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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吧第1章 初遇
我仿佛又听到了那凄美的歌声,惋约,动人,就像那个美丽的近乎让人不敢正视的女子。
在我的意识里,女人大抵上可以分三种,一种女人是极漂亮的,是那种看上去就会让男人心动,让人盟生恶念的女人,这种女人多半风情万种,天生丽质,但却不一定有很大的内涵,这种女人多半经不起岁月的蹉跎,就像一张用过的纸,放久了就黄了,皱了,再也回复不了光鲜的色泽;第二种女人是美丽的,这种女人多半外在并不十分出色,但却有相当的内涵,她们可爱,耐看,就像一杯清茶,越品越香,品后还会口齿留香,久久不能释怀,这种女人不怕老,经得起岁月的洗礼,她们会因为成熟而散发出另一种迷人的气息;第三种女人应该就是最普遍的女人吧,她们即不漂亮也不美丽,他们平凡的生活着,直到老死,但他们永远不会懂得也不会去欣赏品味生活,生活对于他们来说就像一潭死水,平静的让人窒息,他们在麻木的生活中偶尔也会反抗一下,就像是水里被投了一块石头,但是很快就会平息下来,一如当初,涟漪不再。
而雪儿应该就是那种漂亮且美丽俱有的女子吧,在我的眼里她就是老天爷最精致的一个作品,可是太精致了,却不由得又盟生恶念,想要弄碎她,弄垮她,让她受更多的苦,让她渐渐残缺,让她饱受风霜------
如果说女人是花,雪儿就是一株临水而立的水仙,纯洁,柔弱,让人不禁怜惜有加,任何一个男人见到这样的一个女子大概都会缘生怜香之玉之心吧,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雪儿的美是一种由内而外的气质,是像酒一样越放越醇的香气,像草一样越静越浓的清雅,是一种不沾任何风尘的脱俗的美丽。雪儿是我大一时的一个同学,其实说对她一见钟情实在有些牵强,因为在最初的半年内我确实没有注意到过她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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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的我并没有忙着去恋爱,也没有想到过要去恋爱,正值21岁的我还是一个情窦未开,什么都不懂的毛头小子。
我很忙碌的生活着,忙碌于在学生会确实一席之位,忙碌于参加各种例如广播站、校刊等有利于我发展的功利活动;忙碌于在学校老师和同学们心目中树立良好的形象。我明白我没有父母的支持,我必须是优秀的,为了我的以后的工作,生活,我不敢有所懈怠。
那段时间的我是志得意满,意气风发的。我成功了进入了学生会,成了广播站的广播员,并因为我的写作特长,使我成为了校刊的主要撰稿人。最得意的是我竟然因为身高的优势而加入了学校篮球队并成为了篮球队的队长,使我赢得了学校很多漂亮MM的关注,我自感得意非凡,甚至连走路都是抬着头,昂着脖子。
注意到她也是实属偶然,那是个大二的星期六的下午,吃完饭后没事可做,宿舍里的狐朋狗友们都回家去了,我百无聊赖的躺在床上,后悔极了这个星期天为了省回家的路费而没有回去的决定。
我的家境并不很好,父母均是农民,再加上我们兄妹一共三人,这笔教育费对于父母也是相当为难的,所以每次放假我都是尽可能的不回去,以省那几十块钱的路费,再顺便写些东西来赚取一些稿费,以贴补生活之用。
可是这个星期却是些这样的难熬,才星期六下午我就已经不知道该如何来打发这样的一个清冷的午后了。
哈尔滨的秋天总是异样的冷,辞幕的夏天就这样的静悄悄的消失了,连最后的一点暑气也消失的无影无踪。仅剩的林荫道似乎还在留恋着夏的美丽,可终也敌不过消秋的寒冷,叶子都有了一点绿绿的黄意,这样的午后,在别的城市里也许还有火辣辣的太阳,可是在我们却已经穿上了秋衣。
