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泛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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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吧第1章
天边最后一抹晚霞被黑灰色的云朵渐渐取代,厚厚的云层好似将这个城市与整个宇宙隔离开来。今晚又是一个没有星光的夜。在这座大城市里高楼林立,华灯初上,街上依然车水马龙,人群川流不息,甚是喧嚣。太多的楼,太多的车,太多的人,久了,繁华也就变成了浮华,久了,激情也就变成了无情……
晚上七点半,林兰和往常一样准时踏进自己的公寓。公寓是父母为她买的,怕的是女儿婚后和夫家财产牵扯不清,提前为女儿安排了一个最基本的保障。五十多平方米的小窝,被林兰布置得浪漫雅致。生活在这个国际大都市里,没有一点小资情调是丢人的事,更何况,林兰曾经在法国留学,墙上的架子上还有一个迷你埃菲尔铁塔,一旁是她当年亲手在普罗旺斯薰衣草庄园采摘并制成干花的薰衣草花束。
梦幻的浅绿色纱窗,淡雅素净,和她的人一样。林兰,长得并不十分漂亮,却五官清秀,肌肤白皙,给人一种清爽秀丽的感觉,同时也有种与生俱来的“冷”感。
和往常一样,林兰拉开冰箱门,拿出母亲为自己准备的晚餐,放在微波炉里加热。随后,她将裹了一天、犹如盔甲般的职业装褪了下来,换上柔软舒适的纯棉居家装。
翻看手机是大部分现代人的习惯,各色各样的聊天群、五花八门的兴趣部落……林兰倒在舒适的床上,浏览着八卦新闻。现在的新闻当真是千奇百怪、样样俱全、真假难辨,也只能纯娱乐的消遣消遣。
“叮咚——”微信聊天框里弹出一个头像,是自己的闺蜜——梁晶晶。
“小妞,郭庭辉回国了,在我一朋友的公司里做高管呢,好像还单着,要不要我帮你联系联系,收集一下情报?”
郭庭辉?想起这个名字,林兰心头就有说不出的滋味。梁晶晶真是太担心自己嫁不出去了,竟然把这个早就在林兰心中成了墓志的名字提了出来。
她并不想回忆曾经的种种,可是人的记忆却没有一键删除功能,有些痛苦,越是想要忘记,就越会刻骨铭心。
郭庭辉是林兰毕业后,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男朋友,当时两人都刚参加工作,在一次行业会议上认识。郭庭辉,人如其名,俊眉朗目,身材挺拔,谈吐潇洒,有他在,沉闷的会议大厅顿时变得熠熠生辉。
两人从相识到相恋并没有什么惊心动魄的故事。林兰很享受这种安定平静、相依相偎的感觉。她爱他,很爱,很爱,即使他们的爱情其实平淡无奇,在林兰的心里,这却是一段无法忘怀的感情经历。
就在她憧憬着和他走进婚姻殿堂的时候,郭庭辉却毅然选择了出国留学。离开前两人的海誓山盟,在他出国半年后,就变成了一堆讽刺的废话。他在美国爱上了别人,还不止一个,在以后的四五年时间里,他起码换了三个女友。当然这些都是林兰后来才知道的。
郭庭辉向她提出分手。她哭得像个没有闸门的水龙头,神情呆滞,不吃不喝,胡言乱语,乱扔东西,甚至想飞到美国挽回。父母被她吓得不轻,好说歹说地将她安抚下来。她花了整整两年的时间才将情绪调整过来,接受了自己被抛弃的事实。
如今再去见他,林兰打心眼里觉得没意思,时过境迁,自己也早就不是那个二十出头的纯情姑娘了。
“别多事了,这个星期六,我和高咏约好了去见他父母。”林兰手指快速地打完这句话,发送出去。这时,微波炉“叮”的一声,晚饭热好了。
林兰把手机丢在一边,在桌子上放了一块竹编的隔热垫子,从微波炉里拿出了饭盒。为了少洗一个碗,她索性拿了一把勺子,直接在饭盒里扒着把饭菜吃了。
高咏,算是林兰现任的男朋友吧。说是“算是”,是因为有时候林兰觉得有这个男朋友和没这个男朋友差不多。高咏是乔氏集团的高管,高高瘦瘦,仪表不俗,典型的事业型男人,收入颇丰。两人在一起时,高咏甜言蜜语,殷勤备至,倒也哄得林兰心花怒放,但是两人一分开,高咏就跟断了线的风筝一般,很少主动找林兰,有时甚至一两个星期也没音讯。林兰抱怨几句,他就会倒打一耙说林兰不够体贴,为什么不主动找他。可是男女之间,如果长期要女方主动追着男方,也总觉得不是个事,尤其林兰本身就是个比较内向的女子,所以两人的关系进展得缓慢而反复。
就是这个星期六的“上门”,也是在林兰发了一通脾气后,逼出来的结果。强迫出来的东西,总是让人觉得味道不正,犹如鸡肋,但是自己到了这个年龄不能再计较太多了,必须在三十三岁之前完成她的人生大事——嫁人。
晚餐是母亲的拿手菜——糖醋小排。林兰一边津津有味地嘬着那酸甜可口的酱汁,一边看着一部眼下很火的都市言情电视剧,还是男男女女的那些事。林兰和这个城市里的很多大龄单身女子一样,在电视剧里找寻着自己的影子。
正看得起劲,电话铃响了,林兰心头一颤,拿起手机一看,是高咏。她看了下时间,快九点了,心想,估计他是因为饿了,才想起办公室外还有一个世界,还有一个她的存在。
林兰接通了电话,对方先是长吁了一口气,显然自己的猜测没错,他一定是刚停下手中的工作,“老婆啊,要不要一起吃饭?”
林兰并不是很喜欢高咏叫自己老婆,她觉得“老婆”这个词应该是婚后才叫的,结婚不积极,老婆喊得那么积极,不是自欺欺人吗?
