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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长安命案

“峰峦如聚,波涛如怒,山河表里潼关路。望西都,意踌躇,伤心秦汉经行处。宫阙万间都作了土。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张养浩的这首元曲小令每每读起,心头都有一丝震动,只可惜不知它的曲谱,不然吟唱起来,一定会有另一番感受。

西都长安,几朝旧都。

古城老街,历经多年的风吹雨打,如今更加显得苍白。

店铺人家,灰垣残瓦,瘦骨嶙峋,似乎弱不禁风。

一家老店。一个人,普普通通的年轻人,在人群中决不会有人注意。他静静地坐在窗前的一张桌子旁,这是一家生意红火的酒店,摆设却十分简单陈陋,因为来往的都是下层百姓。一壶陈酒,几碟小菜,上桌后,天南地北的风闻趣事就侃了起来。

此时,他们在谈论的是本城的王大善人。王大善人,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就算知道,也没有人会去叫,因为他是一个大善人,在这里,“王大善人”就是他的名字。

名字本身就是一个代号,叫什么又有何妨?只要一提起这几个字,别人知道是谁就足够了。

与很多的大善人不同,王大善人不是本地的土财主,他五年前才来到这里,在城西风景秀丽的山脚下建了一处别致的庄园。没有人知道他从哪里来,也没有人知道他是做什么的,人们只知道他很有钱,因为五年来,他已不知多少次捐出银两施舍百姓,在这里,没有受过他恩惠的人并不是太多。于是,关于他的来历,就有了许多种版本的传言。有人说他是朝中大员解甲归田;有人说他是江南富贾弃商归隐;更有人说他是绿林草寇,江洋大盗。但无论这些是真是假都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做的那些善事都是实实在在的。

此刻,人们的话意正浓。

“听说王大善人买下了城南朱老财的三百倾良田?”

“这是真的!王府的丁三亲口告诉我的。”

“这三百倾良田可是朱老财祖上传下来的摇钱树啊!每年不知要榨取多少佃粮呐。”

“是啊!可那些地就是不一样,收成就是好。这下好了,以后再也不用受朱老财的气了。”

“可这么一棵摇钱树朱老财又怎么会舍得卖呢?”

“若你有一棵摇钱树,别人用两棵同样的来换,你换不换?”

“傻瓜才不换!”

“朱老财傻不傻?”

“比老狐狸还精。”

“那他会不换吗?”

答案是肯定的。两棵同样的摇钱树,自然就是比那块地要贵得多的银两。

“王大善人真的会把这些地平价租给我们?”

“是真的。”

“那他不是要损失许多银子?”

“你什么时候见王大善人心疼过银子?”

“这倒没有,可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没有人能回答。什么人从不心疼自己的钱财?

只有两种,一种是不认识钱财的人,这类人不是正常的人,可以免谈;另一类也可以免谈,因为不说谁也都清楚,用自己血汗换取的钱财没有人会不珍惜。

“你们说的王大善人可是城西王府的王金成?”说话的是坐在窗前的那个普通的年轻人,一个进店后只对伙计说“饭、菜”之类几个字的寡言人。

这样的人总是很少能引起别人的注意。但此时,他却吸引了店内所有的目光,每一张表情都惊讶地看着他,仿佛忽然间发现他的鼻子上开出了一朵喇叭花。

“你是外乡人吧!”

年轻人没有回答,但神色似乎已经默认。

“这就不奇怪了,这里只有一个王大善人,没有人会不知道的。”

王金成是谁没有人听说过,但城西王府却是无人不知,所以此时他们才知道,王大善人的名字原来叫王金成。只是这个年轻人怎么会知道?莫非他们认识?

只是他们已经没有机会把心里的疑问说出,年轻人得到回答后就站了起来,在桌上放下几块碎银子,然后转身大步走出了店门。此刻人们才发现,他手里竟然还拿着一把剑,一把深青色似乎已经略显锈色的剑。那时的王孙公子习惯佩带一把长剑,但那即使不是名剑,也是价格不菲光彩亮丽的宝剑。可这个年轻人的剑就像他的人一样,太普通了,普通的让人过目就可以忘掉。

于是,店内的人笑着改变了聊天的话题,此刻他们似乎更关心年轻人的剑,他们实在想不出,这柄到底是可以用来杀鸡,还是用来杀猪呢?

