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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1997年

苍穹之上挂着一轮皎洁的满月,散发着浅浅清辉,洒向了人间,辉映着地上的万家灯火。

窗台,院子,还有屋后的枣树都被披上了一层银色的光辉。在地上,墙上,以及水面,投上一层层模糊不清的影子。

屋子里没有灯光,只有这如水的月光照射进来,把林晚的轮廓勾勒的格外清晰柔和。

他睁着大大的眼睛,借着一点光线看着挂在床尾墙上的撕页日历,1997年8月7日,星期四,立秋。

那个十二岁生日时父亲送给自己,后来彻底坏了还被自己一直收藏的时钟,此时还安安静静的挂在墙上,时针分针秒针时刻不停地滴滴答答走着,均匀平静,凌晨一点三十二分。

用了半个晚上的时间,林晚终于相信了这个事实,他重生了,他回到了自己十八岁的那年。

不然的话,就凭自己那被电脑手机荼毒过的视力怎么会把日历时钟看的这么清楚。

下意识的想去扶一扶眼镜,果然不出所料的摸了个空,我的金丝小眼镜呀。

奋斗了二十余年,好不容易在燕京首付了一套80多平的房子,还没来得及住进去呢,这下全没了,不过,转念又想到似乎也不用去背负每个月的房贷压力了,林晚又不那么难过了。

我为什么要去爬山呢,就算爬山我什么要去后山呢,就算要去后山我为什么要走一条没人走过的路呢?

从山腰悬崖处失足掉下去那短暂而又漫长的时间内,林晚脑海中闪过了一生中最刻骨铭心的画面,有英年早逝的父亲,郁郁而终的母亲,有少年时在父亲膝下玩耍的快乐时光,母亲温柔地端在自己面前的一碗鸡蛋面,也有父亲去世时满脸的不甘和苦涩,母亲再没笑过的沧桑面容。

还有,还有那个自己恨了一辈子的女人。

屋外土灶里蟋蟀的唧唧声在寂静的夜里回响着,好熟悉的声音呀,有多少年没有再听到过了。

这又是阳光灿烂的一天,初升的朝阳穿过了树梢,在地上投下了无数的光华。

1997年8月8日,宜开业、结婚、领证、婚嫁。

这是一个自己铭记终生的日子,因为这一天他做了一个决定,一个改变他一生命运的决定,曾经年少无知的他,以为今天这个转身离开的姑娘,便是他余生全部的爱情。

那位耿姑娘的父母今天应该要来退亲了吧,林晚轻轻地笑着,今天还真是个好日子嘞。

一夜未眠的林晚胡乱的穿上放在床头的白色跨栏背心,大裤衩,趿拉着一双蓝色的胶皮拖鞋,推开了屋门。

靠墙的一张木桌上面盖着昨晚吃剩下的饭菜,几个样式不一的木凳子放在下面,再配上矮脚的红漆碗筷柜,就差一个踩着凳子偷吃的小娃娃了,那些埋藏脑海最深处的记忆片段轰的一下,像电影般一幕幕的在他眼前演绎。

林晚几步就走出了屋子,小院中左右各有一个偏房,最深处的记忆被开始拨动起来,随手抄起斜倚在门口的有些磕碰掉漆的白瓷红花水盆,就冲向了那口压水井。

呼呼几下,气都没怎么喘,清澈的水流就哗啦啦的缓缓的流进了水盆中,年轻的身体,真好。

几捧清凉的井水拍打在脸上,微凉的晨风拂过,丝丝凉意渗入进每一寸皮肤,林晚瞬间从还有些恍惚迷茫中彻底清醒过来。

他有些痴痴的看着水盆中这张随着水纹晃动着的年轻面孔。

白皙的皮肤,棱角分明的脸颊,英气勃勃的五官,尤其是那双熠熠生辉的明亮双眸,透彻,纯净。

十八岁的林晚,是那样的朝气蓬勃,青春激昂。

“小晚,今天怎么起的这么早?”周蓉蓉的声音透过那道薄薄的秋意就这样温暖慈祥地传了过来。

多少年没有再听到过母亲的声音了,好年轻,好好听,林晚感觉胸膛中的那颗心激动得几乎要跳出来,眼圈微红。

阳光照在母亲年轻温柔的笑脸上,她就那样站在门框处宠溺的看着自己,像一幅定格的画面,温馨,祥和,林晚再也控制不住心头的酸涩,扑过去紧紧的抱住了周蓉蓉,眼泪哗哗落下。

“妈,我想你了。”

周蓉蓉满脸愕然的看着自己的儿子,这是闹哪出呀?

“老林,老林,快来看看你儿子这是怎么了?”

脚步声响起,林置业穿这个印着兴旺化肥的青色背心,笑吟吟的走出了屋外,看到这一幕,也是一阵惊诧。

“哎呦,小晚,怎么了这是,昨晚做梦娶媳妇没娶成?”

周蓉蓉顿时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

林晚抬起通红的双眼,松开了母亲,又紧紧的把林置业抱在了怀中。

刚刚止住,又是泪如雨下。

“这孩子,一大清早的闹这幺蛾子,行了行了,别演了,说吧,想要多少钱。”林置业笑呵呵地一把推开了林晚,这小子,要钱就要钱吧,还演上了。

林晚老脸一红,不对,是小脸一红,想起来了,自己那时候和耿姑娘谈恋爱,虽然这个年代的姑娘普遍都是羞涩朴素的,不像二十年后那么理直气壮的让你烧钱,但多少总还是要有些花销的,所以十七八岁的林晚总是经常变着法的问父母要零花钱。

其实那个时候的林晚并不知道,父亲原来所在的国营工厂已经倒闭了,就连他这个副厂长都下岗失业了,只能靠着母亲一个月一百块块钱的工资生活,家里的经济条件其实已经很艰难了。

但是那时候一心都扑在耿姑娘身上的林晚哪曾留意过这些,父母也是尽可能的满足他的需求,直到后来长大之后,林晚才知道自己要来的每一分钱都是父母省吃俭用,甚至不吃不用给他一点点的挤出来的。

这辈子,我一定会让你们过上好日子,林晚心中默默地感谢了一次上天,感谢给他一次从头再来的机会。

这个年代的早饭一般都很简单,一碗黏粥,哦,也就是玉米粥,一块发黄的粗粮馒头,一盘萝卜加花生熬熟的咸菜,二十年后的人选择这样吃是觉得养生,1997年的林晚这样吃,是因为没有选择。

林置业和周蓉蓉这顿饭吃的直发毛,他家的儿子也不知道怎么了,吃饭的时候也不说话,就傻笑着盯着他俩看,两口子商量着就要把他送医院了。

“林大哥,林大嫂,你们在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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