“我刚吃完。”
“这样啊,那你那儿还有什么能吃的?你做给我吃。”
林兰心中有些不情愿,倒不是她不愿意做,是因为高咏曾经挑剔过她的厨艺。而且现在快九点了,做饭、炒菜,起码也要十点了,等他吃完,还得洗碗,这样一折腾,估计今晚不到半夜自己是没法睡觉了。而明天一早,林兰还有一个早会,必须七点半就到公司。
可是她喜欢他,想念他,而且难得他主动联系她,于是还是愉快地应下了。好在冰箱里还有几个灯笼椒、几个鸡蛋、几个土豆和一袋速冻虾仁,林兰赶紧将虾仁解冻,将饭焖上后,开始加工土豆和灯笼椒。
林兰的厨艺其实很不错,只不过高咏是个吃惯了山珍海味和五星级饭店的人,饭菜样样要求精致,所以给他做饭,真的是有些胆战心惊,生怕他待会儿又抱怨饭菜做得不好吃。
在像豆腐干大小的厨房里忙活了半天,总算是一切准备就绪。电饭锅里的米饭喷香,灯笼椒丝、土豆丝、鸡蛋汁都准备就绪,只等高咏一来,就可以开火炒菜。
林兰看了看时间,九点四十,她走到卫生间里,对着小镜子略略整理了一下妆容,怕待会儿高咏说自己不注重仪表。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已经十点了,高咏还没出现,土豆丝已经发黑。林兰很疲倦,一直打瞌睡,只好打开手机,找闺蜜梁晶晶聊天,以解困乏。
“晶晶,陪我聊会儿天,我快困死了,但是高咏待会儿要来吃饭。”
“什么?这都几点了?你为啥不让他自己在外面吃?”
“唉,他难得来一次……你知道的……”
“嗯,我知道,你啊,哪里是谈了个男朋友?分明是谈了个祖宗!就差把他供起来了。”
林兰看着屏幕,“扑哧”一下笑了出来。她知道梁晶晶说话犀利风趣,还好自己有这个闺蜜,一直在身边给自己做参谋,听自己发牢骚。
“兰,你去给他打个电话吧,那个高咏啊,我看着是虚头巴脑的,做事一会儿一变,一点都不靠谱。”
“我知道,这回我是上了心的,如果今年他再不和我结婚,我就不和他耗了。”
“嗯,你也就嘴巴里说得响亮,我还不知道你,发发脾气,他哄你两句,你又心软了。”
梁晶晶和林兰是大学同学,毕业后,林兰去法国深造,梁晶晶则嫁了人。三年后,林兰学成归来,梁晶晶却离婚了,如今享受着单身贵族的生活。
“这次是他提出去见他父母的,事情总算是有了进展。”
“难说,还是等见了他父母再说吧。”
听梁晶晶这么一说,林兰心中“咯噔”一下,因为梁晶晶似乎每次都料事如神,她猜的事情十有八九都会发生。有时候林兰都有些怕和梁晶晶聊天。或许是经历过婚姻,所以梁晶晶对男人和婚姻的看法总是有些悲观,或者应该说是透彻。
和梁晶晶聊了一会儿,林兰心乱如麻,便匆匆结束了话题。
那天夜里,高咏到林兰家时,已经是晚上十点半了。林兰一肚子的气,开了门,白了他一眼。
高咏一边解着西装扣子,一边走了进来,嘴角带着一个抱歉又不是很认真的微笑,“对不起老婆,刚要走,就接到一个美国的电话,处理了一些事情。”
“那你还吃饭吗?”林兰叹了口气,她也是知道他忙的,也会心疼他,只是这样无序的日子,任谁都会觉得疲累、辛苦。
“有点饿过头了,不过还是吃点吧。”他坐在床沿上脱了鞋子。
“好吧,那你先去洗个澡,我去炒菜了。”林兰转身进了厨房。
油热了,放入准备好的灯笼椒丝、土豆丝,发出嗞啦的声音,林兰不停地翻炒着灯笼椒丝和土豆丝。不知为何,越炒她心中就越烦躁,电视剧没看完、自己还没洗澡、疲倦的身体、渐浓的睡意、明天的早会,都让她有种焦虑感。
油烟机也不太好使,虽然开到了最大的一档,却依然无法将厨房里的油烟完全吸出去,她只得将厨房的窗户打开。
总算是把虾仁炒鸡蛋和辣椒土豆丝这一荤一素两个菜做完了,林兰又盛了一碗白米饭,放在小饭桌上。
浴室里传来高咏吹头发的声音。过了一会儿,他穿着一件藏青色的真丝睡袍出来了。说真的,他是林兰这几年遇到的条件最好的男人了,两人的年龄、样貌、学历、工作、家世都很般配。交往了两年多,感情也算稳定,所以林兰很珍惜这段缘分,希望今年年底能够开花结果。
“哟,怎么那么大的油烟味?”高咏将手指放在鼻子下,皱着眉,一脸嫌恶地说。
“油烟机有点问题。”林兰边说边将筷子放在碗旁边。
“那就请人来修一修嘛。”
“知道了,你快吃吧,我快累死了。明天还有早会。”
高咏上前微笑着从背后拥住她,在她耳边轻轻说:“老婆辛苦啦。”随后,又将她轻轻推开说:“你也快去洗洗吧,一身油烟味。”
林兰不自觉地蹙起眉头,油烟味,如果不是为了做饭给你吃,自己身上哪里会有油烟味?
花洒里喷射出来的热水,总算是让林兰精神一振,脑子里掠过刚才梁晶晶说的话,自己好像真的是谈了个祖宗,事事都得小心伺候着,事事都得小心忍耐着。
其实她并不是个没脾气的人,在这个繁华大都市里,独生子女的一代,谁不是爹妈的心头肉?谁会没点脾气?要是放在十年前,林兰估计早就发作了,只不过,如今的她,已经三十一岁,虽然看上去好似二十七八的模样,但是外表从来也只能骗骗别人,骗不了自己。
三十一岁的大龄剩女,能找到这样一个各方面条件都不错的男人,应该觉得庆幸吧。再说,谁还没点缺点毛病呢?能忍就忍了吧,这也是这几年里,她听到最多的劝慰。
吹干了头发,林兰穿着睡袍走出浴室,看到高咏已经躺在了床上,正蹙着眉看着手机,脸色有些阴沉。
小餐桌上的米饭是吃光了,虾仁炒鸡蛋吃了大半,辣椒炒土豆丝基本没动。
“米饭硬了点,下次多放点水,虾仁不大新鲜,辣椒和土豆都没熟透。”他像个美食评论家一般苛责起来。
林兰瞪了他一眼。高咏抬起眼来,脸上立马堆起了微笑,从床上爬了过来,一把将她搂住,“但是这是我老婆辛苦为我做的啊,所以你看我还是吃了那么多。我老婆最好了,最贤惠了。”
高咏是做销售出身的,那张嘴简直能把死人都说活。林兰摇摇头白了他一眼,“你需要的不是老婆,是五星级酒店的大厨!”说完转身将桌子上的碗、盘收拾进了厨房。
她将剩菜装进了饭盒里,打算明天带到公司里当午餐。
洗涮完毕,已快半夜,总算是可以躺在床上了,高咏刷了牙也跳上床来,脸上带着一抹笑意,眼底是一片欲火。林兰知道他的意思,却没兴致。
男人有时候真是很不懂女人。说真的,林兰原本是很期待今晚有个浪漫之夜的,可是白白等了近两个小时,又被这么嫌弃挑剔之后,还能有多少激情去做那最亲密的事?
