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与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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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吧 4评论第1章 昔日故人宋桐生
郑荟是一个典型的被这个社会妖魔化的“三高女”——高学历、高智商、高收入,而人们谈及她们这类人的时候,难免会牵扯上她们的另一高——择偶要求高,而她们提出的这种“高要求”,又往往会招来很多人不屑一顾的白眼。
拜托,就您这“高龄”,还提这么高的要求,那就等着打一辈子光棍吧。
郑荟一边吃饭,一边在微博上看一个单身女博士的相亲吐槽,这样的吐槽很快就引起了她的共鸣,不过她想了想,好像总体来说,她还要更加惨一点,因为她有一份让人羡慕但是又让人望而却步的工作——女律师。
无论是这个社会的宣传,还是TVB电视剧的引导,里面几乎所有女律师都是严肃刻板、干练强势的存在。在这种固有思维的引导下,很多适龄的未婚男青年很难会对这类女性产生好感,尤其是家中有资产的男士,更会害怕女律师运用自身所学的法律知识来争夺他们的家产,所以大多数人都是闻女律师色变。
郑荟吃着吃着就忍不住叹起气来,坐在沙发上的宋桐生忍不住抬起头来,没说话,就静静地看着她。
“话说,你被逼着去相亲过吗?”
宋桐生不假思索地答道:“没有。”
你看,社会就是对女性这么不友好,二十九岁的郑荟,而立之年都没到,没结婚就成了天大的罪过,而比她大两岁的宋桐生却安安稳稳地做着单身贵族,从来没有被逼着去相亲。
郑荟的心中一时之间有无限感慨,连原本觉得无限美味的食物,吃起来都觉得味同嚼蜡。
因为又是玩手机,又是思考人生,所以郑荟吃完这顿晚饭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暗沉下来。
宋桐生起身,麻利地收拾完碗筷,长腿一跨,没几步就走到了玄关处。
他刚刚准备换鞋子,就被郑荟叫住了。
“我师父放了我一个礼拜的假,这个礼拜你就不用给我送外卖了。”
宋桐生点了点头,象征性地问了一句:“你去旅游?”
郑荟一脸郁闷,说道:“我哪里有那么幸福,住我爸妈那里,每天都要被逼着去相亲。”
她把“被逼着去相亲”着重讲了出来,可惜宋桐生依旧未置一词,自顾自蹲下身去系鞋带。
“你一点同情心也没有。”
宋桐生站起身来,淡淡地说了一句:“祝你好运。”
能言善辩的郑律师一时无语,仿佛感受到了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痛感。
大概宋桐生天生有毒,接受过宋桐生祝福洗礼的郑荟,一连五天遇到了八个奇葩。
奇葩遇多了,郑荟开始怀疑人生:难道众生皆正常,唯我是异类?
她的母亲苏言女士此刻正戴着老花镜看着媒婆给她发来的未婚男士的信息。
“荟荟啊,还有一个医生,第一人民医院的医生,就是上次你中暑住的那家医院,心外科的,有前途,年纪呢,比你大一岁。”
郑荟坐在沙发上看书,闻言,抬头道:“您行行好吧,先给我发条微信,我看看照片行吗?上次那八个人中,四个奇丑无比、三个不堪入目,还有一个看着比我爸还老。算了,我不说了,简直影响我的食欲。”
苏言闻言,就在郑荟的腿上拍了一巴掌,说道:“你怎么回事?嘴巴这么毒!还有,我跟你说,男人最重要的是品行和能力,不是长相。”
“得了吧,你当初看中我还不是因为我长得帅。”郑荟的父亲郑则仁本来安安静静地坐在沙发另一侧看新闻,听了苏言的话立马不乐意了,“还有我们家荟荟,既聪明又漂亮,找对象的话,对方无论是智商还是长相都不能差。”
苏言从沙发上站起来,看着父女俩,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道:“就你们爷俩,一唱一和,合起伙来欺负我。”
苏言说罢,就给媒婆打电话去了,在家盛气凌人了一辈子的苏女士在给媒婆打电话的时候异常小心翼翼,一直给对方赔着笑脸。
得到了郑则仁支援的郑荟看到这个场景,一点儿也开心不起来,心底忍不住泛起酸水来。她说加微信不过是想以“微信上聊不来”为借口拒绝见面,可是当她看到妈妈这么低声下气地从介绍人那里求来了微信,纵然心里有千万个不乐意,也只能硬着头皮把人约了出来。
医生这个职业和律师一样,听起来高大上,累起来要人命。
因为约了张医生下班后见面,郑荟本着不让人多跑的原则,就近选了宋桐生他们家的梧桐饭店。
六点不到,郑荟就到了梧桐饭店,先前“得罪”过郑荟的瘦猴儿服务员看到她来了,赶紧把宋桐生找了出来。
“你来吃晚饭?”宋桐生问道。
郑荟点头道:“对,不过我约了相亲的医生,他还没来,我先等着,待会儿点菜。”
宋桐生叫来瘦猴儿,吩咐他:“你带她去楼上东边的小包厢。”
郑荟轻笑着道谢:“谢啦。”
张医生人长得不错,戴着眼镜,看着很是斯文儒雅。
张医生问她:“你的条件这么好,怎么拖到了现在?”
