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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法用法必备的法律常识全知道(专家案例版)
法律和我们的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掌握法律常识,走遍天下不吃亏!本书涵盖了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婚姻家庭、人身权益等方方面面,包括生活中的各种疑难,为你的法律困惑指点迷津。本书汇集多位知乎人气红人的精彩评论文章,不仅保留了上一版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合同常识、侵权责任、劳动保障等深受读者认可的精华内容,还根据国家目前出台的法律法规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全新调整。本书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大众,是老百姓掌握法律知识的必备宝典,更是依法维权的必用利器。
最新章节
- 【正版无广】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要承担什么责任?
- 物业服务企业未取得资质证书而从事物业管理的,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 物业服务企业被解聘后,拒不移交相关资料的会承担什么后果?
- 建设单位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后果如何?
- 三、法律责任
- 物业管理公司是否可以擅自处分业主共有的部分?
上架时间:2019-10-24 10:37:46
出版社:中国铁道出版社
上海阅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经获得合法授权,并进行制作发行
- 【正版无广】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要承担什么责任? 更新时间:2019-10-24 11:06:09
- 物业服务企业未取得资质证书而从事物业管理的,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 物业服务企业被解聘后,拒不移交相关资料的会承担什么后果?
- 建设单位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后果如何?
- 三、法律责任
- 物业管理公司是否可以擅自处分业主共有的部分?
- 物业服务企业被解聘的,已交纳的物业费如何处理?
-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因代为收取水电热气等公用事业费用而要求业主另外支付手续费吗?
- 建设单位是否可以擅自处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
- 什么是临时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应于何时制定?
- 什么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有哪些特征?
- 什么是物业管理?
- 二、物业管理与物业纠纷
- 什么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履行哪些职责?
- 业主大会决定的哪些事项需要多数业主同意?
- 什么叫作业主大会?
- 哪些事项需要业主共同决定?
- 业主有哪些义务?
- 业主享有哪些权利?
- 一、业主与业主委员会
- 第十篇 物业管理篇——物管依法交涉有门道
- 消费者协会是如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
- 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时,消费者是否有权要求双倍退款吗?
- 经营者所指定的格式条款是否有效?
- 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由谁来承担法律责任?
- 在哪些情况下,经营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 在哪些情况下,经营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 在哪些情况下,经营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什么是经营者?经营者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 消费者有哪些义务?
- 经营者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的规定是否合法?
- 消费者有哪些权利?
- 第九篇 消费维权篇——让消费从此更有尊严
- 约定“工伤概不负责”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承担什么责任?
- 四、用人单位责任
- 应如何计算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同时获得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吗?
-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是否一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可以以效益不好为由随意裁减人员吗?
- 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随意辞退员工吗?
- 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同意吗?
-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 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用人单位能以安排补休来代替加班费吗?
-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照什么标准来支付加班费?
- 用人单位可以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吗?
- 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 哪些情况下,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 所有的劳动者都要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吗?
-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将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 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吗?
- 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规定试用期的长短吗?
- 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劳动者最低工资应按照何地的标准来执行?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什么标准来执行?
- 分公司有权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吗?
-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可以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吗?
-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可以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件吗?
-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 第八篇 劳动保障篇——向侵害劳动者权益行为说“不”
- 被告在诉讼过程中转移财产,原告该怎么办?
- 哪些材料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
- 什么是举证责任倒置?
- 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 法官与对方当事人有亲戚关系该怎么办?
-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 因侵权行为引起的诉讼,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 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妻子该向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 非军人一方欲向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 老人追索赡养费的案件,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 夫妻一方被监禁的,另一方如果想离婚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如果想离婚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 被告不是本地人,该到哪个法院去起诉?
- 一般的民事纠纷,该到哪一级人民法院起诉?
- 第七篇 民事诉讼篇——打官司必知的那些事儿
- 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的,该由谁来承担侵权责任?
- 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该由谁来承担侵权责任?
- 五、物件损害责任
- 泄露患者隐私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请求赔偿吗?
- 未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患者有损害的,医疗机构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医务人员未尽告知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四、医疗损害责任
-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受害人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利呢?