但是他们还是做了,熟男熟女的,生理需要。每次亲密过后,她都会觉得他很爱自己,这种感觉大概能维持一夜,直到他第二日离去。
不过今晚,她心中更担心的是周六的“上门”。缩在高咏的怀里,她轻声问道:“礼拜五下班的时候,你来接我,我们一起去买礼物吧。”
“礼物?……什么礼物?”高咏已经睡意蒙眬,眼睛已经合上了,嘴里含含糊糊地说着,他的思维已经开始迟钝模糊起来。
“当然是周末去你家要买的礼物啊,我总不能空着手去见你爸妈吧。”
“嗯?周末?这个周末吗?”他糊里糊涂地说,“我还没和我爸妈说呢,这个星期太忙了,改天吧。”
“什么?!”林兰睡意顿消,猛地转过身来,睁圆了眼睛瞪着他,“你说什么?!今天已经礼拜三了,你还没和你爸妈说?”
她用力推了他一把,“你给我说清楚,怎么回事?”
高咏正要入睡,被她这么一推,只觉头脑发胀,心底不由得很是烦躁,没好气地说:“什么怎么回事?我说了,这个星期太忙了,星期六我还得去深圳一趟,谈项目。”
犹如一大盆的冷水从天而降,倾倒在她头上,林兰再也没有睡意,因为这已经不是高咏第一次出尔反尔了。她失望至极。
林兰翻身从床上跳了下来,想要发作,想把他揪起来问清楚,但是她知道他的脾气,曾经就因为她说了一句重话,他就足足和她冷战了将近两个月的时间。现在在这个节骨眼上,她必须忍耐,如果此时和他闹,他会转身走人,两人将再次陷入漫长的冷战。她必须忍耐,原因只有一个,他是个合适的结婚人选。
跑到厨房里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咕嘟”“咕嘟”地喝了下去,她不知道自己的情路为什么会如此坎坷,不过是想找个自己喜欢的男人结婚生子过日子而已,怎么就这么难?
在厨房里深呼吸了七八下,强行将自己的怒火压制了下去,林兰再次走到床边,想平静地问高咏,去他父母家的安排,可是他竟然发出了均匀的鼾声。林兰气得只想落泪,拿起手机给梁晶晶发了一个信息:“周六上门已取消。”
梁晶晶回了一个沮丧无奈的表情过来。
“铃——”刺耳的手机闹铃响起,根本就没睡几个小时的林兰此时觉得自己的脑袋就如一个大西瓜。看看窗外蒙蒙亮的天色,她后悔昨晚伺候高咏吃喝、献身而没好好睡觉,真应该让这个“祖宗”滚蛋。
对于打工族来说,睡到自然醒是一种奢侈,奢侈不了就起床吧。林兰坐起身,却发现身边是空的,脑中一愣时,听到厨房里传出锅碗瓢盆的声响。
厨房门一打开,高咏光着膀子系着围裙,一手拿着平底锅,一手拿着锅铲,走了出来,咧嘴笑着说:“快起床吧,不然要迟到了。”
吐司烤箱“叮”的一声,弹出两片烤面包,他熟练地在吐司上抹黄油、涂果酱,倒咖啡,当真是一副绝世好男人的模样。两年多前林兰就是被他的这个模样给打动的,她认为这样的温馨画面将会出现在每一个睡意蒙眬的清晨。
后来才发现,这不过是高咏心中有愧时的一场表演。
林兰起床梳洗完毕,坐到餐桌前,看着颇为丰盛的早餐,心中并没有什么喜悦之感。这种事就如狼来了一样,次数多了,就没感觉了。
“还生气呢?”他边用刀叉吃着煎蛋,边快速地斜瞄了她一眼。对于高咏来说,他并不是不喜欢林兰,只不过人到中年,现实肯定比爱情更有意义。他也知道林兰是个很适合自己的女子,两人成长背景相似,都是本地人,家庭环境、生活习惯、审美品位也差不多,林兰工作稳定,收入理想,而且性格温顺,又很会生活,所以他才选择和她在一起。
只不过……唔,只不过……他有他的心病……林兰越想结婚,他就越有种陷阱在前,诱惑在下的感觉。他认为目前的生活状态很好,他找不出足够的理由来改变,或许可以换一种方式来说,林兰其实并没有让他爱到非走进婚姻里的地步。
“你打算什么时候让我见你父母?”林兰面无表情地咬了一口果酱吐司。
“……下星期吧。”他又蹙起了眉头,一脸的烦躁,“等我从深圳回来再说行吗?”
“不行,你总得给我一个时间吧。”她的语气很轻柔,态度却很坚定。
“我不喜欢被逼,你是知道的。”他的语气很平和,态度也同样的坚定。放下了刀叉,他从鼻子里呼了一口气,皱着眉头起身快速地穿戴。
林兰不想在上班前和他吵架,只得保持沉默。两人之间立刻冻水成冰,寒意森森。
高咏穿戴整齐,板着脸抓起椅背上的西装,拿了手机、车钥匙,就往门外走,嘴里冷冷地说了句:“我走了。”
每次他说这三个字的时候,林兰总觉得他是在和她永别,一开始她会很伤心难过,然后渐渐地变成一种习惯。她知道他还会回来,他俩还会没事人似的一起吃饭、睡觉,只要不和他提结婚,那就什么都好说,一提结婚,就是这么个鬼样子。
收拾完家务,林兰拎了饭盒坐地铁上班去了。
果然,昨夜没睡好,一整天都是昏昏沉沉的,开会的时候,她缩在角落,哈欠打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会议室里的灯突然亮了,投影仪被关上,经理在讲台上朗声道:“现在有请馨兰化妆品公司的肖志明经理上台讲一下他们今年的新产品推广计划。”
肖志明?!林兰全身一颤,这个名字是那样的熟悉,是同名同姓吗?她好奇地抬头朝讲台上望去,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中等身材,五官俊秀,发际线有点高,到底是天庭饱满还是早秃,有点分不清了,戴着一副无边眼镜,镜片后是一双含笑的双眼皮眼睛。
就是这双眼睛,一下子让林兰整个人坐直了起来。她细细地打量了他一番,不敢确认他到底是不是当年那个拉着自己的手在公园的树林里奔跑的白净男孩。
思绪回到很多年前一个秋天的下午,她有生以来第一次和男同学单独逛公园。两人都是那样的青涩,紧张得全身僵直。她还记得在长长的沉默之后,他突然抓起她的手,拉着她在树林里漫无目的地狂奔。他手心里全是黏糊糊的汗水。直到她再也跑不动了,两人才气喘吁吁地停下脚步。然后,他就是用这双含笑的双眼皮眼睛看着她,红着脸,极快地在她的脸颊上印了一吻。
林兰惊奇、兴奋地看着讲台上的肖志明,突然觉得有些好笑。天,他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当年他可是班上的美男子啊,好吧,其实他现在长得也不差,只不过比林兰想象的要矮了些,头发少了些。
林兰忍不住低下头,轻轻捂住嘴“嗤”笑了一声,人生真是充满了无法预测的可能。
会议结束后,众人渐渐散去,林兰犹豫着要不要去和肖志明相认,十多年没见,想想也是挺尴尬的事,她不是那种热情活泼的人,心想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来得好。
没想到自己刚走到过道上,身后就传来一个男性的声音:“林兰!”