郑荟笑答:“我太忙了。”
张医生给郑荟倒了一杯茶:“我也是,以前忙学业,毕业后忙事业,可能在学校待久了,觉得自己还年轻,结果一不小心就过了而立之年,父母也开始催了。”
郑荟开玩笑道:“原来你是被父母押着过来的啊!”
张医生也是实诚:“可不是,我爸是警察,我真怕他公枪私用,抵着我的脑袋让我过来呢。”
郑荟半真半假地道:“本来我看张医生倒是很符合眼缘,可惜你贪恋单身生活,我也无法强求,只求到时候张医生能够在媒婆面前多美言几句,不要让她有机会在我妈面前告状。”
张医生忍不住笑出声来:“郑律师果然好口才,明明是彼此不来电,被你这么一描述,倒像是我负心无情啊!行行,你放心,到时候我就在媒婆面前这么说:郑律师人美、气质佳,谈吐不凡,有修养,可惜律师和医生是两种非常忙碌的职业,我们俩又都是事业心极强的人,都没法说服对方为以后的家庭做出让步,所以虽然今日我们相识很开心,但是可惜缘分不够,只能做普通朋友。”
郑荟以茶代酒,敬了张医生一杯:“张医生的口才也很厉害,如果有一天不想做医生了,记得去考司法考试,你做律师肯定很有前途。”
张医生也拿起茶杯,夸奖道:“郑律师,你可真是有意思。”
很有意思的郑律师敷衍地笑了笑,因为她此刻的注意力完全没有放在张医生的身上了,她从吃第一口菜开始,就觉得今天的饭菜和她以前吃的味道很不一样。
好不容易等到瘦猴儿过来上菜,郑荟忍不住问道:“你们饭店换厨师了?我吃着味道怎么不一样了?”
“您得了吧,您不能因为过来上菜的是没有宋哥那么帅的我,就说我们的菜味道变差了吧。”瘦猴儿一边摆菜,一边答道。
郑荟没法跟上瘦猴儿奇葩的逻辑,又问了一句:“饭店真没换厨师?”
瘦猴儿回道:“姑奶奶,真没,我们厨师工资可高了,舍不得跳槽。”
郑荟没问出结果,于是也学着瘦猴儿的口气说道:“你行了啊,下去吧,我们这儿不需要你讲相声了。”
瘦猴儿得令,一溜烟跑开了。
下去结账的时候,郑荟下意识地掏钱包,张医生拉住她:“哪里有让女孩子买单的,我来吧。”
郑荟也不做作,想着虽说她与他无缘成为情侣,不过多个医生朋友也不是坏事,以后肯定有机会回请,所以很快把钱包塞回了包里。
宋桐生此刻正站在收银台前结账,显然是临时过来帮忙的,不太熟练。
两人吃了一桌子的菜,不过两百块钱出头,张医生直言道:“太划算了,以后我要常来。”
郑荟乐得做顺水人情,在张医生面前把梧桐饭店狠狠地夸了一番,直到张医生出门,郑荟嘴里的溢美之词都没有重样。
张医生一走,郑荟就站在柜台前和宋桐生大眼对小眼。
“你相得怎么样?”
郑荟撇嘴:“要是怎么样了,我还用站在这里跟你瞎扯?早花前月下去了。”
宋桐生关上收银箱,抬头说道:“我看着人挺好的。”
“人是挺好的,不过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郑荟说完这句话后,心里已经开始迅速地构思她喜欢的男人类型了,但是等了半天,都没等来宋桐生那句“那你喜欢什么类型的男人”的询问。
“这个时候你不是该问我喜欢什么类型的男人吗?”
宋桐生沉默地看着郑荟,仿佛在看一个无理取闹的孩子,随后才面无表情地问道:“你喜欢什么类型的男人?”
郑荟气结,拎着包转身就走,可还没走出几步,就被宋桐生叫住了,她以为宋桐生会就“你喜欢什么类型的男人”的问题继续追问,她也准备好了用“不是你这样的就行”怼他,但是他到底习惯了不按常理出牌。
“你明天中午吃什么?”
“我吃你的肉,啃你的骨头,喝你的血。”
宋桐生:“……”
郑荟气呼呼地冲出了饭店,宋桐生目送着她,直到她完全出了视线范围。
瘦猴儿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到了柜台旁边,摇着脑袋道:“你看看这个郑律师,穿了一条白色连衣裙,长发飘飘,看着要多仙就有多仙,怎么火气那么大,真是自毁形象。”
宋桐生再抬头望向店外时,恰巧看到郑荟红色的C级奔驰飞驰而去,扬起一地灰尘。
当了一个星期待价而沽的商品,重回工作岗位的郑荟难得没有像往常一样患上“假后综合征”的毛病,很快就把她有限的生命投入了无限的工作中。
直到宋桐生把保温盒放到她的面前,她才意识到已经到了午饭时间。
昨天郑荟没跟宋桐生说要吃什么,于是宋桐生自由发挥,结果超常发挥,恰好送来了郑荟最爱吃的油焖虾。本来不觉得有多饿的郑荟,把宋桐生送过来的午饭吃得一粒米都不剩。
“宋桐生,你知道吗?从你给我送外卖开始,我已经胖了五斤了。”虽说肉长了不少,但是郑荟根本停不下筷子。
宋桐生瞅了郑荟一眼,应了一句:“你太瘦了。”
“我跟了师父周扒皮之后被剥削才瘦的。”
“我以前也这么瘦。”宋桐生很确定地说道。
“啊?”郑荟用手撑着脑袋开始思考,“你是说五年前?”
