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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晌午

炎炎夏日,又值正午。

最勤奋、最能吃得住苦的小商小贩也会在此时寻觅一处阴凉地,偷闲休息个一时半会儿。

特别是在这毫无遮阳处的宽阔地带,平时更应是空无一人,今个儿却是出了奇的人头涌动。

说出奇也不算怎么出奇,必竟连皇帝老爷都给人宰了去,还是在自家皇宫里,世上还有比这更出奇的事吗?

聚集在此的百姓们觉得,这就是顶了天的奇事、大事。于是便愿意顶着天上这轮能把鸡蛋都烤熟了的太阳,也要过来开开眼界。

能宰了皇帝老爷的人,到底是个啥模样,是不是真的长了三头六臂?

哒哒,哒哒。

路中央,一匹马低着头,拉着木车,瞧着马的样子,也是给晒的够呛,家里养有牲口的百姓看的心疼不已,这要是自家牲口,可不舍得这样糟蹋了。

马儿拖着车,车上竖有一杆莫约两丈高、碗口粗细的木头柱子,柱子上系了根绳,吊在一个“人”脖子上,木车轱辘一颠一颠前行,那披头散发、穿着一身白色囚服的“人”也一荡一荡跟着晃晃悠悠,好像一个破麻袋子,招摇过市。

围观的百姓指指点点。

瞧着也没啥奇特,都是一个脑袋两条腿,咋就能把皇帝老爷宰了呢?

一队兵看守着马车,个个面无表情,他们心中也很迷茫,这皇帝死了,天就要变,朝中那些大人物争起权来,自己这些当兵的,那颗吃饭的家伙在脖子上可就落不安稳咯。

人群中有两人,戴斗笠,略低着头看不清样貌,这么热的天,两人身上却滴汗未出,也是奇事。

两人一高一矮,高些的那个问道:“白姑娘,出手?”矮的那人是个女子,她轻轻摇头,嗓音清脆悦耳道:“不慌,当心有埋伏。”更奇的是,两人说话声音虽轻,但周围人却置若罔闻,两者声音仿佛凝聚成了丝线,只在彼此之间传播。

高的那人本想出手,但既然她这样说了,只好叹了口气,陪她等着。

嘎嘎嘎,嘎嘎嘎。

三两只乌鸦在空中盘旋了稍许,最终落在了木柱子上,乌鸦歪头打量着那个晃荡不已的“破麻袋子”确定没有生人的气息后,几只乌鸦又扑腾着翅膀围着“他”上下飞舞,似乎在等马车不晃了,就准备开始用餐。

底下当兵的也不去管,这人下场越是凄惨越好。而他们的任务只需要守着尸体,看有没有不开眼的家伙敢来送死。

真有不开眼的家伙来了。

人群中一阵耸动,生生被人挤出一条道来,一名五大三粗的汉子推开两边的人群,大步走了出来,这人生得一双铜铃大眼,须发蓬松,披着件不系扣的白色布马甲,袒胸露乳,皮肤给晒的赤红,瞧着四十来岁。

这汉子腰系一条淡蓝布带,布带上别了一把杀猪刀,这刀形似匕首,杀猪时往猪脖子上一进一出,猪血哗哗的流,一只猪便算是宰了。

有人认出了这汉子,议论纷纷。

这不是西街卖猪肉的朱老四嘛,这是发的什么疯?不知道噢,看他的样子,不会是想对官爷动手吧?