转过头来,时隔多年,这对初恋情人终于再次见面了,生疏、尴尬,又有些激动,两人都不太自然地笑了笑。
“你没认出我来吗?”肖志明笑问。
“认出来了,没想到这个世界这么小。”林兰用手指将耳旁的一撮头发拨到耳后,微笑着说。
“我可是一进会议室就认出你了。哎,多年老同学了,怎么也得吃顿饭、叙叙旧吧。”他依然和当年一样,语气温和,眼中带笑,让人难以拒绝。
林兰点头答应,这实在是太难得了,这样的机缘人生能有几次。于是,肖志明开着自己的那辆现代轿车载了林兰到附近的一家餐厅用午餐。
和大多数大龄未婚女性一样,看异性的无名指已经成了一种自启程序,林兰一早就已经瞟见了肖志明无名指上那枚闪亮的铂金婚戒。
车子里的卡通贴纸和印着米老鼠、唐老鸭的座垫,还有那粉红色花边的纸巾盒套,都在告诉她一个事实,他已经是个有家室的男人了。
“结婚几年了?”林兰问。
“快八年了。”他说,“孩子都快上小学了。”他轻叹一声摇摇头,无奈地笑了笑,似乎是在感慨岁月的流逝。
林兰暗叹,自己的初恋情人竟然已经结婚八年,孩子都要上小学了,而自己依然在寻觅归宿。这不禁让她感慨又自怜起来。
“你呢?”他短促又轻声地问了一句。
林兰嘴角一扬,自嘲地一笑,“未嫁。”
“哦?”他的眼神瞥向她,将车驶进了商场的停车场里。停好了车,他转头打量林兰,她保养得很好,妆容也很精致,看上去就像二十六七岁的样子,只是脸上有些倦意和消沉。
“呵呵,不可思议。”他笑起来。
“什么不可思议?”
“怎么可能没人追求你?”
“也不是没有,只不过这年头要遇到一个情投意合又心智正常的男人并不容易。”她的这句话其实有些刻薄了,却也是她这几年来在情场上的真实感触。她边说脑海里边想起另一个人——钱风,一个人如其名的奇葩男人。
两人下了车,走进商场,坐着扶梯,边聊边往餐厅走去。等到点完了菜,林兰已对肖志明这十多年来的人生轨迹有了基本了解。大学毕业后,他一直在一家化妆品公司做市场策划。说真的,肖志明做这行还是挺符合他的性格的,典型的巨蟹座男人,妇女之友,女人缘好得很,说话温柔耐心,善解人意,又细致入微,女人和他说上几句话,就会自然而然地打开心扉,同时,他对女性客户的心态掌握得很好,所以业绩一路扶摇直上,在公司里自然平步青云。
说也奇怪,两人多年来都生活在同一个城市,相距也不太远,却从来没有碰到过,今天则是因为工作碰到了一起。
“我记得你最爱吃糖醋排骨,每回去春游、秋游,你都会带这个菜。”他弯着眼睛笑着给她的杯子里续了些茶水。
“你记性真好。”她笑。
“是因为你曾经分过几块给我,你妈妈的厨艺当真是好。”他的确很会说话,简短的两句话,又把她的青春记忆勾了起来。
她抬起眼帘再次打量他,其实他只是有些中年发福,发际有些高,五官却依然漂亮,最重要的是他一如既往的白净、整洁。林兰喜欢干净的男人,而肖志明就是这样一个看上去干干净净的男人。
“你有几个孩子?”林兰继续发挥着女人的八卦天性。
“两个,大的女孩,今年夏天上小学,小的男孩,三岁。”肖志明说着拿出手机,划开相册,选了几张妻子、儿女的照片给林兰看。
一张张的温馨家庭照,让林兰充满了羡慕,同时也有了些忌妒,如果当年他们没有被父母和学校拆开,现在照片里那个笑靥如花的女人应该就是自己吧,她心里胡思乱想着。
“没想到我们两个人的公司有业务来往,以后可要你多多提携了。”肖志明夹了一块糖醋小排给她。
林兰笑着说:“我不过是个小秘书,哪里谈得上提携。”
“总之,我很高兴与你重逢,人生无常,缘聚缘散都是常态,不过我是个惜缘的人。我珍惜每一段人与人之间的缘分。”有些矫情肉麻的话从肖志明的嘴里说出来,伴着他那双带笑的桃花眼,却让人觉得他像个人生导师,颇有境界。
肖志明果然很懂女人,几句云里雾里的人生感慨,立刻让林兰觉得和他说话很有共鸣。
一顿饭吃下来,两人之间久别重逢的生疏感竟然一扫而空,林兰甚至觉得他比梁晶晶更聊得来。
两人交换了微信,从此林兰生命里又多了一个“男闺蜜”。
如林兰猜测的一样,高咏又开始和自己冷战了,连续几天,两人谁也没联系谁。其实林兰很想他,但是自己又没做错什么,主动先去联系他,未免太掉价。
于是周末林兰请梁晶晶来自己的小窝里享受闺蜜时光,说白了就是想找个人吐吐苦水。
这个周末的阳光很好,林兰赖在床上不想动。阳光从窗口透进来,像一只温暖的手,轻抚着她的头发和肩膀,扫去了她心中的一些失落感。今天原本是她期待已久去拜见未来公婆的日子,却变成了一个慵懒的单身假日。
看着窗外的阳光和参差不齐的建筑物,林兰久久地发着呆,突然想起一个人的诅咒。
大约四年前,林兰刚刚愈合郭庭辉带给她的情伤,在亲戚的介绍下认识了一个让她大开眼界的男人——钱风。
后来,在与那个男人分手时,他用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满是嘲讽的语气对她说:“林兰,我告诉你,你嫁不出去的,除了我,不会有人娶你的!”