五年前,像这会儿一样,也是一个很热很热的夏天。那时候郑荟刚刚拿到执业证没多久,她的师父景源出差在外,也没留下什么活让她做,于是她每天干完手头的事情,就去找性感、漂亮的前台谈颖耍嘴皮子。
衡正律师事务所以经济诉讼为主,男性律师占了大部分,这几年扩招,招进来的年轻姑娘也就郑荟一个。寂寞了几年的谈颖,终于找到了一个聊得来的人。
两人正在谈论新出的口红,电子门就被敲了几下,声音不大,但是足够让谈颖和郑荟听见。
谈颖虽然不喜欢这种有着门铃不按,就喜欢直接往门上招呼的当事人,但作为前台,她还是颇有职业素养,挂着满脸的微笑就迎了上去。
来人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妇女,身形瘦削,神色焦急。
“我找景源律师。”中年妇女的声音都像是带上了外头日光的灼热,让人听了很不舒服。
“景律师出差了。”回话的是郑荟。
来人就是宋桐生的姐姐宋榕月,她几乎是病急乱投医,认定了初出茅庐的郑荟。
她从破破烂烂的包里取出了两大堆人民币,全部推给了郑荟。
郑荟也没数,随意抽了一小部分钱,带了委托书和事务所出具的介绍信,匆匆忙忙地赶到了看守所。
大概是天实在是太热了,前来会见当事人的律师很少,没过多久,郑荟就被安排进了会见室。
等了十多分钟,宋桐生才进来。
不是那种穷凶极恶的模样,来人很英俊,五官立体,若不是宋榕月把家底交代得清清楚楚,郑荟甚至会怀疑宋桐生有欧美血统。
宋桐生透过栏杆一言不发地看着郑荟,眼珠子是少有的黑,黑得纯粹,似能把人吸进无边深渊。
郑荟没有单独会见当事人的经历,虽说表现得自信满满,但还是有些强作镇定的装腔作势,被宋桐生这么一瞧,心底倒先慌张了起来。
她低下头,握着笔,很慢很慢地在笔录纸上写下了“会见笔录”四个字,趁机稳定情绪,然后才抬起头,开口道:“我是衡正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郑荟,今天受你姐姐宋榕月的委托……”
“我不需要律师。”郑荟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完,就被宋桐生打断了。
郑荟搁下记录的笔,双手环胸,就这么静静地看着宋桐生。在她眼里,宋桐生有点不识抬举,他姐姐在外面急疯了,为他到处奔走,他却只有冷冷的一句“我不需要律师”。
宋桐生也看着郑荟,嘴巴开合了几次,才把话完整地说出来:“你把钱还给她吧,她过得不容易。”
他的语气满是无奈,那句话在狭小的会见室里显得异常沉重,让人听着就觉得胸口都跟着发闷。
郑荟叹了一口气:“不是我,你姐姐也会请其他律师。她很着急,迫切地想要知道你的情况。”
宋桐生抿着嘴,没有开口。
“如果你对我不满意,我可以回去和你姐姐解除委托协议,钱原封不动地还给她。”
“不用了。”
做律师越久,心就越硬,感性在理性的逼迫下很少会发挥大作用。当初宋桐生的案子让她那颗初涉社会的心很是跟着揪了一阵,但如果让现在的她去办那件案子,大概内心真的不会掀起多少涟漪。
宋桐生波澜不惊地阐述了事情的经过:“我姐二十岁的时候,突然急匆匆地嫁给了我们那边有名的地痞流氓陈维。我姐一直说陈维对她很好,在我面前,陈维也一直表现得很正常。最近,我去我姐家的时候,听到几个阿姨说陈维一直酗酒,喝醉了就殴打我姐。我回去问我姐,我姐却不承认。直到有一天,我亲耳听到陈维对我姐骂骂咧咧,扬言要勒死我姐,于是我把他打了一顿,并听到他承认了当年强奸我姐姐致使她怀孕的事情。我听完后,就找了一把水果刀,捅了他两刀,后来被我姐拦住了。”
有那么一瞬间,郑荟是要对宋桐生的举动拍手鼓掌的。时隔多年,陈维对宋榕月的强奸,证据全无,而陈维对宋榕月日积月累的打骂责难,也因为宋榕月的隐忍,变得取证困难,当公权力对这些事情无能为力的时候,宋桐生选择诉诸暴力手段,就隐隐地有了一种侠义的味道。
宋桐生讲述的故事太冷冰冰了,就算包裹了他那颗维护亲姐的滚烫的心,依旧让人觉得唏嘘不已。
可是郑荟是律师,她没法让过甚的同情心淹没理智,只能收拾情绪,将宋桐生说的话一个字一个字地记下来。
“我不需要缓刑。就算把牢底坐穿,我也不会让我姐为我出一分钱对陈维做赔偿。”
这是宋桐生最后的坚持,无论郑荟怎么跟他说,他都死咬着不松口。
她无奈,只能将写好的“谈话笔录”递给宋桐生,宋桐生接过纸和笔,很快签上了他的名字。
这场会见似乎到了这里就该收场,正当郑荟准备离开的时候,却被宋桐生叫住了。
“郑荟。”
郑荟下意识地应了一声:“嗯?”
