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血残阳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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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吧第1章 ,绝境拜师
背景:
北宋末年,金兵进攻大宋,铁骑横跨中原大地,北宋无能人应战,百姓争相抵抗,血战一场,尸首遍野,血流成河。金兵此一仗大胜,并掳走北宋靖康二帝,史称靖康之辱。
这一年,北宋帝国灭亡,风雨飘零,百孔千疮的南宋王朝建立。
自此,中国人陷入了长达十余年的兵凶战危血雨腥风之中。百姓食不裹腹,难民无数。
其间,江湖各路人马为了生存,饥不择食,纷纷为生计卖命。顿时,华夏子民,受难无数。
曾经,在江湖中,有一个冷面少年侠客,他的名字叫逍遥子。
见过逍遥子的人有很多,可是,他们却从来没有看过逍遥子的脸,因为,在逍遥子的脸上,永远都蒙着一块黑布。
传说,逍遥子是一个极美的男子。他纤指如玉,肌肤胜过阳春白雪。
从来没有过人能将逍遥子脸上的黑布拿下过。因为,他们的功夫,远不及逍遥子。
死在逍遥子手中的人成千上万。
各种绝美女子,为得到逍遥子的垂青,不惜用各种办法来接近逍遥子,但是,到了最后,她们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死。
逍遥子无情,无义,也没有银子。
但是,他是一个杀手。
杀手的使命就是为银子卖命。
不是所有的人都请得动逍遥子的。
但是,能请得动逍遥子为其卖命的人,都要花上很大的代价。就比如此时……
一匹白色的宝马驮着一个同色的男子,飞驰在凌乱的街道之上,路两畔的行人,纷纷躲闪,没有人可以看得到白衣男子的脸,因为,他的脸上蒙着厚厚的黑帕。
马蹄所到之处,尘土飞扬。路畔萧条的树枝,随意的耷拉着,毫无生机。
那日,位于汴京西郊的逸王府发生血案,七十八口人在一夜之间全部魂归黄泉。杀人者手段残忍,皆是一招毙命。
而这个行凶之人,正是从江湖上己然消失了十年的逍遥子。
没有人知道,雇主出了多少钱。
也没有人知道,雇主为什么要灭了逸王府。
但是,所有人都知道,这七十八口人命系逍遥子一人所为。
逍遥子站满是尸体的逸王府,踏着尸体,他的脸上微微的出现了一个冷笑。他的手中,执了一根树枝,树枝的一端,血迹斑斓。月光洒落下来,逸王府的每一处,都弥漫着一种让人闻了作呕的血腥。
是的,他只不过是用一根树枝,就果结了这七十八口命。
“哈哈哈哈哈……”
他取下了脸上的黑帕,冲着那皎洁的月光冷笑了起来,他的笑声由张扬到逐渐平稳。直到他周身的杀气散去。
逸王府的夜,安静的可怕。丛中的虫儿如泣如诉,仿佛是在向老天控诉着这一罪行。
逍遥子自他的袖口之中,取出来了一个白玉瓷瓶,打开瓶塞,浓香的酒气蔓延而来,揭开面纱,他拼命的往自己的嘴里面灌着酒。
世间的传说是对的,逍遥子的确是一个美男子,他柳眉,剑目,鼻梁高挺,脸上的肌肤若那白玉瓷瓶一般,闪现着圣洁的光芒,他美,极美极美。比起女人的美,有过之而无不及。
残垣之中的微动,瞬间让逍遥子警惕了起来。他迅速的将瓷瓶盖好,塞入袖中,那黑帕也如同是上了机关一样,又回到了他的脸上。这一切的一切,不过是眨眼之间的功夫。
但见他一个飞身,一跃而起,手中的树枝,变成了要命的利器,直冲残垣中击去。
一个年约十三四岁的孩童,自残垣中胆怯的站起了自己的身体,他双手高过头顶,稚嫩的小脸,怯怯的看着逍遥子。
“你是谁?怎么会在逸王府?”逍遥子冷语而道。
他记得清清楚楚,逸王府有七十八口人,而他手中的树枝,也的确是要了七十八口的人命。在他逍遥子的手中,怎会有活口?