- 机动车已交付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 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 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谁来承担侵权责任?
-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谁来承担侵权责任?
- 二、产品责任
- 劳务派遣的工作人员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谁来承担侵权责任?
-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 制止他人侵权时受到伤害,侵权人逃逸的,受益人是否应承担责任?
- 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什么标准来计算?
-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后,受害人是否还有权向侵权人主张相关的费用?
- 被扶养人生活费应根据什么标准来确定?
- 残疾赔偿金应根据什么标准来确定?
- 误工费应根据什么标准来确定?
- 医疗费应根据什么标准来确定?
- 侵害他人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哪些费用?
-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 被侵权人一定要向所有连带责任人主张权利吗?
- 多种原因造成侵权损害后果的,责任如何承担?
- 数个侵权行为直接结合造成损害后果的,责任如何承担?
- 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侵权赔偿和罚款的,应如何处理?
- 侵权人承担了刑事责任,还要承担侵权责任吗?
- 一、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 第六篇 侵权责任篇——有损害就要有赔偿
- 抵押权和留置权哪一个能优先?
- 留置权有履行期间吗?
- 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损毁的,应当由谁承担责任?
- 七、留置权
- 专利权可以出质吗?
- 股权可以被用来质押吗?
- 质权人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损毁的,需要承担责任吗?
- 可以直接约定如到期不能还款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吗?
- 六、质权
- 行使抵押权有时间限制吗?
-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财产吗?
- 房屋出租后又抵押,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搬走吗?
- 债务到期之前,能约定如到期不能还款直接以抵押物抵债吗?
- 哪些财产不得抵押?
- 五、抵押权
- 同一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谁先承担担保责任?
- 担保物损毁获得的保险金,担保物权人可以优先受偿吗?
- 主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有效吗?
- 什么是反担保?
- 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担保物权人有什么权利?
- 四、担保物权一般规定
-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可以反悔吗?
- 拾得遗失物上交后6个月无人认领应归谁所有?
- 所有权人是否有权追回遗失物?
- 无处分权人擅自将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能否追回?
- 三、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 小区内的邻居私搭乱建,如何处理?
- 业主可以随意把自家住宅变成经营性场所吗?
- 业主可以解聘物业公司吗?
- 小区内的停车位归谁所有?
- 小区内的绿地归谁所有?
- 业主可以将自家房屋里的墙拆掉吗?
- 二、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该物权变动何时生效?
- 汽车转让的效力如何确定?
- 在期房买卖中,有什么方法可以保障购房人将来实现物权?
- 一房两卖如何确定所有权,前后两份合同都有效吗?
- 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却未办理登记,房屋属于买方吗?
- 一、物权的设立、变更和转让
- 第五篇 物权常识篇——谁动了你的“奶酪”
- 寄存贵重物品没有向保管人声明的,丢失后如何赔偿?
- 义务保管人对保管物的丢失有赔偿责任吗?
- 保管人可以使用保管物吗?
- 保管人可以随意改变保管场所吗?
- 保管人应当交付保管凭证吗?
- 双方对保管费无约定的,应如何确定保管费?
- 十一、保管合同
- 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托运物毁损的,承运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 发生误点的,乘客可以退票吗?
- 十、运输合同
- 什么是承揽人的留置权?
- 定做人是否有协助义务?
- 承揽人可以擅自改变定做人选用的材料吗?
- 承揽人是否可以将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 承揽人未经定做人同意将主要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定做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 九、承揽合同
- 房屋买卖后,原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 承租人可以转租吗?
- 承租人可以擅自装修房屋吗?
- 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应该由谁承担?
- 租赁物不符合要求,出租人要承担责任吗?
- 八、租赁合同
-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可以任意约定利息吗?
- 无息借款逾期归还要加付利息吗?
- 如何确定利息的支付期间?
-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提前收回借款吗?
- 借款人未按约定取走借款的,利息如何计算?
- 七、借款合同
- 撤销赠与有期限吗?
- 有扶养义务的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吗?
- 赠与可以附义务吗?