这些年来,每次感情上受到挫折,林兰就会想起钱风当年这句诅咒,心中惴惴,感觉诅咒将要变成事实。
一阵敲门声,林兰掀开被子,随意地用手指梳了两下头发,起床开门。梁晶晶一头微卷的中长发,眨巴着一双神采奕奕的眼睛,拿了一袋子水果,笑吟吟地走了进来,“怎么,想我了吧?”
林兰叹了口气,点了两下头,把门关上,转身去卫生间洗漱。
“你呀,每次想我,都是和男人出问题了。”梁晶晶熟门熟路地将水果拿到厨房,又拎了一袋夹心面包出来,对着卫生间的门说,“我给你买了一袋面包,我就知道你今天肯定起不来,伤心的人儿——”梁晶晶说着说着,居然带着音调唱起来,走到一边开了咖啡机煮咖啡。
林兰换了一身居家装走了出来。梁晶晶将两杯热咖啡端到了小餐桌上,摇头道:“吃吧,吃饱了就吐。吐槽的吐!”
林兰笑笑,吃着面包,喝着咖啡,已经迫不及待地开始“吐”起来,把高咏那出尔反尔的德行和与初恋情人肖志明的重逢,都说了一遍。
说完后,梁晶晶支着下巴,蹙着眉头,眼睛直盯着林兰,拉着嘴角,又是叹气又是摇头,嘴里发出“啧啧啧”的声音。
林兰疑惑地问:“做什么?我脸上有蚂蚁啊?”
梁晶晶摇头,手指头在空中一转,指着林兰,一本正经地说:“本大师看你今年是命犯桃花,桃花泛滥啊。”
说完,两人对视着“扑哧”一下笑出来,林兰知道梁晶晶颇爱瞎琢磨一些乱七八糟算命的东西,什么星座、塔罗……样样都会那么点,又似通非通。
“那梁大师看看我今年嫁得出去吗?再嫁不出去,我都不敢回家了。”林兰端起咖啡杯,放在唇边抿了一口。
“难,这桃花啊,开得少、开得正才是好事,像你这般满头的烂桃花,想要结果估计难咯。”
“去去去,不准诅咒我哦,我打算年底结婚的。”林兰假装生气地白了梁晶晶一眼。
“结婚?和谁?高咏啊?”
“当然啦,年头我俩就说过这事了,他也说年底。”
“哦……行啊,那我可得开始存送红包的钱了,只不过,那个高咏……你真觉得他是你的真命天子?三天两头和你冷战,一言不合就翻脸,也亏你忍得住。”
“哎呀,他就是那个脾气,过两天就好了,哪有情侣、夫妻不吵架的嘛。”林兰其实心虚得很,却依然本能地维护着高咏。
梁晶晶鼻子里“嗯哼”了一声,斜了她一眼,也不多说什么了。她知道林兰需要婚姻,就如很多围城外的人一样,总觉得走进这个“城”是必须完成的人生使命。
而像梁晶晶这样离过婚的人,看着这些削尖了脑袋拼命要往“城”里钻的人,总会觉得他们有些愚蠢,但是想想当初的自己不也是如此的愚蠢吗?
梁晶晶的离婚原因一直令林兰无法理解,因为梁晶晶的丈夫——卫蓝,和她们是大学同学,当时在校园里,他俩就是出了名的金童玉女,“狗粮”撒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他们的爱情。
然而两人婚后第三年,梁晶晶就提出了离婚。原因有很多,老套的婆媳问题、夫妻问题、子嗣问题,最终所有的问题变成了一个问题,就是梁晶晶觉得婚姻束缚了她在事业上的追求,所以毅然地结束了那段人人称羡的婚姻。
有得有失,梁晶晶做出了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结束了与卫蓝的婚姻。梁晶晶得到了自由,开始了自己的写作生涯,在各种杂志上初露锋芒。
她知道人各有志,林兰和自己不一样,林兰对婚姻依然有种迷思,而随着年纪的增长,这种迷思渐渐地变成了一种迷茫。
两人刚喝完咖啡,林兰的手机就响了,来电显示竟然是被这闺蜜俩私底下称为“绝世奇葩”的钱风。
林兰睁大眼睛看了梁晶晶一眼,对她刚才那番关于烂桃花的预测有些惊讶。
梁晶晶嘴角扬起一个得意的笑,端着咖啡杯走进厨房去了。
现在林兰对这个钱风剩下的只有好奇和莫名,想看看他到底还有什么奇葩剧情要上演。
“喂?”林兰接起了电话。
“怎么样啊林兰?我最近买房了。”
他急得甚至连与林兰虚客套一下的时间都免了,就已经说出了重点。
林兰靠在椅背上,悠悠道:“嗯,那恭喜你。”
“我早和你说过,你不够聪明,眼光不够远,当年如果你不闹脾气,你现在已经是有家的人了。”
钱风还是那副高高在上的姿态,盛气凌人的语气。和钱风在一起的一年时间里,林兰清楚地体验到了什么叫作无耻。
她只是静静地听着,因为她了解钱风,人如其名,为钱发疯,如果哪一次谈话里他没有提一个“钱”字,那太阳一定是打西边出来的。
“唉,林兰,回来吧,如果你肯回来,我们马上结婚。你看现在我房子也有了,你把你那套小公寓卖了,我们买辆车,装修费也搞定了,日子马上就过起来了。”
林兰打开了扬声器,让晶晶一起听。
“我俩的工资加起来还个房贷,也够花了。”
“哦,我没理解错的话,你的意思是说,我得把我卖这套房子的钱全贴给你,婚前财产全都变成婚后财产,替你买车、装修,还得给你还房贷?钱风,你的如意算盘打得可真够精明的。”林兰在金钱上还是很敏感的,毕竟已经不是天真幼稚的小女孩了,三十出头,每天起早摸黑,都知道金钱来之不易。
“你看你,那么计较,我告诉你,你年纪不小了,生活需要妥协知道吗?你年纪大了,性格又不好,有人肯娶你,已经很不错了。难道你还想和小姑娘一样,幻想霸道总裁来迎娶你?”
