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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爱不留》

前言

“小时候看着满天的星星,流星划过天际,仓促间总来不及许愿,长大了,遇到自己真正喜欢的人,有时却还是来不及……”

幸福的记忆,就像是小时候吃了一块糖,甜蜜的感觉并不会持续太久。而伤痛的记忆,就像是手上的伤口,要很长时间才会愈合,往往还会留下伤疤,手上的伤尚且如此,更何况心里的呢?

当年龄一年一年地增长,现在每每看到十几二十岁的孩子,心里总会有异常舒畅的感觉,既感慨于他们身上散发出的青春气息,更感慨于自己青葱岁月的逝去,忍不住感叹一句:“年轻真好。”所以,趁我还能在记忆中搜索出那些模糊的片段时,记录下那些曾经拥有的岁月。

年轻时,虽然有错过,有失去,虽然有伤心,有流泪,但也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它使我们的人生变得完整,又丰富多彩,更多的是教会了我们成长,让我们获得了宝贵的人生经历。而年轻时的经历,之所以让人怀念,恰恰就在于没有结果,也就没有柴米油盐的烦恼,也没有为生活琐事的争吵,因此,留给我们的都是甜蜜的回忆。

相信每个人都有让自己刻骨铭心的记忆,而这样的记忆,一生应该有一次,而且也只需要一次。当回首往事的时候,可以对自己说:“我也曾经年轻,我也曾在风雨中付出过,我也曾天真地承诺过。”

所以,趁我们还拥有青春年华时,当你爱了,就应该勇敢说出来,就应该毫无保留地付出,不要说以后有时间再怎么样,说不定就没有以后了。即使是最终没有结果,也可以骄傲地对自己说:“我已经没有遗憾,因为我曾经努力过,曾经勇敢地爱过。”这也正是我写作本文的目的。

而当我们长大以后,很多事已不便再提起,那就让我们在自己的内心深处,找一个隐秘的角落,将那段美好的回忆,深深埋藏起来,并一再告诫自己,永远都不再触碰,永远,永远……

第一章《酒和故事》

街道两旁长着高大的枫树,茂密的枝叶几乎遮住了整个街道,路灯发出昏黄的光线,穿过树叶间的缝隙,投下斑驳的光影。

已经是深夜了,路上几乎没有行人,我一个人漫步在这孤寂的街道上,我深爱这种寂寥的感觉。口渴的我四下找寻着还在营业的商店,可两侧的店铺早就已经打了烊,再看看远处,街道尽头的转角处一家不知道什么店还在亮着灯,我满怀希望快步走去。

到了近前才发现,原来是一家叫作“酒和故事”小酒馆,我可是从来不喝酒的,不过这深夜时分再也找不到其它店了,算了,进去看看,看看有没有饮料什么的,我这样对自己说。

推开门,一个女店员站在吧台内,见我进来,立刻向我露出了甜美的笑容,说道:“欢迎光临。”我却怔在了原地,一头短发,大大的眼睛清澈而明亮,笑起来露出了一颗小小的虎牙。

见我盯着她看,她显得有些不自在,脸上也有些不悦,又重复了一遍:“欢迎光临,请问你您要喝点什么吗?”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慌忙地左右瞧着,说道:“有饮料吗?”

一个男人,深夜到酒馆不喝酒,却要喝饮料,这让她有些许意外,看着我说:“不好意思哦,我们这里只卖酒的。”

我有些失望,平常一瓶啤酒都喝不完的就会倒的我,实在是不敢喝酒,也讨厌酒精的味道,更惧怕喝完后那种头昏脑涨的感觉。

她似乎猜中了我的心思,问道:“您要是不习惯白酒、洋酒,也可以喝点啤酒啊,或者‘锐澳’这样的低度鸡尾酒。”

锐澳我倒是喝过,酒精度数不高,还有各种水果口味的,除了这个我也别无选择了,说道:“好吧,来罐‘锐澳’吧!”