“如果有可能,劝我姐和陈维离婚。”宋桐生的声音不再冷漠,甚至带着恳求,“还有,谢谢。”
郑荟觉得很奇怪,因为明明是五年前的案子,但是记忆清晰得如同发生在昨日。就像蒙尘的物件,看着模糊,但是轻轻一吹,尘埃散尽,原来的样貌终于能够重见天日,异常清晰。
她突然很想知道,宋桐生是不是也像她一样记得清清楚楚。但是等到她急切地想要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宋桐生已经拿着饭盒,走得无影无踪了。
她有点茫然地走出了办公室,往外张望着。
谈颖走过来,伸手在她面前晃了几下:“你干吗呢?宋帅哥走远了,回神吧。”
郑荟没搭理谈颖,回办公室拿起手机,本来想在微信上询问宋桐生是否清楚地记得当时的情况,但是想来想去都没想出来她做这件事的意义在哪里,于是没话找话地发了“晚上还想吃油焖虾”过去。
宋桐生大概是没看见,所以没有及时回复,郑荟也没期待他的回复。她稍作休息后,就开始了下午的工作。
她刚刚把一份诉讼材料准备好,景源就过来了,召集他们团队的人开一个小会议。
景源很简洁地总结了一下上阶段的工作完成情况,然后把下阶段的任务布置下去。
因为不是很正式的会议,郑荟听得也不认真,一边留意她师父说的,一边玩着手机。
宋桐生大概是看到了郑荟两个小时前发的微信,终于回了个“好”字。
郑荟仿佛看到了宋桐生面无表情地回复微信的模样,想想就觉得好笑,虽然连她自己也不知道笑点在哪里。
她忍不住笑出声来,把景源和其他同事笑得一头雾水。
景源问她:“很好笑吗?”
郑荟把手机往身后一塞,一本正经地摇头:“不好笑。”
简短的会议很快结束了,其他人都走出了办公室,只剩下景源和郑荟。
“你谈恋爱了?”
郑荟赶紧否认:“师父,我的时间都被你压榨成这样了,哪儿有时间谈恋爱?”
景源一副不相信的模样,满含深意地看了一眼郑荟,然后走出了会议室,只留下一脸疑惑的郑荟。
因为开了一个小会,耽搁了一点时间,郑荟为了把手头的工作做完,晚下班了半个小时。
她回到家的时候,宋桐生正斜靠在门口,大长腿自然伸张,虽然没有刻意摆造型,但是她莫名就觉得这样子拍下来估计是挺有范的。
宋桐生抬起头来,和郑荟的视线对了个正着。
郑荟咧嘴假笑了一下,从包里掏出钥匙开门,然后弯腰换上了拖鞋,踢踢踏踏地跑进去,开了空调,又小跑着跑到冰箱前,打开冰箱拿出一瓶冰矿泉水,扔给了宋桐生。
宋桐生稳稳地接住冰矿泉水,看着随手拿起发圈扎头发的郑荟,觉得脱下高跟鞋平白矮了许多的小女人,特别像那种一蹦一跳的小动物,看着挺可爱的。
虽然他知道,这位律师小姐在法庭上有多么彪悍,如果他把“可爱”这个词说出来,会招来她多大的白眼。
此刻的律师小姐揭开饭盒盖子,看到的居然不是油焖虾,而是可乐鸡翅。
“我的油焖虾呢?”
宋桐生平静地回道:“没虾了。”
宋桐生总是有本事让郑荟觉得她在无理取闹,这次也一样,明明是宋桐生没有按照约定送油焖虾,但是在宋桐生理所当然地给出回答后,就显得特别像是她在不可理喻地找碴儿。
挫败的郑荟用筷子戳着米饭,心里百转千回,想的都是怎么反击宋桐生。
她还没想出办法,手机就响了,屏幕上跳动着“唐若”这个名字。
郑荟接通了电话,因为忙着吃饭,便按了免提。
“郑荟荟,江湖救急。”
“我没钱。”
“我不是借钱。宇宙第一聪明、机智的郑荟荟,我问你,怎么消除吻痕?”
郑荟把筷子往桌上一搁,不满地道:“唐若,谁允许你虐狗的?”
重要的话要说三遍,于是,郑荟又重复说了两遍“唐若,谁允许你虐狗的”。
电话那头的人嘿嘿傻笑起来,然后说道:“银河系第一无敌美少女郑荟荟,你帮帮我,晟哥明天早上有一个特别重要的会议,但是那个吻痕很明显啊,求你给我想一个办法,看能不能消掉。”
郑荟重新拿起筷子,说道:“不能消除,但是可以遮掩,你用自己的粉底液给他刷上去。”
“郑荟荟,你真是太聪明了。”
郑荟啃了一口鸡翅,没搭理她。
“但是晟哥不在我这边啊,因为明天一大早要开会,他今天回自己那边住了,我要给他送过去吗?”
郑荟咬着筷子想了一会儿,然后慢悠悠地说道:“别,你上次不是说你看中了那款粉底液吗,你让他买,这次他用完了,下次不就是你的了吗?”
