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章节
书友吧 1评论第1章 通往伦敦的路
就在西班牙内战开始之前,我居住在安达卢西亚一个以捕鱼为主业的小镇上。后来这座小镇的镇长在海岸边竖立了一块小小的纪念碑,上面写着“伟大的作家洛瑞·李曾经过这条路,并用他的著作《当我在一个仲夏清晨出走》和《献冬日以玫瑰》使这座小镇被人铭记”。出于政治原因,起初我隐去了小镇的原名,而将它称作“卡斯提洛”。幸运的是,我不必再保持这种沉默,所以我现在得以在书中给予这座小镇它真正的名字——阿尔姆尼卡。
洛瑞·李
1995年3月
当我离开家去探索外面的世界时,看到故乡的最后一眼景象,是母亲佝偻的身影。她站在齐腰深的草丛中,好像一绺挂在那儿的羊毛。年迈驼背的她站在河岸边,沉默地注视着我远去,一只通红的、布满老茧的手挥舞着,表示道别和祝福,并不询问我为什么要离开。在道路转弯的地方,我再次回头,看到金色的光在她的身后消逝;然后我转过了弯,经过了乡村学校,永远地关闭了我生命中的这一部分。
这是6月初一个明媚的星期日清晨,一个适宜离家的好时机。我的三个姐姐和一个兄弟早已在我之前离开,另外两个兄弟还没有做出决定。那天早上,他们俩仍在酣睡,但母亲已早早起床,并为我准备了一顿丰盛的早餐。在我吃饭的时候,她一言不发地站着,手搭在我的椅子上,然后帮我打包了为数不多的行李。没有大惊小怪,没有恳求,没有给予忠告或者劝阻,有的只是长长的探询的目光。接下来,我背着背包,走进了晨曦之中,爬过细长而潮湿的草丛,踏上通往伦敦的大路。
这是1934年。我十九岁,仍然非常稚嫩,但坚信未来有好运在等待着我。我带了一个卷起来的小帐篷,一把毯子包裹着的小提琴,一套换洗的衣服,一罐糖浆饼干,还有一些奶酪。我的心里是激动而自负的,知道自己有很远的路要走,但这路究竟有多远,我却并不清楚。当我在那个清晨离开家,离开沉睡中的乡村的时候,我从未意识到,在我之前,已经有许多人这样做过了。
我当然是被那些促使一代又一代人踏上这条道路的传统力量所驱动的——那些一个紧挨着一个的局促的小山谷,令人窒息的布满青苔的河口,农舍的墙壁狭窄得就像铁娘子的双臂,本地的姑娘们不断低语着“娶我吧,然后安定下来”。我在山间漫无目的地游荡,忧郁地吹着口哨,注视着巨大云层之下向东延伸的高远辽阔的土地,就这样度过了数月以来无止息的不安,然而最终,还是无可避免地迎来了离开故乡的这一刻。
于是现在,我踏上了自己的旅途,脚上穿着一双厚重的靴子,手上握着榛木的手杖。自然,我要去往伦敦,它在一百英里之外的东边;同样很显然的是,我应当走着去。但首先,因为从来没见过大海,我想我应该去海边看看。要去海边得走经由南安普顿[1]的路,这会让我的旅途增加一百英里。但我拥有一整个夏天,拥有无尽的时间可以挥霍。
一个人独自旅行的第一天——如今我终于是独自一人了——在兴奋与活力中逐渐黯淡下来。当我踏着尘土走向威尔特郡的丘陵地区之时,一种持续增加的不情愿感使我不堪重负。白色的接骨木繁花和犬蔷薇悬在篱笆上,苍白得像一张未写过的纸,而那灼热而空旷的大路——几乎没有车停在上面,则映衬出一派周日的荒凉和漠然。阴沉的仲夏像要把我吞噬一样,而我却毫无抵抗之力。经过这个孤独的早晨与下午,我发现自己渴望着一些反对声或者解救者,渴望身后传来急匆匆的脚步声,传来家人喊我回去的声音。