- 赠与合同可以随意撤销吗?
- 六、赠与合同
- 分期付款买卖中的合同如何解除?
- 货物的所有权在何时转移?
- 五、买卖合同
- “不可抗力”都包括哪些情形?
- 违约金低于损失怎么办?
- 合同约定向第三人履行义务,义务方应向谁承担违约责任?
- 四、违约责任
- 债务人转让债务,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吗?
- 债权人转让债权,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吗?
- 三、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 合同对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确的,该如何处理?
- 二、合同的履行
- 什么样的格式条款为无效?
- 口头形式的合同有效吗?
- 一、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 第四篇 合同常识篇——不可不防的合同陷阱
- 中国公民如何继承境外的遗产?
- 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该如何处理?
- 遗产比债务少时应如何处理?
- 未履行遗赠扶养协议义务的有权继承遗产吗?
- 胎儿有继承权吗?
- 遗嘱未处分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 夫妻一方去世时,该如何划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一方的遗产?
-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该如何处理?
- 四、遗产的处理
- 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应如何处理?
-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该如何处理?
- 录音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吗?
- 代书遗嘱什么情况下是无效的?
- 遗嘱可以剥夺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吗?
- 三、遗嘱继承和遗赠
- 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可以互相进行继承吗?
- 养子女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吗?
- 丧偶儿媳、女婿享有继承权吗?
- 房产代位继承的份额如何认定?
- 非婚生子女有继承权吗?
- 法定继承的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是怎么样的?
- 二、法定继承
- 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 继承人伪造遗嘱的,还有继承权吗?
- 子女虐待父母的,还有继承权吗?
-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有继承权和受遗赠权吗?
- 既有遗赠抚养协议,又有遗嘱的,该如何进行继承?
- 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吗?
- 被继承人对外的债权属于遗产吗?
- 一、遗产和继承权
- 第三篇 遗产继承篇——当亲情遭遇利益怎么办
- 协议离婚后一方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如何处理?
- 离婚后,婚前彩礼是否应予返还?
-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共同财产,另一方在离婚后发现的该怎么办?
- 哪些情形下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离婚时,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 离婚时,一方付出较多义务的,是否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 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如何界定出资的归属?
- 离婚时,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
- 离婚时,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公司股份?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吗?
- 离婚后,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育费吗?
- 子女已成年但尚在校就读的,离婚的父母还需要负担抚育费吗?
- 父母离婚时,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该如何确定?
-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吗?
- 父母离婚时,由外祖父母带大的子女一般会判给谁?
- 父母离婚时,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般会判给谁?
- 父母离婚时,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会判给谁?
- 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 一方可以以另一方不尊重老人为由起诉离婚吗?
- 丈夫有外遇,老婆提出离婚会被法院支持吗?
- 未达成离婚协议的夫妻,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吗?
- 四、离婚
- 生母与继父离婚后,继子对继父还有赡养义务吗?
- 子女之间签订赡养协议免除某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该约定是否有效?如有效,应如何处理父母的赡养问题?
-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吗?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 什么是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有什么作用?
- 夫妻一方的财产,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另一方可以诉请返还财产吗?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还是一方财产?
- 夫妻一方因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时能否要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害补偿金?
- 三、家庭关系
- 伪造身份信息与他人登记结婚后,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一方可以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吗?
- 哪些情况下婚姻是无效的?
- 二、婚姻的无效和可撤销
- 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 一、结婚
- 第二篇 婚姻家庭篇——“弱势方”如何更好维权
- 可否有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技术的合伙人?
- 合伙人应如何承担合伙债务?
- 夫妻一方为个体户的,其欠债另一方有义务偿还吗?
- 个体户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 四、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
- 当事人被宣告死亡后“复活”,其与配偶的婚姻关系可自行恢复吗?
- 未死亡的人被宣告死亡后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吗?
- 什么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死亡?
- 公民下落不明多久,利害关系人才可以申请宣告失踪?
- 三、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 什么人可以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单亲父母无力抚养孩子,能将孩子送人吗?
- 监护人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后,被监护人发生侵权行为的,由谁承担责任?
