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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应知应会法律知识学习手册(以案普法版)
本套丛书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部署和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同普法宣传结合起来,旨在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丛书精心选取各读者群体工作或生活中常见的案例,深入剖析案例背后所含的法律知识,以期培养读者法律意识,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书中内容按照案情介绍、法律解析、法条链接三个部分的体例展开,从专业法律分析的角度作出详细而全面的解答,并附录相关法律条文方便读者查找法律依据。希望本套丛书能够让人民群众读得懂、传得开、用得上,助力全国“八五”普法工作。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利,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我国建立起以《宪法》为根本,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法典》等为内容的老年人保障法律体系,全面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了帮助老年朋友们轻松学法、合理用法,我们特别出版了《老年人应知应会法律知识学习手册》一书。本书内容丰富,围绕老年人的生活中的常见问题,从婚姻家庭、赡养问题、房屋住宅、遗产继承、消费维权、旅游出行、看病就医、财产与人身保护、社会保障等方面进行法律问题的分析,以期帮助广大老年朋友提高法律意识,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做到知法、懂法、学法、用法。
最新章节
- 【正版无广】14.老年人迁移户口时,工作人员有怎样的义务?
- 13.针对老年人的优待办法可以由哪一级政府制定?外地老人是否与本地老人一样能享受优待政策?
- 12.退休后的劳动收入还受法律保护吗?老年人在劳动保护方面比照年轻人有什么“特权”?
- 11.国家鼓励老年人从事哪些活动发挥余热呢?
- 10.丁克老人丧失部分民事行为能力,福利院能够成为其监护人吗?
- 9.养老院楼梯扶手不合格,造成老人受伤,谁来承担责任?
品牌:法制出版社
上架时间:2022-07-29 16:12:24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本书数字版权由法制出版社提供,并由其授权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制作发行
- 【正版无广】14.老年人迁移户口时,工作人员有怎样的义务? 更新时间:2022-07-29 16:17:40
- 13.针对老年人的优待办法可以由哪一级政府制定?外地老人是否与本地老人一样能享受优待政策?
- 12.退休后的劳动收入还受法律保护吗?老年人在劳动保护方面比照年轻人有什么“特权”?
- 11.国家鼓励老年人从事哪些活动发挥余热呢?
- 10.丁克老人丧失部分民事行为能力,福利院能够成为其监护人吗?
- 9.养老院楼梯扶手不合格,造成老人受伤,谁来承担责任?
- 8.养老机构停止经营的,其收住的老年人应当怎样安排?
- 7.老人发病从养老机构走丢,养老机构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 6.哪些人可以优先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
- 5.养老院需要与入住的老年人签订服务合同吗?
- 4.合格的养老院应具备哪些条件?
- 3.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法律依据吗?
- 2.从为老年人服务的角度看,医疗机构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提高对老年人的服务水平?
- 1.涉及老年人权益的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应该听取老年人的意见吗?
- 第十一章 社会参与、优待
- 10.缺陷产品致人损害,受害人应如何维权?
- 9.在公共道路上堆放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谁承担责任?
- 8.被高空坠物砸伤且无法确定侵权人的,应当由谁承担侵权责任?
- 7.动物饲养人未采取保护措施,受害人挑逗动物导致被咬伤,饲养人是否可以减轻责任?
- 6.荣誉称号应当记载而未被记载的,应该怎么办?
- 5.在微信群里指责某人不守承诺,是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吗?
- 4.在哪些情况下,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是合法的?
- 3.死者的配偶、子女或父母是否有权决定捐献死者的器官?
- 2.有权决定捐献器官的主体是谁?捐献器官决定是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 1.捡拾废品被腐蚀物烧伤,丢弃腐蚀物的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吗?
- 第十章 人身保护
- 12.献爱心赠与他人财产后,还可以反悔吗?
- 11.借条上未写明债权人,债权人是否还可以提起诉讼?
- 10.微信或QQ聊天记录是否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
- 9.对于借款利息,自然人是否可以自由约定?
- 8.只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但未约定保证方式的保证人承担何种保证责任?
- 7.借款时自然人之间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在还款时还可以索要利息吗?
- 6.无人领取的遗失物在经过多久后归国家所有?
- 5.拾得他人物品后,是否可以要求给予报酬才归还?
- 4.“以房养老”真的安全可行吗?
- 3.老年人被推销金融产品,购买后亏损可以追究金融机构的责任吗?
- 2.如何预防电信诈骗?
