四个,左右留有两条过道把它们隔开。他自己坐在最后一排,左侧靠走道的位置。

“下次换座位得找个靠窗的位置,就是不知道多久换一次座位。”

看着明媚的阳光照射进来,却离他有几米之远,心里默默的想到。

余光瞟着身边的李杰,发现他竟然听课异常的认真。

想想也是,这里毕竟是京城重点中学,学习风气还是非常好的。

一直没仔细看他,发现这货虽然腆着脸时像个哈士奇,但是本人并不丑。

留着现在男学生中的很流行的长刘海,虽然长相普通,但是眼睛大大的,身材很高,不胖也不瘦。

左思右想时,语文老师突然停了下来,用书本敲了敲讲台,“个别同学要注意听讲!”说完还刻意往叶向晨这边扫了一眼。

知道老师已经留面子了,他赶紧打起精神认真听讲。

“庆历四年春,滕子京谪守巴陵郡。越明年,政通人和,百废俱兴。乃重修岳阳楼……”老师的声音在教室里回荡,她正在讲解《岳阳楼记》的第一段。

当人的头脑全神贯注于一件事时,时间总是过得飞快。不知不觉间,下课铃声已经响起。

女老师没有拖堂,简单地交代了两句后便收起课本,走出了教室。

拒绝了李杰和另两个男同学一起去放水的好意,叶向晨却坐在座位上陷入了沉思。

前世的他当然学习过《岳阳楼记》,但这么多年过去,除了几句让人印象深刻的句子,他早就记不起这篇课文的内容。

而前身根本就还没学过这篇课文。

就在刚才上课时,他却发现只要他想,他就可以在大脑的内存库里把课文调阅出来。

甚至不仅仅是这篇课文,只要是他听过的歌、看过的书、接触过的信息,深埋在他脑海的记忆都可以复原出来。

“是金手指还是原身记忆力好的原因呢?”他猜测着。

胡思乱想后,叶向晨更倾向于是两世能力的叠加。

因为他发现自己刚重生的前几天,身体素质在明显的加强,力量和速度甚至比成年壮汉还要出色。

而刚才他试着找了一本脑海里没有的课外读物,只读了两遍,就可以将5000字左右的文章一字不差地背诵下来。

记忆力确实加强了许多。

记得央视的小撒说过,他拥有照相机记忆,只要看过的东西就会像照相机一样存储在大脑里,自己这能力跟他好像有点类似!

不禁有些可惜,虽然有所增强,但终究还是人类天才的范畴。

他已经感觉到,重生对他身体的改造已近结束了,以后只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慢慢的增强。

可是叶向晨非常满足了,老天已经如此眷顾自己,给了他这样的机会。

那还要啥自行车呢?这还不够自己嘚瑟的?

重活一世,就看自己这股风能否吹起不一样的烟火吧!

版权:起点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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