“好的。”她回答,然后从冰箱里拿出一罐,打开后递给了我。

我“咕嘟,咕嘟”喝了两大口,口渴的感觉顿时缓解了不少,我便开始打量着这个小酒馆,它并不大,只有十几个平方,此时只有我一个顾客,女店员大概二十岁出头,好像一个人……

我不自觉地又盯着她看了起来,她也注意到了我的眼神,虽然有些不悦,但还是很礼貌地说道:“大叔,你老是这样盯着人家看不好吧。”

这一下倒把我逗乐了,我笑道:“大叔,叫我大叔,我有那么老嘛。”

“我看人很准的哦,你应该刚过三十。”她也笑着说。

不得不佩服,她猜的还真挺准的,不由得向她竖起了大拇指,说道:“厉害!”我又喝了一口,问道:“这店是你开的吗,还是在这里打工?”

“我自己开的呀!就这么个小店,哪还请得起人。”她噘起嘴说。

“你这店名挺有意思啊,是不是像蒲松龄摆茶摊收集一样,喝完得给你讲故事,还是说可以拿故事换酒喝?”

她也不反驳我,随口回答:“如果你愿意,都可以啊。”

为了“报复”她刚才叫我大叔,我决定逗她一逗,我假装一摸口袋,叫道:“哎呀,今天出来没带钱包怎么办?”

她笑着说:“那你就拿故事来换呗。”她好像并不在乎我这样说,也好像知道我是在故意逗她。

“那我要是讲的不好怎么办?”我继续逗着她。

“讲的不好就把你鞋压这儿,明天来赎。”

“那就更完蛋了,今天出门穿的是拖鞋,不值钱。”我嘻笑着说。

“那你就好好讲故事吧,讲的好,就给你个赊账的机会。”她好像并不担心我会赖账。

“那我试试看吧……”我努力在脑海中搜寻着过去的记忆,半罐锐澳下肚,酒精起了些作用,头也有些微微发晕。

她见我半天没说一句话,忍不住问道:“怎么?想不起来了吗?”

“都怪你这酒,喝的让我头晕,又被你打了岔……”

“你就装吧,自己酒量差还怪人。”她鄙夷地说道。

“好了,不跟你说笑了,因为事情过去已经整整十年了,所以……所以……”

“十年了?凭你这大叔的脑袋,是有点为难你了,不过没关系,你慢慢想,反正我也不忙。”她说道。

“那介意我抽根烟吗?”我问。

“介意!”她毫不犹豫地回答。

“那能不能放首歌听听?”我又问

“这个可以,什么歌?”

我思索了一下,说道:“张信哲的《爱不留》吧!”

“为什么选这首?”她问我。

“歌里说爱从不逗留,来去都不给理由,而我的理解却是,既然爱了就要付出所有,毫无保留!”

她只是“噢”了一声,就放起了音乐,音箱里慢慢传来张信哲的歌声:

多少恋情回想时只剩结局和起头

喝一口温柔却跌进灭顶的狂流

会以为除了彼此再没有别的拯救

想必是没经历过爱里躲着的不自由

想当然那些日子人别无所求

爱意深的深的恨不得互为血肉

更怕有人说你为爱昏了头

给了所有还问对方说够不够

他是你唯一的乐趣唯一引诱

他是你唯一担忧

什么事你先低头

失去他你怎么会轻易罢休

爱从不逗留来去都不给理由

它只给结果

它来时对谁都是欲取欲求

爱从不逗留只由人坠落或是承受

若是它真的要走

不会理你是不是一无所有

张信哲的歌声将我慢慢拉进回忆,我又喝了一大口,缓缓说道:

这个故事要从2005年的夏天说起,那一年我在T市XX大学上大三,我们系刚刚搬到郊区的大学城,和多数城市的大学城一样,除了刚建好的马路和教学楼、宿舍、食堂等几幢建筑,周围便是一片瓦砾遍布的荒地。所幸,那时候学校周围还有些网吧供以打发时间,旁边还有一座美食城。

因为新校区刚建好,很多配套还不完善,学校食堂里的菜式永远是那么几样,口味也不尽如人意,所以我和同学多数时候是到学校旁边的美食城吃饭。因为T市的经济并不发达,那时候一份普通的家常炒菜,例如青椒肉丝、宫爆鸡丁这样的家常菜只有四五块钱,所以们几个同学常常是每人点一个不同的菜,这样既省钱还能吃到不同的菜。