- 1.子女强行转走父母财产,父母可否通过诉讼要求返还?
- 第九章 财产保护
- 15.离退休人员再就业是否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14.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是否可申请法律援助?
- 13.对于高龄津贴,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 12.在实施保障房政策时,政府是否对老年人有照顾?
- 11.已租用的廉租住房可以高价转租给他人吗?
- 10.如果特困人员不再符合供养条件,怎么终止供养?
- 9.特困供养人员可以选择自己在家住吗?
- 8.街道办事处可以主动为居民办理特困人员供养吗?
- 7.怎样申请特困人员供养?
- 6.享受特困人员供养待遇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 5.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有哪些?
- 4.申请住房救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3.什么条件可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 2.是否可以在退休前提前支取自己的养老保险金?
- 1.没有缴满十五年养老保险,如何处理?
- 第八章 社会保障
- 8.患者签署同意书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导致残疾,医院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 7.患者拒绝使用昂贵药物而导致死亡的,医院需要承担责任吗?
- 6.患者家属不在手术单上签字,延误治疗时机导致患者死亡的,医院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 5.对于已经昏迷的患者,在无法与家属取得联系的情况下,医院能对其进行手术吗?
- 4.医护人员和患者本人都存在过错,导致患者受到医疗损害的,应怎样确定损失赔偿责任?
- 3.因患者恐惧手术而贻误最佳治疗时机的,医院需要承担责任吗?
- 2.医院抢救及时、得当,患者治愈后仍然留下残疾的,构成医疗事故吗?医院需要对此承担责任吗?
- 1.老人因医生直接告知患病实情,无法承受打击而去世的,医院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 第七章 看病就医
- 9.旅客在酒店中摔倒,酒店承担责任吗?
- 8.客车拖运的行李丢失,应当如何处理?
- 7.客车上乘客因自身疾病死亡的,承运人是否担责?
- 6.游客可以把在国外买的水果带回国吗?
- 5.游客因为自身原因受伤的,旅行社承担责任吗?
- 4.由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游客受伤的,如何处理?
- 3.旅行团的行程与宣传的信息不符,应当如何处理?
- 2.旅行社可以擅自安排购物的行程吗?游客应如何维权?
- 1.员工越权签订旅游合同,旅行社是否有义务履行?
- 第六章 旅游出行
- 9.购买的没有开具发票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换货吗?
- 8.商家的最终解释权应当如何理解?
- 7.饭店以做特价活动为由不给顾客开发票,合法吗?
- 6.赠品质量不好,消费者是否只能自认倒霉?
- 5.商场需要为出售的特价商品承担质量保障责任吗?
- 4.超市能否将促销商品的保质期用胶带遮住?
- 3.网购的商品未经本人同意,被他人代收,应当由谁担责?
- 2.偷拿超市东西后,交涉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的,超市需要承担责任吗?
- 1.消费者因保健品虚假广告受到人身损害的,应当由谁承担责任?
- 第五章 消费维权
- 37.遗产管理人有哪些职责?
- 36.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时,债务由谁承担?
- 35.国家或集体取得无人继承且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后,会如何使用?
- 34.什么时候会发生转继承?
- 33.遗产管理人的顺序怎样确定?
- 32.什么是遗嘱信托?
- 31.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哪个具有优先效力?
- 30.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和谁签订?
- 29.怎样处理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的遗产?
- 28.遗嘱中写明部分遗产附带义务的,继承人不履行义务时,还可以继承其余部分的遗产吗?
- 27.遗嘱中所涉及的财产被处分后,该遗嘱还有效吗?
- 26.遗嘱公证后又自行修改的,哪份遗嘱有效力?
- 25.遗书中写到个人财产如何处分的,算是遗嘱吗?
- 24.独自录制的视频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 23.打印遗嘱如何才能发生效力?
- 22.临终时的口头遗嘱有效吗?
- 21.老人与妻子不睦,可以立下遗嘱不给其任何财产吗?
- 20.将遗产赠与福利院的遗嘱有效吗?
- 19.十四岁的孙子可否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 18.患有轻度阿尔茨海默症的人可以设立遗嘱吗?
- 17.继承人可以只继承遗产不继承债务吗?
- 16.被继承人所扶养的孤儿有继承权吗?
- 15.继女对继父的遗产是否具有继承权?
- 14.解除收养关系后,养子女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吗?
- 13.老人的再婚妻子能否继承其遗产?