夜,城西王府,灯火阑珊。

王大善人仰坐在他那张喜爱的太师椅上,正眯着小眼,看着一妙龄绝色女子款款走来,这是他新纳的第十二房小妾—嫣红。嫣红端着一杯酒,缓缓放到他的嘴边,娇声娇气地说:“老爷,先喝了这杯我亲手调制的回春酒提提神儿,呆会儿奴家好好服侍服侍您。”

王大善人已年过六旬,脸上挂满了赘肉,两只小眼一笑就陷入肉中,不仔细看几乎看不到他的眼珠。美人在怀,美酒在喉,还有什么能比这些更令人高兴的呢?

“启禀老爷。”一个不大的声音从门外传来,不用看,王大善人就知道是麻五,可此时他应该在门口守卫,是无论如何也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他的家规很严,内院不允许下人轻易进来。只是还没等到王大善人发怒,麻五就已继续说道:“小的该死,不该闯进来找老爷,可老总管出去尚未回来,这事情又紧急,奴才不得不马上来禀报老爷。”

“什么事情?”王大善人开口说话了,麻五悬着的心才总算放下,忙回道:“有一个年轻人来拜访老爷,小人告诉他老爷已经歇息了,要他明天再来,可他非要见你不可,丁三要赶他走,结果他一出手就把丁三给制住了,还要我把这个盒子交给你,不然就要丁三的命,所以小人不得不……”

“什么盒子?”

嫣红走到大门口,拉开门,接过盒子,然后送到了王大善人面前。盒子已被王大善人打开,这只是一个普通的首饰盒,任何一家店铺都可以买到,可王大善人见到里面的东西,却突然惊讶地坐了起来,“外面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是个年轻人,普普通通的年轻人。”

普通岂非就是平凡?如大海中的一滴水,谁能分清这朵浪花究竟是不是那朵浪花?

“带他去书房等我。”王大善人吩咐道。

麻五应了一声退下。

“老爷!什么事你非走不可?”嫣红眼含秋波,似恋恋不舍,王大善人也似有不忍,在她身上某个部位摸了一下,道:“小宝贝,我一会儿就回来,别着急,等着我。”

夜色尚未浓,可月光已明净如水。春风已不再寒冷,可拂在王大善人身上,却引来一阵阵的颤抖,尚未至秋,秋意又怎会如此的浓?

书房在前院,透过开着的门,可以看见一个青衣青衫的年轻人站在中央,左手拿着一把青色的剑,旁边自然少不了王府的护卫。

王大善人步入书房,望着年轻人问道:“这盒子是你带来的?”

“是。”年轻人答道。

“你们都退下,没有我的吩咐不允许进来!”王大善人喝退下人,房中只剩下两个人默默相对。

“刘大人可好?”王大善人问道。

“他很好。”年轻人依旧冷冷的。

“他让你来到底有什么事儿?”

“我并不是他派来的。”

“那你究竟是谁?为什么会持有刘大人的令牌?”王大善人显得十分吃惊。

“我是谁并不重要,不过令牌倒是刘贤亲手交给我的。”

“那你来找我究竟是为了什么?”王大善人问。

“找一个人。”年轻人说道。

“找谁?”王大善人道。

“王金成。”年轻人盯着王大善人说。

“王金成是什么人?”王大善人依旧很平静。

“还有人比你更了解他吗?”年轻人一字一字地说。

王大善人苦笑着摇摇头道:“我已是个行将入土的老人了,你们又何苦非要找到我呢?”

“你的债还没还清,怎么能入土呢?”

“债?我何时欠过你的债?”

“难道岭南几十万人的生命你说忘就忘了?你夜里睡觉就没有感觉到有冤魂在向你索命吗?”

“你到底是谁?刘大人怎样了?”王大善人露出恐惧的神色。

“刘贤去了他该去的地方,你也很快就会见到他了!”说完,年轻人已经拔剑,没有人能形容他拔剑的速度,王大善人更不能相信,他一直保持镇静,是因为他对自己的能力比较自信,可这一次他错了,这个年轻人的身手远远出乎了他的意料。但他知道的已经太晚,有些错误是绝对犯不得的,只要犯了一次,你就永远没有改正的机会。一个人若没了性命,又怎能有改错的机会?