唐若在那边哈哈大笑:“你果然是我心目中的全能女神,郑·什么都·会。”
郑荟毫不犹豫地回道:“过奖,唐·什么都·弱。”
挂掉了电话,郑荟才想起她家里的沙发上还坐着一个人,而且此人此刻还正在看着她。
宋桐生的瞳孔极黑,仿佛能把所有的情绪都掩藏得很好,再加上平常一副冰山脸,居然时不时能给人一种高深莫测的感觉。
“你看什么看?”郑荟一边说,一边伸出两根手指,做了一个挖眼睛的动作。
“你们感情真好。”
没头没脑的一句话,思维跳脱,郑荟愣了一下才明白过来,他这是说她和唐若的关系好呢。
唐若是她的发小,两人的父母都认识。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从幼儿园开始就手拉手一起上学,一直到了大学,她去了邻市读书,两个人才分开求学。两人的关系,不用宋桐生说,自然是相当好。
不过郑荟也没想到宋桐生突然就关心起了她俩的关系,觉得挺奇怪的,于是忍不住问道:“你认识唐若?”
宋桐生仰起头喝完瓶里的最后一口水,喉结滚动,看着挺性感的。
他喝完水后,便拧紧了瓶盖,朝着远在角落的垃圾桶轻轻一投。
虽然郑荟心中不断诅咒着他投不进,但瓶子还是哐当一声稳稳地落进了垃圾桶里。
宋桐生完完全全忽略了郑荟的问题,而郑荟也没有继续追问,反而兴致勃勃地又提出了另外的问题:“你会打篮球吧,看样子估计打得还不错。”
宋桐生抿了抿嘴巴,反问道:“郑律师,你小时候喜欢看《十万个为什么》吧?”
她的问题真多。
宋桐生认识唐若吗?认识。宋桐生会打篮球吗?会。
可是宋桐生不是很想回答。
因为郑荟的职业习惯,她似乎很喜欢刨根问底,他回答了这两个问题后,她可能会有无数个问题砸过来。他不是觉得她烦,只是很多事情在他心里压了很多年,他便再也不想说出来。
所以他干脆从头至尾保持一副不耐烦的姿态。
宋桐生是这么想的,但是郑荟不知道,骄傲的郑律师觉得被宋桐生鄙视得够呛,可是郑律师又被宋桐生家的外卖养刁了嘴巴,实在没法和宋桐生彻底说拜拜。
于是她只能饭照吃,但是把人当空气一样对待。
久而久之,连谈颖都看出了问题,偷偷地问郑荟:“你们俩吵架了?”
郑荟撇嘴道:“吵什么架啊?他那种人,一副看着说话都嫌累的样子,吵得起来吗?”
谈颖奇怪地道:“那怎么回事?”
郑荟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总不能说是因为她斗嘴被KO了吧,这也太丢人了,好歹市律协组织的那些辩论演讲比赛,她也是拿了好几次冠军的。
没办法,郑荟只能抱着材料、踩着高跟鞋健步如飞,赶紧远离全所最八卦的谈美人。
这种你送饭,我吃饭,我吃完,你走人,中间毫无交流的情况维持了一个多礼拜,直到事务所来了一个闹事的混混才结束。
在律师的职业生涯中,总会碰到个把来闹事的人,大多是不满意结果或无耻翻脸的当事人,像此刻这种对方当事人跑来闹的,倒是很少见。
离婚案件的被告,一个形容猥琐、满口脏话的地痞流氓,把郑荟堵在了办公室里,非得让郑荟去撤诉。
“这位先生,是你妻子要离婚,她委托了我,我只是帮她达到离婚目的的工具,要不要离婚,决定权掌握在她的手里。”郑荟很理智地说出这些话,并不紧张,甚至还掏出手机玩了一会儿。
“肯定是你们让她和我离婚的,你们这种律师最狡猾了。她都已经嫁给我了,离婚?离过婚的女人,是会让人戳脊梁骨的。”
这种男尊女卑的腐朽思想怎么还能把人荼毒成这样?能不能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上几遍再来和她说话?她在心里默默地鄙视了一番,但是依旧很平静地提问:“那你为什么不肯离婚呢?”
“我们离了婚,谁来伺候我吃穿,谁来赚钱?”
男人一副理所当然的无赖模样,让几个围观的律师和实习律师叹为观止,谈颖几乎要上前破口大骂。
郑荟制止了谈颖,继续好脾气地问话:“这位先生,婚姻的基础是爱情,不是一方对另一方无条件的忍让和付出。”
这个地痞流氓像听到了一个很好笑的笑话似的,大笑起来:“爱情?这是你们这种小年轻玩的,我们那时候,就是找一个女人,能打能骂能干活就行。”
“没有感情的婚姻是不能长久的。”
流氓开始大声叫骂:“你烦不烦!什么感情不感情的,我们没感情都过了这么多年了,我就不和她离婚,你赶紧给我撤诉。”
郑荟一改刚刚循循善诱的模样,板起了面孔,严厉地说道:“我不可能撤诉,你从哪儿来回哪儿去,不要影响我们工作。”
“你耍我呢?”
郑荟皱着眉头,朝着门口的一群人说道:“你们叫保安吧。”
她刚刚说完这句话,流氓突然发难,抬出拳头就往她身上招呼。
郑荟被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往后退去。
正当郑荟向后方撤退的时候,办公室突然进来一个人,一身黑衣,形如闪电,伸手一挡,抬脚一踹,本来气势汹汹的流氓便倒在了地上。
宋桐生挡在了郑荟身前,防止那个流氓从地上爬起来之后再出损招。
不过宋桐生想多了,那流氓从地上爬起来之后,站都站不稳当,但是嘴巴依旧不干不净。
“你知道我是谁罩着的吗?我是城东的栋哥罩着的。我告诉你们,我让他搞死你们!”
