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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来了

古罗马城遗址,虽然我没有去过,但是我在电视,网络,杂志上无数次看到过,这个被形容成为永恒之城的地方,这个被赋予"伟大"二字的地方,它的每一块砖都有一个故事,它的每一寸土地都沾染过鲜血。历史翻过一页又一页,那些故事留传下来。

我想写这么一个故事。写那个时代,那个时代的人,那些离我们很远很远的生命。给他们灵魂,赋予他们生命,一起演绎,跨越时间和空间的传说。

他们可能残暴不仁,也可能阴险狡诈。他们称不上英雄,但他们是勇士,他们也许残忍,但他们更懂得生命的可贵。

强大的古罗马军团,令人唾弃的奴隶买卖,还有我最最喜爱的角斗士斯巴达克斯。让我们一起走近罗马,走近那个无数人为之抛头颅撒热血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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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飘荡荡,我们在时间的漩涡中游荡,这是塔迪斯最后的力量,没有了doctor,塔迪斯的生命力也在衰减。很快,就剩下我一个人了。更确切点说,我不是人,而只是有着人性错觉的一堆塑料。doctor喜欢叫我Rs。Rs,RiverSong,这个和doctor时间线相反的女人,doctor的妻子,就是我的原型。Doctor的敌人们创造了我,利用了我,却也遗弃了我。在我打算自我毁灭的时候,doctor为我打开了一扇门。他不但改良我的电子芯片,还优化了我的生命系统。从那以后,我就陪伴着他,在时间与空间中旅行。我们和强大的戴立克军团作战,我们打败好战的桑塔人,我们与哭泣天使抗衡,我们消灭可恶的塞伯人。我们一起追溯人类的诞生,一起迎接地球的毁灭,一起领悟生命的真谛,一起在泪水与欢笑中成长。

然而某一天,doctor消失了。我驾着塔迪斯在时间的长河中寻找他,奇怪的是,他的朋友,敌人,却不记得曾经有一位叫doctor的时间领主存在过。我努力追寻了很久很久,然后去图书馆见了存档在电脑里的RiverSong。因为我知道,即使所有人都忘记了doctor,她也不会忘记。但是她不愿意和我交谈,只是看着我,安静地微笑。

最后我去了Trenzalore星,那里被预言为doctor的终点,那里隐藏着doctor的坟墓。但就在我踏上那个星球的时候,我想起了river的笑容,我突然觉得doctor并不希望我找到他。于是我开始了漫无目的的旅行,一直到现在。

现在,塔迪斯发出了虚弱的声响,它似乎也到了生命的尽头。"Rs,我只能送你到这里了,抱歉,我只知道这里是地球,祝你好运!"

塔迪斯停下了,我再也听不到它发出的轰鸣。推开门,世界就在我眼前。

版权:红袖添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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