“我是逸王府的奴隶。”男童的声音,一如逍遥子那般冰冷。
逍遥子手中的树枝微微一变,迅速的抵向了男童的喉结处。
“小孩儿,我不喜欢一问一答。”他手中的树枝,稍微的用了几分力,那沾染的血腥,充斥了男童的口鼻。
“我叫熊八,昨晚上才从九道山庄被送到这里。我是一个奴隶,一个可以被卖来卖去的奴隶。”男童颤抖着声音,低贱的语气中有几分求生的欲,望。
“你的命真贱。”逍遥子腕部用力,树枝刺破了男童喉咙处的皮肤。“命贱的人都得去死。”
“不,逍遥子,你不能杀我。”男童道。
逍遥子来了兴趣。道:“为什么?给我一个理由。”
“因为我看过你的脸。”
男童的话语一落,逍遥子愣怔了一刻,终于哈哈大笑了起来。
江湖中人都知,逍遥子曾放出豪言,但凡是有本事看过他的真容的人,他可保其永生。
“若我执意要杀你呢?”逍遥子再问。
“不,你不会。”男童肯定的回答道。
逍遥子不再说话,他伸手将手中的树枝扔远。目光复又变得冰冷无情。是的,他不会杀了这个男童,他逍遥子是一个说话算数的人,哪怕这话只有天知,地知。
“逍遥子,请你收我为徒。”就在此时,男童突然间跪倒在了逍遥子的面前。
逍遥子怒目以对。“小孩儿,你很好玩儿。但是,我不喜欢太好玩儿的孩子。”
“我一点也不好玩儿,我要报仇。”男童说的肯定,说的直接。本不过十三四岁的稚嫩声音,在血腥夜空的映衬之下,却满是杀意。
逍遥子看着他的脸,仿佛是看到了多年前的自己。自己只所以如同今天这般无情无义,那是因为他一直抱着仇恨入眠。
“捡起地上的剑,跟我走。”逍遥子同意了。
他从未收过徒弟,也从未想过要收徒弟,更不愿意收任何的徒弟,可是,今天他却动摇了。
他是一个孤独到只认识自己的一个人,眼前的男童,比起他,有过之而无不及。
“可是,这是一把破剑。破剑是杀不死人的。”男童捡起了长剑,抚着长剑上的绣迹斑斑,充满稚嫩的声音让人心疼。
逍遥子越发的喜欢这个孩子了,他轻抚男童的脑袋,稍一用力,男童脸色骤然大变。“什么样的剑都是可以杀人的,只要你想杀人,就算是不用剑,也依然能将人杀死。”
男童似懂非懂,其实,他还是不懂。
逍遥子跃上那匹白马,轻盈的如画中之人。他转身道:“从今天开始,你叫熊绸。”
男童点头。“是,我叫熊绸。”
“跟着马儿跑。只要你能跟得上,我就教你一招可杀遍天下人的绝技。”
白马狂奔了起来,入夜的汴京格外安静。熊绸跟着白马拼命奔跑,他们消失在太阳升起的方向……
巍巍太行山,绵延数百里,山中风光无限,青山绿水,安静而恬静。
在太行山中,有一个山峰最为突出,它的险,是天下万峰所不及的。站在峰顶,有万人之上之优越感。
百姓们都叫此峰为“百壁峰”。正所谓:凌绝虽高华山险,难及百壁一块岩。
百壁峰的最高峰处,一大一小两人对面而立。
大人便是逍遥子。而那个孩童,却是熊绸。
“记着,你要用力刺,刺向太阳的方向。”逍遥子指着太阳升起的方向,对熊绸叫嚣着。“这一招,便叫作一剑刺向太阳。”
“是。逍遥子。”熊绸用力的回答着。
他不叫他师父,因为,逍遥子不让。
他不敢忤逆师意,只叫他的名字。
可是,他到底还是他的师父,因为,他正在教他绝世的武功。这剑法中的剑气真谛,上百年时间内,还无人可以参透。
逍遥子希望熊绸能成为这个参透的人。虽然,他自己还未参透。
太阳下面,熊绸执剑而起,他拼命的朝着太阳所在的方向刺去。
可是,太阳那么的遥远,他怎么可以刺得到呢。
正是因为他刺不到,所以,他越加的拼命。每刺一招,他仿佛都用尽了自己的全部力气。
“高一点,再高一点。”熊绸逼着自己,一跃而起,绣剑挽出了美丽而又冰冷的剑花,朝着太阳所在的方向,射出了一道无色的白光。
朝阳升起,夕阳落下。
春去冬天,两载一去不返。
“给你的剑陪你了两年了,给它取个名字吧。”逍遥子的话语,没有半分的感情,夕阳落下之时,他坐在顶峰,不屑的问着熊绸。
熊绸道:“我从朝阳刺到夕阳,我的剑,应该叫作残阳剑。残阳,便是末日。”
“你可以下山了。”逍遥子十分满意熊绸为他的剑取的名字。只有一腔仇恨的人,才能取出来这样的剑名。
“什么时候?”熊绸不解。
“现在。”逍遥子冰冷的回答道。语气一如往日他的无情。
两年的时间,熊绸只学会了这一招剑法。
逍遥子常说,江湖险恶,他这一招剑法,何以制敌。
“别愣症,还如你上山的时候,跟在我的马后。”
逍遥子起身,在熊绸的肩头重重的一拍,这是这两年以内,他第一次对熊绸这般的温和。
白马再次飞奔,驮着逍遥子,引着熊绸,奔向江湖所在的方向绝尘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