但什么都没有出现。我自由了。我被自由冒犯了。这一整天的寂静都在说,去你想去的地方。这都是你的。这是你想要的。现在由你来做决定了。你要靠你自己了,没有人能阻拦你。当我走在路上的时候,我被来自家的回音嘲弄着,被厨房里丁零咣啷的声音奚落着,脑海中浮现出种种熟悉的画面——那些从窗户里射进来的光线,穿过我刚刚才离开的床与卧室,落在那些熟悉的家具上。
估摸着到了喝茶的时间,我便坐在一段老旧的石头墙上,打开了我的糖浆饼干罐。我吃着饼干,仿佛听到了母亲正把茶壶放在炉子上的声音,而我的兄弟们正在晃动他们的茶杯。这些饼干吃起来有着甜蜜的家的味道——它就在十几英里外不远的地方。
我也许可以掉头回去,如果没有我的兄弟们在家的话。但我无法忍受他们脸上的神情。所以我跳下了石墙,继续我的旅行。夜晚悠长的阴影,投向层层叠叠的农舍、返家的奶牛群,和从教堂回来的行人之上。我踏过大路的边缘,看看自己泥泞的双脚,再也没有停下来驻足。
当黑暗来袭,飞蛾和甲虫出来活动的时候,我因为太累,已经没法再去搭帐篷。于是我平躺在一块田地的中央,凝视着耀眼的星空。我被夹在这温柔而空旷的世界和身下柔软的草丛之间。夜晚的气息终于使我睡去,这是我第一个没有屋顶也没有床的夜晚。
半夜时分,我被淅淅沥沥落在脸上的雨惊醒,天空一片漆黑,星星都已消失不见。两头奶牛站在我的身边,它们的鼻息像风一样拂过我的脸颊,那一刻的悲惨感受至今在我心头萦绕不去。我爬进了一条小沟,在这无名田野上,浑身湿透,独自躺着直到天亮。然而清晨,当太阳升起之时,这种孤寂感却彻底消失了。鸟儿在唱歌,绿草蒸腾着热气。我站起来抖了抖身子,吃了一块奶酪,又向南出发了。
现在我穿过了威尔特郡,将故乡抛在了身后,感觉自己好像获得了第二次生命。我闲散而放松地经过小镇和村庄,知道了不用去工作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过去四年在靠煤气灯照明的办公室当学徒,委实是一件忙碌而辛苦的事情,如今我终于品尝到了在工作日不必工作这种奢侈的自由——在上午十一点钟的时候拖着步子踱过大路,看看牧羊人放牧,或者追逐草地里的野猫,又或者向一个家庭主妇讨一点茶叶,带到树林里,再花上一个小时来烧一罐山泉水煮茶。
我只身走过的只是英格兰的一小部分,但对我来说,却是那么的辽阔。当然坐车的话只需要几个小时,然而在我看来,慢慢地走路,闻着不同土壤的味道,花一整个上午的时间绕过一座山丘,才是一个星期中最好的部分。我知道我很幸运,现在还能经过一些没有被推土机摧毁的风景。许多乡村道路仍然保留着他们原本的轨迹,驮着货物的马匹和装着木材的马车从上面走过,顺着河谷的弧线,蜿蜒经过海角,像一条弯曲的溪流。虽然这不是很久以前的景象,但在今天,却再没有人能完成这段旅途了。大部分古老的道路已经消失,从那时起,汽车的出现把这些风景切割成了碎片,弓着背的旅行者们跨过这些水沟,所能看到的景色,还不如一条阴沟里的狗多。
但对于那时的我来说,我所看到的一切都是崭新的。我可以悠闲自得地在旅途中度过一天的时间。穿过马姆斯伯里和切本哈姆,尽管离家只有一天的路程,我已经注意到了语音上的一些不同。又过了一天,我经过怀利谷,来到了一片巨大的平原上——这是一片古老又干燥的陆地,长满了蓬乱的草,看上去就像刚刚被猛犸象掠食过一样。我对这些地方,头脑中仍没有什么概念,因而对那些从空旷的原野上突然升起的精致的建筑尖顶毫无心理准备。当我行走的时候,它也在我前面走着,在山腰的后面滑行,并没有显示出尖顶之下有座城市的迹象。