- 12.篡改遗嘱后一定会失去继承权吗?
- 11.父亲受儿子欺骗变更遗嘱,后又原谅儿子的,儿子还有资格继承遗产吗?
- 10.遗弃老人后,儿子是否还能继承老人的财产?
- 9.儿子犯罪入狱,还有继承权吗?
- 8.侄子可以继承姑姑的遗产吗?
- 7.女儿先去世,外孙女能代为继承遗产吗?
- 6.儿子去世后,儿媳腹中尚未生产的孩子可否获得遗产?
- 5.口头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有效吗?
- 4.互有继承关系的人在车祸中同时遇难,遗产该怎样继承?
- 3.可以依法继承受贿所得吗?
- 2.被继承人立下的遗嘱较法定继承具有优先效力吗?
- 1.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哥哥有权要求继承财产吗?
- 第四章 遗产继承
- 22.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应该怎么办?
- 21.在选择产权调换的征收补偿方式时,被征收人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 20.在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新建的房屋是否还可以得到补偿?
- 19.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包括房屋将来的继承人吗?
- 18.邻居修建的房屋影响自家房屋采光的,应该怎么办?
- 17.业主装修房屋时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的,应该怎么办?
- 16.抵押后的房屋还可以出租吗?
- 15.房东出卖租赁房屋,房客可以优先购买吗?
- 14.房东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间内卖房,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 13.房屋租赁合同可以约定三十年的租期吗?
- 12.房产证迟迟不到手,何时能向开发商追究违约责任?
- 11.房屋所有权能否在买卖合同签订后立即取得?
- 10.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可以撤销其上设立的居住权吗?
- 9.居住权有期限限制吗?
- 8.房屋设立居住权后,居住权能继承吗?
- 7.仅签订居住权合同的,居住权能否设立?
- 6.儿女有义务为老人修缮房屋吗?
- 5.对于老人自己的房屋,子女们可以强制其过户吗?
- 4.父母在儿子婚后为其全款购买的房屋,属于小两口的共同财产吗?
- 3.父母在儿子结婚前,为儿子付首付购房,婚后由小两口共同还贷的,该房屋是谁的财产?
- 2.父母在儿子结婚前为其全款购买的房屋,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吗?
- 1.儿子结婚后,让老母亲回破旧老宅居住,违法了吗?
- 第三章 房屋住宅
- 17.儿女们协商确定老人的监护人时,需要考虑老人的意愿吗?
- 16.妹妹对年迈的孤寡姐姐有扶养义务吗?
- 15.在什么情况下,孙子女对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 14.老人住院后,儿子不为老人请护工也不陪护的,违法了吗?
- 13.经济困难的老人生病住院,儿女们应该支付医疗费吗?
- 12.儿子让父母给自己当“苦力”,违法了吗?
- 11.子女不履行赡养协议的,老人该怎么办?
- 10.赡养协议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 9.子女们订立的轮流赡养老人的协议有效吗?
- 8.与养子解除收养关系后,其还有赡养义务吗?
- 7.父母再婚后,成年子女是否还对其负有赡养义务?
- 6.除了亲生子女,继子女也要承担赡养义务吗?
- 5.儿子不回家探望,父亲可以起诉儿子吗?
- 4.赡养父母,只给赡养费就可以吗?
- 3.嫁出去的女儿有义务赡养父母吗?
- 2.子女放弃继承权,就可以不赡养父母了吗?
- 1.声明断绝父子关系后,儿子可以不赡养父亲吗?
- 第二章 赡养问题
- 23.解除母子关系协议书有效吗?
- 22.留守儿童打伤人,监护他的奶奶应该赔偿吗?
- 21.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会因收养关系的解除而自动恢复吗?
- 20.被养子女虐待后,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
- 19.六十多岁的老人还能收养子女吗?
- 18.女儿离婚后取得抚养权,丈母娘教唆女儿不让孩子父亲探望,违法了吗?
- 17.儿子英年早逝,儿媳无力抚养孩子而欲将其送养的,爷爷奶奶可以获得抚养权吗?
- 16.小女儿上大学后总是跟家里要钱,老人还有给付抚育费的义务吗?
- 15.儿媳妇对患精神病的儿子不管不顾,老人可以请求做其监护人吗?
- 14.新生儿可以随奶奶的姓氏吗?
- 13.父母双亡的孩子,祖父母对其有抚养义务吗?
- 12.夫妻离婚都不愿意抚养孩子,老人可以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吗?
