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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猪油拌饭

程似锦穿越了,但是他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因为他快要饿死了,重点是他本人还是一名顶级的现代大厨,厨艺精湛,对传统八大菜系、日韩料理和西餐均有涉猎,才过而立之年的他便已经获得国家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都说医者不自医,可没见过有哪个厨子会饿死。

程似锦心里苦,想哭,却连一点力气也没有。

说到程似锦能成为一名厨师也是一段有趣的故事。

程似锦的名字取自前程似锦,包含着他的家人对他的期望,而在十八岁之前他也的确没有辜负家人的期望,无论是小学、初中还是高中程似锦的成绩总是在年级前列,而且还在高考的时候轻松的考上了一所重点大学。

但一切就从他上大学开始改变了,那时程似锦大一代表班级参加学校组织的一个辩论大赛,程似锦和他的搭档展现超强实力一路过五关斩六将,却在决赛的时候遗憾折戟。

决赛的辩题是就当下社会应该提倡‘干一行,爱一行’,还是应该提倡‘爱一行,干一行’。

程似锦他们拿到的是反方论点,即:爱一行,干一行。

可是不要说是对手,就连程似锦的小伙伴都认为应该提倡干一行,爱一行。

只有程似锦一个人固执的认为只有当一个人热爱某一行的时候,在他从事这一行的时候他才能迸发无穷的创造力,展现无穷的意志力。

结果在这样的情况下,程似锦败的理所当然,败的惨不忍睹。

可是他就是不服!

既然不能用言语来说服,那自己就用行动去证明好了。

从小程似锦就对烹饪展现出了浓厚的兴趣,常常在父母忙的时候也会做一些简单的饭菜。

于是他果断跟他老妈说,自己不读大学了,要去学厨师。

他老妈当时就呼了他一巴掌。

但是程似锦执拗的很,和他老妈争执很久,最后他老妈没办法只好让他做一道菜来证明他有当厨师的潜质,于是程似锦通过上网研究做出一碗失传的米粒分明的蛋炒饭成功的说服了他老妈。

然而成功的道路从来都是充满着荆棘,即使程似锦这样从小就在烹饪这一行有天赋的人也是遇到了诸多的艰难险阻。

整整三年,在他刚学厨师那会,他被人呼来唤去,连一个打杂的都不是,每天工作超过十二小时,只有在别人休息的时候才有机会拿到炒勺在锅里放沙子练习。

当然功夫也是不负苦心人的,在熬过了最初的艰难岁月后,程似锦的厨师之路也迎来了光辉时刻。

从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获取到中级、高级再到技师、高级技师,可谓扶摇直上,而就在程似锦穿越之前刚刚不久,他还有幸参加了国宴的制作。

只是世事难料,程似锦怎么也不会想到正当自己事业刚刚达到一个高度想要大展拳脚的时候,却莫名其妙的穿越了。

程似锦的穿越属于魂穿,他之所以现在濒危,是因为他附身到了一个三天没有吃饭的乞丐身上,这乞丐比他小十来岁,原本也是一个厨子,但因为行为不检点贪污了店家给他买菜的银钱断送了前程落魄成为一名乞丐。

根据这乞丐生前的记忆,程似锦多少了解了一下这个世界,朝代不明,背景类似清朝,不过男人们不留辫子。

在这个世界有一个家喻户晓被人们奉为厨神的人物,受厨神的影响这个世界的饮食业十分繁荣,不但各种食材齐全,各类先进厨具也一应俱全,此外这里也有传统的八大菜系,高丽菜、东瀛菜、西洋菜也都有,而且像八大菜系还有专门的代表门派,当然在这个世界代表着厨艺巅峰的还是那坐落在皇宫大院里的御膳房。