朱老四一摸腰间,那柄杀猪刀便给抄到手上,动作极其流畅,一如朱老四宰猪、切肉时一般无二。

朱老四家的肉卖的极好,街坊邻居都爱去买,只因朱老四手上活过硬,看他宰猪切肉行云流水,十分赏心悦目,他们却不知道,朱老四这手刀上绝活在十多年前杀起人来那才叫干净利落。

朱老四刀尖指向那队兵,大骂道:“老子退隐江湖这么多年,遇大事小事能忍就忍,本打算当个龟鳖,缩起头来安安稳稳过完这辈子。今个怎偏偏忍不了了?是有团火在我心里烧呀!老子今儿非要去葬了那位义士,谁拦谁死!”说罢朱老四便大步朝马车走去,浑然不惧那一队官兵。

看这汉子气势汹汹的样子,官兵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愿贸然上前阻拦,毕竟这年头江湖上的武功好手是越来越多,照他们的经验看来,第一个上去试探的往往第一个死。

领头的官兵拍了拍身旁两人的肩膀,这两人心里叫苦,却不敢不从命,各自上前一步,牢牢抓紧手中长矛,小心提防着朱老四。

看到官兵都尤其小心的样子,围观百姓里有认得朱老四的都喷喷称奇,想不到这朱老四还是个深藏不露的武林高手。

两个官兵一抖长矛,一个厉声道:“停步,莫要往前了!”另一个喝道:“你再过来我可就扎你了!”

朱老四两眼一瞪,怒道:“敢扎老子试试?”说着朱老四举起杀猪刀,快步便冲了上去,一个官兵大骇,略退一步手中长矛笔直扎向朱老四胸膛,朱老四欲躲开去,到底还是没能成,给力道十足的一矛扎了个对穿。

朱老四一愣,嘴里涌出口鲜血,骂道:“干你娘,多年未动手,到底是生疏了。”他嘴里骂着,脚步却不停,迎着长矛又前行了两步,手中杀猪刀飞快出手,往那名刺矛官兵脖子上一进一出,鲜血顿时哗哗的流,那官兵喉头咯咯了两声,都未看清朱老四是怎么出手的,便全身没了力气,摔倒在地。

另一名官兵大叫一声,长矛一扎,又在朱老四胸口来了一下,才算结果了朱老四的性命。

四周百姓看的津津有味,觉得打的还不够惨烈,想那前些年,起义军打过来的时候,那才叫一个血肉横飞,两边脑浆子都要打出来的那种。

高的那位斗笠人怒道:“又死一个好汉,等不了了,我去也!”只见那高个斗笠人一手扶斗笠,一手握剑,人如大鸟一般一跃而起,踩着底下人的头顶飞掠而至马车前。他二话不说,当即便是拔剑出鞘,寒光一闪,只一剑便将扎死朱老四的那名官兵刺死。

斗笠人身形不停,继续冲向马车。马车旁的官兵严阵以待,等那人近了便要数矛同出,将他扎成马蜂窝。不料斗笠人脚下重重一踏,将前冲的力道转为腾空向上,整个人腾空而起,欲从众官兵头顶跃过。

有反应稍快的官兵调转矛头,由下自上刺向斗笠人,却见斗笠人身在空中仍是不慌不惧,连出三剑削去了刺来的矛头,斗笠人还未落地,紧接着便是扭转腰身,一剑扫出!当斗笠人背对众官兵翩然着地后,当即便有三粒人头离开了它们的主人。

宝剑锋利,剑名“雁不归”。名剑既出,剑客的身份自是昭然欲揭。

“雁不归”自铸成以来历任有三位剑主,皆是武功绝伦之辈,到如今现任剑主这儿更是开创前任未有的大气象。现任剑主姓陆名离,年纪不大,却在江湖上闯出个“惊鸿剑影”的响亮名头来,更被誉为一甲子一出的剑术天才。

回到当下,斗笠人双手持宝剑,朝着木柱子一剑斜斜劈出,碗口粗的木柱子当即被一份为二,断口平整如镜,柱子缓缓倾斜倒下,惊起了啄尸体的数只乌鸦,吓散了看热闹的大片百姓。

不等木柱率先落地,斗笠人数步之间便来到那被吊之“人”身旁,手中“雁不归”轻巧一挑,划开了绳子,抱着那具尸体就要远遁逃去。

异变突生!