剑,无论是杀鸡的,还是杀猪的,只要它是剑,就一定能杀人!

“王大善人被人杀了!”

“全城的捕快都去了,就连府尹大人都亲自去了。”

享誉全城的王大善人突然被杀,县太爷又怎能视而不见?

尸首,一具完整的尸首,是王大善人的,此刻正直直地躺在书房的地上,早已没了气息。

事情的来龙去脉马上就可以问清楚。

嫣红说:老爷是昨夜被麻五叫走的,走后就再也没回来,虽然他临走时说一会儿就回来,可一去不回也是经常有的事儿,老爷有十几房太太,留在谁那儿过夜也不奇怪,所以我并没有在意,谁知早上……呜呜……

麻五说:老爷让我们出去,没有吩咐不得入内。我们就一直在外面等,老爷的脾气很大,我们不敢去打扰他,虽然觉得挺奇怪的。直到天亮,还没有动静,我们这才去敲门,因为老爷的用膳时间很准时,从不无缘无故拖延,结果就发现老爷已经死了,那个年轻人也不知什么时候就不见了。

嫌疑人自然是那个青衣青衫的年轻人,可是谁也说不出他的特征,人又怎么会没有特征呢?这么多见过他的人,竟没有一个可以完整地描述出他的相貌,这似乎也太令人不可思议。但这确实是真的,一个人如果太过普通,或许真得很难给人留有什么印象,也或许他易过容。

尸体非常容易检验,凶器应该是剑,伤口在喉部,一击毙命,血管、气管皆断。好犀利的剑,伤口已经干涸,只留出少许的血迹;好快的身手,王大善人的功夫并不差,却连一招都没有躲开。就是让一个人老老实实地坐着让你砍,有几个人能砍出这要的伤口来?

“你们能吗?”府尹扭头看向捕快。所有的捕快都赶紧摇头,凶手无疑是一个武功极高的人,这让他们都感到有一些恐惧。

可疑物就是凶手带来的那个盒子,可在现场却没有找到,据嫣红讲,盒中装的很可能是一块玉石,因为老爷看了一眼就合上了,所以她并没有看清楚。不过这件东西一定有什么秘密,不然老爷不会马上离开,也不会与一个陌生人独自呆在房中。

查点之后,府中未失一物,凶手并不为财,如果只是报复杀人,那王大善人的仇人会是谁呢?像他这样的大善人,又怎么会有仇人呢?没有人能回答。

莫紫衣,九省第一神捕,近年来六扇门中崛起的新一代高手,二十岁时初出江湖,以一柄长剑斩“淮阴四丑”于雁荡山下;独闯天龙帮总坛,从那儿以后,天龙帮就在长江两岸消失;慕容山庄,一招巧胜天下名剑慕容公子。可就在他风头正劲之时,却突然归依公门,且从此不再用剑,江湖人传因天下第一剑客西门吹雪要与其比剑,而他不敢应战,所以只能弃剑入了公门。

江湖传闻的真实性有待商榷,见过莫紫衣用剑的人也确实不多,但他击败的对手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那确确实实都是货真价实的高手。

莫紫衣,此刻着的却是青衣,普普通通的青衣布衫,持一把纸扇,看起来倒更像是一个落泊的秀才。他正坐在六和酒楼上,在这中原重城,六和不是最好的,却是最有特点的,城里最有名的自然是甲天下的牡丹,而最好的牡丹园恰恰在六和的旁边,坐在楼上,饮酒赏花,一举两得。此时正是牡丹盛开的季节,身处此处,当然不能不来赏花。

而莫紫衣来,当然是要坐最好的位置,在这里,他的大名也是众人仰慕。他今天的心情似乎很好,平时不太喝酒的他今天很反常,店小二递上了他要的第二壶酒,说道:“莫总捕,今天心情这么好?您平时在小店可是只喝一壶酒的啊!”

莫紫衣微笑不语。

“让开,让开!”随着一声声的呵斥,楼上的客人已纷纷躲在了一边,几个官差走上楼来,朝四周看了看,然后大模大样地走到莫紫衣面前。

莫紫衣一仰首,喝下了杯中的酒,叹气道:“为什么美好的时光总是这么短暂?”