这个钱风又开始说教,紧跟着又是他那句恶毒的诅咒:“我告诉你,林兰,除了我没人会娶你的!你好好想想吧!”
林兰生气道:“我告诉你,我今年年底就要结婚了。带着你的如意算盘做你的大头梦去吧!”
林兰刚想挂掉电话,钱风突然在电话那头哈哈大笑起来,狂妄地说:“算了吧,你不用骗我,我劝你,还是好好考虑一下嫁给我吧。我等着你打电话给我。”
梁晶晶在一旁气得都要喷出火来,一把抢过电话,对着电话大吼一声:“喂!你有病吧!就你这种精神病患者,还想娶老婆?谁嫁给你谁倒了八辈子血霉了!”
钱风也不甘示弱,立刻回击:“嘿嘿,是梁晶晶吧,你一个离婚女人插什么嘴?林兰,我告诉你,你要想嫁人就得远离这种离婚女人,这种女人是天生的灾星,知道吗?在古代就是克夫!……”
“放屁!”梁晶晶“蹭”的一下从椅子上弹了起来,吼道,“你才是灾星呢!就凭你还想挑拨我和林兰之间的关系,滚蛋吧你!”
说完干脆地挂掉了电话。
梁晶晶双手环在胸前,一脸怒容,“拉黑,拉黑!这种有病人士,你以后别再接他的电话了。”
“我已经拉黑很多次了,我不接电话,他就换号码打,烦死了。”林兰心中很是郁闷,可怜兮兮地看着梁晶晶,一把抓住梁晶晶的手,“就为争这口气,我也得把自己嫁出去。”
“哎,你跟个有病人士置什么气?不过呢,如果你想给高咏发个信息,那就发吧,我看你也憋得难受。”梁晶晶又跑进厨房,切了一个火龙果出来。
林兰激动地拿起手机打开高咏的微信聊天画面,刚打了两个字,心里一阵别扭,又删了,将电话扔在床上,烦恼地支着头。
“天啊!为什么这些男人这么烦人啊?”林兰仰起脖子大声吼道。
梁晶晶边笑边将一块火龙果塞进嘴里,“人生三苦之一,求之而不得!”
“你倒是潇洒,说真的,你就不想卫蓝?”
卫蓝,也就是梁晶晶的前夫,人长得帅气,对梁晶晶是死心塌地的,可归类为经济适用男,工作稳定,没有野心,黏人,孝顺。婚前两人感情一直很好,直到结婚后才发现两人对婚姻生活的理念和期望大相径庭。
卫蓝想要过的是简单快乐的家庭生活,两人住着父母的房子,母亲包揽所有的家务,样样不用愁,而他只需要和梁晶晶两人吃喝玩乐,腻歪在一起就是幸福了。
偏偏梁晶晶是个有梦想,需要个人空间的人,她既受不了卫蓝成天拉着自己到处玩,也受不了婆婆天天催着她生孩子。
尤其要命的是,所有人的观点都是那样符合主流价值观,梁晶晶则变成了反叛,变成了另类。
爱情被反反复复的矛盾渐渐蚕食,直到梁晶晶发现自己被婚姻束缚得无法呼吸,毅然提出了离婚。卫蓝哀求了很久,但是梁晶晶明确了自己要走的路,并没有给他任何机会。于是,一段令周围所有人都羡慕不已的天作之合就这样落幕了。
当所有人都觉得梁晶晶终有一天会后悔不已的时候,梁晶晶的文章在某杂志上成功发表。但是林兰和周围的人一样,依然看不透这里面的玄机。
梁晶晶嘴角扬起一个轻松的笑,“不想。我在想我长篇小说中的男女主人公。”
“你可真是事业型女性。”
“婚姻是人生的可选之路,并非必选。”梁晶晶悠然地坐到一旁的躺椅上,伸了个懒腰,喃喃道,“哎哟我的腰,唉,作家三大职业病:近视、颈椎炎、腰椎突出,估计我都有了……”
“可是,你还这么年轻,真的不想再婚了吗?”
“随缘,我现在需要的男人,不是有多帅、多有钱、多爱我,而是理解我、理解我工作的人。如果遇不到,我宁可一个人,耳根子还清静些。”
“那孩子呢?也不要了吗?”
“也随缘,我没时间花二三十年养一孩子,有那工夫,我宁可写十几二十几本书,流传后世,名扬千古。”梁晶晶躺在躺椅上来回扭动着脖子,龇着牙,说着自己的伟大梦想。
“你啊,如果人人像你这样想,人类就绝种了。”林兰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电动按摩仪递给她。
梁晶晶打开按摩仪放在自己的肩头,顿时觉得舒服了许多,抬眼看着林兰说:“不可能,除非地球毁灭,不然的话,总会有像你这样渴望结婚生子的人存在。”
林兰想想也是,她这几年对婚姻爱情的看法也通透了许多,她不是一个思维僵化的人,只不过有些事情一旦轮到自己身上,和看热闹时就完全是两码事。
两人在家里追了一上午的电视剧,午饭的时候便一起出去吃饭,顺便逛街买东西。
一直逛到傍晚时分,两人在黄浦江畔一家新开的法国甜品店里坐下来喝饮料、吃蛋糕,满是花卉植物装饰的店面,充满异国风情。上海,从来都是一个海派文化的集散地。
蛋糕吃到一半,梁晶晶突然开口说道:“我觉得,你还是尽快和高咏来个了断吧,总比这样钝刀子割肉来得强。你也别矜持了,主动约约他,把该谈的事谈清楚了,总好过这样冷战,浪费时间。我总觉得他有点神秘莫测,如今这世道,男人的花花肠子多了去了,你自己可得留心点。”
“嗯。”林兰慢吞吞地将一勺慕斯蛋糕送进嘴里,眼神依然是犹豫的。
“三十五岁的人竟然一点结婚的念头都没有,孩子也不想要,你不觉得奇怪吗?”梁晶晶的确是为林兰担心,她知道林兰不是一个愚蠢的女人,只是当人被欲望蒙蔽双眼的时候,再聪明的人也会智商下降。林兰太想结婚,太想有个家了,这就是她的软肋……
梁晶晶吸了一口果汁,眯着眼睛笑,“哎,我和郭庭辉联系上了,那家伙比以前更帅了,而且已经是金领了,货真价实的高富帅,而且还是单身,要不要我给你们牵线搭桥,让你们重温旧梦?”