我踏进这座城市的那天正是赶集的日子,广场上挤满了骨瘦如柴的羊群,农夫们三五成群地站在那里闲聊,眼睛却瞄向不同的地方。酒吧像是要被数着皱皱巴巴纸币的商贩们挤爆了。牧羊人和他们的牧羊犬围绕着人行道坐着。高耸入云的大教堂俯视着一切,如同一个王子,安静地屹立于小镇之上,缓缓地在市镇广场上投下它那变幻莫测的阴影,上面还悬挂着像一捧硬币一样叮当作响的钟。
一周之后,我终于到达了南安普顿,别人告诉我在那里可以看到大海。但实际上,我只看到了几架生锈的起重机,一艘压扁了似的游轮,紧紧地楔在房子之间,还有一条被一些不起眼的菜地围成的泥泞小河——据他们说,这就是南安普顿河。
南安普顿倒是和我预想中的一样,有着又咸又湿的味道,也有点心术不正的样子,就好像一些跳船而下的水手,迫不及待想要到陆地上挣大钱,于是毅然转过身背对大海。海边的街道布满了商店,比起赚钱,这些商店开张的目的好像更多的是为了供人娱乐:刺青的、打耳洞的、看病的、占卜的、卖海螺的摊子、做布丁的小店,还有些店铺在卖风筝和纸做的中国龙,卖彩色的海沙和热带鸟,当然还有无数要往下走几步才进得去的小酒馆,酒馆四壁的木板都被朗姆酒浸过,散发着腌鸡蛋和大葱的刺鼻味道。因为已经在田野里睡了一周,我想是时候重新尝试一下在床上的睡眠了,于是我去了一家开在码头边的廉价旅馆。老板娘像个有着开罐器一样牙齿的老女巫,说住宿的价格是一先令一晚,要提前付,还招待了我一杯威士忌,然后带我去了阁楼上。
第二天早上,老板娘给我送来了一杯茶和一木桶水。她心不在焉地看着我,问我是从哪艘船上来的,只是在我回答说从斯特劳德[2]来的时候咕哝了一声。后来她发现了我挂在床尾的小提琴,便用她长长的蓝色指甲,“嘣”地拨了一下弦。
“好吧,大概是‘稀奇,真稀奇’之类[3],我想。”她喃喃地说,然后敏捷地溜出了房间。
于是我立马起床,梳洗整齐,把我的小提琴塞到外套下面,然后走到街上想去试试运气。要么立刻就做,要么就永远也做不成。我必须现在就面对这个问题,不然还不如收拾东西回家。我逛了大概一个小时来寻找一个适合卖艺的地点,但总感觉自己好像要犯罪似的。最后我停在了车站旁边的一座桥下,决定在这里试一试。
我感觉到自己的紧张和颤抖。这毕竟是第一次。我像掏出一把枪一样从外套下面把小提琴拿出来。就是在这儿,在南安普顿,火车在头上呼啸而过,我要展示我自己了。某一刻我还是匆匆而过的人群中的一员,下一刻我就被分离出来,我的背靠在墙上,我的帽子摆在面前的人行道上,小提琴夹在我的下颌之下。
我演奏出的第一个音符是洪亮而生涩的,如同嘶哑的抗议。接下来这些音符便稳定下来,平滑地流出,并且或多或少地保持在调上。令我惊讶的是,我既没有被逮捕,也没有人让我停下来。事实上,压根儿没有人注意我。一个老人,偷偷地在我帽子里投下一便士,但显然毫无停留之意,好像要摆脱什么犯罪证据一样。
其他的便士也接踵而来,有点缓慢但是接连不断,被一些仿佛从来没有看到或者听到我的影子投下来。仿佛是小提琴的琴音触动了某种潜意识里的神经,亟待人们的回应——就像婴儿的哭声。当我演奏完第一个曲子的时候,帽子里的钱已经超过一先令了,这钱来得过分容易,就像一个胸有成竹的骗局。但我现在很是兴高采烈,似乎感觉无论走到哪儿,这个骗局都足以供我维生。