虽然还没有完全入夏,但五月底的天气已经很热了,上课的教室只有几台吊扇,也只能算得上是聊胜于无吧,下了课,大家都不停地抹着头上的汗珠。

夕阳斜挂西边的天空,天边的的云霞时而呈现出不同的色彩,不远处的村庄里冒起了几缕炊烟。落日的余晖还未完全散尽,我和几个要好的同学,拖着长长的影子,一路谈笑着,向我们经常去的那家小饭店走去。

吃完晚饭时间尚早,我们讨论着去哪玩一会儿,这时候不得不吐槽一下XX大学简陋的条件,虽然到了新校区,教室里却没装空调,可跟教室比宿舍就更不堪了,连电风扇都没有,晚上睡觉经常是开着窗户和门,有时候会有一些风,更多的时候是夜里常常被热醒,然后就起来去冲个凉,再接着睡。

“去网吧玩一会儿吧。”有人提议,可是每天玩,玩得头都晕了,没什么意思,而且网吧里环境也不好,各种气味都有。这时候,从饭店包厢里走出一个人,听到了我们的谈话,说道:“要不去我那凉快凉快。”原来是杜哥,杜哥是这个饭店老板的亲戚,由于经常来吃饭,一来二去和我们也熟悉了,另外他还是美食城旁边一家K歌房看场子的,在许多人印象中,娱乐场所看场子的,都是那种满身的纹身,一脸横肉,也许还带着刀疤的形象,但是杜哥却是一脸的和气,样子也不凶。

我们几人一合计,觉得这个主意不错,既能打发多余的时间,又能免费吹空调,就跟杜哥一起去了他的K歌房。

进了门才发现所谓的K歌房其实很简陋,并不像现在的KTV,这是一层低矮的平房,进了门是一个大厅,中间用栏杆围成了一个舞池,四周放着些小桌子供人喝酒聊天。大厅里有一台尺寸很大的电视机,还有音箱等一些其它的设备。再往里走是一条通道,通道的两边分布着几个包间。不过,这些对我们来说并不重要,我们只是来吹空调的。

外面热浪翻滚,而里面对我们来说就好比琼台仙境,这要归功于大厅里的那台大功率的空调。这里生意似乎并不很好,只有一两个包间透出光亮,隐约传出些音乐声,大厅里人稍多些,多数都和我们一样,是附近学校的学生。

有一个“杀马特”造型的男生,正在唱着张信哲的《过火》,张信哲的歌需要有些功力才行,不然要么就是高音唱不上去,要么就是音不准,不像其它歌只要扯着嗓子吼就还听得下去,那个“杀马特”唱得就很让人备受煎熬。

这时,同室的阿路碰了一下我:“你不是最擅长哲哥的,跟他比一下。”

我说:“这不太好吧,不是在明显挑衅人家嘛。”

阿路说道:“管他呢,想那么多干什么,我去帮你点。”接着便不由我分说,去点了一下重播,然后硬是把话筒塞到了我的手中,同学们也在一再起哄,我也只好慢慢举起了话筒。老实说,那时候年轻,不抽烟也不喝酒,曾经也下功夫练过张信哲的歌,所以当音乐停止的时候大厅里便响起了阵阵喝彩声,余光瞥见那个“杀马特”像是忿忿地瞪了我一眼,然后就走了,我也有点觉得有心中有些忐忑。

我们又玩了一会儿就准备回学校了,我去找杜哥,准备向他打个招呼就走,这时,杜哥却叫住了我,悄悄地跟我说:“跟我过来一下,我们老板娘找你说点事。”我心下嘀咕着:“老板娘找我干什么?我不认识她啊,更何况这还是我第一次来。”

我满心疑虑地跟着杜哥来到吧台前,只见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坐在里面,留着一头披肩发,没有化妆,或者至少是我看不出来化没化妆,很像是邻家大姐姐的感觉,这倒是让我有些意外,我以为这些娱乐场所的老板娘多少会有些江湖气,或是风尘气,大概是我电影看多了吧。

杜哥对她说:“丽姐,许风来了。”见我到来,她撩了一下散落的长发,露出了浅浅的微笑:“小伙子唱的不错啊。”