林兰心乱如麻,抬起眼皮来。她想见,却又不愿意见,想见是因为她好奇,不愿意见是因为心底深处那道花了两年时间才愈合的伤疤依然时不时地渗血。再说现在自己和高咏已经进入谈婚论嫁的阶段,再跑去见旧情人,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林兰皱着眉头思索良久,终究还是摇了摇头,“不见,我想活得简单些。”
梁晶晶托着腮注视她良久,也不再言语。
高咏坐在自己的独立办公室里,在电脑前写完市场分析报表的最后一行,直了直腰,站起身来,做了两下扩胸运动,踱步到窗前,看着窗外的灯火闪烁。在这个城市,有一个好处,就是无论白天还是黑夜,你都能感觉到生机盎然。
他很快又可以升职了,如无意外这个分公司总经理的位置非他莫属。加班已经成了他的工作常态,没有所谓,他从口袋里拿出香烟,点燃后熟练地吸了起来。
工作给他带来满足感,位置越高,权力越大,拍马屁的人越多,成就感也就会越大,他喜欢这种感觉,试问又有几个人不喜欢?
他知道自己的价码,无论在职场还是情场,他都是炙手可热的标的。看了一下手机,有好几个电话及微信、QQ找他,却唯独没有林兰的。
他嘴角扬起笑意,这女子果然有些与众不同的地方。不过女人太过傲气,在他眼里不是什么优点,他没时间和女人斗气猜哑谜,也不喜欢女人太过犀利、精明,因为他怕自己被骗。
所以林兰并非他结婚对象的唯一选择,虽然他喜欢她,但是在心底,他觉得自己可以找到比林兰更好的。
电话响起,高咏看了下来电显示,嘴角勾起一个笑容,划开屏幕接听了。
“嗯,我知道,不过我今晚有点累,改天联系吧。”
另一个候选人,谢琴,一个刚毕业没多久的姑娘,青春靓丽,热情主动,一开口就是“我想你了,想见你”。
高咏挺喜欢她,不过谢琴是外地来的,家在一个三线城市,家境普通,这是让高咏比较介意的地方,所以对谢琴也就比较冷淡。
目前在他的候选人名单上,林兰依旧是综合条件最优秀的人选,所以他还是希望和她保持联系。
父母并不是不催他结婚,只不过他和家人的关系并不密切,独来独往惯了,哪怕是父母唠叨嘀咕,他也不太在意。
收拾了一下桌子上的东西,高咏拿着手提电脑和车钥匙走出了公司。刚坐进他那宝蓝色的宝马车里,手机就“滴滴滴”地响了几下。
他低头一看是林兰发来的微信消息:“下班了吗?吃过饭了吗?”
他嘴角不由得又勾起一个笑容,心中有种安定的感觉,很快回了一条消息:“我现在过来。”
对方回了一个笑脸。
高咏心中一阵振奋,正要启动车子,突然手机又响了,瞥了一眼屏幕,谭文丽!他的脸色立刻沉了下来,两条浓眉紧紧绞在一起。这是个他最不愿意看到和听到的名字,他犹豫着,电话铃就像是催命符一般不停地响,良久,他还是接了起来……有因就有果,该来的总会来,该还的也总得还。
林兰今天煲了鸽子汤,洗好了四季豆,等着高咏到了就炒菜。她有点后悔忘了找人来修一下抽油烟机,但是此时已经晚上九点多钟,也只能先将就着用了。
林兰边等高咏,边看着电视剧。这时,手机响了几声,微信上弹出肖志明的消息:“明天去你公司开会。”外加一个笑脸。
林兰有些奇怪他的这条消息,也没多想,就回了个笑脸。
没想到肖志明接着又发了一条:“中午一起吃饭,有事和你说。”
林兰愣了几秒,随意地回了一个“好”字。她此时的心思都扑在高咏身上,对其他人并不太在意。
但是肖志明又发了张落叶缤纷的小树林的图片过来。林兰看着那意境浪漫的图片,明白过来,他这是在怀念过去。
林兰叹了口气,嘴角扬起一个无奈的笑容,没有再回复他。往事已矣,何必再叙,况且现在他已有了一个美满的家庭,自己也有了可心的男朋友,男女间友谊的界限是很容易模糊的,还是保持距离为好。
直到九点四十五分,高咏总算来了,手里捧着一束粉红色的玫瑰花。林兰接过花束,脸上绽放出比花朵更娇美的笑容。两人紧紧地拥吻了一下,总算是雨过天晴了。
今晚高咏没有挑剔油烟味和饭菜不够完美,反而赞美起林兰的厨艺来,喝了两大碗的鸽子汤,把整只鸽子都吃了。
两人的心情都大好,鱼水之欢也自然更为和谐。
接下来的几天,高咏都会回林兰这里过夜,两人的关系变得甜蜜温馨,似乎什么问题都没有了。但是短暂的平静并不能消除根本问题,几天过去后,林兰的心里又开始不踏实起来。
高咏没有提结婚的事,林兰心中的不满和恐慌又开始如滴进清水中的墨汁般荡漾开来。当这种情绪渐渐地占领了她的心房之后,两人的相处又变得不和谐。
还有让林兰很奇怪的一点是,高咏从来没有邀请过她去他的高级公寓,只是相处初期他提过自己在寸土寸金的陆家嘴有一套公寓。有时候想想自己似乎对高咏还很陌生,却已经和他浑浑噩噩地耗了两年多,难免有些心慌。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每年的五月二十日竟然变成了一个情人互表爱意的节日,商家、店铺、网络上充斥着“520等于我爱你”的信息。
今年的这一天,果真是应了梁晶晶前阵子的预言,林兰交了桃花运了,好几个男人都在微信上给她发红包表白,但是却没有一个能让林兰高兴得起来。第一个竟然是公司的一个客户,林兰只记得他的名字,连他长得是方的还是圆的都不记得,却突然地发了一个五百二十元的红包过来,还非得林兰接受。
林兰以为他发错了,问了几遍,对方信誓旦旦地说,就是发给她的,而且还借机一诉衷肠。林兰只觉得一只乌鸦从自己头顶飞过,最终还是没有接受他的红包,而是婉言拒绝了。
到了下午,肖志明突然也发了一个五百二十元的红包过来。林兰的心里当时就咯噔一下。肖志明在备注上写着:“这是我当年未曾来得及说的话。请接受一个老朋友的问候。”
文艺、浪漫、暧昧,又颇为得体,的确是肖志明独有的风格。
最搞笑的是那个莫名其妙的钱风,发了一个五块二毛的红包过来,还觍着脸问:“你考虑得怎么样了?”弄得林兰简直哭笑不得,当作笑话告诉了梁晶晶。
而她最期待的高咏的红包却迟迟没有发来,那一天,高咏出差去了成都,压根就没有与她有任何的庆祝仪式。
林兰买了一些食物跑到梁晶晶的小公寓里,两个单身女人过起了节日。
两人一边喝啤酒,一边笑谈着林兰今年的烂桃花。
“唉,我这是走的什么霉运!这都是些什么人啊!”林兰仰头大呼一声,抱着身边巨大的毛绒玩具熊,将脸埋进它那柔软的胸膛里。
“你竟然一个都没接受?与钱有仇啊?”梁晶晶调笑着说。
“这要我怎么接受啊?一个莫名其妙,一个已婚,一个心理缺陷。”林兰抬起头重重地呼出一口气。
梁晶晶哈哈笑着说:“那钱风可真逗,五块二毛也好意思发。”
林兰摆摆手,喝了一口啤酒,“我竟然也和他好了一年多呢,我当时一定是脑子进水了。”
两人笑了一阵,梁晶晶言归正传:“哎,高咏怎么一点表示都没有?”