- 监护人可以自行变更吗?
- 离婚后,父母该如何行使对孩子的监护权?
- 监护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 二、监护
- 公民的民事权利有年龄限制吗?
- 未成年人接受赠与有效吗?
- 未成年人从事民事活动有限制吗?
- 什么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一、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 第一篇 民法通则篇——别让缺乏常识害了你
- 知乎人气红人参与合作并力荐本书:
- 前言
- 内容简介
- 版权信息
- 封面
- 封面
- 版权信息
- 内容简介
- 前言
- 知乎人气红人参与合作并力荐本书:
- 第一篇 民法通则篇——别让缺乏常识害了你
- 一、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 什么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未成年人从事民事活动有限制吗?
- 未成年人接受赠与有效吗?
- 公民的民事权利有年龄限制吗?
- 二、监护
- 监护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 离婚后,父母该如何行使对孩子的监护权?
- 监护人可以自行变更吗?
- 监护人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后,被监护人发生侵权行为的,由谁承担责任?
- 单亲父母无力抚养孩子,能将孩子送人吗?
- 什么人可以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三、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 公民下落不明多久,利害关系人才可以申请宣告失踪?
- 什么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死亡?
- 未死亡的人被宣告死亡后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吗?
- 当事人被宣告死亡后“复活”,其与配偶的婚姻关系可自行恢复吗?
- 四、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
- 个体户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 夫妻一方为个体户的,其欠债另一方有义务偿还吗?
- 合伙人应如何承担合伙债务?
- 可否有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技术的合伙人?
- 第二篇 婚姻家庭篇——“弱势方”如何更好维权
- 一、结婚
- 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 二、婚姻的无效和可撤销
- 哪些情况下婚姻是无效的?
- 伪造身份信息与他人登记结婚后,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一方可以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吗?
- 三、家庭关系
- 夫妻一方因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时能否要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害补偿金?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还是一方财产?
-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另一方可以诉请返还财产吗?
- 夫妻一方的财产,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 什么是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有什么作用?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吗?
- 子女之间签订赡养协议免除某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该约定是否有效?如有效,应如何处理父母的赡养问题?
- 生母与继父离婚后,继子对继父还有赡养义务吗?
- 四、离婚
- 未达成离婚协议的夫妻,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吗?
- 丈夫有外遇,老婆提出离婚会被法院支持吗?
- 一方可以以另一方不尊重老人为由起诉离婚吗?
- 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 父母离婚时,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会判给谁?
- 父母离婚时,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般会判给谁?
- 父母离婚时,由外祖父母带大的子女一般会判给谁?
-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吗?
- 父母离婚时,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该如何确定?
- 子女已成年但尚在校就读的,离婚的父母还需要负担抚育费吗?
- 离婚后,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育费吗?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吗?
- 离婚时,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公司股份?
- 离婚时,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
- 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如何界定出资的归属?
- 离婚时,一方付出较多义务的,是否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 离婚时,如何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 哪些情形下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共同财产,另一方在离婚后发现的该怎么办?
- 离婚后,婚前彩礼是否应予返还?
- 协议离婚后一方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如何处理?
- 第三篇 遗产继承篇——当亲情遭遇利益怎么办
- 一、遗产和继承权
- 被继承人对外的债权属于遗产吗?
- 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吗?
- 既有遗赠抚养协议,又有遗嘱的,该如何进行继承?
-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有继承权和受遗赠权吗?
- 子女虐待父母的,还有继承权吗?
- 继承人伪造遗嘱的,还有继承权吗?
- 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 二、法定继承
- 法定继承的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是怎么样的?
- 非婚生子女有继承权吗?
- 房产代位继承的份额如何认定?
- 丧偶儿媳、女婿享有继承权吗?
- 养子女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吗?
- 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可以互相进行继承吗?
- 三、遗嘱继承和遗赠
- 遗嘱可以剥夺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吗?
- 代书遗嘱什么情况下是无效的?
- 录音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吗?
-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该如何处理?
- 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应如何处理?
- 四、遗产的处理
-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该如何处理?