那具“尸体”散乱长发下的双眼蓦的睁开,本是低垂的左手五指成爪,如毒蛇吐信一般直取斗笠人咽喉!

斗笠人大惊,松开“尸体”,身体竭力往后仰去,脚下一蹬,身形几乎平贴着地面倒飞而退。

“尸体”站在原地,歪头看向斗笠人手中的宝剑,桀桀怪笑,道:“好一个‘惊鸿剑影’陆离,这都能躲开,了不起,十分了不起。”

斗笠人退的太急,来不及按住斗笠,露出一副再无遮掩的英俊脸庞,他额头有细小汗珠渗出。他心中后怕,自己若是再晚退半分,咽喉处就不是五道划痕那么简单了,感觉到咽喉处肌肤一片麻木,他不由得伸手一抹,手上所沾血液黑紫一片,触目惊心,竟是中了剧毒!

他心中一凉,自知今日着了道是在劫难逃,顿生死志,紧握剑柄,欲与那卑鄙偷袭之人换了这条性命。

那“尸体”缓缓后退,嘴里不知在和谁说道:“喂喂,正面搏杀可就要老弟你出马了。”话音刚落,木车那边一阵噼里啪啦的声响,只见那极其狭窄的木车夹板内竟钻出个人儿来!

这人站直了身子,扭头转肩好一阵舒展,发出一连串竹筒爆豆的声响,又顺手从一旁目瞪口呆的小兵手中夺过长矛,一把折去矛头,由矛变棍,横放在颈后,双手懒懒散散的搭在棍上,大摇大摆的朝“斗笠人”陆离走去。

相比他扮成“尸体”遮遮掩掩的同伴,从木车内钻出的这位四肢修长,双臂几可过膝,特征十分显著,教人张口便能唤出他的名号来——此人号“顽猴”身负缩骨奇功,擅棍术,乃皇城十二禁卫之一。

相较于“皇城十二禁卫”,江湖中人更喜欢称他们为十二凶神、十二恶煞。这十二人以生肖为名、各自身怀绝技,早些年梅花帮、天山、北地王家三方势力合力入宫,欲刺皇帝,便是栽在了这十二人手里。

顽猴既在此,另一人的身份便不难猜到——假扮尸体这人号“诡蛇”,是使毒高手,擅诡术,先前他被吊在木柱上,生机尽敛与死人无异,便是他的拿手诡术之一“死吊功”。

这二人皆是暗处偷袭的好手,时常联袂出手,不知坑杀过多少武林好汉,在江湖上可谓声名狼藉,教人又恨又惧。

话说那顽猴姿态懒散,看似全身都是破绽,但陆离的直觉却告诉他此人十分危险,他的直觉一向十分灵验,陆离曾有数次都是依仗自己的直觉化危为安,这次他却不管不顾了,危险又如何?当出剑时不出剑,习剑做甚?

身中剧毒,久战不利,陆离心知自己的机会只有一次,他竟闭上双眼,放空身心,他周身肌肉几乎全部松弛下来,他的呼吸、脉搏、心跳好似与周遭环境达成了一种和谐的共鸣,这时若有鸟儿飞来,想必会把陆离当成一颗树木,放心停落在他身上。

睁眼,踏步,出剑!

一剑惊鸿。

陆离递出平生最惊才绝艳的一剑,转瞬之间,“雁不归”剑锋已来到顽猴极近处,顽猴眼神迷茫,还未来得及做出反应,陆离反倒是一口黑血先呕了出来,出剑速度随之一滞,顽猴此时方才反应过来,转动身体躲开了这一剑,紧接着抓住机会一棍抽出,结结实实抽在陆离后背上。

“啪”的一声闷响,陆离应声倒地,他眼前一阵天旋地转,目光好巧不巧落在了之前自己在人群中所站之处,自己的同伴,那位女子斗笠人此时早已没了踪影。

还是被她抛弃了。

陆离心中不由得一酸,随即眼前一黑,彻底失去了知觉。

版权:创世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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