我在南安普顿的街上干了好些日子,逐渐知晓了有关挣钱的真相。对于老手来说,一旦掌握了这些规律,一切便都轻而易举了,而我则只能通过不断地试错来学习。比如,帽子里装满钱是不好的,这种情形容易打消潜在赞助人的兴趣;但让帽子空空如也同样是不明智的,会让人们感到疑惑,不知道该往哪儿投钱。于是,开始的时候在帽子里放几便士逐渐成为一种惯例,并且要确保在乐曲的间歇拿走多投下的钱,只留下两便士在里面。
舒缓的曲子是最好的,它鼓励人们停下来放松一会儿(爱尔兰吉格舞曲能勾起往昔的回忆);但模仿专业的流浪者演奏一曲忧伤的音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引起人们的同情和羞愧总能赢来一两个便士,但也就仅此而已了。不过,当一首以饱满的热情演奏的和谐乐曲传来时,则常常可能会有人留下丰厚的奖赏。
老妇人是最慷慨的,带孩子的妇女、逛街的女孩、打字员和酒吧女招待也是。男人们、酗酒者总是愿意倾听的,大块头的小伙子、赌徒们也是,然而戴着圆顶礼帽、提着公文箱和牵着狗的绅士们——这些有着令人尊敬的职业的男人们却是最小气的。除了那些退伍的军官们。他们总会大吼一声:“年轻人你为什么不工作呢?”然后投下过多的打赏,以此来掩饰他们的困惑。
我发现,一些特定的乐曲总是能引发回响,然而人们对另一些却毫无反应。最受欢迎的自然是茶室里的经典音乐和全国范围都流行的民谣,《美丽的罗蒙湖》《我的威尔士》和《特拉里的玫瑰》能吸引几乎所有的人;《拉尔戈草地》《圣母颂》,托赛利的《小夜曲》和《口哨与狗》也是。而最不讨人喜欢的,正如我所说,是那些昙花一现、庸俗乏味的曲调,比如《魔鬼的颤音》和《捡起棍棒》,似乎会让行人路都走不稳当,并且彻底打乱他原本打算慷慨解囊的心意。
总而言之,我的学徒生涯被证明是轻松顺利且收益颇丰的,我很快就消除了在人群面前的紧张。走到大街上,在车站或市场旁边摆开摊子,演奏一段忧郁的旋律,看着钱不断地增多,变成了我的渴望和乐趣。在南安普顿最初的那些日子里,这成为一件令人痴迷的事情,从早到晚我都在外面的大街上演奏,从一个地儿换到另一个地儿,直到我的手指尖出现灼烧感。
当感觉在南安普顿已经待够了的时候,我决定向东走。这个时候的我已经像是个经验丰富的老兵。在出城的路上,我走进了一家照相馆,拍了一张照片。这张照片在桶里冲洗了不到一分钟,却被保存了超过三十年。照片上的我就像个夏日里的幽灵——如一道苍白而油腻的影子,摆着精心设计的姿势,站在一幅破烂的风景画布景前,衣服上满是尘土,戴着一顶邋遢下垂的宽檐帽,穿着笨重的靴子和一条宽松的裤子,帐篷和小提琴挂在肩膀上,但长而空洞的面颊上那一双未孵化的蛋壳似的眼睛,如今却已经辨认不出来了。
在离南安普顿不远的地方,我终于看到了真正的大海。远眺过去,陆地突然消失,只留下一片空旷的虚无,向看不到头的地平线弯曲着滚过去,使我目睹了平生从未见过的深远。它是绿色的,上下起伏,像青蛙的皮肤,背负着苍蝇一样昏昏欲睡的船只。相比于陆地,它似乎是一片有着催眠功效的巨大空白,使得触摸到它的一切事物都沉沉入睡。