“谁知道啊,他总是来无影去无踪的,想起我就甜言蜜语哄我几句,想不起就压根忘记我的存在。”林兰无奈地看着天花板。
“过不过五二零倒不是什么大事,问题是他打算什么时候带你去见他父母?什么时候准备婚事呢?你不是说年底结婚吗?你怎么就那么笃定?”梁晶晶摇着头,很不满意高咏对林兰的态度。
“不知道——”林兰沮丧地歪在那真人大小的毛绒玩具熊的怀抱里。
“我真怀疑,他是不是已婚啊?难道你从来没怀疑过他?”
“不会吧,如果已婚,他晚上怎么会到我这儿来?”
“可以瞒着家里说出差啊,他又不是天天都到你这儿来。说真的,现在的男人啊,花样多得很,你别傻乎乎的。要不要我找人替你查查?”
“查?怎么查?”
“私家侦探啊。”
林兰白了梁晶晶一眼,“噗,不用了吧,谈个恋爱还谈出福尔摩斯来了,那也太没意思了。这点上我相信他。他手上没有戒指也没有戒痕,钱包里也没有女人照片。我俩在一起的时候,他也不会偷偷接电话。应该没事的。”
“你说的这些早就落伍了,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战争就像老鼠和猫的战争,各自都在进化,老鼠越来越聪明,你却还是一只笨猫。”梁晶晶调侃着,抓了两片土豆片塞进嘴里。
手机铃响,梁晶晶划开了手机,是前夫卫蓝打来的。她不禁摇摇头,轻叹一声,接起了电话。
她知道他放不下自己,他俩相识相恋在纯真岁月,一切都是那样的自然,没有考虑什么现实问题,甚至连彩礼都没谈,就简简单单地披上了婚纱。他们只是单纯地喜爱对方,美好得如童话故事般。
只不过,童话故事从来都不会告诉你王子和公主结婚后的那些烦恼。男方家对传宗接代过于重视,渐渐地让梁晶晶觉得自己不过是一台生育机器。她有她的理想,两人婚前有过口头约定,婚后不那么早要孩子的,可是在公婆整天催生游击队似的连环炮轰下,梁晶晶的心情糟糕透了,对生孩子这事越来越逆反。而公婆从一开始的苦口婆心的劝慰,逐渐变成了冷嘲热讽,加上卫蓝的愚孝,让心高气傲的梁晶晶更是难以忍受。
梁晶晶终于放弃了这段外人看起来完美的婚姻,离开了那个深爱自己,却无法在婚姻里配合自己、理解自己的男人。
离婚后的梁晶晶,变得自由、快乐、通透,明白了婚姻不是舞台剧,不是演给别人看的,哪怕全世界都在羡慕你,但是如果你觉得不幸福,那就是一段不幸福的婚姻。
如今的梁晶晶过得自由自在,写稿、写书赚钱,虽然辛苦却不亦乐乎。当所有人都认为她会失去爱情的时候,卫蓝对她的爱恋却一如往昔;当所有人都认为她会和卫蓝复婚的时候,她却坚决地说了“不!”因为她已经明白自己想要什么,她是自己人生的主宰。
有趣的是,依然有很多自以为是“大仙”的三姑六婆在那儿预测,她将来总有一天会后悔现在的选择。对此,梁晶晶只是鄙夷地一笑,“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卫蓝给梁晶晶发了五百二十元的红包并约她周末一起共进晚餐、看电影。梁晶晶坦然自若地收了,也答应了邀约。离婚后,他俩依然保持着一种朋友之上,情人未满的关系。当然这种关系在林兰眼里是无法理解的,只不过看到梁晶晶活得轻松精彩,似乎也没什么好操心的。
“爱情中的女人多少都会有点瞎”,那天晚上梁晶晶的忠言相告,很快就变成了现实,给了林兰当头一棒。
高咏出差回来后,突然告诉林兰,他已经和父母说了和林兰的关系,邀请林兰这个周末去高家拜见高咏父母。
林兰心情大好,正想着要给高咏一个热吻,没想到高咏的脸色阴沉沉的,并没有一丝喜悦,满脸的不安、紧张、慌乱,欲言又止。
“怎么了?”林兰睁大眼睛疑惑地问。
“兰,在带你见我父母之前,我有一件事要告诉你。”他坐在床沿上,抿着嘴唇,双手十指交叉地紧紧握着。
“什么?”林兰心头发紧。
他扬着睫毛,眨着眼睛看着她,像一个做错事的小男孩,尝试用卖萌来减轻自己的罪过。他看上去很可爱,但是林兰的内心深处却知道,能让高咏用这种眼神求饶的,必然是件很可怕的事。
高咏沉默半晌,艰难地开口道:“我……我结过婚……”
犹如当头一闷棍,林兰整个人懵了,蜡像一般站在那儿,紧盯着高咏的脸,眼珠子一动不动,脑子里一片空白。
两年多的感情,两年多的纠葛,犹如一场荒唐的闹剧,眼前这个自己一心想要携手一生的人居然如此陌生,陌生到连他的婚史她都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如此愚蠢、天真,哦,不,是白痴,白痴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