- 11.子女遗弃或虐待老人的,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处罚?
- 10.老人的田地由儿女种植的,收成应该归老人还是儿女?
- 9.爷爷怀疑自己的孙子不是亲孙子,可以向法院申请做亲子鉴定吗?
- 8.老人想离婚,子女有权阻拦吗?
- 7.女儿失去了民事行为能力,老人可以代其起诉离婚吗?
- 6.儿子婚后不久离婚了,为儿子置办的彩礼还能要回来吗?
- 5.儿媳妇隐瞒了不能生育的疾病而与儿子结婚的,儿子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吗?
- 4.女儿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父母可以代为申请人身保护令吗?
- 3.干涉子女婚姻违法了吗?
- 2.法律意义上的“亲属”指的是哪些人?
- 1.要建设“优良家风”也是法律的规定吗?
- 第一章 婚姻家庭
- 前言
- 丛书总序
- 版权页
- 封面
- 封面
- 版权页
- 丛书总序
- 前言
- 第一章 婚姻家庭
- 1.要建设“优良家风”也是法律的规定吗?
- 2.法律意义上的“亲属”指的是哪些人?
- 3.干涉子女婚姻违法了吗?
- 4.女儿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父母可以代为申请人身保护令吗?
- 5.儿媳妇隐瞒了不能生育的疾病而与儿子结婚的,儿子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吗?
- 6.儿子婚后不久离婚了,为儿子置办的彩礼还能要回来吗?
- 7.女儿失去了民事行为能力,老人可以代其起诉离婚吗?
- 8.老人想离婚,子女有权阻拦吗?
- 9.爷爷怀疑自己的孙子不是亲孙子,可以向法院申请做亲子鉴定吗?
- 10.老人的田地由儿女种植的,收成应该归老人还是儿女?
- 11.子女遗弃或虐待老人的,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处罚?
- 12.夫妻离婚都不愿意抚养孩子,老人可以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吗?
- 13.父母双亡的孩子,祖父母对其有抚养义务吗?
- 14.新生儿可以随奶奶的姓氏吗?
- 15.儿媳妇对患精神病的儿子不管不顾,老人可以请求做其监护人吗?
- 16.小女儿上大学后总是跟家里要钱,老人还有给付抚育费的义务吗?
- 17.儿子英年早逝,儿媳无力抚养孩子而欲将其送养的,爷爷奶奶可以获得抚养权吗?
- 18.女儿离婚后取得抚养权,丈母娘教唆女儿不让孩子父亲探望,违法了吗?
- 19.六十多岁的老人还能收养子女吗?
- 20.被养子女虐待后,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
- 21.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会因收养关系的解除而自动恢复吗?
- 22.留守儿童打伤人,监护他的奶奶应该赔偿吗?
- 23.解除母子关系协议书有效吗?
- 第二章 赡养问题
- 1.声明断绝父子关系后,儿子可以不赡养父亲吗?
- 2.子女放弃继承权,就可以不赡养父母了吗?
- 3.嫁出去的女儿有义务赡养父母吗?
- 4.赡养父母,只给赡养费就可以吗?
- 5.儿子不回家探望,父亲可以起诉儿子吗?
- 6.除了亲生子女,继子女也要承担赡养义务吗?
- 7.父母再婚后,成年子女是否还对其负有赡养义务?
- 8.与养子解除收养关系后,其还有赡养义务吗?
- 9.子女们订立的轮流赡养老人的协议有效吗?
- 10.赡养协议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 11.子女不履行赡养协议的,老人该怎么办?
- 12.儿子让父母给自己当“苦力”,违法了吗?
- 13.经济困难的老人生病住院,儿女们应该支付医疗费吗?
- 14.老人住院后,儿子不为老人请护工也不陪护的,违法了吗?
- 15.在什么情况下,孙子女对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 16.妹妹对年迈的孤寡姐姐有扶养义务吗?
- 17.儿女们协商确定老人的监护人时,需要考虑老人的意愿吗?
- 第三章 房屋住宅
- 1.儿子结婚后,让老母亲回破旧老宅居住,违法了吗?
- 2.父母在儿子结婚前为其全款购买的房屋,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吗?
- 3.父母在儿子结婚前,为儿子付首付购房,婚后由小两口共同还贷的,该房屋是谁的财产?
- 4.父母在儿子婚后为其全款购买的房屋,属于小两口的共同财产吗?
- 5.对于老人自己的房屋,子女们可以强制其过户吗?