这样的午后,觉是睡不着的,书也总看不进去,打篮球吧,球友们又大多已经回家,于其浪费这样的一个下午,还不如做一些更有益的事情,这样想着,我决定去写点东西了,我这才发现我的笔忘在教室里了,于是我去教室拿我的笔。
刚走到二楼的走廊,我就听到一阵特别悦耳的声音从我们的教室里传来,我们的教室在走廊往里走,第三间。我没有立即走过去,只是站在那儿听着那歌声直到结束。这是一首我以前从来没有听过的歌,凄惋,美丽,再由那种特别细腻,温柔的嗓子唱出来,竟然使我这个180的男人不禁落泪。后来我才知道这首歌的名字叫《破碎的梦》。我不知道这个一个什么样的女子,在那个晴朗的午后,竟然会唱这样的一首歌。
进入教室后我看到了她,她正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的桌上,她的耳朵里塞着那种已过时的老式小录音机,而桌上则放着厚厚的一本元曲。
窗外的树叶子沉沉的绿意透过斑驳的绣红的窗栏,一条条的影映在桌上,除着风的吹动,不经意的荡来荡去。
我并不想打扰她,但是我却又不得不打扰到她,因为此时的她正坐在我的座位上。也许她看的太过入了神,直到我走到她身边的时候,她才发现。她的那极白皙的脸一下子红透了,她应该是那种属于极少运动和晒太阳的女人,她的白皙使她看上去有一种病态的美,但此刻的红润竟使得她的美有些异样,有些妖娆,但却为她更添了几分光彩。我惊为天人,我怎么从来没有注意到过我的身边竟有这样的一个女孩。
一个人在一生中也许会遇到很多的人的事情,但是同时也会错过更多,我和她在茫茫人海中相遇,在中国12亿人口中同在一个教室,同听一个老师讲课,今天又以这样的方式使得彼此相识,这便是一种缘分吧,我暗暗想到。
她是那样的孱弱,她站起来的一霎那,我竟有种晕弦的感觉,我想那一刻我的脸比她更红吧,但因为我皮肤黑,只怕也看不出来。
拿了笔,我逃也似的跑了。但是从此那歌声,那孱弱的女子就在我的心里生了根。
那个下午我什么也没能写出来,只是反反复复在纸上写着两句话“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水殿风来暗香满和羞花闭月,沉鱼落雁,不恁也魂消。”我觉得中国古典文学中留下那么多美丽的诗篇和句子,但是只有两句话可以形容她的美丽与不俗。
我想我是真的是着了魔了,竟然对一个陌生的从未说过话的女孩产生出这样的感觉。
我摇了摇头,想赶走她在我脑中的影子。想我林轩是谁呀,一个志得意满的男子,一个在篮球场上可以呵彻风云,引来无数女生为之尖叫的男孩。我怎么可能为一个女孩子着魔,收拾了心绪,我开始试着填词,可是写出来的东西,竟是
“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
我真的是疯了,竟然写出这样的句子来,我一把撕了那张纸。
其实细想起来,她真的很像我小的时候心目中的白雪公主的模样,长长的秀发,白皙的皮肤,朴素的妆容,哦,不,她应该是没有化妆的吧,她的美不需粉黛就已经淋漓尽致的被她的气质所发挥出来,那是一种美的极致。
星期一早上上课的时候,走过她的身边我故意没有看她,可是我眼角的余光却看到她正低着头写着什么,见我走过,她把她写的东西翻放在桌上。
哼,不让我看,我还不想看呢,我心里暗暗想着。
可是那天上午的课我却是一个字也没能听清楚,我可以克制我的眼神,却无法克制我自己的思想。
我总是不由自主的就瞄上她,她的背影也是那样的瘦弱,纤细,她那小小的肩膀,及腰的长发。无一不显示出一种女性的柔弱的美。
“怎么了?”下课的时候,同桌的陈建问我,“今天一个上午你都魂不守舍的,这可不是你平时的作风,马列老师叫了你三声你才听见,问你问题你一个字也回答不出,她的脸可都绿了。”
“是嘛。”我漫不经心的回答着,可是我的心思却全不在他那,我的眼睛仍然在看着她。她站起身来,仿佛知道我在看她似的,回过头来看了我一眼,脸一下子全红了,匆匆的走了出去。
“唉。那个女孩叫什么?”
“哪个呀?”