“高栋?”宋桐生问道。
“算你小子有见识,既然你知道我是由栋哥罩着的,就赶紧给我让开,否则连你小子也一起收拾。”
“那你知道高栋以前那场官司是谁打的吗?”办公室里又进来一个人,看着温文尔雅,但是熟悉的人都知道,景源现在虽然面带笑容,但是眼睛里尽是寒光。
景源掏出手机,拨通了电话,电话那头响起了阴鸷的男声。
景源和他调侃了几句,那个流氓听着就想往外走,不料被宋桐生一把扣住了手。
郑荟上前问道:“这婚离吗?”
流氓赶紧道:“离!离!一定离!”
“其实你不离也没关系,你这场闹剧我都让人录像了,到时候就是你不离,我也不信法官看了这段录像,还会判不离婚。”郑荟说这话的时候,扬着下巴,语气里是满满的不屑,活像一个骄傲的女王。
赶走了令人糟心的闹事傻缺,看热闹的众人也散了,就剩下心大的郑荟,还有无语地看着她吃饭的宋桐生和景源。
“宋先生身手不错,练过啊?”
宋桐生点了点头:“以前跟父亲练过一段时间。”
“高栋呢?你也认识?他身边厉害的人多。”
“狱友。”
郑荟听着宋桐生的回答,忍不住停下筷子,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看来狱中藏龙卧虎啊!”
景源在一边也是忍不住微笑:“宋先生很有个性。”
宋桐生看了郑荟一眼,示意她赶紧吃饭,然后转向景源:“我听高栋提起过你,说你很厉害。”
景源摆手,道:“过奖!”
“当时,我回答他,我的律师也很厉害。”
正在吃饭的郑荟一愣,随即开心不已,被宋桐生埋汰了那么久,终于听到了一句好话。
“你真的那么说的?”
“是。”宋桐生说话一如既往的简单凝练,能一个字搞定的事,绝不浪费第二个字的口水。
可是郑荟听完后很开心,边吃边乐,心情异常愉悦,甚至开始对前段时间她莫名其妙不搭理宋桐生的行为进行了自我批评:自己技不如人怼不过人家,就不能怪别人,要怪也只能怪自己道行不够。
一边的景源却觉得已经没眼看了,他的得意门生,此刻笑得要多傻就有多傻,实在是……丢人……
郑荟说她现在每天的工作就像是升级打怪,一直都在战斗。
郑荟说完后,宋桐生的脑海里就跳出了“每天的工作像是在饲养小动物,一直都在投喂”这句话,不过他到底没说出口。
第二天恰逢周六,宋桐生给郑荟带了一大碗鸡汤过去。
按响门铃,来开门的是一个长得很甜美的姑娘,郑荟则披头散发地躺在沙发上看书。
“郑荟荟,有一个帅哥来找你。”
郑荟搁下书,如同一个女鬼一样飘到了宋桐生的面前,然后又飘回了沙发上。
宋桐生皱着眉头,看着郑荟,郑荟把头埋在抱枕里,蜷缩成虾米状。
唐若坐回椅子上,好奇地打量了一会儿宋桐生,发现打量不出什么之后,倒是自己朝着宋桐生先开了口:“女人嘛,总有那么几天。”
“所以我无数次地希望自己是一个男人。”郑荟从沙发上爬起来,顺手拿了一个发圈,熟练地盘起了头发。
宋桐生把碗筷全部摆好,朝着唐若说道:“抱歉,我没准备你的。”
唐若连连摆手,回道:“我男朋友待会儿就到了,我跟他出去吃。”
宋桐生不再理会她,伸手把装鸡汤的保温盒递给了郑荟:“我姐炖的。”
郑荟拿勺子舀了一口汤送进嘴里,然后眉眼舒展,满足地长叹一声:“宋姐简直是我的天使。”
唐若眼巴巴地看着,道:“郑荟荟,我也想喝鸡汤。”
郑荟抱过保温盒,像老母鸡护鸡宝宝似的护着鸡汤,一副誓死捍卫美食的模样。
宋桐生熟门熟路地走进郑荟的厨房拿了碗筷和勺子,长手一伸,就把郑荟护住的保温盒拿到了手里,然后十分熟练地倒了一碗汤出来,递给了唐若。
唐若接过装鸡汤的碗,脸上笑得像一朵花似的,不停地给宋桐生道谢。她喝了一口鸡汤之后,又开始大赞宋榕月的手艺。
郑荟觉得在夸人和招人喜欢这方面,她比唐若差了不知多少年道行。无论唐若说得多么夸张,总是能让人觉得唐若就是那么真诚。
而郑荟不一样,她这人对自己和对其他人的要求都太高,所以她对别人基本上是吝于表扬的,而且每次她表扬人的时候,也都会显得很敷衍,尽管她已经拿出了最大的真心。
郑荟想想,自己也真是不够讨喜。
郑荟的脑子胡思乱想,手机械地往嘴里送着鸡汤。
“当心烫。”
直到宋桐生提醒,郑荟才回过神来,她被生理痛折磨了一番,没什么精神,呆愣愣地朝宋桐生看过去。
宋桐生又把“当心烫”说了一遍,末了,他还加了一句“你吃饭专心点”。
郑荟习以为常,低头专心喝汤,唐若却是十分诧异,她认识的郑荟个性张扬,一身反骨,现在被一个男人像训学生一样训了一顿后,居然没有反驳,乖乖地照办了!