- 6.儿女有义务为老人修缮房屋吗?
- 7.仅签订居住权合同的,居住权能否设立?
- 8.房屋设立居住权后,居住权能继承吗?
- 9.居住权有期限限制吗?
- 10.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可以撤销其上设立的居住权吗?
- 11.房屋所有权能否在买卖合同签订后立即取得?
- 12.房产证迟迟不到手,何时能向开发商追究违约责任?
- 13.房屋租赁合同可以约定三十年的租期吗?
- 14.房东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间内卖房,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 15.房东出卖租赁房屋,房客可以优先购买吗?
- 16.抵押后的房屋还可以出租吗?
- 17.业主装修房屋时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的,应该怎么办?
- 18.邻居修建的房屋影响自家房屋采光的,应该怎么办?
- 19.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包括房屋将来的继承人吗?
- 20.在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新建的房屋是否还可以得到补偿?
- 21.在选择产权调换的征收补偿方式时,被征收人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 22.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应该怎么办?
- 第四章 遗产继承
- 1.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哥哥有权要求继承财产吗?
- 2.被继承人立下的遗嘱较法定继承具有优先效力吗?
- 3.可以依法继承受贿所得吗?
- 4.互有继承关系的人在车祸中同时遇难,遗产该怎样继承?
- 5.口头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有效吗?
- 6.儿子去世后,儿媳腹中尚未生产的孩子可否获得遗产?
- 7.女儿先去世,外孙女能代为继承遗产吗?
- 8.侄子可以继承姑姑的遗产吗?
- 9.儿子犯罪入狱,还有继承权吗?
- 10.遗弃老人后,儿子是否还能继承老人的财产?
- 11.父亲受儿子欺骗变更遗嘱,后又原谅儿子的,儿子还有资格继承遗产吗?
- 12.篡改遗嘱后一定会失去继承权吗?
- 13.老人的再婚妻子能否继承其遗产?
- 14.解除收养关系后,养子女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吗?
- 15.继女对继父的遗产是否具有继承权?
- 16.被继承人所扶养的孤儿有继承权吗?
- 17.继承人可以只继承遗产不继承债务吗?
- 18.患有轻度阿尔茨海默症的人可以设立遗嘱吗?
- 19.十四岁的孙子可否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 20.将遗产赠与福利院的遗嘱有效吗?
- 21.老人与妻子不睦,可以立下遗嘱不给其任何财产吗?
- 22.临终时的口头遗嘱有效吗?
- 23.打印遗嘱如何才能发生效力?
- 24.独自录制的视频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 25.遗书中写到个人财产如何处分的,算是遗嘱吗?
- 26.遗嘱公证后又自行修改的,哪份遗嘱有效力?
- 27.遗嘱中所涉及的财产被处分后,该遗嘱还有效吗?
- 28.遗嘱中写明部分遗产附带义务的,继承人不履行义务时,还可以继承其余部分的遗产吗?
- 29.怎样处理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的遗产?
- 30.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和谁签订?
- 31.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哪个具有优先效力?
- 32.什么是遗嘱信托?
- 33.遗产管理人的顺序怎样确定?
- 34.什么时候会发生转继承?
- 35.国家或集体取得无人继承且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后,会如何使用?
- 36.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时,债务由谁承担?
- 37.遗产管理人有哪些职责?
- 第五章 消费维权
- 1.消费者因保健品虚假广告受到人身损害的,应当由谁承担责任?
- 2.偷拿超市东西后,交涉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的,超市需要承担责任吗?
- 3.网购的商品未经本人同意,被他人代收,应当由谁担责?
- 4.超市能否将促销商品的保质期用胶带遮住?
- 5.商场需要为出售的特价商品承担质量保障责任吗?
- 6.赠品质量不好,消费者是否只能自认倒霉?
- 7.饭店以做特价活动为由不给顾客开发票,合法吗?
- 8.商家的最终解释权应当如何理解?
- 9.购买的没有开具发票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换货吗?
- 第六章 旅游出行
- 1.员工越权签订旅游合同,旅行社是否有义务履行?
- 2.旅行社可以擅自安排购物的行程吗?游客应如何维权?
- 3.旅行团的行程与宣传的信息不符,应当如何处理?
- 4.由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游客受伤的,如何处理?
- 5.游客因为自身原因受伤的,旅行社承担责任吗?
- 6.游客可以把在国外买的水果带回国吗?
- 7.客车上乘客因自身疾病死亡的,承运人是否担责?