沿着岸边行走的时候,我很快就被吸入大海的氛围里去了:卷着沙尘的疾风,焦油和盐混杂的味道,腐烂贝壳的气味,潮湿的道路,防水布;还能看到迅疾的夏日雷雨从水面上滚过,像一片片脏兮兮的玻璃。一切都是那么新鲜,神秘,陌生。
即便如此,英国南部海岸也和我从阅读哈代[4]和杰弗里·法诺尔[5]的作品中得来的期待并不一样,因为岸边已经建起了许多破烂简陋的房屋,构成了那充满奇思妙想而又腐朽不堪的20世纪30年代的一部分。这里是海边的棚户区,就像是用垃圾堆成的涨潮时的标记,散落在陆地和海水之间——低矮的茶室和平房绵延好几英里,显然是用残骸建造的,被冠以“旋转漂移”或者是“海浪精灵”之名。到处都是满脸胡须的男人,他们坐在破旧的阳台上,用水彩画着船和日落,而大个子女人则牵着牙齿闪闪发光的狗,用警戒线把私人沙滩包围起来。我喜欢这个海岸的忧郁、肮脏和混乱,它还没有被繁华拜访过,周围的一切看起来好像是被风吹得聚拢在一起,并且随时有可能再次被风吹跑。
我在海边待了一周,缓慢地沿着岸边向东行进,在沙滩上睡觉,在镇子里工作。在我的记忆中,这个夏天模糊成一片,懒散、朦胧,时不时会被一些奇怪的偶遇所打断。在戈斯波特,我在一个部队营房的音乐会上表演,得到的报酬是一份配给军人的牛肉。在奇切斯特大教堂前面,我演奏了《为广厦祝福》,然后被警察要求离开。在博格诺里吉斯,我在沙滩上搭了帐篷,在这里我遇到了一个十六岁的年轻姑娘,她被海水浸湿的身上只穿了一件无袖上衣,在这炎热而漫长的一天里,一刻不停地拥抱着我。在利特尔汉普顿,我再一次被警察要求离开的时候只赚了八便士。“不要在这儿,去沃辛试试。”这位警察这么说。我这么做了,结果收获丰富。
在那个时候,沃辛就相当于是海边的切尔滕纳姆[6],到处都是脖子上挂着珍珠项链的富有的残疾人。每天下午,他们都会坐在高高的轮椅上,被雇来的年轻人推着,环绕公园兜风。在公园的门口,在这些女士构成的主要人流中,我演奏了一系列圣曲,在半个多小时的时间里就收到了三十八先令——比一个辛勤劳动的农夫一个星期挣得都要多。
沃辛是这一段旅程的终点,是旅途中的一个交叉路口,也是我愿望中沿着海岸走到的最远地方。于是我转过头来,向北往五十多英里之外的伦敦走去。这是6月的第三周,所有的风景都因为飘散的花粉而仿佛披上了一层白雪,接骨木的繁花铺满了山坡。开阔的洼地,绵羊啃过的草原,山谷边缘的山毛榉,白垩的气味,紫色的兰花,蓝色的蝴蝶,还有蓟花,都让我想起了我漫不经心离开的科茨沃尔德[7]。事实上,那天晚上我过夜的詹昆伯里环[8],其实跟佩恩斯威克[9]或是黑尔斯菲尔德[10]周边的任何一个灯塔都差不多,但因为眼前的景色太过熟悉了,反而让我觉得离家很远,甚至比后来去到一个陌生的国家时感觉更加遥远。
但是第二天,一回到去往伦敦的大路上,我就忘记了这一切,眼中只剩下面前的道路。我轻松矫健地走着,一个又一个小时,仿佛沉浸在某种轻快摇摆的梦境里。在那样的年纪里,我感受不到压力和矛盾,身体燃烧着神奇的燃料,所以像是在温暖的空气里滑行,脚离开地面大概一英尺,自然地追随着某种直觉。就连袭来的一阵疲惫,也有着饱满的质感,而睡眠则如油一般,是轻柔而深沉的。那种感觉,是人的身体完全自由放松时才能达到的极致,只有尚未对一切精心盘算、斤斤计较之前才可能体验得到。