她忍不住又去打量宋桐生,以她的那个角度,只能看到宋桐生的侧脸。他的皮肤黝黑,脸上线条分明,鼻梁高挺,嘴巴微抿,手臂结实。
唐若越看越觉得强烈的男性荷尔蒙扑面而来,她有点hold不住了,于是转头去看她的发小。
郑荟从小就出色,既聪明又漂亮,不明艳、不寡淡,恰到好处的雅致迷人。此刻低垂着脑袋吃饭的郑荟,也有一种因为常年的自信而散发着的特有的郑氏傲气。
她突然觉得,这两个人是真配——铁汉柔情而娇娘彪悍。
宋桐生走的时候,唐若的男朋友滕晟正好进来,两人打了个照面,互相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
一关门,滕晟就问郑荟:“宋桐生?你怎么认识他的?”
郑荟反问:“你怎么认识他的?”
“他以前是我们老板娘的司机。”
“你怎么连你们老板娘的司机都认识?”郑荟也不顾没消化,又躺回了沙发上。
“那不是人家有名嘛!”滕晟去郑荟的冰箱拿了一瓶水,“当时我们老板娘要包养他来着。”
郑荟像打了鸡血一样突然从沙发上起来,问道:“什么?”
滕晟鄙视道:“我说得多清楚,就是我们老板娘要包养他,结果他不干,还辞职了。”
“你这是听谁说的?靠谱吗?”唐若问道。
滕晟捏了一把唐若的脸蛋,答道:“我亲耳听到的!”
滕晟刚进公司的时候,每天累得像一条狗似的,每次压力大到受不了的时候,就跑到顶楼躲起来抽根烟缓口气。
那天,天气很阴沉,滕晟抽完一根烟,怕下雨想下去的时候,往日里没人涉足的顶楼突然传来了脚步声。
来人滕晟认识,女的是老板娘,男的是她的司机宋桐生,因为宋桐生长得帅,他们部门有两个女孩子总爱讨论他。
“你考虑得怎么样?”
女人的声音听起来很不安,但是男人的声音异常冷漠。
“没什么好考虑的,我早说了,我不可能接受。”
“桐生,你不要一口回绝我,我只要你陪我,陪我三年,你就可以拿到很多钱,如果你嫌我之前说的钱少,我再给你加一倍,给你两倍的钱。”
“不是钱的问题,你不要浪费口舌了。”
“那你是怕别人知道?不会,我不会告诉任何人,你相信我,没人会知道的。”
“我知道。”男人说完这句,再也没有给女人说话的机会,大步离开,毫不留恋。
“太爷们了!”唐若一脸花痴的模样。
“他确实爷们,我们那个老板娘虽然年纪大了点,但是保养得特别好,风韵犹存,但是他回绝得那叫一个痛快!”
唐若扯了扯滕晟,问道:“如果你的老板娘要包养你,你会拒绝吗?”
“当然拒绝!我保证比宋桐生拒绝得更快。”滕晟迅速回答。
郑荟没有鄙视他俩秀恩爱虐狗的行为,也没有说出“老板娘大概看不上滕晟”这个事实,而是想到了宋榕月曾经哭诉的一些事情。
她说宋桐生其实是考上了大学的,不过那时候他们的父亲得了重病,躺在病床上需要高昂的医药费,所以宋桐生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选择出去打工。
那个饱受生活折磨的女人痛恨自己的无能,一直说着对不起自己的弟弟,边说边流泪,郑荟无法感同身受,连安慰的话都不会说。
此刻的郑荟却突然多少能理解当初宋榕月的那些心情,她刚刚成年的弟弟,少年壮志未展,梦想便夭折了。
同时她也开始佩服起宋桐生来。宋榕月说,那时候为了支撑起家庭,宋桐生打了好几份工,因为只是高中毕业,所以他干的都是体力活。在生活的重压下,他竟然能够抵制住诱惑,她自问如果换成是她在这种境遇下,有捷径可走,她不可能拒绝得如此痛快。
唐若听完了宋桐生的往事,对宋桐生更加好奇,连饭都不急着吃了,拉着郑荟要她说宋桐生的事情。
郑荟的脑海里也开始回忆起和宋桐生重逢的过程,说实话,也真的是一言难尽,五味杂陈。
郑荟的人生一路顺风顺水。这是很多人,包括郑荟自己的认知。
她出生在一个幸福美满的小康之家,因为脑子灵光、成绩优异,加上又生了一副讨喜的面孔,从小到大就是家长口中“别人家的孩子”。
这种开挂的人生在郑荟结束学生生涯后也并没有因此结束。大学毕业以后,她成功地面试进了本市一家知名的律师事务所,成了一位知名律师的首徒,从此就在走上事业巅峰的路上勇往直前。
从小带着金光闪闪主角光环的郑荟同志,除了大学时代被人劈腿恶心了一下外,别说经历挫折了,就算是经历尴尬的时刻都没有。她这种人啊,当年在高中新生开学典礼演讲时忘记带她妈妈给她编好的演讲稿,都能临场发挥博得满堂喝彩。
可惜系统偶尔也会出现个把bug,让自带主角光环的女主遭遇一场对她来说有史以来最具灾难性的意外,以助她在未来的道路上能够走得更高更远。
可惜已经接受自己是大开金手指的女主设定的郑荟没能体会到老天的良苦用心,在中暑摔下去的同时,忍不住还在骂老天。
甚至在她被人扶起来的时候,脑子里残存的一点意识也在做着这样的考虑:太丢人了,我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摔了个狗吃屎,不要救我了,让我死吧,没脸活下去了。
可见老天是有先见之明的,一路走得顺畅无比的郑荟,在这种小事面前就能要死要活,抗压能力几乎为零,急需锻炼,磨出强心脏。
郑荟醒过来的时候,医院特有的消毒水味道让她很清楚地知道自己身处何处,所以她并没有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虚弱地问一句“我这是在哪里”。
她向左边瞥了一下,看到了打着点滴的左手,她又向右边看过去,看到了一张面无表情的脸和一双黑沉沉的眼。
于是那句“宋桐生”几乎是脱口而出。
叫宋桐生的男人似乎对郑荟还记得他有点意外,微微点了点头,然后开口:“你有没有什么不舒服,要不要我叫医生?”