“就是刚出去的那一个,你不会也不认识吧?”我的语气有点不耐烦,这样的女孩他不会也不认识吧。
“怎么可能,我们学校只要是有一分姿色的女人,我这儿可都有记录呢。”他说着指了指自己的脑子。
阵建是我们班标准的执挎子弟,他的功课本并不好,但是因为他的父亲在省政府里任职,母亲开了一家公司,学校碍于他父亲的人情,母亲的赞助,于是就让他进来了,并分在了我们这个管理系。
他说是来上课的,其实也就是混一文凭,他的未来已经被铺了一条黄金大道,不必像我们一样每天都在为未来拼命,他的心思不在学习上,他是真正的专门到学校来恋爱的那种人,只是至今他也没有找到他所心仪的女孩子,他的女朋友总是像换衣服似的换的很勤,但他却总报怨说没有感觉,所以他说学校里但凡有一分姿色的女人都在他那有记录,这句话我可是信的,此时他却故作玄虚。
“这个女孩可不是一般的女孩呀。”他摇了摇他那已经剪得极短的甚至可以看见头皮的脑袋。
“为什么?”我有点好奇。
“她是一个借读生,好像是自学的高中,没有参加过任何考试,直接就进入了大二。”
“怎么可能?不会吧?”我不信的,怀疑的说。
“是真的,她是朝鲜族的。”阵建想了想说“好像有什么病?反正从来不参加体育课,不出操什么的。”
“不会吧。”我有些不信,这样的故事只有在小说里才会见到,天底下哪有那么些个多愁多病的女儿身,偏还让我遇到了一个。
“是真的,不信你到体育部问问。好像是特许不上体育课的-----怎么,看上这个小丫头了。”阵建一脸的不怀好意,“不过我劝你,看上谁都行,看上她可不行,她的情况很特殊的。
我一把推开他:“去你的,乱说什么呢,随便问问而已。”
“希望只是随便问问?”陈建一脸的不可置否。“我听说白血病的治愈率很少呢,就算治好了,也只是养着玩,并不能做什么。”
“这算什么话,一个女孩子就算是身体很好,又会要她做什么呢,再说现在的医学这么发达。”我反驳着。
“发达又怎么样?我爸爸的一个同事不就是白血病死了。”陈建不可置否的说。
我的心一凛:“我相信‘生死由命,富贵在天’,很多人还不是好好的就死了,生命是那么的脆弱,人又能什么数呢。”
陈建白了我一眼,走开了。
下午我利用我在学生会的身份去体育部了解到了她的情况,她竟然是一个白血病的患者,在高中的时候就已经查出来了,现在正在保守治疗中,她每个月都要进行化疗的,可是热爱学校生活的她希望她的有生之年在学校里渡过,她的父母拗不过她,只好答应了。
他们一面等着匹配的骨髓,一边陪着她来到了这个离家有200多公里的学校从借读-----因为他们家有一个亲戚在这儿做讲师,可以省得很多学费。
这个世界上人与人是多么的不同呀,很多的健康的可以认真学生的学子,不安心于学校生活,而她,一个不能上学的孩子却是那么热爱的学校,这世界是多么的不公平。
上晚自习的时候,我和其他同学调换了位置,坐到了她的身后。
雪儿。”
她转过头来,见到是我,脸又红了,我爱看极了她脸红的样子,那是一种少女独有的娇羞。“什么事?”
她轻轻的问,声音清甜,干脆。
“我想要你那天唱的那首歌的歌词,可以给我吗?”我的声音略略颤抖着,天知道我需要鼓起多大的勇气,才能和她说话。
“嗯。”她答应着转过身去。伏下身写了起来。我知道她在写那首我要的歌词。
几分钟后,我见到了那个歌词
破碎的梦
辗转心思无人知,
岁月深处细查寻
待得花开果飞香
我梦但得情人知
云在飞,风在吹
满腔柔情东付水
爱在飞,情无定
但求共饮长江水
缘起缘落缘无定
细细心思向谁明。
“这个歌词好美”我下意识的问出了口。“是谁写的。”
“是我自己写的。”她轻轻的回答
我不禁愣住了,这个雪一样的女子,竟然也有颗雪一样的心。
我蓦然想起那天下午她看《元曲》的情景,是呵,她应该是一个有着极深的文学素养的女孩子,要不怎么会看那个看的那么认真。
那天晚上,我写下了给她的第一封情书
雪儿:
不必吃惊我会给你写信,你是那样一个可爱,美丽的女子。我不知道该如何来写出我现在的心情,散文一篇,与你共勉吧。
偶尔的一个午后,偶尔的一次邂逅,青春的气息淹没了理智的最后一点火花,凭着仅有的良知告诉自己,你本命属水,不该玩火,却在心底将火种细腻的把弄。
伊甸园的门外久久的徘徊,一只脚门里,一只脚门外,是进是出,自己都不知道应不应该,于是再次将一只活蹦乱跳的小兔揣进心怀。
无眠之夜,总是自拍肩膀,偷偷发问,这是铁肩吗?铁肩担道义,不是铁肩,又怎能说这是避风的港湾。
温柔乡里思道义。
但愿我的铁肩能成为你避风的港湾。我能吗?告诉我。
林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