- 8.客车拖运的行李丢失,应当如何处理?
- 9.旅客在酒店中摔倒,酒店承担责任吗?
- 第七章 看病就医
- 1.老人因医生直接告知患病实情,无法承受打击而去世的,医院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 2.医院抢救及时、得当,患者治愈后仍然留下残疾的,构成医疗事故吗?医院需要对此承担责任吗?
- 3.因患者恐惧手术而贻误最佳治疗时机的,医院需要承担责任吗?
- 4.医护人员和患者本人都存在过错,导致患者受到医疗损害的,应怎样确定损失赔偿责任?
- 5.对于已经昏迷的患者,在无法与家属取得联系的情况下,医院能对其进行手术吗?
- 6.患者家属不在手术单上签字,延误治疗时机导致患者死亡的,医院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 7.患者拒绝使用昂贵药物而导致死亡的,医院需要承担责任吗?
- 8.患者签署同意书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导致残疾,医院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 第八章 社会保障
- 1.没有缴满十五年养老保险,如何处理?
- 2.是否可以在退休前提前支取自己的养老保险金?
- 3.什么条件可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 4.申请住房救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5.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有哪些?
- 6.享受特困人员供养待遇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 7.怎样申请特困人员供养?
- 8.街道办事处可以主动为居民办理特困人员供养吗?
- 9.特困供养人员可以选择自己在家住吗?
- 10.如果特困人员不再符合供养条件,怎么终止供养?
- 11.已租用的廉租住房可以高价转租给他人吗?
- 12.在实施保障房政策时,政府是否对老年人有照顾?
- 13.对于高龄津贴,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 14.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是否可申请法律援助?
- 15.离退休人员再就业是否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第九章 财产保护
- 1.子女强行转走父母财产,父母可否通过诉讼要求返还?
- 2.如何预防电信诈骗?
- 3.老年人被推销金融产品,购买后亏损可以追究金融机构的责任吗?
- 4.“以房养老”真的安全可行吗?
- 5.拾得他人物品后,是否可以要求给予报酬才归还?
- 6.无人领取的遗失物在经过多久后归国家所有?
- 7.借款时自然人之间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在还款时还可以索要利息吗?
- 8.只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但未约定保证方式的保证人承担何种保证责任?
- 9.对于借款利息,自然人是否可以自由约定?
- 10.微信或QQ聊天记录是否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
- 11.借条上未写明债权人,债权人是否还可以提起诉讼?
- 12.献爱心赠与他人财产后,还可以反悔吗?
- 第十章 人身保护
- 1.捡拾废品被腐蚀物烧伤,丢弃腐蚀物的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吗?
- 2.有权决定捐献器官的主体是谁?捐献器官决定是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 3.死者的配偶、子女或父母是否有权决定捐献死者的器官?
- 4.在哪些情况下,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是合法的?
- 5.在微信群里指责某人不守承诺,是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吗?
- 6.荣誉称号应当记载而未被记载的,应该怎么办?
- 7.动物饲养人未采取保护措施,受害人挑逗动物导致被咬伤,饲养人是否可以减轻责任?
- 8.被高空坠物砸伤且无法确定侵权人的,应当由谁承担侵权责任?
- 9.在公共道路上堆放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谁承担责任?
- 10.缺陷产品致人损害,受害人应如何维权?
- 第十一章 社会参与、优待
- 1.涉及老年人权益的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应该听取老年人的意见吗?
- 2.从为老年人服务的角度看,医疗机构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提高对老年人的服务水平?
- 3.老年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法律依据吗?
- 4.合格的养老院应具备哪些条件?
- 5.养老院需要与入住的老年人签订服务合同吗?
- 6.哪些人可以优先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
- 7.老人发病从养老机构走丢,养老机构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 8.养老机构停止经营的,其收住的老年人应当怎样安排?
- 9.养老院楼梯扶手不合格,造成老人受伤,谁来承担责任?
- 10.丁克老人丧失部分民事行为能力,福利院能够成为其监护人吗?
- 11.国家鼓励老年人从事哪些活动发挥余热呢?
- 12.退休后的劳动收入还受法律保护吗?老年人在劳动保护方面比照年轻人有什么“特权”?
- 13.针对老年人的优待办法可以由哪一级政府制定?外地老人是否与本地老人一样能享受优待政策?
- 【正版无广】14.老年人迁移户口时,工作人员有怎样的义务? 更新时间:2022-07-29 16: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