那时候我依靠压缩饼干为生,每天计算配额,像要穿越沙漠一样。当然,在萨塞克斯也有别的食物选择,但我宁愿坚持这种陶醉的状态。我假装自己是T.E.劳伦斯[11],在某种自我惩罚的情形中,在某种独自忍耐的幻象中,我的青春在也门哈德拉毛的某些不毛之地中燃烧着;我的眼睛眯成一条缝,以阻挡从戈德尔明的旱谷中吹来的沙尘暴。
但我不是唯一走在路上的人。我很快意识到这里有很多别的人,都以一种忧郁的姿态走在向北跋涉的路途中。其中一些当然是专业的流浪汉,但大多数是在那个时候找不到工作的人,只是漫无目的地在英格兰游荡。
你可以轻易地辨认出哪些是流浪汉;他们在路边嚼着茶叶,慢慢悠悠,研究着自己的脚。但其他人,大多数的人,只是走着自己的路,像梦游者一样独自前行,几乎不同其他人交谈。这样的人在内陆比在海滩上更多,可能是为了躲避警察的缘故。他们像一支在战争中折损而返回的军队,脸颊凹陷,眼睛死气沉沉,透着疲惫。有的人背着一包工具,或是破烂的公文箱;有的人穿着幽灵似的都市套装;有的人停下来休息的时候,会小心地脱下鞋,用一把野草给鞋抛光。他们当中有木匠、雇员、中部的工程师;很多人在路上已有数月,他们在全国各地奔走,深陷在失业的迷宫之中,枯燥乏味地度过三十多岁的时光……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我有了一个同伴。老兵阿尔夫帮助了我。当时我正走下大路,准备支起帐篷过夜,他穿过灌木丛向我走来。
我之前见过他;他大概五英尺高,显然是部队中的一员。他戴着一顶猎鹿帽,这帽子又湿又破,看起来像一堆早餐食物,军用雨衣的外侧腰上围着一条绳子,挂了许多锅和勺子。
他在我身边坐下来,开始脱掉他的靴子,叮叮当当的像个垃圾桶。
“那么,”他说,嫌恶地打量着我的干枣,“你真是个小可怜,不是吗?”
他摇了摇自己的靴子,把它们穿回去,然后又看了我的晚饭一眼。
“你不可能靠这样糟糕的食物活下去的——你会让我们中的很多人不高兴的。你需要的是一个铁皮罐,可以煮东西的。呃……等一会儿……”
他在腰间的五金器具里搜索了一会儿,找出来一个磨损的罐头,是那种我舅舅们从战场上带回家的罐头,方形的,带着一个三角形把手。它是一个缩小版的干锅,外表已经被烟熏得漆黑,里面有深深的丹宁色斑点。
“呃,拿着它,”他说,“看着你这模样真叫人难受。”他开始生火,“我来给你搞点茶和零食。”接着他就这么做了。
我们到吉尔福德之前一直待在一起,我还喝了他不少的啤酒,味道十分辛辣。他从骨子里就是个流浪者,时刻准备着打包和解开包裹,捡起他零零碎碎的小东西。他并没有在找工作,这就是他的生活。他还将精力仔细地分配——从不放过任何一块可向人要点东西的草地,或是看上去能得到施舍的住家。他说他叫阿尔夫,但谁也不能确定,正如他也叫我阿尔夫,每个人都是阿尔夫。“去年这镇上抓了好多个阿尔夫,”他说,“在店里偷东西,你懂吧,用鱼钩偷。”或者,“一个我认识的阿尔夫以前一天走二十英里,是这路上最疯狂的阿尔夫之一。他说他走得比别人更快。结果他做到了。但人们都讨厌看到他的脸。”
阿尔夫整天都在说话,啰唆但又十分神秘,并且从来不透露他的来路。我想,也许是因为两个人一同走在这宽敞的大路上,相互间暴露无遗,他需要用一大堆话给自己拉起一道护身的篱笆。与此同时,他也从来不过问我的事情,尽管他理所当然地认为我是个毛头小子,并且给我一些贴心的经验,关于如何保暖、如何免受恶劣天气影响、如何向家庭主妇炫耀,以及躲避警察等。
