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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凭着实力单身

如果你的青春里有一个原本应该被铭记于心的人却一不小心将他忘记,你该如何才能将他记起?

如果,当你记起他后才发现,曾经你对他的恨之入骨都是因为一场误会,你该如何去承担自己犯下的错误?

对于他,我究竟是爱,还是恨!

不知道这已经是多少次了,那个熟悉而又陌生的身影在我的梦中徘徊前行,我看不清,摸不着。可是,心脏快要窒息的感觉却是那样的真实,那样的清晰!。

“快看,是陆宇辰欸!”。

“哇,好帅啊,不愧是我的男神,他的嗓音也太好听了吧。”。

“是啊,是啊,这些原本不怎么有名的歌,只要是被他唱过就全都变成了付费版的。大家都说他是小奶狗的长相,大狼狗的嗓音呢!”。

“啧啧啧,大狼狗不也是狗吗?“汪汪”的叫两声就把你们迷成这样,以后出去可别说是我路瑶的朋友”。

我揉着惺忪的双眼,没有好气的怼着这两个因为过于兴奋而把我吵醒的人。

“路瑶!”

“路瑶!”。

我的话刚刚说完,就被两个响亮而又干脆的声音打断了,这声音的主人一个是张扬,另一个是邓佳佳。这两人是我从大学时期就厮混在一起的好朋友,奈何她们两个在追星的这条路上越走越远。呃,准确的说是在追陆宇辰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我也是无奈的很。不过,既然都在一起厮混了这么多年,我也不好就此抛下她们两个啊,便勉强说道:“呃....好吧,只要你们不在继续犯花痴,我可以考虑继续和你们做....”。

“你竟然敢说陆宇辰唱歌是“汪汪”叫?”。

“你竟然说陆宇辰是狗?哼,绝交!!”。

“我.....”。

好吧,是我会错了意,竟然以为这俩货是因为我不让她们说是我的朋友才如此暴跳如雷的。唉,奈何我竟不知她们两人却是因为我一时嘴快,“喷了”一下电视机里这个叫做陆宇辰的“小白脸”。

呃,好吧,我承认,我又说错了,这个陆宇辰并不是什么小白脸,确切的说他是一个深受广大女性同胞喜爱的当红炸子鸡,而且他的粉丝年龄跨度相当大,据说是上至六七十岁的老奶奶,下至五六岁的小萌娃。她们粉丝群还有一个特殊的称号,那就是“麋鹿”。

哈哈,好笑吧,当我听到张扬提起这个称号的时候嘴里的一口饭全都喷了出去,白白浪费了一口好大米啊!当时邓佳佳还瞪着我,一脸嫌弃的说道:“麋鹿就是陆迷,陆宇辰的迷妹”。唉,我是着实不知道她们是怎么想的,“麋鹿”,“迷路”我看真的是要迷路了,整日张口陆宇辰,闭口陆宇辰的。人家直播的时候咳嗽两声,底下就会有一堆人在那问

【辰哥,是不是生病了啊?吃药了吗?】

【辰哥一定是最近太辛苦了,要注意身体啊!】

【辰哥你要保护好自己啊,不然麋鹿们会心疼的。】

【.....】。

当然,我自然是不会无聊到去看什么网红啊,偶像啊的直播,上述内容纯粹是邓佳佳强行要把我“传销”到她们麋鹿组织的时候我随便瞟见的。

既然我已经瞟见了,自然要为她们这个“迷路”组织出一份力不是,于是,我当机立断的输入了一段话。

【诸位迷路的麋鹿,关心偶像的同时可否挂念自己的亲人啊!】

【....】

【.....】。

果然,我的一番言论后,这个组织消停了不少,不过,我的代价就是被邓佳佳一顿胖揍!因为我发表言论的时候用的是她的号!

不怪邓佳佳“传销”功夫不到家,只怪我貌似天生缺乏欣赏异性的眼光,尤其是像陆宇辰这样脸蛋比身材好,声音比脸蛋好的男人。我的内心深处似乎异常的抵触这样的男人,我总觉得,单凭一副好嗓音,一副俊美的长相就取得如此的成就,其中必定有着诸多内情,不免会让我有些许的反感。

当然,我并不是针对这个陆宇辰,想我路瑶过了明天的生日就足足二十九岁了,这些年我也是名副其实的凭着实力单身的。不是我不想谈恋爱,只是,我似乎是天生七情六欲少一情,对男女之情着实不太感兴趣。而且,对于男人,我大多是没什么好感的。

提到我明天的生日,就不得不说一下我明天生日宴会的策划人了,要说我这二十八年来非要有几个我还算喜欢的男人的话,我耗费了诸多脑细胞仔细的在大脑里搜索了一番,我爸算得上一个,我大学时期的教官宋子豪,另一个就应该是我这个生日会的策划人郑斌了。

凭着我那愈发模糊的记忆,我大概能记得郑斌是我的高中同学,后来我们又考进了同一所大学。郑斌于我而言,算得上是比较特殊的了。之所以说是特殊,并不是因为我对他有什么男女之情。说来也是奇怪,那是我十八岁那年的一场车祸后,在回到学校我竟然发现整个学校里我便只认得郑斌一个人。当时我也感到异常的奇怪,咨询医生后,被告知是因为车祸引起的选择性失忆。当时我也就只能“呵呵”了。偌大一个学校,我便是把那上千个学生和老师都忘记了,偏偏就记得郑斌。我当时心里怎么想的来着?哦,对,我当时想:“这哪里是选择性失忆啊,这明明是选择性记忆好吗?”。

出于对我选择性记忆的好奇,我对郑斌的示好倒是并不反感。不过,不知道算不算是选择性记忆的后遗症,我只记得我认识郑斌,可是却如何也记不得我们是怎么认识的,我们的关系是怎么样的。经过几天的相处,我才知道郑斌自然是有让我记住他的理由,他竟然是我妈的表亲,算起来还我还要叫他表哥。

话说这个表哥委实不错,那段时间他对我的照顾简直就是无微不至,亲自接送我回家,帮我补习功课,替我做值日。我身边的诸多大事小情,几乎都是郑斌替我解决的,那段时间我爸妈对郑斌似乎也是颇为满意。尤其是我妈,经常把郑斌叫到我家吃饭,偶尔趁我不注意还会和郑斌说上几句悄悄话,那场景倒是让我有一种她们两个的关系比我和我妈还要亲近的感觉。如此下来,没过多久我就欣然接受了郑斌。

自从我和郑斌考上同一所大学后,关系就愈发的亲密了,若不是顾虑到我和郑斌身体的某个部位多少还是不一样的,这个男女有别还是要考虑一下的。若不然,我一定会让郑斌二十四小时呆在我身边。

因为,郑斌就像是我的私人管家,他好像是无所不能,每当我需要帮助的时候,他就会立即出现。而且,我的生活琐事似乎也都是他帮我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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