另外,虽然说这个世界饮食业够繁荣但相对现代还是稍有逊色,不过也有很多失传的美食是现代没有的。

程似锦此刻处在一座被称为“贵池”的江南小城,准确的位置是在贵池城的西大门“秀山门”的门口。

在秀山门外几里地便是那位杜姓诗人借问酒家何处,牧童遥指的杏花村。

来往的行人、商旅穿梭于秀山门内外,从秀山门进城便是贵池城最繁华的商业街之一——“西街”。

程似锦不想死,在积攒了些许的力气之后,他踉跄着走进了城。

一进城便有一座名为“杏村酒家”的两层饭馆立于他的眼前,程似锦喜极而泣,疯了似的朝饭馆奔去。

饭馆内装修倒是尚可,只可惜除了有一个在柜台时不时叹息算账的账房先生,和一个正在桌边打盹的小二再无他人。

程似锦顾不得这么多赶紧向算账先生乞讨:“老板,给点吃的吧,已经三天三夜没有吃东西了,快要饿死了。”

“去去去,哪里来的乞丐,咱们自己都快顾不上自己了,哪里有东西给你吃。”

小二被程似锦惊醒,本以为是客人,一看是个乞丐有点火大,态度很不是友好。

不过就在小二驱赶程似锦的时候,从店的后面走出一位年轻女子,这女子年龄与程似锦现在的身体相仿,眉若细柳,肤如冬雪是一个标准的美女。

美女阻止了小二,小二见到美女喊了声大小姐,原来是这家店主人。

美女让小二去后面盛一碗米饭来,又邀请程似锦入座,还倒了一杯水给程似锦喝。

程似锦感动都快要哭出来,随后小二将一碗米饭端来,美女报以歉疚的微笑说道:“菜还没来得及烧,只有白米饭你就将就着吃吧。”

程似锦哪里还有那些要求赶紧抢过饭碗直接用手开干。

一碗米饭下肚,程似锦感觉自己得以续命,没有吃饱,他又厚着脸皮要第二碗,小二认为程似锦过分却又被美女用眼神给阻止。

美女让小二再去盛一碗,程似锦这一回得寸进尺的说道:“顺便带一点猪油来。”

小二怒道:“你要猪油干嘛?”

程似锦说道:“拌着吃。”

小二白眼直翻,程似锦又补充说道:“顺便再带点盐。”

猪油拌饭是再普通不过的一道家常美食了,小的时候程似锦的父母忙的时候,总是会煮一锅饭然后用猪油拌饭给程似锦吃,那时程似锦吃的别提有多香。

不一会,小二按照程似锦的吩咐带来猪油和盐。

程似锦接过小二手里的米饭和勺子先是用勺子从米饭中间将米饭拨开至见到碗底,然后再放入一点猪油进去,等猪油被饭的热温融化后再放一点点盐开始伴,这样能使盐分布的更均匀。

猪油拌饭的关键是一定要用刚刚出锅的热米饭,当然不同的地方做法不同,有的地方还有用酱油的。

随着程似锦一勺一勺的将米饭搅拌均匀,整碗米饭染上了一层光泽,米饭和猪油的香味慢慢弥散开来,程似锦贪婪的深吸一口,随即挖了一小勺米饭,轻轻的放入嘴里,入口是软糯的感觉,猪油的芳香与盐的味道在嘴里充分的融合。

啊!这是何等的感觉,仿佛灵魂注入了一道能量,程似锦感觉自己的身体正在快速的复苏。

四个字。

太!好!吃!了!

“不过是一碗普通的猪油拌饭而已,有那么夸张吗?”

一边的小二见程似锦这般陶醉的模样忍不住吐槽,却也在吐槽的时候偷偷的咽了咽口水。

正当店里其余三人干出神的看着程似锦夸张的吃猪油拌饭的时候,一道不和谐的声音突然响起。

“呦,这是哪里来的乞丐,在吃什么呢,这么多人看着?”

一个衣着华丽的公子哥,带着两个跟班出现在饭馆门口,而美女见到公子哥的时候一张俏脸立刻寒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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