- 夫妻一方去世时,该如何划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一方的遗产?
- 遗嘱未处分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 胎儿有继承权吗?
- 未履行遗赠扶养协议义务的有权继承遗产吗?
- 遗产比债务少时应如何处理?
- 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该如何处理?
- 中国公民如何继承境外的遗产?
- 第四篇 合同常识篇——不可不防的合同陷阱
- 一、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 口头形式的合同有效吗?
- 什么样的格式条款为无效?
- 二、合同的履行
- 合同对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确的,该如何处理?
- 三、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 债权人转让债权,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吗?
- 债务人转让债务,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吗?
- 四、违约责任
- 合同约定向第三人履行义务,义务方应向谁承担违约责任?
- 违约金低于损失怎么办?
- “不可抗力”都包括哪些情形?
- 五、买卖合同
- 货物的所有权在何时转移?
- 分期付款买卖中的合同如何解除?
- 六、赠与合同
- 赠与合同可以随意撤销吗?
- 赠与可以附义务吗?
- 有扶养义务的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吗?
- 撤销赠与有期限吗?
- 七、借款合同
- 借款人未按约定取走借款的,利息如何计算?
-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提前收回借款吗?
- 如何确定利息的支付期间?
- 无息借款逾期归还要加付利息吗?
-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可以任意约定利息吗?
- 八、租赁合同
- 租赁物不符合要求,出租人要承担责任吗?
- 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应该由谁承担?
- 承租人可以擅自装修房屋吗?
- 承租人可以转租吗?
- 房屋买卖后,原租赁合同还有效吗?
- 九、承揽合同
- 承揽人未经定做人同意将主要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定做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 承揽人是否可以将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 承揽人可以擅自改变定做人选用的材料吗?
- 定做人是否有协助义务?
- 什么是承揽人的留置权?
- 十、运输合同
- 发生误点的,乘客可以退票吗?
- 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托运物毁损的,承运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 十一、保管合同
- 双方对保管费无约定的,应如何确定保管费?
- 保管人应当交付保管凭证吗?
- 保管人可以随意改变保管场所吗?
- 保管人可以使用保管物吗?
- 义务保管人对保管物的丢失有赔偿责任吗?
- 寄存贵重物品没有向保管人声明的,丢失后如何赔偿?
- 第五篇 物权常识篇——谁动了你的“奶酪”
- 一、物权的设立、变更和转让
- 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却未办理登记,房屋属于买方吗?
- 一房两卖如何确定所有权,前后两份合同都有效吗?
- 在期房买卖中,有什么方法可以保障购房人将来实现物权?
- 汽车转让的效力如何确定?
-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该物权变动何时生效?
- 二、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 业主可以将自家房屋里的墙拆掉吗?
- 小区内的绿地归谁所有?
- 小区内的停车位归谁所有?
- 业主可以解聘物业公司吗?
- 业主可以随意把自家住宅变成经营性场所吗?
- 小区内的邻居私搭乱建,如何处理?
- 三、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 无处分权人擅自将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能否追回?
- 所有权人是否有权追回遗失物?
- 拾得遗失物上交后6个月无人认领应归谁所有?
-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可以反悔吗?
- 四、担保物权一般规定
- 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担保物权人有什么权利?
- 什么是反担保?
- 主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有效吗?
- 担保物损毁获得的保险金,担保物权人可以优先受偿吗?
- 同一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谁先承担担保责任?
- 五、抵押权
- 哪些财产不得抵押?
- 债务到期之前,能约定如到期不能还款直接以抵押物抵债吗?
- 房屋出租后又抵押,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搬走吗?
-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财产吗?
- 行使抵押权有时间限制吗?
- 六、质权
- 可以直接约定如到期不能还款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吗?
- 质权人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损毁的,需要承担责任吗?
- 股权可以被用来质押吗?
- 专利权可以出质吗?
- 七、留置权
- 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损毁的,应当由谁承担责任?
- 留置权有履行期间吗?
- 抵押权和留置权哪一个能优先?
- 第六篇 侵权责任篇——有损害就要有赔偿
- 一、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 侵权人承担了刑事责任,还要承担侵权责任吗?