小伙子?我看她也就比我大几岁,没想到却像是长辈叫晚辈一样叫我“小伙子”。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哪里,随便唱唱。”她又笑了:“随便唱唱就这么厉害,那要是认真唱怕是要把张信哲比下去了哦!”社会上的女人嘴真是厉害,一句话就把我顶到一边了,我又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不知道怎么回答是好。

丽姐又说:“我看你唱歌不错,想请你帮个忙,不知道你愿不愿意。”我回道:“杜哥和我们是好朋友,丽姐有事尽管说。”见杜哥叫她丽姐,我也跟着叫丽姐。

丽姐的脸上似乎现出一丝诧异的表情,笑道:“你叫我姐?”

“对啊,怎么了,不可以吗?”

“可以,可以,你就这样叫吧。”看得出来,她好像是很高兴的样子,然后接着说道:“是这样的,最近电视里的歌唱比赛的节目很火爆,我也想学着办一个,每周办一次,赢了有奖励,正愁到哪里找个人撑撑场面,刚好碰到了你,不知道你愿意不愿意?”说完又微笑着看着我。

丽姐的笑甜甜的,却不带一丝妩媚,从小学到大学,跟我说过十句话以上的女生估计都不超过十个,不知不觉间我的脸又习惯性地红了。我不敢看她的眼睛,结结巴巴地对旁边的杜哥说:“我……我怕不行吧。”

杜哥大声说:“不要怕,自信点,丽姐不会看错人的,说你行你就行。”

丽姐说道:“是啊,年轻人要有自信,不然以后怎么追小姑娘啊。”

这一下说得我脸上的温度又上升了一档,杜哥说道:“好了,不要推辞了,就这么说定了啊。”我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我也从来都不是擅长拒绝的人,问道:“那么比赛什么时候开始?”

“今天星期四了,我准备每周五晚上举办,明天肯定不可能了,下周五举办第一次比赛,我们也好有时间准备,你也准备准备。”丽姐回答道。

同学们看我去了这么长时间,都在门口叫我,便说道:“同学叫我走了。”

“行,你先回去吧,我们说好了哦,谁说话不算数是小狗。”丽姐又笑着说道。

我摸了摸鼻子,轻轻说了声:“好的,我走了。”

“等一下,”丽姐叫住了我:“你把手机号码留给我,有事我好跟你联系。”

这一下我却是颇为惭愧,那时家里条件并不好,别的同学一个月生活费用有的大几百,有的条件好点的还能上千,而我每个月三四百的生活费仅够吃饭,手机那时候也不便宜,所以同宿舍的同学只有我没有手机,这也是我没有直接拒绝丽姐的原因之一。好在灯光并不明亮,看不出我惭愧的脸色,我勉强挤出些笑容:“我还没有手机,我把同学的号码留给你。”

丽姐先是愣了一下,递了张纸给我,我写下阿路的号码便逃也似地出了门。

门里门外好像是两个不同的世界,昏黄的路灯将外面的空气烧烤得更加炙热。

“老板娘叫你干什么啊?”

“老板娘不会看上你了吧?”

“走桃花运喽!”

同学们调侃着。

“去你的,人家就是找我参加个比赛。”我争辩着。

“什么比赛?”同学问。

“歌唱比赛,都是阿路小子害的……”

“行,你要是得到奖归我的。”

我们就这样一路调笑着,现在想起来真是怀念学生时代,互相调侃、笑骂都是那么无拘无束,思想也单纯,不像现在,说什么话都要想着会不会被人误解,会不会伤害到别人。

第二天,果然接到了丽姐的电话,她说做了些宣传单,让我帮忙到附近学校散发。

好家伙,好高的一摞,我赶紧通知了要好的同学一起帮忙。七八个同学两天不到的时间就跑完了附近的几个学校。丽姐要给我们工资,被我们拒绝了,那时很思想纯粹,朋友就是朋友,帮忙就是帮忙,不会牵扯到利益。