至于他自己的一些旅行技巧——他并不是因为懒才走得慢,而是因为他有一个精心安排的时间表,使得他专业而宏大的旅程能保持在十二个月的节奏里,这对他来说似乎已经足够快了。在冬天,他蜗居在伦敦一个简易的棚子里,然后再闲适地重新开始他的环绕英国之旅,每年按照季节有规律地出现在各个特定的地区。因此,春天的时候,他在英国中部流浪;夏天的时候,像候鸟一样飞到南方;秋天一到,他最先来到东南部肯特郡附近的维尔德地带[12]——他坚信自己这样稳定而持续的来回移动能让那些家庭主妇感到安心,大家都期待他的到来,欢迎他,把他视作自然界一种反复出现的现象,并且还会给他适当的奖赏。
当然,他的乞讨是回报丰厚的。他从来不会空手而归,总是带回满满的食物——一些茶叶、糖、肉骨头和蛋糕,这些食物接下来会被他煮成一锅乱炖。他收拾得干干净净,衣衫破旧,古道热肠,又十分狡黠;他还向我展示出了真诚,或者说是有些自大的友善。“你这个丢人的家伙,”他这样说,“一个惹人讨厌的小累赘。”
阿尔夫有一个奇怪的习惯——他对儿歌旋律有一种特殊的热情,而且会边走边哼。
唱一首六便士的歌,
口袋里装满黑麦,
二十四只黑鸟,
在烤箱里烤。
黑色的绵羊咩咩叫,
你有羊毛吗?
有的,先生,有的,先生,
我有很多……
这些儿歌飘浮在空气里的效果,足以搞乱人的心魄了。
在吉尔福德我们分开了,阿尔夫向东去往维尔德地带,他会在那儿待上三个月。
“再见,阿尔夫。”我说。
“再见,阿尔夫。”他回答,“尽量别给人惹麻烦。”
他从铁路桥下穿过,走出了我的生活,旧铁皮罐子像拖着的脚步一样发出咯咯声;他头戴一顶巫师帽,看上去像个小小的三角形,黑色的军用雨衣滑过地面。
伦敦现在已经很近了,路程不超过两天,不过我并不着急赶路。于是我转向西北方向,开始绕着伦敦走,颇像一只缓缓滑向果酱罐的黄蜂。离开吉尔福德之后,我睡在巴格肖特希斯[13],这里到处都是桦树、沙子和马蝇——对我来说是个不祥而荒芜的地方,就像俄罗斯某些看不到边的不毛之地。而后在次日清晨,离道路只有几英里的地方,一切突然又变回了原来的样子,我穿过如童话中一般浓绿的草地,这草地被山毛榉和奶油般顺滑的草覆盖着。
现在路上的车不是劳斯莱斯就是戴姆勒——如同一连串流畅的银色叹息——它们水晶色的车身内载着女孩、食物和戴着笔直高顶礼帽的男人们。在这之前,我的人生中只见过不超过两辆这种车,但现在它们似乎是这世界上唯一的一种车,并且我开始猜想它们是否暗示了将要出现的财富,是否整个伦敦都是如此富有。
于是当一辆戴姆勒停下来,一只手从车窗里伸出来召唤跋涉在这些华丽盛景扬起的尘土中的我的时候,我一点也不感到惊讶。我急急地走过去,想着里面也许满载着失联已久的老熟人,但事实上一个人我都不认识。“想要一只野鸡吗,朋友?”一个声音从车里发来问询,“我们刚刚在一百码前面打到了一只相当好的。”
二十五分钟之后,我到达了爱斯科赛马场。这周正是有比赛的一周,我不由自主地走了过去。在白色的帐篷和旗帜之间,矮小的马夫和骑师躲避着纯种马们光滑的长腿,这些拥有纯正血统的动物们正把它们修长的脖子伸到装着肉酱和海鸥蛋的篮子里去。
我绕着入口走,心想自己也许能进去,却遭遇了几个警察虎视眈眈的目光。于是我只能盯着大门附近的一个美丽女人,她在我身边驻足了片刻——她的脸犹如波斯细密画一样丝滑,裹在连身裙里的身体好像一朵郁金香,穿着凉鞋的脚仿佛是包在某种透明的米纸里,以至于我可以数得清每一根干净的脚趾。