- 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侵权赔偿和罚款的,应如何处理?
- 数个侵权行为直接结合造成损害后果的,责任如何承担?
- 多种原因造成侵权损害后果的,责任如何承担?
- 被侵权人一定要向所有连带责任人主张权利吗?
-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 侵害他人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哪些费用?
- 医疗费应根据什么标准来确定?
- 误工费应根据什么标准来确定?
- 残疾赔偿金应根据什么标准来确定?
- 被扶养人生活费应根据什么标准来确定?
-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后,受害人是否还有权向侵权人主张相关的费用?
-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什么标准来计算?
- 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 制止他人侵权时受到伤害,侵权人逃逸的,受益人是否应承担责任?
-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 劳务派遣的工作人员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谁来承担侵权责任?
- 二、产品责任
-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谁来承担侵权责任?
- 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谁来承担侵权责任?
-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 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 机动车已交付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受害人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利呢?
- 四、医疗损害责任
- 医务人员未尽告知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未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患者有损害的,医疗机构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泄露患者隐私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请求赔偿吗?
- 五、物件损害责任
- 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该由谁来承担侵权责任?
- 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的,该由谁来承担侵权责任?
- 第七篇 民事诉讼篇——打官司必知的那些事儿
- 一般的民事纠纷,该到哪一级人民法院起诉?
- 被告不是本地人,该到哪个法院去起诉?
-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如果想离婚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 夫妻一方被监禁的,另一方如果想离婚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 老人追索赡养费的案件,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 非军人一方欲向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 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妻子该向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 因侵权行为引起的诉讼,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 法官与对方当事人有亲戚关系该怎么办?
- 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 什么是举证责任倒置?
- 哪些材料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
- 被告在诉讼过程中转移财产,原告该怎么办?
- 第八篇 劳动保障篇——向侵害劳动者权益行为说“不”
-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可以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件吗?
-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可以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吗?
- 分公司有权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吗?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什么标准来执行?
-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劳动者最低工资应按照何地的标准来执行?
- 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规定试用期的长短吗?
- 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吗?
-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将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 所有的劳动者都要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吗?
- 哪些情况下,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 二、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 用人单位可以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吗?
-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照什么标准来支付加班费?
- 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用人单位能以安排补休来代替加班费吗?
-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 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同意吗?
- 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随意辞退员工吗?
- 用人单位可以以效益不好为由随意裁减人员吗?
-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是否一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 应如何计算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同时获得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吗?
- 四、用人单位责任
-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承担什么责任?
- 约定“工伤概不负责”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 第九篇 消费维权篇——让消费从此更有尊严
- 消费者有哪些权利?
- 经营者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的规定是否合法?
- 消费者有哪些义务?
- 什么是经营者?经营者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 在哪些情况下,经营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在哪些情况下,经营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 在哪些情况下,经营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 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由谁来承担法律责任?
- 经营者所指定的格式条款是否有效?
- 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时,消费者是否有权要求双倍退款吗?
- 消费者协会是如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
- 第十篇 物业管理篇——物管依法交涉有门道
- 一、业主与业主委员会
- 业主享有哪些权利?
- 业主有哪些义务?
- 哪些事项需要业主共同决定?
- 什么叫作业主大会?
- 业主大会决定的哪些事项需要多数业主同意?
- 什么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履行哪些职责?
- 二、物业管理与物业纠纷
- 什么是物业管理?
- 什么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有哪些特征?
- 什么是临时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应于何时制定?
- 建设单位是否可以擅自处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
-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因代为收取水电热气等公用事业费用而要求业主另外支付手续费吗?
- 物业服务企业被解聘的,已交纳的物业费如何处理?
- 物业管理公司是否可以擅自处分业主共有的部分?
- 三、法律责任
- 建设单位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后果如何?
- 物业服务企业被解聘后,拒不移交相关资料的会承担什么后果?
- 物业服务企业未取得资质证书而从事物业管理的,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 【正版无广】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要承担什么责任? 更新时间:2019-10-24 11: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