“少废话!你到一边去!”一个魁梧的官差瞪着大眼睛,凶狠狠地指着莫紫衣说。

“你最好在我心情还没有变坏之前,赶紧向我道歉。”莫紫衣摇摇头说。

“你说什么?”大汉仍旧气凶凶地说。

“以前也有人这样指过我,却忘了向我道歉,但他们很快就后悔了。”

“后悔什么?”大汉依旧在问。

“因为他们发现他们喜欢指点别人的手,再也不能指划了。”莫紫衣依旧面色淡淡。

“你痴人说梦…啊!”话未说完,大汉却暴叫起来,众人也只是觉得眼前一花,再看时,大汉已左手握着右手,痛苦地蹲在地上,额头已沁出了丝丝汗珠。看来他的手真的不能再指划别人了。

莫紫衣依然笑着,手中的折扇已经打开,正在轻轻地摇着。他用纸扇打断了别人的手腕,却依然显得若无其事。

众官差正要一拥而上,楼下传来了一句婉若莺啼的声音,“住手。”众人纷纷退下,站在两旁,走上了一位少女,一位绝色的少女,虽然轻纱拂面,可摄人的气质丝毫不能掩饰。一身红衣,长裙拖地,款款地走到莫紫衣面前。看众官差毕恭毕敬的样子,不用猜,这准是大户人家的千金。

红衣少女一上楼来,眼睛就直盯着莫紫衣,此时,她转身面向断腕的大汉,柔声道:“早就叮嘱过你们,出门待人一定要和气,你们就是不听。”她的声音不像是在责备谁,倒像是一位母亲正在叮嘱即将远行的孩子。

“小姐教训的是。”大汉强忍着痛回答。

少女缓缓转过身,对着莫紫衣,向后一招手,一个绿衣少女托着一个盘子走了上来,盘子里放着黄澄澄的金子。

“这位公子,一点儿薄礼,请笑纳。”红衣少女道。

盘中的金子至少有一百两,却只是一点儿薄礼。

“我和小姐好像并不认识,为什么要收小姐的礼物?”莫紫衣道。

“因为我要你让出你现在的位置。”少女道。

“不可以。”莫紫衣坚定地说。

“难道公子嫌少?”少女吃惊地说。

这些金子即使重建一座六和酒楼也绰绰有余,而此时却买不到这楼上的一个位置?看客都擦了擦眼睛,才确信这不是在梦中。莫紫衣又倒了一杯酒,放在唇边,只呷了一口,却又放下,微笑地问少女:“你为何要买这个位置?”

“因为我们要赏花,而这里是最好的,当然是要在这里了!你什么条件可以让出?”少女问。

“没有条件!”莫紫衣的话似乎太过冷酷,对待这样一位娇柔的少女,似乎应该温柔一些才对。

“为什么?”少女还不死心地在问。

“因为我也在赏花。”莫紫衣一脸正色地说。

“可你可以换一处地方啊!”少女道。

“为什么你不试着换一个呢?”莫紫衣道。

红衣少女愕然,呆呆地站着说不出话来。

“公子。”女人的声音,却不是刚才这位红衣少女的,红衣少女的声音如林谷莺啼清脆悦耳,而这个声音却似高山潺潺的流水绵柔悠长。随着声音,一团雪白的影子映入莫紫衣眼中,又是一位绝色少女,虽然亦同样见不到她的面容。

白衣少女轻启朱唇道:“如此美景,实不该打扰公子雅兴,不过小女也有赏花之意,不知可否与公子共赏?”

良辰美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提出要与你一起赏花,若不是神经有问题,我想每一个人都不会拒绝。莫紫衣的神经很正常,肯定没有问题,可他却站了起来,头也不回地向外走去。

“公子,你为何要走?”白衣少女不解地问。

“因为我已经没有心情了。”莫紫衣没有回头,转眼就消失在视线中。

桌椅已重新收拾好,两位少女终于坐在了她们想坐的地方。

“姐姐,这个人真怪。”说话的是红衣少女。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就是爹爹经常称赞的莫紫衣。”白衣少女道。

“你说他就是神捕莫紫衣?”红衣少女吃惊地问。

莫紫衣的大名,即便是闺中少女也尽知晓,又有几个女孩不崇拜大英雄?

白衣少女婉婉地说:“是啊!除了他,又有谁能用纸扇打断宋老大的手腕?又有谁能在一百两黄金面前一眼不眨,对我的邀请不屑一顾呢?”