郑荟摇摇头,说了句“谢谢”,然后闭上了眼睛。她记人的能力不算差,但是也不算多好。那么多年过去她能记得宋桐生,不过是因为宋桐生着实令人印象深刻。他帅气、沉默、固执,名字好听。
郑荟的道行到底不够深,没法心安理得地在一个异性的注视下安然入睡,只能睁开眼睛盯着天花板,盯着盯着,脑子才彻底清醒过来。她的右手撑在床上,准备靠一只手的力量坐起来,宋桐生见她行动实在困难,才伸手帮了一把。
郑荟又是一声“谢谢”,然后从包里掏出了手机,给她妈妈打电话。
郑荟的妈妈苏言过来的时候,瞧见自己女儿床前还坐着一个男人,手中正拿着一把水果刀削苹果皮,很麻利,一会儿就把削好的苹果递给了郑荟。
她走进去的时候,高个子男人站了起来,虽说皮肤黑了点、穿着随意了点,但是高高大大的,还挺英俊。
高个子男人礼貌地叫了声“阿姨好”,苏言吃不准该怎么回应,她女儿也没介绍的意思,她只能笑着点了点头。
第一袋点滴快滴完了,宋桐生出去找护士来换药水。
苏言走到郑荟的床前,瞧着郑荟没多大问题,也就没急着关心一下她的身体,倒是先八卦地问起了宋桐生。
“这个小伙子是谁啊?”
郑荟啃了一口苹果道:“雷锋。”
苏言一屁股坐下,不满地道:“你又胡说八道什么?”
“我没胡说八道,我被外边的太阳晒晕了,人家好心将我送医院来了。”
苏言差点就要信了,但看了看床头桌子上一袋子的苹果,继续问道:“这个雷锋还能帮你买苹果?还削苹果给你吃?你说自己不认识他,你骗谁呢?”
郑荟吃完了苹果,抽了一张纸巾擦了擦嘴巴,说道:“他是我以前的当事人,我帮着打过官司。”
苏言“哦”了一声,又随口问了一句:“什么官司啊?”
“故意伤害。”
苏言反应过来,皱着眉头诧异地道:“这个小伙子吃过官司?”
郑荟低头看着手机,随口应了一句。
苏言有点遗憾地叹了一口气,说道:“可惜了。”
郑荟看邮件看得认真,没听清她妈妈在絮叨些什么,看完后她才想起来,跟她妈妈说道:“哎,妈,治疗费用是宋桐生给我出的,待会儿你把钱给他。”
“行了,我知道了。”
说话间,护士来了。
护士熟练地给她换好了点滴,又快速地吩咐了几句。
郑荟认真地听完,然后问了一句:“刚刚去叫你的那个男的呢?”
护士小姐突然笑了:“你说你的男朋友啊?”
郑荟刚想说“他不是我的男朋友”,但是护士姐姐说话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根本不容郑荟反驳,就说:“他叫了我之后就先走了,我以为他回你的房间了,原来还没来啊,那可能有事出去了吧。不过我说你的男朋友真够厉害的,说是从房管局那里公主抱抱着你跑过来的。”
房管局在老城区,街道狭窄,车位有限,如果不想被贴罚单,必须停到两条街以外的停车场里去。郑荟就是停好车,在去房管局的路上栽了下去。
她穿了一件短袖的白色衬衣,下身配了一条黑色的A字裙,脚上穿着黑色的细高跟,非常典型的OL装扮。她不是很喜欢这种装扮,看上去冷冰冰的,而且行动起来非常不方便,步子跨得大一点,裙子就会往上滑,但是上午她约见了当事人,必须给对方一种专业精干的印象。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宋桐生确实没法背着她,只能抱着她往前跑。
房管局到医院有一段距离,不算特别远,但是这段路的路况不好,红绿灯很多,而且这种短距离的路程,出租车司机也往往会拒载。像这种情况,打车确实还不如双腿来得快。
郑荟的脑子飞快地转动,把事情分析得头头是道,越分析越觉得这人情欠大发了,恨不得宋桐生立马出现在她的面前,方便她问出卡号,把医药费连带着“人情费”一起给他转过去,以便一笔勾销。
她实在不喜欢欠人人情,而被资本主义思想侵蚀多年的郑律师,也想当然地认为,金钱可以抵销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