富饶和美丽现在是事物的常态了,我感觉自己进入了另一个王国。在这里沿街卖艺和招揽生意可是一点好处也得不到,事实上还很古怪。阿尔夫,以及那些衣衫褴褛的失业者,遥远得像是在另一个国家……于是我离开了爱斯科赛马场,来到了另一个公园,公园里遍布橡树和吃草的鹿群,我看到温莎城堡矗立在绿色毛呢般的山峦上,像个破旧的银色调味瓶。我是在斯托克波吉斯附近的一块田地上度过这个令人窒息的夜晚的。这里是村庄的教堂墓地,我便坐在长满青苔的墓碑旁边,听着白嘴鸦的叫声,暗自奇怪这个地方为什么这么熟悉。
几个清晨过后,我走出比肯斯菲尔德附近的树林,终于在突然间看到了伦敦——一条长长的烟雾缭绕的天际线,在清晨的阳光下朦朦胧胧的,铺满了整个东方的地平线。它干燥,呈现出铁锈红色,平躺着,像巨大扁平的面包壳,也像刚喷发出来的火山灰,在这个夏天的清晨柔和地涌动,发出虚弱的金属般的吼声。
这里看不到恢弘的建筑,也没有塔楼或是宫殿,只有不可捉摸的景象,让人莫名地感到恐慌。无边的地平线,偶尔被一个储气罐或是工厂的烟囱截断。但即便如此,我也已感受到了它高强度的张力——就像是空中的电流一样——如颤抖的海市蜃楼一般,从无数房顶上升起,它磁力强劲,几乎用肉眼便可看到,不断地膨胀着。
柯丽欧,我的女友,正在那边的某个地方,囤积着我的信(我希望是)并等着我。还有神秘、承诺、机会和财富——正在这座城市里等待着我去寻找。我急匆匆地奔向它,毫无耐心可言,硫黄味儿钻进我的鼻孔。我已经在路上行走了一个月了,城市的郊区是那么辽远而空旷。最终我坐上了一辆地铁。
注释:
[1]南安普顿(Southampton),英国英格兰南部港口城市,面向英吉利海峡,是英国重要的海运港口。
[2]斯特劳德(Stroud),英国英格兰格洛斯特郡的市镇,也是作者家乡所在的民间教区之名。
[3]出自英国传统童谣《稀奇,真稀奇》(Hey Diddle Diddle),下一句歌词是“猫在拉小提琴”,此处为老板娘的调侃。
[4]托马斯·哈代(Thomas Hardy),英国诗人、小说家,代表作有《德伯家的苔丝》《无名的裘德》等。
[5]杰弗里·法诺尔(Jeffery Farnol),英国作家,著有四十余部浪漫小说。
[6]切尔滕纳姆(Cheltenham),英国英格兰格洛斯特郡的自治市镇,以温泉驰名,位于科茨沃尔德边缘。
[7]科茨沃尔德(Cotswolds),位于英国英格兰南部的中心地区,多原野丘陵,村镇遍布,风景优美,是作者故乡所在地。
[8]詹昆伯里环(Chanctonbury Ring),史前土堡遗迹,地处英国西萨塞克斯郡华盛顿和威斯顿民间教区的边界。
[9]佩恩斯威克(Painswick),英国英格兰格洛斯特郡的市镇。
[10]黑尔斯菲尔德(Haresfield),英国英格兰格洛斯特郡的市镇。
[11]T.E.劳伦斯(T.E.Lawrence,1888—1935),英国著名诗人、作家。
[12]维尔德地带(Weald),位于英格兰东南部的原野,曾是茂密的森林。
[13]巴格肖特希斯(Bagshot Heath),英国英格兰东南部巴格肖特村西边的森林和荒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