平南王府,住的自然是威震南疆的平南王爷。

平南王爷,当年朝中兵马统帅,功盖四方,御封平南王,如今他已弃官归隐在这富贵之乡,不再过问朝中之事。

此刻,平南王爷应该在府中饮酒赏花,可王府中悄无声息,饮酒赏花又岂能无琴瑟之声?

平南王爷坐在他的虎皮椅上,却没有心情去饮酒赏花,他的旁边站着一排人,全是一身官服,有府台大人,有督统将军,还有一个赫然是一身官服的莫紫衣。平南王爷早已不过问政事,这些地方官员在这里干什么?看他们的神情绝不是在给平南王爷祝寿。

其实他们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他们只不过在向平南王爷借一个人,也不是什么特殊的人,他们想借的是莫紫衣。莫紫衣本就是公门中人,又为何要向平南王爷借呢?

莫紫衣是平南王爷非常喜欢的人,自然也是王府的常客,而此刻长安却有一件重案要请莫紫衣去帮忙,这自然不是十天八天就可以解决的,所以他们要向平南王爷告假。

“长安有什么案子非要惊动莫捕头?”平南王爷问道。

“当地一个有名的大善人被杀,当地府衙无法解决,故来请莫捕头。”回话的是府台大人。

“大善人?叫什么?可是当地人?”平南王爷似乎问的过于仔细了。

“据说姓王,不是当地人,来历不十分详细。”府台回道。

平南王爷的表情在一种复杂的变化后,很快又恢复了平静,道:“你去吧!莫捕头,希望你能把凶手找出来。”

人散了,平南王爷神色凝重地坐在原处,静静地一动不动。

“爹爹!”一个响亮的声音传来,平南王爷脸上马上堆满了笑容。一个火一样的身形跑了进来,一头扑在了他的怀中,他的这个宝贝千金一向是这样的。

平南王爷关切地说:“霁儿,看你都这么大了,还像是一个小孩子,一点也不像你姐姐那样…”

“你就是偏向姐姐。”叫霁儿的小姑娘一张小嘴早已噘到了鼻子上。

“好,好,我的小公主,爹爹最疼你,行了吧!什么事这么高兴?”平南王爷问。

“嗯!嗯……”霁儿口含着两指,眼睛一闪一闪地,却不说话。

“因为她见到莫紫衣了。”进来一位白衣少女,少女躬身行礼道:“爹爹。”

“好,乖女儿,你说刚才见到谁了?”

女孩儿一笑,因为她见到妹妹在向她做着鬼脸,然后说:“爹爹,我们刚才见到了莫紫衣。”

平南王爷很快知道了故事的经过,点点头说:“不错!以此看应该是他,别人也不会有这种脾气。”

“爹爹,他欺负女儿,你可一定要给我们出气。”霁儿说。

“哦?可我见你们的样子不像是受了委屈?”平南王爷笑道。

“爹爹,不来了,又笑话女儿了。”霁儿撒起娇来。

白衣少女也红着脸低下了头。

“那你们想让我怎样替你们出气呢?”平南王爷道。

“让他向我们赔罪,还有……”霁儿在边说边想,因为她也不知道到底想怎样去做。

平南王爷摇摇头说:“可这现在是办不到了。”

“为什么?”霁儿不解地问。

“因为他现在已不在洛阳了。”平南王爷道。

“可我们今天还见过他啊!”霁儿道。

“是啊!他去处理一件案子,刚刚走了。”

两个宝贝女儿已经走了,平南王爷脸上的笑容也不见了,突然间他仿佛衰老了二十岁,他的确已不再年轻,毕竟当年金戈铁马气吞山河的时光已逝去很久。但身体的衰老和心里的衰老相比,简直根本不值一提。

王府,闺阁,姐妹俩的卧房。可此时应该称她们兄弟才对,因为她们已换上了男装,而且在收拾行李,看来是要准备远行。

“妹妹,我看还是和爹爹说一声吧,免得他……”

姐姐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妹妹打断了,“姐姐,我们不是留下书信了吗?要是真的告诉爹爹,他肯定不会让我们出去的;即使让我们出去,也肯定要派许多人跟着,那多没意思!”

“可我们从未单独出去过。”姐姐说。

“所以我们才要出去长长见识啊。”妹妹似乎很有豪气。

版权:创世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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