以前上学的时候总觉得时间过得好慢,从星期一到星期五好像过了五个世纪,现在却感觉从花开到花落好像就是一瞬间的事。而有些时候,越是盼望的日子来的就越慢,越是不愿面对的日子来的却越快,星期五就像这样,到来的比我想像中要快。

记得那一天不似前几日那样炎热,大厅里早早挤满了人,然而报名参赛的却只有不到十个人,多数人只是来看热闹的。看着眼前躁动的人群,我的心中满是忐忑与不安,担心自己表现不好辜负丽姐的信任。

看得出来,丽姐很高兴,有人流量就意味着有钱赚,但是满怀欣喜的脸上又隐隐有一丝不安与担忧。

杜哥向大家宣布了比赛的规则,赛制很简单,参赛者每人唱两首歌,观众每人发一张选票,觉得谁唱的好就把选票给他,最后比较选票多少评出一二三名。值得一说的是奖励,因为是第一次,所以丽姐下的本钱很大,第一名奖励一台手机,第二名奖励现金一千元,第三名现金五百元。当时T市普通月工资也就在七百八左右,听到奖励如此丰厚,人群爆发出了阵阵欢呼声,而我却感受到了更大的压力。

比赛进行了两个多小时,比赛的过程不说太多,幸运的是,凭着两首比较擅长的《过火》和《别怕我伤心》,我只比第二名多了两票。丽姐像是松了一口气,比赛开始时略显不安的神情也消失殆尽,丽姐高兴地将手机递给我。

当时同学用的都是各种单色屏的手机,我得到的却是一台阿尔卡特的彩屏手机,还带拍照和MP3功能,这在当时应该价值不菲,就这样,我拥有了人生中的第一台手机。曾经无数次设想过我的第一台手机是怎么来的,也许是路上捡到的,也许是自己打工赚钱买的,也许是亲戚送的,但从未想过竟以这样的方式得到,更何况还是一部很不错的手机,这让我喜出望外。第二天我就去办了张手机卡,到现在还记得用过的第一个号码:138****8935。

在那之后我又参加了两次比赛,后面的奖励已经没有第一次那样丰厚,变成了第一名现金一千元,第二名现金八百元,第三名现金五百元,我的表现也越来越差,只得了一次第三名,不过我依然很满足,因为在当时这样的奖励也已经很不错了。这也说明,一个人在一个小圈子里可能是很优秀的,但如果放在一个大的环境里就就会很平凡,就是像是高考状元进了清华北大,才发现周围的人都不比自己差。

在这里也不得不钦佩丽姐的生意头脑,自从举办了歌唱比赛后,K歌房的生意一天比一天好,每天光是酒水收入就很可观。

很快到了放暑假的时间,回去的那一天,我收拾好简单的行李,准备去跟丽姐告个别,却忘记了K歌房只有晚上才营业,站在紧闭的大门前,我给丽姐发了条短信:“丽姐,我们放暑假了,我回家了。”

我提着简单的行李向站台走去,虽然是早上七八点钟,头顶的骄阳却已经热不可当,路边的树叶“哗哗”作响,远处的天空时而光芒万丈,时而乌云翻滚……

“怎么不讲了?”见我不往下讲了,她问道。

“酒喝完了。”我摇摇空罐子说。

“那再给你拿一罐?”

“不用了哦,酒量太差,已经头晕了。”

那女孩笑道:“你真是我见过酒量最差的人,一罐‘锐澳’就要倒下了。”

“这样也好啊,比别人买醉要省不少钱。”我自嘲道,“故事怎么样?能换到你的酒吗?”我又问她。

她摊摊手,撇了撇嘴,说道:“不怎么样哦。”

我假装慌忙地说:“哎呀,那我惨了,要光脚回家了。”

“少来啦,你衬衫口袋里不是有钱。”

我坐着,她站着,原来她早就居高临下地看到了,我尴尬地笑了笑,掏出钱放在吧台上,说道:“走喽,没骗到你的酒。”

她好像并不在意,还是微笑着说:“慢走啊,欢迎再来哦。”

她的笑,好温暖,好熟悉……街道两旁长着高大的枫树,茂密的枝叶几乎遮住了整个街道,路灯发出昏黄的光线,穿过树叶间的缝隙,投下斑驳的光影。

版权:云起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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